第124章 小巷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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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方令人愉快放肆,也同样令人陷入堕落深渊。
我忍痛在服务员的鄙夷目光下,买了一杯80元的柠檬汁,端在手上迟迟舍不得喝一口,一个人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望着舞池中的人们……真他妈烧钱啊,这地方饮料都是黄金做的。
作为一只单身狗外加穷逼,第一次来夜总会这种地方,难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一路上跟着指南针来到这里面,谁知这里人实在太多,并且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气运因果交错,导致叶芳婷和王人豪的因果线在这里时隐时现,无法正确引导,所以我以超级智慧的脑袋想出一个办法。
等。
等他出现。
只要王人豪路过,叶芳婷就能感应出来。
就算他出了夜总会,没有错乱因果干扰,指南针也能恢复正常找到他!
小心的喝着这杯昂贵的柠檬汁,百般无聊的看着舞池发呆,就在这时一股淡淡的香味进飘过鼻尖,耳边传来一个软软的声音:“小哥哥,一个人坐着不无聊吗?”
转头一看,是个长得还不错的女人,大概二十七岁左右,她全身上下的衣服十分省布料,在这个季节里,加上有天花板上的空调冷气下来,光是看着,就让我清凉到了心底。
她拿起我的杯子,若无其事的抿了一口,在杯子口边缘留下一个口红印:“是柠檬水啊,来这里可不适合喝这种东西哦……”女人不顾我诧异的表情,打了个响指唤来服务生:“来两杯血色浪漫!”
我上下打量着她,露着肚脐的衣服,超短的牛仔裤,口袋紧紧贴着皮肤,不像能装钱的样子,急忙阻止道,说自己不渴,喝柠檬汁就行。
开玩笑,普通果汁就这么贵,那什么血色浪漫,听起来钱包就要大出血的样子,这个锅不能背……我淋漓尽致的发挥着丝的本能。
女人呵呵一笑,眉眼一眯:“小哥哥,你觉得姐姐请不起这一杯酒吗?”一语道破,我的脸瞬间涨红,不是怕你请不起,而是怕你没地方掏钱,于是干脆不接她的话,反正也不认识。很快服务员端着盘子上来,在桌上恭恭敬敬放下两杯里面一片暗红的液体,果真很像血。
她端起其中一杯,轻轻嗅了嗅,用修长的尾指沾了一点在嘴里:“不错,这家调的酒,还是这么令人回味。”说完把这杯酒推过来:“小哥哥,赏个脸,这杯酒不要钱。”
看着她用手指沾过的血红酒水,我皱了皱眉头,刚才服务员恭恭敬敬的样子,不会是有什么来头吧。现在正追踪王人豪,还是不要惹上什么麻烦的好。
我端起来,憋着气,一口干了!
平时不怎么喝酒的我,这一辈酒水下喉咙,犹如岩浆般在胸口流淌,火热,肆虐的狂暴。这特么究竟多少度数的酒,舌头在瞬间几乎大了许多……
女人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小哥哥好本事,血色浪漫不仅度数高,而且极烈,就连我每次都要小口喝,你居然一口干了……”我捂着胸口说不出话来,火辣辣的酒水窜动,仿佛要冲鼻腔中喷出火来。这女人也不提醒一下,出糗大了。
就在这时,黑伞动了动,我抬头环视周围,只见有一群人嘻嘻哈哈从远处走过来。
其中一个长得挺帅的男人,眼睛一亮,带着有些微醉的脚步走过来:“莹姐,今天也有雅兴在这里坐啊!”他脸一转,看向我:“哟,这是哪里冒出来的葱,快滚一边,老子要坐。”
我压下胸口的火热,缓缓吐出一口气:“葱算不上,勉强是个仙人球吧。”他来了兴趣,哈哈一声:“仙人掌,挺有意思,说说看,怎么就是仙人掌了?”
我将杯中还未干的酒水,倒一点点在桌上,轻轻画了几下,说,葱可以随意采摘,仙人球的话,手里没点本事,随便触碰可是会被扎的……
这男人面色一沉,一巴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可我觉得,你就是一根葱。”
被叫做莹姐的女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快,沉声道:“王人豪,这位小哥哥可是我的客人,你不会有什么不礼貌的想法吧。”刚才黑伞中叶芳婷提醒,我还在猜想这几个人中,哪个是王人豪,没想到眼前这个就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王人豪被这个莹姐一震,面色变幻不定,随即笑了:“既然是客人,肯定是要好好招待……”他说着就要走。
看着他的样子,我心生一计,受制于人,不如先发制人!
登时站起来,做了个请的动作说,他既然和莹姐认识,那么理应坐在这里。我刚好有事,走就好了。莹姐见我的表现,脸上有一丝失望,我朝她微微一笑:“今天这杯血色浪漫,谢谢了,算个人情,以后可以帮您解决一件事。”
说完这些,我将指南针踹进口袋中,拿起黑伞大跨步往外走,几个闪身溜出了夜总会。叶芳婷的声音从黑伞中传出来,她问刚才就是王人豪,为什么我反而要走出来呢?
我目光落在夜总会斜对面一个漆黑的小巷子里,呵呵一笑,说等下就知道了。从旁边的花坛里面,捡起几块干硬的泥块,走了过去。
还剩半瓶矿泉水,我将泥块丢进去,再混合进朱砂,摇晃均匀,脑海中回忆一下书中的内容,然后在巷子捡起一根树枝,当做笔,在地上和墙上涂鸦起来……
刚完成,有三个人便匆匆从对面过来,他们站在巷子口往里面望了望:“黄狗,你说那小崽子进了这条巷子,怎么连个鬼影也没有?”旁边一个头顶染着一撮黄毛的混子,疑惑的看了一眼:“不可能啊,这巷子是没有出口,我亲眼见到他进去,难道真溜了?”
另一个浑身肌肉的,肩膀露出半个蝎子纹身的汉子,皱眉:“王人豪被那小子扫了面子,找不到的话,咱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我心中冷笑,人不作死,就不会死,果不其然,真的找上来了……
叶芳婷疑惑道,说我就站在巷子中间,怎么他们都看不见?
我说只是一个小小的障眼法,然后把树枝往巷子的深处丢去,落在地上发出一声咔擦。那黄毛混混听见这声音,眼睛一亮,说巷子的尽头有一点点拐角,会不会就躲在里面。他们三人快步走进来,我伸出手指,与他们错身而过,在巷口位置又加了一画朱砂泥土混合物。
这些地方令人愉快放肆,也同样令人陷入堕落深渊。
我忍痛在服务员的鄙夷目光下,买了一杯80元的柠檬汁,端在手上迟迟舍不得喝一口,一个人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望着舞池中的人们……真他妈烧钱啊,这地方饮料都是黄金做的。
作为一只单身狗外加穷逼,第一次来夜总会这种地方,难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一路上跟着指南针来到这里面,谁知这里人实在太多,并且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气运因果交错,导致叶芳婷和王人豪的因果线在这里时隐时现,无法正确引导,所以我以超级智慧的脑袋想出一个办法。
等。
等他出现。
只要王人豪路过,叶芳婷就能感应出来。
就算他出了夜总会,没有错乱因果干扰,指南针也能恢复正常找到他!
小心的喝着这杯昂贵的柠檬汁,百般无聊的看着舞池发呆,就在这时一股淡淡的香味进飘过鼻尖,耳边传来一个软软的声音:“小哥哥,一个人坐着不无聊吗?”
转头一看,是个长得还不错的女人,大概二十七岁左右,她全身上下的衣服十分省布料,在这个季节里,加上有天花板上的空调冷气下来,光是看着,就让我清凉到了心底。
她拿起我的杯子,若无其事的抿了一口,在杯子口边缘留下一个口红印:“是柠檬水啊,来这里可不适合喝这种东西哦……”女人不顾我诧异的表情,打了个响指唤来服务生:“来两杯血色浪漫!”
我上下打量着她,露着肚脐的衣服,超短的牛仔裤,口袋紧紧贴着皮肤,不像能装钱的样子,急忙阻止道,说自己不渴,喝柠檬汁就行。
开玩笑,普通果汁就这么贵,那什么血色浪漫,听起来钱包就要大出血的样子,这个锅不能背……我淋漓尽致的发挥着丝的本能。
女人呵呵一笑,眉眼一眯:“小哥哥,你觉得姐姐请不起这一杯酒吗?”一语道破,我的脸瞬间涨红,不是怕你请不起,而是怕你没地方掏钱,于是干脆不接她的话,反正也不认识。很快服务员端着盘子上来,在桌上恭恭敬敬放下两杯里面一片暗红的液体,果真很像血。
她端起其中一杯,轻轻嗅了嗅,用修长的尾指沾了一点在嘴里:“不错,这家调的酒,还是这么令人回味。”说完把这杯酒推过来:“小哥哥,赏个脸,这杯酒不要钱。”
看着她用手指沾过的血红酒水,我皱了皱眉头,刚才服务员恭恭敬敬的样子,不会是有什么来头吧。现在正追踪王人豪,还是不要惹上什么麻烦的好。
我端起来,憋着气,一口干了!
平时不怎么喝酒的我,这一辈酒水下喉咙,犹如岩浆般在胸口流淌,火热,肆虐的狂暴。这特么究竟多少度数的酒,舌头在瞬间几乎大了许多……
女人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小哥哥好本事,血色浪漫不仅度数高,而且极烈,就连我每次都要小口喝,你居然一口干了……”我捂着胸口说不出话来,火辣辣的酒水窜动,仿佛要冲鼻腔中喷出火来。这女人也不提醒一下,出糗大了。
就在这时,黑伞动了动,我抬头环视周围,只见有一群人嘻嘻哈哈从远处走过来。
其中一个长得挺帅的男人,眼睛一亮,带着有些微醉的脚步走过来:“莹姐,今天也有雅兴在这里坐啊!”他脸一转,看向我:“哟,这是哪里冒出来的葱,快滚一边,老子要坐。”
我压下胸口的火热,缓缓吐出一口气:“葱算不上,勉强是个仙人球吧。”他来了兴趣,哈哈一声:“仙人掌,挺有意思,说说看,怎么就是仙人掌了?”
我将杯中还未干的酒水,倒一点点在桌上,轻轻画了几下,说,葱可以随意采摘,仙人球的话,手里没点本事,随便触碰可是会被扎的……
这男人面色一沉,一巴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可我觉得,你就是一根葱。”
被叫做莹姐的女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快,沉声道:“王人豪,这位小哥哥可是我的客人,你不会有什么不礼貌的想法吧。”刚才黑伞中叶芳婷提醒,我还在猜想这几个人中,哪个是王人豪,没想到眼前这个就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王人豪被这个莹姐一震,面色变幻不定,随即笑了:“既然是客人,肯定是要好好招待……”他说着就要走。
看着他的样子,我心生一计,受制于人,不如先发制人!
登时站起来,做了个请的动作说,他既然和莹姐认识,那么理应坐在这里。我刚好有事,走就好了。莹姐见我的表现,脸上有一丝失望,我朝她微微一笑:“今天这杯血色浪漫,谢谢了,算个人情,以后可以帮您解决一件事。”
说完这些,我将指南针踹进口袋中,拿起黑伞大跨步往外走,几个闪身溜出了夜总会。叶芳婷的声音从黑伞中传出来,她问刚才就是王人豪,为什么我反而要走出来呢?
我目光落在夜总会斜对面一个漆黑的小巷子里,呵呵一笑,说等下就知道了。从旁边的花坛里面,捡起几块干硬的泥块,走了过去。
还剩半瓶矿泉水,我将泥块丢进去,再混合进朱砂,摇晃均匀,脑海中回忆一下书中的内容,然后在巷子捡起一根树枝,当做笔,在地上和墙上涂鸦起来……
刚完成,有三个人便匆匆从对面过来,他们站在巷子口往里面望了望:“黄狗,你说那小崽子进了这条巷子,怎么连个鬼影也没有?”旁边一个头顶染着一撮黄毛的混子,疑惑的看了一眼:“不可能啊,这巷子是没有出口,我亲眼见到他进去,难道真溜了?”
另一个浑身肌肉的,肩膀露出半个蝎子纹身的汉子,皱眉:“王人豪被那小子扫了面子,找不到的话,咱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我心中冷笑,人不作死,就不会死,果不其然,真的找上来了……
叶芳婷疑惑道,说我就站在巷子中间,怎么他们都看不见?
我说只是一个小小的障眼法,然后把树枝往巷子的深处丢去,落在地上发出一声咔擦。那黄毛混混听见这声音,眼睛一亮,说巷子的尽头有一点点拐角,会不会就躲在里面。他们三人快步走进来,我伸出手指,与他们错身而过,在巷口位置又加了一画朱砂泥土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