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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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指的是扎金花的话。”沉默中,李杰突然笑起来,说:“3条a又不是无药可解,比如说我们手里正好是5呢。”
胡欢惨淡的说:“问题在于,我们等不到用5开牌就会被做掉的。”
李杰伸了个拦腰,活动了一下酸胀的手脚,说:“那就更无所谓了,反正都是死,怎么也要博一下。我看过了,我们这附近一共有10个牢房,近两百人,看守只有10多个,10个是原来的,武器是砍刀,5个是新来的,拿的是枪,但是他们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新来的和原来的两伙人明显互相不买账。如果我们能干掉新来的,拿到枪,那就有很大的机会。”
“他们并没有受过长期的专业训练。”鲁斯也接嘴说:“从他们拿枪的姿势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对自己手里的武器并不是完全理解,充其量只有民兵的水平。如果我能拿到一支枪,我有足够的把握在战斗中面对他们一支小队。”
李杰说:“我和隔壁的赵老大碰过头来,他们那间屋里的伙计也愿意拼死一搏,死到临头,只要有人带个头,绝对是一呼百应。自古以来,奴隶起义就是被逼上绝路才爆发的。”
李杰这么一说,大家倒也都燃起了斗志。不就是死吗?
大家都是现代明社会的明人,会比真正的奴隶社会的奴隶还不如?几百年前的裴多菲就说过自由价更高,这里的人不管学什么的,这句诗谁没听过?
“可是,”在一片微微的躁动中,曾经的派出所长左岩河算是冷静的问了一句,“谁来做这个牵头者?又怎么样才能夺到枪?不要忘了,我们都是戴着镣铐的,我们根本近不了看守的身就会被打成筛子。”
“总会有办法的。”李杰似乎并没有被这个严峻的现实打击到的样子,又恢复了那种有点懒洋洋的状态,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
是的,生存还是死亡,确实是个问题。对于奴隶们来说,繁重的体力劳动本身就是个致命的威胁,他们之所以能忍受,是因为劳作能让他们活下去。当他们听说一旦工程完成,他们就会被处死之后,像李杰他们一样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情的,就大有人在了。
李杰所在的牢房有17个人,隔壁的牢房有19个人,他们是最先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在劳作中借着拉屎的机会凑在一起的李杰和隔壁的狱霸赵云发誓共同起事,就算是死,也要为抗争而死。
李杰一开始认识赵云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够雷人的,而且很明显这个五大三粗的赵云和三国里的白衣白甲白马的常山赵子龙完全不是一码事,但这个赵云也有一些三国赵云的气概,眼中有勇气,有忠义。
他们也很快和周围几个牢房里的老大结了盟,老大们共同推举李杰作为领头人。
其实李杰还真担心现代人比奴隶社会的奴隶靠不住,因为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最缺少的就是担当和勇气,连路边抢个包都少有人出来制止,或者倒下一个老人也没有人敢去扶,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心态下的人们,还能指望更多吗?而且,在灾难爆发后的这几年,人心的沦落比世界的沦落还要快,过去还受到道德和法律约束的人,在末世里早就无所顾忌,他们的内心,还有值得相信的东西吗?
但是,他一直担心的告密没有出现,秘密的结盟正在更大范围的扩散。他们都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然而,最大的困难还不是那些有刀有枪的看守,而是他们不知道周围到底有多少奴隶,不知道他们修建的这个地下工程到底有多大。所有的工程都是分开来进行的,他们连自己修建的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出路了。最致命的一点是,即使他们在某个角落成功的夺取了武器,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胡欢发挥了远比李杰他们更大的作用。这个猥琐的老千在劳作中偷奸耍滑,讨好看守,到处游荡。记不清在什么时候,所有的奴隶过了一次节,负责工程的总负责人因为进度不错,同时又是净土教里的重要节日而给奴隶们放了一顿有肉的饭,而且还破天荒的每人发了一支烟。
烟这么奢侈的东西当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享用,派发下来以后,每个牢房的烟都肯定无疑的集中在了狱霸的手里,并且成为一种暗地里流通的货币,供狱霸们享用或者赌博。因为狱霸们都懂得孝敬看守,所以当香烟以如此的形式流通的时候,看守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胡欢就利用这样的机会,为他们的牢房赢来了远比别的牢房更多的香烟。
这些天来,他奉命按照李杰的意思,不断的拿香烟讨好看守,而即使是看守,香烟也是奢侈,好处就是胡欢这个看起来猥琐孱弱的家伙不管溜到哪,看守们也不拿他当回事。
“老大,不得了啊。”收工回到牢房之后,胡欢压低了声音,一脸惊骇的对李杰说:“这几天四处溜达下来,发现这个地下工程大得不得了,我不知道我转了有一半的地盘没有,到目前为止,看到像咱们一样做苦力的就有好几万人啊,这整个得有上十万人?这道路也非常的曲折,看守怕也有几千人呢。”其实他以前也到处转,不过那时只是溜号,像这样带着目的的去观察,结果就是让他的脸色异常的惨白。
“我突然觉得他们应该不会处死我们这些劳工了。”曾经做过派出所长的左岩河说:“这么多人,不说别的,要是全弄死了,以后再上哪找去?”
这似乎也是个很合理的推测,毕竟这是丧尸遍地的末世,不是过去,大多数的人口都变成丧尸了,要找到这么多精壮劳动力,真的很成问题。
李杰瞥了这个前派出所长一眼,冷冷的说:“看你的样子,是宁愿就这么被人像狗一样拴起来是?”
“生命诚可贵啊。”左岩河说:“咱们好不容易从丧尸嘴里活下来,能活着就是最好的了,做劳工也比死了好对不对?”
“不是劳工。”李杰嘿嘿一笑,一针见血的说:“劳工是有工资有自由的,不想干了可以走,我们呢?”他举起戴着手铐的手来,说:“我们是戴着镣铐的奴隶。无自由,毋宁死!”
左岩河叹了口气,说:“我现在才知道,过去那些革命先烈是多了不起了。那时他们还没像咱们一样被镣铐锁起来呢,都有那么多人抛头颅洒热血,可我现在打心眼里还宁愿就做个奴隶了,只要能活下去。什么无自由,毋宁死,真他妈的是一句动听的口号啊!”
李杰说:“这就是现代都市生活惯出来的,现代人最缺的就是热血和忠义,最多的就是苟且和私心,我是研究都市心理学的,我最有发言权了。”
“哼。”角落里发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声,显然是对李杰这句话的极度鄙视。
左岩河脸上也明显的带着一种不以为然,说:“说的比唱的好听,能活着,谁他吗愿意去死?”这话说出来,他才意识到李杰是这里面的老大,平常他们说话也挺随便的,可这会要是李杰较真的话,挨一顿打是在所难免了。别的不说,老四金钟民对他就极度的不爽,这种不爽是从外面带进来的,开道馆的和混黑社会的骨子里其实很接近,对警察从来就不爽。
不过李杰显然没有兴趣跟左岩河计较,他把目光投向了发出冷笑的那个角落。那里关着的犯人是刚刚才扔进来的,新鲜出炉,热气腾腾。
按照惯例,新来的一定是要修理一顿的,更别提他还敢鄙视老大了。李杰和鲁斯都还没动,从胡欢以下,急于表现的家伙们顿时都跃跃欲试……
“新来的不懂规矩不要紧,竟然连最基本的眼色都没有,不修理是不行啊。”
“敢藐视老大,看来你是活腻了。”
“把他提过来。”李杰倒不着急修理人,只是叫他们把那个新来的提到自己面前来,不知怎么,他对这个新来的,还挺有兴趣。
178公分左右的个头,身材匀称,身上虽然有过殴打的痕迹,而且显然长期处于饥饿的状态,但仍可以看得出,过去勤于锻炼,身体素质总体还是不错的。至于一头杂乱肮脏的头发,满脸粗硬的络腮胡子,这是周围人群普遍的形象,脸型乍一看是普通的国字脸,但比例和线条十分合适,这种脸型会给人一种很帅的感觉,不是林野那种能把女人比下去的俊美,而是帅。年龄不太容易确定,大约也就30出头的样子,但也可能更老一些。
“我讨厌你。”李杰看着眼前这个眼神非常难以洞悉的男人,说:“我讨厌比我帅的男人,尤其是眼神这么深不可测,哈哈,我可是在赞美你呢。”
的确,深不可测不是一个贬义词,真正深不可测的眼神,既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训练出来的。很多有天分,聪明绝顶的人眼神会显得很高傲,而很多勤奋和充满阅历的人,眼神则会过于深邃。
“可我想不明白,你的眼神凭什么这么自信。”男人回敬李杰的,貌似鄙视,其实也是一种赞美呢。
李杰哈哈一笑,说:“不要乱下结论,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么自信呢。新来的,先报上名来,我是这间屋子的老大,你应该懂得江湖规矩。”
“我懂。”男人不亢不卑的说:“我会尊重你的身份,不过如果我向你俯首帖耳,想来你也不会善待我。也许我需要打一架来为自己谋求一个席位。那就打。老四。”边界叫了声金钟民,就转过身去睡觉了。
“如果你指的是扎金花的话。”沉默中,李杰突然笑起来,说:“3条a又不是无药可解,比如说我们手里正好是5呢。”
胡欢惨淡的说:“问题在于,我们等不到用5开牌就会被做掉的。”
李杰伸了个拦腰,活动了一下酸胀的手脚,说:“那就更无所谓了,反正都是死,怎么也要博一下。我看过了,我们这附近一共有10个牢房,近两百人,看守只有10多个,10个是原来的,武器是砍刀,5个是新来的,拿的是枪,但是他们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新来的和原来的两伙人明显互相不买账。如果我们能干掉新来的,拿到枪,那就有很大的机会。”
“他们并没有受过长期的专业训练。”鲁斯也接嘴说:“从他们拿枪的姿势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对自己手里的武器并不是完全理解,充其量只有民兵的水平。如果我能拿到一支枪,我有足够的把握在战斗中面对他们一支小队。”
李杰说:“我和隔壁的赵老大碰过头来,他们那间屋里的伙计也愿意拼死一搏,死到临头,只要有人带个头,绝对是一呼百应。自古以来,奴隶起义就是被逼上绝路才爆发的。”
李杰这么一说,大家倒也都燃起了斗志。不就是死吗?
大家都是现代明社会的明人,会比真正的奴隶社会的奴隶还不如?几百年前的裴多菲就说过自由价更高,这里的人不管学什么的,这句诗谁没听过?
“可是,”在一片微微的躁动中,曾经的派出所长左岩河算是冷静的问了一句,“谁来做这个牵头者?又怎么样才能夺到枪?不要忘了,我们都是戴着镣铐的,我们根本近不了看守的身就会被打成筛子。”
“总会有办法的。”李杰似乎并没有被这个严峻的现实打击到的样子,又恢复了那种有点懒洋洋的状态,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
是的,生存还是死亡,确实是个问题。对于奴隶们来说,繁重的体力劳动本身就是个致命的威胁,他们之所以能忍受,是因为劳作能让他们活下去。当他们听说一旦工程完成,他们就会被处死之后,像李杰他们一样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情的,就大有人在了。
李杰所在的牢房有17个人,隔壁的牢房有19个人,他们是最先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在劳作中借着拉屎的机会凑在一起的李杰和隔壁的狱霸赵云发誓共同起事,就算是死,也要为抗争而死。
李杰一开始认识赵云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够雷人的,而且很明显这个五大三粗的赵云和三国里的白衣白甲白马的常山赵子龙完全不是一码事,但这个赵云也有一些三国赵云的气概,眼中有勇气,有忠义。
他们也很快和周围几个牢房里的老大结了盟,老大们共同推举李杰作为领头人。
其实李杰还真担心现代人比奴隶社会的奴隶靠不住,因为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最缺少的就是担当和勇气,连路边抢个包都少有人出来制止,或者倒下一个老人也没有人敢去扶,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心态下的人们,还能指望更多吗?而且,在灾难爆发后的这几年,人心的沦落比世界的沦落还要快,过去还受到道德和法律约束的人,在末世里早就无所顾忌,他们的内心,还有值得相信的东西吗?
但是,他一直担心的告密没有出现,秘密的结盟正在更大范围的扩散。他们都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然而,最大的困难还不是那些有刀有枪的看守,而是他们不知道周围到底有多少奴隶,不知道他们修建的这个地下工程到底有多大。所有的工程都是分开来进行的,他们连自己修建的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出路了。最致命的一点是,即使他们在某个角落成功的夺取了武器,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胡欢发挥了远比李杰他们更大的作用。这个猥琐的老千在劳作中偷奸耍滑,讨好看守,到处游荡。记不清在什么时候,所有的奴隶过了一次节,负责工程的总负责人因为进度不错,同时又是净土教里的重要节日而给奴隶们放了一顿有肉的饭,而且还破天荒的每人发了一支烟。
烟这么奢侈的东西当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享用,派发下来以后,每个牢房的烟都肯定无疑的集中在了狱霸的手里,并且成为一种暗地里流通的货币,供狱霸们享用或者赌博。因为狱霸们都懂得孝敬看守,所以当香烟以如此的形式流通的时候,看守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胡欢就利用这样的机会,为他们的牢房赢来了远比别的牢房更多的香烟。
这些天来,他奉命按照李杰的意思,不断的拿香烟讨好看守,而即使是看守,香烟也是奢侈,好处就是胡欢这个看起来猥琐孱弱的家伙不管溜到哪,看守们也不拿他当回事。
“老大,不得了啊。”收工回到牢房之后,胡欢压低了声音,一脸惊骇的对李杰说:“这几天四处溜达下来,发现这个地下工程大得不得了,我不知道我转了有一半的地盘没有,到目前为止,看到像咱们一样做苦力的就有好几万人啊,这整个得有上十万人?这道路也非常的曲折,看守怕也有几千人呢。”其实他以前也到处转,不过那时只是溜号,像这样带着目的的去观察,结果就是让他的脸色异常的惨白。
“我突然觉得他们应该不会处死我们这些劳工了。”曾经做过派出所长的左岩河说:“这么多人,不说别的,要是全弄死了,以后再上哪找去?”
这似乎也是个很合理的推测,毕竟这是丧尸遍地的末世,不是过去,大多数的人口都变成丧尸了,要找到这么多精壮劳动力,真的很成问题。
李杰瞥了这个前派出所长一眼,冷冷的说:“看你的样子,是宁愿就这么被人像狗一样拴起来是?”
“生命诚可贵啊。”左岩河说:“咱们好不容易从丧尸嘴里活下来,能活着就是最好的了,做劳工也比死了好对不对?”
“不是劳工。”李杰嘿嘿一笑,一针见血的说:“劳工是有工资有自由的,不想干了可以走,我们呢?”他举起戴着手铐的手来,说:“我们是戴着镣铐的奴隶。无自由,毋宁死!”
左岩河叹了口气,说:“我现在才知道,过去那些革命先烈是多了不起了。那时他们还没像咱们一样被镣铐锁起来呢,都有那么多人抛头颅洒热血,可我现在打心眼里还宁愿就做个奴隶了,只要能活下去。什么无自由,毋宁死,真他妈的是一句动听的口号啊!”
李杰说:“这就是现代都市生活惯出来的,现代人最缺的就是热血和忠义,最多的就是苟且和私心,我是研究都市心理学的,我最有发言权了。”
“哼。”角落里发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声,显然是对李杰这句话的极度鄙视。
左岩河脸上也明显的带着一种不以为然,说:“说的比唱的好听,能活着,谁他吗愿意去死?”这话说出来,他才意识到李杰是这里面的老大,平常他们说话也挺随便的,可这会要是李杰较真的话,挨一顿打是在所难免了。别的不说,老四金钟民对他就极度的不爽,这种不爽是从外面带进来的,开道馆的和混黑社会的骨子里其实很接近,对警察从来就不爽。
不过李杰显然没有兴趣跟左岩河计较,他把目光投向了发出冷笑的那个角落。那里关着的犯人是刚刚才扔进来的,新鲜出炉,热气腾腾。
按照惯例,新来的一定是要修理一顿的,更别提他还敢鄙视老大了。李杰和鲁斯都还没动,从胡欢以下,急于表现的家伙们顿时都跃跃欲试……
“新来的不懂规矩不要紧,竟然连最基本的眼色都没有,不修理是不行啊。”
“敢藐视老大,看来你是活腻了。”
“把他提过来。”李杰倒不着急修理人,只是叫他们把那个新来的提到自己面前来,不知怎么,他对这个新来的,还挺有兴趣。
178公分左右的个头,身材匀称,身上虽然有过殴打的痕迹,而且显然长期处于饥饿的状态,但仍可以看得出,过去勤于锻炼,身体素质总体还是不错的。至于一头杂乱肮脏的头发,满脸粗硬的络腮胡子,这是周围人群普遍的形象,脸型乍一看是普通的国字脸,但比例和线条十分合适,这种脸型会给人一种很帅的感觉,不是林野那种能把女人比下去的俊美,而是帅。年龄不太容易确定,大约也就30出头的样子,但也可能更老一些。
“我讨厌你。”李杰看着眼前这个眼神非常难以洞悉的男人,说:“我讨厌比我帅的男人,尤其是眼神这么深不可测,哈哈,我可是在赞美你呢。”
的确,深不可测不是一个贬义词,真正深不可测的眼神,既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训练出来的。很多有天分,聪明绝顶的人眼神会显得很高傲,而很多勤奋和充满阅历的人,眼神则会过于深邃。
“可我想不明白,你的眼神凭什么这么自信。”男人回敬李杰的,貌似鄙视,其实也是一种赞美呢。
李杰哈哈一笑,说:“不要乱下结论,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么自信呢。新来的,先报上名来,我是这间屋子的老大,你应该懂得江湖规矩。”
“我懂。”男人不亢不卑的说:“我会尊重你的身份,不过如果我向你俯首帖耳,想来你也不会善待我。也许我需要打一架来为自己谋求一个席位。那就打。老四。”边界叫了声金钟民,就转过身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