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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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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江市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原先无人问津的爱琴海商场如今也焕然一新,连带着前后街道全部翻修,濒临倒闭的商业区迅速被改造成全国知名购物城。
面向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从早至晚循环播放当红男星唐昼的奢侈品广告,那张英俊坚毅的脸在光影处理后显得更加棱角分明,每一个年轻女性路过这条街时都免不了抬头望几眼。
而在上个月,这块位置还是属于宋明琢的代言。
绿灯亮起后,岑筝把视线从大屏幕上移开,鼻腔里忍不住冷哼一声。
他生前倒也没有跟唐昼正面起过冲突,只是纯粹跟对方气场不和,互相不待见彼此。两人形象接近,戏路不少重合,人气不相上下,演技水平旗鼓相当,就连在时尚圈也是受同样的品牌商青睐。两家公司抢资源煞费苦心,媒体通稿也是经常cue两人进行比较撕出热度。只要是比较,就总有一方被人踩,无论是谁心里都不会痛快。
岑筝极其厌恶这种无形捆绑,他努力磨练演技,争取更多的实绩,除了为了拿金犀奖影帝这个梦想外,眼前最近的目标就是彻底压过唐昼的风头。
结果,自己英年早逝,属于他的东西自然慢慢分到了其他人身上,彻底便宜竞争对手了。
岑筝进了一家理发店,大早上顾客不多,他洗完头,坐下来干脆地说明自己的要求:“剪短。”
理发师也话不多说,跟岑筝讨论好发型后就直接上手,过程中忍不住感叹一句:“你这头发挺漂亮,剪了还有点可惜呢。”
岑筝笑了笑,随口说:“没办法,工作需要。”
“方便问一句,什么工作的?”
“还没找呢。”岑筝漫不经心地说,“恒龙影视基地离这里远吗?”
“你说拍戏的那里嘛,打车用不了一小时就到。”理发师干活聊天两不误,手上剪刀飞快削下岑筝后颈的碎发,“我们店里也有几个小孩去过那里跑龙套,一天就赚一百块,累得要死。”
头发一寸一寸变短,岑筝感觉到脑袋变轻松了点,镜子里的自己终于有了些男性的清爽感。
他抬手揉了揉额前的刘海,把上面残留的碎发抖下来,示意理发师拿吹风机帮自己清理干净。
“你有修眉刀吗?”岑筝前倾身子,打量着镜子里的脸,“借我用用……嗯,我自己来就好。”
理发师把东西递给他,岑筝把座椅向前拉了拉,左手撩起额前的头发,右手小心翼翼地用刀片细修眉毛。
原主的眉形生长得很平,这就衬托出眼睛透润无害来,五官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整个人的气质因此显得太过柔美。
但这位新内芯的性格却并非如此,他待人接物冷淡惯了,就觉得这张漂亮却平易近人的脸很是别扭。
在他眼里,“美丽”的东西怎么能“平易近人”?这两个词本身就是矛盾的,前者该是冰冷锐利的武器,不是随便谁都能拿得起。
岑筝把两边的眉毛修完,仔细对镜端详。此时眉峰分明,眉尾细长,连带着眼睛都略显凌厉。人的五官稍一改动,就能产生牵一发动全身的变化,更何况还换了发型,此时终于有了些气场。
他眼神不经意一瞥,发现理发师一直没走,站在椅子后面瞧着自己。
“怎么了,头发还没弄完?”
“不是。”年轻的理发师忍不住笑,“看你长得也太秀气了,像电视明星。”
岑筝薄唇轻抿,不再看他,站起身要去结账。临走前,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以后就在电视上看我吧。”
完全理所应当的口吻。
可出了理发店,岑筝云淡风轻的神色就一秒破功,瞬间愁眉苦脸。
他是真的不知道,这里的理发店价格原来是这么他妈的贵,剪完头发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挤不出来了!
这点理发钱对以前的岑筝来说当然什么都不算,但现在自己浑身上下存款只有几千,除去已经花完的机票和住宿费,所剩的也不多了。
他心疼地“啧啧”两声,接着又不忘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这张脸苦大仇深起来还好不好看。
岑筝之所以没去首都,改来曼江,一是因为去澜城的机票负担不起,二是因为曼江有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想最快接触圈子里的人还是要直接跟剧组。
其实勉强还能凑出个第三条原因……岑筝怕吴墨想不开,也跟着出县城找自己。
毕竟,他可是连火车都追过了。
岑筝写的告别信内容不多,三言两语交代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如同塑料,不堪一击;又把分手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千错万错都是他这个女装大佬的错。他经历生死后,现在脑子开窍了,大丈夫不能沉溺儿女情长,要去首都发展自己的人生事业。
不清楚这种方式能不能让吴墨死心,反正岑筝心里很过意得去。
住的酒店条件一般,挺便宜,有空调有热水就能让岑筝知足了。
他中午随便吃了外卖,然后开始照镜子,训练自己的五官。这是任何艺人在面对镜头前都要做的基本功,找准自己哪个角度拍照最好看,熟悉自己的嘴角在笑到什么位置时最动人,眼球用几分力气转动才能展现出该有的情绪。
岑筝这半天一直练习定眼,到了晚上眼眶酸痛,洗完澡倒头就要睡了。
他头发还没沾上枕头,就听见床头的墙后传来隔壁房客铿锵有力的声音:“粉红墙上发轰凰!轰凰画在粉红墙!黄黄黄――”
是个女生,却声如洪钟,岑筝紧锁眉头爬起来,手握拳头使劲敲了三下墙壁。
显然那边根本没听到,这句绕口令念完又开始喊“八百标兵奔北坡了”。
岑筝只好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出门,找到隔壁敲了敲。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喊话终于停了,取而代之的是有人向门走动的声音。门开了一条狭小的缝隙,一双杏仁眼在防盗链后警惕地注视着岑筝。
“这酒店隔音不好,麻烦你音量小一点。”岑筝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诉求,懒得多看对方一眼,准备转身离开。
“等一下。”女孩在背后叫住他。
岑筝停下来回头,看到她跑进屋里,很快又拿了什么东西过来。女孩把防盗链取下,纤瘦的胳膊从门里伸出。她脸上挂着歉疚的笑,道:“不好意思啊小哥,请你吃个苹果吧,我老家特产,可甜可脆了。”
“不用了。”岑筝下意识拒绝,但是他一想,自己现在吃顿饭还得精打细算呢,一个苹果也算挺值钱了,至少能补充维生素。
于是他拒绝的话音还没落,又伸手把人家的苹果接过来了。
这口是心非的举动让女生愣了一下,随后悄悄抿嘴笑。
岑筝看了她一眼,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是在练声?”
“嗯呐。”
岑筝飞速地打量了她的外表,身高刚过一米六,素颜清秀,说话带了点口音。
“你是演员?”岑筝试探性地问道。
女孩羞涩地摆摆手,笑答:“我哪算什么演员,就是在恒龙跑龙套的。”
岑筝得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便直截了当地说:“我也想去,有什么门路?”
女孩点头,很是热情大方地掏出手机,递给岑筝看。
“小哥你扫一下我微信,我拉你进个群,接戏什么的都在里面找。”
岑筝照做了,很快系统发来好友验证通过的消息。
[你已添加了じ☆上倌珊ル☆じ,现在可以开始聊天了。]
“……上官珊儿?”岑筝认真辨认这个字体,有点迟疑,“这是你本名吗?”
“艺名。”
怎么现在的年轻人给自己取艺名都这么花里胡哨的。
“来,进群了吧?”上官珊儿探头瞧了一眼,“小哥你点开看群成员,这个群主就是我们领队冰哥,他在群里说什么话都得注意点儿。要报戏就拍个自我介绍视频,发给冰哥,到时候报上了他就在群里艾特。”
“行。”岑筝记住了她说的话,“明天你去恒龙吗?”
上官珊儿点头道:“去。对了,小哥你要是也打算天天跑群演的话,最好也在恒龙附近租房哦,不贵的。”
岑筝跟她多聊了几分钟,看时间也不早了,就让她早点回屋睡觉。
转天凌晨五点,岑筝就被敲门声吵醒了。
他提前跟上官珊儿约定好今天早上一起去恒龙,洗漱完就立刻提着包出来。他从吴墨那里带出来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就是原主的日记,还有两支圆珠笔,一个背包全都能塞进去。
“六点半集合,咱们得先找住的地方,要是时间来得及还能吃早饭。”上官珊儿提着一个硕大的行李箱走到楼梯口,手里的行囊被岑筝不动声色地接过去了,“谢谢小哥。对了,我还没问你叫啥呢。”
“岑筝。”
名字发音太拗口,上官珊儿尝试几次均以失败告终,索性放弃喊他名字了。
从包车到酒店住宿都是小姑娘一个人安排好的,岑筝除了帮她提提行李也没有别的事可做。
等进了恒龙影视基地,岑筝先被她带去办了一张演员通行证,证件上印着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和付款二维码,每次上工前把证交给领队,下班就能拿走,然后登录官网就可以查每天的入账。
“昨天你在群里报戏了吧?”上官珊儿买了两个豆沙包给岑筝,“现在咱们就跟着领队走,你看队伍最前面那个,就是冰哥。”
岑筝以前在恒龙拍过几次戏,对路线还是比较熟悉的,往这个方向走就是还愿台景区,拍武侠仙侠剧通常都少不了这里。到了剧组集合的地点,冰哥让他们在旁边的空地排队站好,别妨碍工作人员干活。
他周围站了不少群演,有几个人见今天这位跟着来的新人外貌出众,便饶有兴趣地主动过来跟岑筝聊天。
但岑筝没兴趣跟他们说话,有什么事都故意转身只问上官珊儿,然后俩人一言一句来来回回,别人自然就插不上嘴,自讨没趣地站回去了。
“这都快八点半了,还不开始拍?”岑筝环顾四周,发现该有的剧组职位人员都到齐了,演员里都有好几个他以前认识的,“谁迟到了吗?”
上官珊儿说:“猜对了,就是男主呗。每天七点上工,九点才到,而且化妆还得好久呢,他就可劲儿耽误。”
敢这么高频率迟到,必定背后有人撑腰,岑筝感觉是自己熟悉的人,便问:“谁啊?”
“就那个惊澜的强推之耻,袁踏歌。”
噢,果然是自己认识的,同公司后辈。
岑筝跟他吃过几次饭,算不上熟,能感觉出这位后辈挺目中无人,对谁打招呼都很是敷衍。以前还时不时听经纪人吐槽过他,说是无论哪方面的成绩都难以服众。袁踏歌本身上进心也不高,到处被人这么叫都无所谓,该拖后腿还是拖后腿。
上官珊儿回答完这个名字,摇头叹气:“唉,《剑灵传》男主是他,女主是高见秋,俩人整天比着似的耍大牌。”
对于后面那位当红女演员,岑筝一直不熟,只知道她负`面新闻很多,这个名字所到之处必定粉黑大战,腥风血雨。
“g,来了来了,袁踏歌的车!”
过不久,《剑灵传》的动作导演拿着大喇叭喊了一声:“来二十个男群演!赶紧换衣服!”
岑筝眼前一亮,立刻举起手。
曼江市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原先无人问津的爱琴海商场如今也焕然一新,连带着前后街道全部翻修,濒临倒闭的商业区迅速被改造成全国知名购物城。
面向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从早至晚循环播放当红男星唐昼的奢侈品广告,那张英俊坚毅的脸在光影处理后显得更加棱角分明,每一个年轻女性路过这条街时都免不了抬头望几眼。
而在上个月,这块位置还是属于宋明琢的代言。
绿灯亮起后,岑筝把视线从大屏幕上移开,鼻腔里忍不住冷哼一声。
他生前倒也没有跟唐昼正面起过冲突,只是纯粹跟对方气场不和,互相不待见彼此。两人形象接近,戏路不少重合,人气不相上下,演技水平旗鼓相当,就连在时尚圈也是受同样的品牌商青睐。两家公司抢资源煞费苦心,媒体通稿也是经常cue两人进行比较撕出热度。只要是比较,就总有一方被人踩,无论是谁心里都不会痛快。
岑筝极其厌恶这种无形捆绑,他努力磨练演技,争取更多的实绩,除了为了拿金犀奖影帝这个梦想外,眼前最近的目标就是彻底压过唐昼的风头。
结果,自己英年早逝,属于他的东西自然慢慢分到了其他人身上,彻底便宜竞争对手了。
岑筝进了一家理发店,大早上顾客不多,他洗完头,坐下来干脆地说明自己的要求:“剪短。”
理发师也话不多说,跟岑筝讨论好发型后就直接上手,过程中忍不住感叹一句:“你这头发挺漂亮,剪了还有点可惜呢。”
岑筝笑了笑,随口说:“没办法,工作需要。”
“方便问一句,什么工作的?”
“还没找呢。”岑筝漫不经心地说,“恒龙影视基地离这里远吗?”
“你说拍戏的那里嘛,打车用不了一小时就到。”理发师干活聊天两不误,手上剪刀飞快削下岑筝后颈的碎发,“我们店里也有几个小孩去过那里跑龙套,一天就赚一百块,累得要死。”
头发一寸一寸变短,岑筝感觉到脑袋变轻松了点,镜子里的自己终于有了些男性的清爽感。
他抬手揉了揉额前的刘海,把上面残留的碎发抖下来,示意理发师拿吹风机帮自己清理干净。
“你有修眉刀吗?”岑筝前倾身子,打量着镜子里的脸,“借我用用……嗯,我自己来就好。”
理发师把东西递给他,岑筝把座椅向前拉了拉,左手撩起额前的头发,右手小心翼翼地用刀片细修眉毛。
原主的眉形生长得很平,这就衬托出眼睛透润无害来,五官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整个人的气质因此显得太过柔美。
但这位新内芯的性格却并非如此,他待人接物冷淡惯了,就觉得这张漂亮却平易近人的脸很是别扭。
在他眼里,“美丽”的东西怎么能“平易近人”?这两个词本身就是矛盾的,前者该是冰冷锐利的武器,不是随便谁都能拿得起。
岑筝把两边的眉毛修完,仔细对镜端详。此时眉峰分明,眉尾细长,连带着眼睛都略显凌厉。人的五官稍一改动,就能产生牵一发动全身的变化,更何况还换了发型,此时终于有了些气场。
他眼神不经意一瞥,发现理发师一直没走,站在椅子后面瞧着自己。
“怎么了,头发还没弄完?”
“不是。”年轻的理发师忍不住笑,“看你长得也太秀气了,像电视明星。”
岑筝薄唇轻抿,不再看他,站起身要去结账。临走前,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以后就在电视上看我吧。”
完全理所应当的口吻。
可出了理发店,岑筝云淡风轻的神色就一秒破功,瞬间愁眉苦脸。
他是真的不知道,这里的理发店价格原来是这么他妈的贵,剪完头发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挤不出来了!
这点理发钱对以前的岑筝来说当然什么都不算,但现在自己浑身上下存款只有几千,除去已经花完的机票和住宿费,所剩的也不多了。
他心疼地“啧啧”两声,接着又不忘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这张脸苦大仇深起来还好不好看。
岑筝之所以没去首都,改来曼江,一是因为去澜城的机票负担不起,二是因为曼江有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想最快接触圈子里的人还是要直接跟剧组。
其实勉强还能凑出个第三条原因……岑筝怕吴墨想不开,也跟着出县城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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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筝写的告别信内容不多,三言两语交代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如同塑料,不堪一击;又把分手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千错万错都是他这个女装大佬的错。他经历生死后,现在脑子开窍了,大丈夫不能沉溺儿女情长,要去首都发展自己的人生事业。
不清楚这种方式能不能让吴墨死心,反正岑筝心里很过意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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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筝这半天一直练习定眼,到了晚上眼眶酸痛,洗完澡倒头就要睡了。
他头发还没沾上枕头,就听见床头的墙后传来隔壁房客铿锵有力的声音:“粉红墙上发轰凰!轰凰画在粉红墙!黄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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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那边根本没听到,这句绕口令念完又开始喊“八百标兵奔北坡了”。
岑筝只好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出门,找到隔壁敲了敲。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喊话终于停了,取而代之的是有人向门走动的声音。门开了一条狭小的缝隙,一双杏仁眼在防盗链后警惕地注视着岑筝。
“这酒店隔音不好,麻烦你音量小一点。”岑筝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诉求,懒得多看对方一眼,准备转身离开。
“等一下。”女孩在背后叫住他。
岑筝停下来回头,看到她跑进屋里,很快又拿了什么东西过来。女孩把防盗链取下,纤瘦的胳膊从门里伸出。她脸上挂着歉疚的笑,道:“不好意思啊小哥,请你吃个苹果吧,我老家特产,可甜可脆了。”
“不用了。”岑筝下意识拒绝,但是他一想,自己现在吃顿饭还得精打细算呢,一个苹果也算挺值钱了,至少能补充维生素。
于是他拒绝的话音还没落,又伸手把人家的苹果接过来了。
这口是心非的举动让女生愣了一下,随后悄悄抿嘴笑。
岑筝看了她一眼,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是在练声?”
“嗯呐。”
岑筝飞速地打量了她的外表,身高刚过一米六,素颜清秀,说话带了点口音。
“你是演员?”岑筝试探性地问道。
女孩羞涩地摆摆手,笑答:“我哪算什么演员,就是在恒龙跑龙套的。”
岑筝得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便直截了当地说:“我也想去,有什么门路?”
女孩点头,很是热情大方地掏出手机,递给岑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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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进群了吧?”上官珊儿探头瞧了一眼,“小哥你点开看群成员,这个群主就是我们领队冰哥,他在群里说什么话都得注意点儿。要报戏就拍个自我介绍视频,发给冰哥,到时候报上了他就在群里艾特。”
“行。”岑筝记住了她说的话,“明天你去恒龙吗?”
上官珊儿点头道:“去。对了,小哥你要是也打算天天跑群演的话,最好也在恒龙附近租房哦,不贵的。”
岑筝跟她多聊了几分钟,看时间也不早了,就让她早点回屋睡觉。
转天凌晨五点,岑筝就被敲门声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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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半集合,咱们得先找住的地方,要是时间来得及还能吃早饭。”上官珊儿提着一个硕大的行李箱走到楼梯口,手里的行囊被岑筝不动声色地接过去了,“谢谢小哥。对了,我还没问你叫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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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你在群里报戏了吧?”上官珊儿买了两个豆沙包给岑筝,“现在咱们就跟着领队走,你看队伍最前面那个,就是冰哥。”
岑筝以前在恒龙拍过几次戏,对路线还是比较熟悉的,往这个方向走就是还愿台景区,拍武侠仙侠剧通常都少不了这里。到了剧组集合的地点,冰哥让他们在旁边的空地排队站好,别妨碍工作人员干活。
他周围站了不少群演,有几个人见今天这位跟着来的新人外貌出众,便饶有兴趣地主动过来跟岑筝聊天。
但岑筝没兴趣跟他们说话,有什么事都故意转身只问上官珊儿,然后俩人一言一句来来回回,别人自然就插不上嘴,自讨没趣地站回去了。
“这都快八点半了,还不开始拍?”岑筝环顾四周,发现该有的剧组职位人员都到齐了,演员里都有好几个他以前认识的,“谁迟到了吗?”
上官珊儿说:“猜对了,就是男主呗。每天七点上工,九点才到,而且化妆还得好久呢,他就可劲儿耽误。”
敢这么高频率迟到,必定背后有人撑腰,岑筝感觉是自己熟悉的人,便问:“谁啊?”
“就那个惊澜的强推之耻,袁踏歌。”
噢,果然是自己认识的,同公司后辈。
岑筝跟他吃过几次饭,算不上熟,能感觉出这位后辈挺目中无人,对谁打招呼都很是敷衍。以前还时不时听经纪人吐槽过他,说是无论哪方面的成绩都难以服众。袁踏歌本身上进心也不高,到处被人这么叫都无所谓,该拖后腿还是拖后腿。
上官珊儿回答完这个名字,摇头叹气:“唉,《剑灵传》男主是他,女主是高见秋,俩人整天比着似的耍大牌。”
对于后面那位当红女演员,岑筝一直不熟,只知道她负`面新闻很多,这个名字所到之处必定粉黑大战,腥风血雨。
“g,来了来了,袁踏歌的车!”
过不久,《剑灵传》的动作导演拿着大喇叭喊了一声:“来二十个男群演!赶紧换衣服!”
岑筝眼前一亮,立刻举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