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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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赢了棋,但最终还是耐不住白丽的死缠烂打。周六晚上六点,白丽打来电话,说已经到小区门口,我提着包赶紧下楼,这个姑奶奶可没有什么耐心。
我走到小区门口,便看到白丽站在车前等我,我走过去,她惊讶的看着我。
“我说子墨,你最近是不是手头紧啊,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没有吗,没有你早说,姐给你出银子啊,不过话说回来,你这工作,这职位,这风头,不能混的这么惨吧?”
今天,我穿了一件亚麻的黑色铅笔裤,白色的衬衣,白色帆布鞋,在白丽那一身名牌的对照下,却是寒酸不少。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穿着,舒服,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除非公司有重大会议,或是出去谈判,跑案子,签合同外我会穿职业正装,穿高跟鞋,平时都只穿这样休闲的服装。
“女为悦己者容,我这么穿我高兴,走了走了,不然迟到了,不是说8点开始吗?”
“子墨,你别欺负我没文化,女为悦己者容,难道不是说一个女人要为了喜欢自己的人而好好打扮吗?”真是难得白丽有文化了一回,只是似乎没用对地方。
白丽看我没动,继续说“子墨,好歹也是去相亲,你怎么能这么随便呢,赶紧回去换一身,”说着就要拉我回去。
“是么,原来是你相亲,那我这样不是正好,绿叶配红花嘛,”看着白丽那一身红色的露肩小礼服我笑了出来。
“玉子墨,你不要装糊涂,我说的是你,六年了再次见到楚离,你难道不该好好收拾收拾,你看看你,连个淡妆都不打,虽说你天生丽质难自弃吧,但是稍微收拾一下肯定会更仙的,我就是喜欢你这飘渺空灵的气质。”
“得,打住,白丽小姐,要去咱就赶紧上车,不去我就回去了,”“你真是不知好歹,”白丽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上了车,然后开车,一路都不和我说话。
她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喜欢你,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他都会喜欢你。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喜欢你,就算你是天仙,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而楚离并不喜欢我,当年也只是觉得我有趣而已,既如此,我又何必多费心思呢。
走的早,没遇上什么堵车,不到8点就来到了约好的地点,是一个高档会馆,我们下了车,便有专门的泊车人员,接过了钥匙去泊车了,门口站着的人员躬身请我们进去,进到大厅后,又有人过来询问,我们报上了房间名称,便有人替我们引路,到了房间门口,躬身一礼便走了。
白丽大大咧咧的一推门,便拉着我进去了,进到屋里,才看到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些人。
“唉吆,大家快看谁来了。”
随着一声大喊,屋子里所有的视线便集中了过来,如果是以前,我可能还会不好意思,但是工作了4年,见过那么多大场面,现在倒是镇定很多,我拉着白丽扫了扫还空着的位置,便坐了过去。
倒是白丽说话了,“瞅,瞅,赶紧瞅的,你们平时哪能见到这么原生态的天然美女,不动刀,不削骨,不抽脂的。”
原本没什么,听白丽这么一说,我倒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好像我是白丽的瓜,真是王婆子卖瓜自卖自夸,我赶紧拉着她坐下,省的继续丢人。
这些人里大部分我都认识,A大毕业的校友,刚才说话的人正是周勇,楚离的同班同学,以前我和楚离一起的时候,他就经常取笑我,还有一些人我也是见过的,只是毕业后很少联系,也忘记叫什么了。
“吆,玉子墨,你难道不知道今天是楚离的回国欢迎会,怎么不打扮打扮就来了,不过也是,就是再打扮,人家看不上还是看不上。”
说话的是于倩,曾经楚离的疯狂追求者,和楚离是一个系的,同级却不同班,追了楚离四年无果,只不过最后却让我这个大二的小丫头得了手。
当年,我能和楚离走到一起,大部分人都是觉得意外的吧。
当年喜欢楚离的人如过江之鲤,而于倩便是这其中的佼佼者。
首先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她和楚离一届,并且还在一个系,这见面的机会自是比他人多的多。
其次,于倩也是个世家子弟,虽不是什么皇亲贵胄,却也是富甲一方,在门当户对上又是比很多人占了先机。
最后,于倩专一啊,从大一到大四,跟在楚离背后,那叫一个锲而不舍,这旁人看来都是感动的不得了,那当事人能一点不动心?
综上所述,人们一致认为,最后最有可能和楚离走到一起的就是于倩了。记得,还有一位资深八卦校友,写了一篇名为《论于倩为何能抓住楚离之两三点》的文章,当时在校园网上颇受追捧。
后来,我还曾拜读了一下,深以为这篇文章写得很是精辟。我还特意找楚离讨论了一下,说是讨论,倒也不过是我一个人的自说自圆,楚离从头到尾,也只不过是给了我一个白眼。
现在,我是很能理解于倩当时的心情的。
明明已经就要得手,却让我这么个黄毛丫头半路杀出,硬生生的破坏了,搁谁身上,也是咽不下这口气的。
不久,她就找上了我,要和我单挑,颇有点一较高下的意思。而单挑的内容竟然是网球,她也是怪会挑的,不挑才艺,而是运动,还是网球这种大家平时都不怎么玩的。
不过我倒是庆幸,还好不是高尔夫球,不然我就得直接认输了,剩下的就算足球,篮球我都能试试,谁让我有一个运动神经发达的小哥呢。
我当时表现的很忐忑,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我的网球技术,即使是乔然也不敢轻敌的。
果然,看到我的表情,于倩得意的笑了。
时间约在周六上午10点,地点是学校网球场。
当我如约赶到地点时,网球场周围早已经围满了人,不难猜出,这是于倩故意放出去的消息。
我想于倩大概是想让我当着众多人的面,里子面子全输光,也好证明她比我更配得上楚离吧。
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整个比赛过程,我用尽了全力,她没有赢到一个球,真真是里子面子全输光了。
现在想想,那样的场面,她一个千金小姐,肯定是从没遇到过了,所以从那以后,我变成了她的死对头,只要两人都在,便避免不了硝烟。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人情世故,只觉为了楚离,自然什么都要做到最好,所以比赛时自然是全力以赴,丝毫没有照顾到对方的面子,现在想想真真是不应该。
后来明白了一些事,对于倩的针锋相对,便淡然处之了。现在听到她那么说,也只是无所谓的笑了笑,不打算回应。
只是有人却是不干了,白丽腾的一下站了起来,
“于倩,当年你技不如人,输了反要怪罪子墨,楚离最后是没和子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曾经一起过,你呢,你连曾经也没有。”
于倩顿时气得脸色发白。
看着好好的一个欢迎会,弄得如此剑拔弩张,我倒是后悔来了。还好,周勇做为组织者,赶紧打圆场。
“各位美女,大姐,姑奶奶们,大家今天不是冲着楚离来的吗,正主还没来,大家怎么就把气氛搞得这么热烈了呢,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啊”
听他那么说,双方也觉得不好意思,便都不再说话了。
我赶紧拉着白丽坐下。
其实,于倩也不过是一痴情女子,多年苦恋沦为流水,到是颇为让人同情。当然,这里面的人是绝对不包括我的,我之于她,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只不过这痴情女子,显然是没弄明白这其中的关键,“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不去找那“流水”正主,却是抓着我这么个狗尾巴草不放,真真是不对的。
其实想想,白丽的话说错了,当年的我还不如她呢,她是没有和楚离走到一起,所以她便不会有我后来那样的痛心。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从来没有和楚离认识过。人们都说,不愿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这得多豁达的人,才能做得到。如我一类的人,也只不过用这句话来安慰安慰自己罢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于倩却是想不明白,如果有机会,我想我一定会告诉她“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毕竟她以后可以轻松找到一个相爱的人,而我,早已经是伤痕累累,哪还有曾经那样的勇气,再去找一个相爱的人,我害怕会再次受伤。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楚离,你可曾认真看过我给你写的这首情诗,若认真看过,你又如何忍心那样伤我。
虽是赢了棋,但最终还是耐不住白丽的死缠烂打。周六晚上六点,白丽打来电话,说已经到小区门口,我提着包赶紧下楼,这个姑奶奶可没有什么耐心。
我走到小区门口,便看到白丽站在车前等我,我走过去,她惊讶的看着我。
“我说子墨,你最近是不是手头紧啊,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没有吗,没有你早说,姐给你出银子啊,不过话说回来,你这工作,这职位,这风头,不能混的这么惨吧?”
今天,我穿了一件亚麻的黑色铅笔裤,白色的衬衣,白色帆布鞋,在白丽那一身名牌的对照下,却是寒酸不少。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穿着,舒服,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除非公司有重大会议,或是出去谈判,跑案子,签合同外我会穿职业正装,穿高跟鞋,平时都只穿这样休闲的服装。
“女为悦己者容,我这么穿我高兴,走了走了,不然迟到了,不是说8点开始吗?”
“子墨,你别欺负我没文化,女为悦己者容,难道不是说一个女人要为了喜欢自己的人而好好打扮吗?”真是难得白丽有文化了一回,只是似乎没用对地方。
白丽看我没动,继续说“子墨,好歹也是去相亲,你怎么能这么随便呢,赶紧回去换一身,”说着就要拉我回去。
“是么,原来是你相亲,那我这样不是正好,绿叶配红花嘛,”看着白丽那一身红色的露肩小礼服我笑了出来。
“玉子墨,你不要装糊涂,我说的是你,六年了再次见到楚离,你难道不该好好收拾收拾,你看看你,连个淡妆都不打,虽说你天生丽质难自弃吧,但是稍微收拾一下肯定会更仙的,我就是喜欢你这飘渺空灵的气质。”
“得,打住,白丽小姐,要去咱就赶紧上车,不去我就回去了,”“你真是不知好歹,”白丽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上了车,然后开车,一路都不和我说话。
她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喜欢你,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他都会喜欢你。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喜欢你,就算你是天仙,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而楚离并不喜欢我,当年也只是觉得我有趣而已,既如此,我又何必多费心思呢。
走的早,没遇上什么堵车,不到8点就来到了约好的地点,是一个高档会馆,我们下了车,便有专门的泊车人员,接过了钥匙去泊车了,门口站着的人员躬身请我们进去,进到大厅后,又有人过来询问,我们报上了房间名称,便有人替我们引路,到了房间门口,躬身一礼便走了。
白丽大大咧咧的一推门,便拉着我进去了,进到屋里,才看到屋子里已经坐了好些人。
“唉吆,大家快看谁来了。”
随着一声大喊,屋子里所有的视线便集中了过来,如果是以前,我可能还会不好意思,但是工作了4年,见过那么多大场面,现在倒是镇定很多,我拉着白丽扫了扫还空着的位置,便坐了过去。
倒是白丽说话了,“瞅,瞅,赶紧瞅的,你们平时哪能见到这么原生态的天然美女,不动刀,不削骨,不抽脂的。”
原本没什么,听白丽这么一说,我倒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好像我是白丽的瓜,真是王婆子卖瓜自卖自夸,我赶紧拉着她坐下,省的继续丢人。
这些人里大部分我都认识,A大毕业的校友,刚才说话的人正是周勇,楚离的同班同学,以前我和楚离一起的时候,他就经常取笑我,还有一些人我也是见过的,只是毕业后很少联系,也忘记叫什么了。
“吆,玉子墨,你难道不知道今天是楚离的回国欢迎会,怎么不打扮打扮就来了,不过也是,就是再打扮,人家看不上还是看不上。”
说话的是于倩,曾经楚离的疯狂追求者,和楚离是一个系的,同级却不同班,追了楚离四年无果,只不过最后却让我这个大二的小丫头得了手。
当年,我能和楚离走到一起,大部分人都是觉得意外的吧。
当年喜欢楚离的人如过江之鲤,而于倩便是这其中的佼佼者。
首先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她和楚离一届,并且还在一个系,这见面的机会自是比他人多的多。
其次,于倩也是个世家子弟,虽不是什么皇亲贵胄,却也是富甲一方,在门当户对上又是比很多人占了先机。
最后,于倩专一啊,从大一到大四,跟在楚离背后,那叫一个锲而不舍,这旁人看来都是感动的不得了,那当事人能一点不动心?
综上所述,人们一致认为,最后最有可能和楚离走到一起的就是于倩了。记得,还有一位资深八卦校友,写了一篇名为《论于倩为何能抓住楚离之两三点》的文章,当时在校园网上颇受追捧。
后来,我还曾拜读了一下,深以为这篇文章写得很是精辟。我还特意找楚离讨论了一下,说是讨论,倒也不过是我一个人的自说自圆,楚离从头到尾,也只不过是给了我一个白眼。
现在,我是很能理解于倩当时的心情的。
明明已经就要得手,却让我这么个黄毛丫头半路杀出,硬生生的破坏了,搁谁身上,也是咽不下这口气的。
不久,她就找上了我,要和我单挑,颇有点一较高下的意思。而单挑的内容竟然是网球,她也是怪会挑的,不挑才艺,而是运动,还是网球这种大家平时都不怎么玩的。
不过我倒是庆幸,还好不是高尔夫球,不然我就得直接认输了,剩下的就算足球,篮球我都能试试,谁让我有一个运动神经发达的小哥呢。
我当时表现的很忐忑,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我的网球技术,即使是乔然也不敢轻敌的。
果然,看到我的表情,于倩得意的笑了。
时间约在周六上午10点,地点是学校网球场。
当我如约赶到地点时,网球场周围早已经围满了人,不难猜出,这是于倩故意放出去的消息。
我想于倩大概是想让我当着众多人的面,里子面子全输光,也好证明她比我更配得上楚离吧。
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整个比赛过程,我用尽了全力,她没有赢到一个球,真真是里子面子全输光了。
现在想想,那样的场面,她一个千金小姐,肯定是从没遇到过了,所以从那以后,我变成了她的死对头,只要两人都在,便避免不了硝烟。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人情世故,只觉为了楚离,自然什么都要做到最好,所以比赛时自然是全力以赴,丝毫没有照顾到对方的面子,现在想想真真是不应该。
后来明白了一些事,对于倩的针锋相对,便淡然处之了。现在听到她那么说,也只是无所谓的笑了笑,不打算回应。
只是有人却是不干了,白丽腾的一下站了起来,
“于倩,当年你技不如人,输了反要怪罪子墨,楚离最后是没和子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曾经一起过,你呢,你连曾经也没有。”
于倩顿时气得脸色发白。
看着好好的一个欢迎会,弄得如此剑拔弩张,我倒是后悔来了。还好,周勇做为组织者,赶紧打圆场。
“各位美女,大姐,姑奶奶们,大家今天不是冲着楚离来的吗,正主还没来,大家怎么就把气氛搞得这么热烈了呢,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啊”
听他那么说,双方也觉得不好意思,便都不再说话了。
我赶紧拉着白丽坐下。
其实,于倩也不过是一痴情女子,多年苦恋沦为流水,到是颇为让人同情。当然,这里面的人是绝对不包括我的,我之于她,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只不过这痴情女子,显然是没弄明白这其中的关键,“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不去找那“流水”正主,却是抓着我这么个狗尾巴草不放,真真是不对的。
其实想想,白丽的话说错了,当年的我还不如她呢,她是没有和楚离走到一起,所以她便不会有我后来那样的痛心。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从来没有和楚离认识过。人们都说,不愿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这得多豁达的人,才能做得到。如我一类的人,也只不过用这句话来安慰安慰自己罢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于倩却是想不明白,如果有机会,我想我一定会告诉她“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毕竟她以后可以轻松找到一个相爱的人,而我,早已经是伤痕累累,哪还有曾经那样的勇气,再去找一个相爱的人,我害怕会再次受伤。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楚离,你可曾认真看过我给你写的这首情诗,若认真看过,你又如何忍心那样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