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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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的怒火,推动着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用手中的杯子,好好的给那混蛋送上一份大礼。
可我才往前走了没几步,又慢慢退了回来,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
我这不是怂了,而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这样走过去用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容易,直接冲上去跟他干一架也很容易。可打这个架的理由呢?我该怎么说?
我自己当然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仇雪恨!可对外我没法这样说呀!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下,告诉所有人我是凌峰,我是借尸还魂回来报仇的。到时候会不会吓到别人,我不清楚,但肯定会有人把我当神经病看。
至于打完这场架的最终结果,多半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被当成了神经病,被人强行送院治疗;另一个则是由于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被送进警察局。
以上两种结果,无论我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是被抓进警察局,短时间内,我都别想从里面出来了。到时候,失去自由是小,无法完成与白发老者的约定才是大。天堂就别想了,洗干净了,准备好去地狱的油锅里滚一趟吧!
得与失,已经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为了一时的痛快,而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显然是件非常亏本的买卖,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更何况,我可不想再因为那混蛋的关系,再一次把自己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这一番权衡之后,我勉强克制住了内心的冲动,压抑着复仇的魔鬼,憋屈的坐在座位上,两眼继续死死得盯着那混蛋。
虽然这一次,我的理智战胜了冲动,没有作出愚蠢的行为。可是有仇不报,毕竟不是我的风格,特别是仇人就在自己的面前潇洒快活,自己又不能拿他怎么样,这种憋屈的心理,真得快让我抓狂到了极点。
就这样,我咬着牙,坐在位子上,死死地盯着那混蛋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我那愤怒的样子,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我是来寻仇的。好在我当时坐在角落里,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又盯了一段时间,那混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神色显得有些不自然,急匆匆的向厕所跑了过去。
我见此情形,也赶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快走朝厕所走去。
可能是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混蛋身上的缘故,当我走到厕所门口时,脚撞到了什么东西,让我有些失去平衡,差点就摔倒在了地上。
奋力站稳之后,我低头一看,是一个水桶,里面装满了水,只是这水很黑,看上去非常的浑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保洁阿姨用来拖地的水,只不过为什么会放在厕所门口,就不得而知了。
我看了水桶一眼,就立马转身进入了厕所。
等我进到厕所里的时候,那混蛋已经进了单间,并锁上了门。
于是,我沿着单间的门,一间一间敲了过去。直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其中的一个单间里传了出来,“敲什么敲!没看到有人呀?”
确定了那混蛋所在的单间,我的脑海中飞速闪过了一个想法。立刻转身走出厕所,提起刚才在厕所门口发现的水桶,拎着它进入厕所,走到那混蛋所在的单间前。
我深吸一口气,双手一用力,将整个水桶举了起来,直接从单间的上方把水一股脑的全给倒进了单间里。
只听见单间里瞬间传来了“啊!”的一声惨叫。我虽然站在单间外,没有亲眼目睹单间内所发生的事情,但从刚才的那一声惨叫,完全可以让我想像出刚才所发生的画面,那乌黑浑浊的脏水,突然间倾盆而下,犹如瀑布一般,绝对够那混蛋喝上一壶的了。
水一倒完,我趁着那混蛋的惨叫还没停止,就立马把水桶一扔,然后快步逃离了厕所。
逃离厕所之后,我也没急着离开酒吧,而是装成没事人一样,悠哉悠哉的回到了我原来的位子。
问我为什么不逃走?因为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那混蛋直到我逃离厕所,他都没有看到过我的样子,根本就不知道是谁偷袭了他。所以我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被他给认出来。
还有就是,虽然酒吧里人多眼杂,即便事情发生在厕所,我刚才所做的事情,很难保证不会被其他人看见。可其他人看见又能怎么样?来酒吧的,基本上都是来玩的,深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道理,就算真有人看到了我的所作所为,顶多也就当看了场戏,绝对不会傻到插一脚进来,给自己惹不必要的麻烦。
也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我根本就没有逃的必要,可以继续舒舒服服的坐在位子上,看着酒吧里热闹的人群。
我在位子上又坐了一阵子,不过始终没有见那混蛋从厕所里出来。寻思了一下,估计这混蛋见自己的样子实在太过狼狈了,不想在熟人面前丢脸,就偷偷摸摸的从酒吧的后门溜掉了吧。
算了,那混蛋走了也好,我这气多少也算出过了,就不再想了,毕竟在继续纠结下去,也只是会影响我的心情而已,并无半点好处可言。
继续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又点了一杯所谓的新品。名字叫什么,我压根就没怎么注意,毕竟一般酒吧里出的东西,名字要不很犹豫,要不很梦幻,但无论它叫什么,喝到嘴里的味道,其实都差不多,至少在我这样的人嘴里,真喝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
我有喝没喝的坐着,继续远远的看着我那群狐朋狗友们在那里玩闹着。
看着他们那兴奋高兴的样子。我忽然意识到,我这个曾经自命不凡的作家,也只不过是这个世界中的一颗渺小沙砾。我的离去,并不会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有多大的影响,世界仍旧按照原来的脚步,有条不紊的前进着。我昔日的这些所谓的朋友,仍旧该吃吃,该喝喝的生活着,并不会因为失去我这么个人,而有任何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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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的怒火,推动着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用手中的杯子,好好的给那混蛋送上一份大礼。
可我才往前走了没几步,又慢慢退了回来,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
我这不是怂了,而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这样走过去用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容易,直接冲上去跟他干一架也很容易。可打这个架的理由呢?我该怎么说?
我自己当然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仇雪恨!可对外我没法这样说呀!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下,告诉所有人我是凌峰,我是借尸还魂回来报仇的。到时候会不会吓到别人,我不清楚,但肯定会有人把我当神经病看。
至于打完这场架的最终结果,多半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被当成了神经病,被人强行送院治疗;另一个则是由于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被送进警察局。
以上两种结果,无论我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是被抓进警察局,短时间内,我都别想从里面出来了。到时候,失去自由是小,无法完成与白发老者的约定才是大。天堂就别想了,洗干净了,准备好去地狱的油锅里滚一趟吧!
得与失,已经清晰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为了一时的痛快,而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显然是件非常亏本的买卖,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更何况,我可不想再因为那混蛋的关系,再一次把自己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这一番权衡之后,我勉强克制住了内心的冲动,压抑着复仇的魔鬼,憋屈的坐在座位上,两眼继续死死得盯着那混蛋。
虽然这一次,我的理智战胜了冲动,没有作出愚蠢的行为。可是有仇不报,毕竟不是我的风格,特别是仇人就在自己的面前潇洒快活,自己又不能拿他怎么样,这种憋屈的心理,真得快让我抓狂到了极点。
就这样,我咬着牙,坐在位子上,死死地盯着那混蛋看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我那愤怒的样子,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我是来寻仇的。好在我当时坐在角落里,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又盯了一段时间,那混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神色显得有些不自然,急匆匆的向厕所跑了过去。
我见此情形,也赶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快走朝厕所走去。
可能是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混蛋身上的缘故,当我走到厕所门口时,脚撞到了什么东西,让我有些失去平衡,差点就摔倒在了地上。
奋力站稳之后,我低头一看,是一个水桶,里面装满了水,只是这水很黑,看上去非常的浑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保洁阿姨用来拖地的水,只不过为什么会放在厕所门口,就不得而知了。
我看了水桶一眼,就立马转身进入了厕所。
等我进到厕所里的时候,那混蛋已经进了单间,并锁上了门。
于是,我沿着单间的门,一间一间敲了过去。直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其中的一个单间里传了出来,“敲什么敲!没看到有人呀?”
确定了那混蛋所在的单间,我的脑海中飞速闪过了一个想法。立刻转身走出厕所,提起刚才在厕所门口发现的水桶,拎着它进入厕所,走到那混蛋所在的单间前。
我深吸一口气,双手一用力,将整个水桶举了起来,直接从单间的上方把水一股脑的全给倒进了单间里。
只听见单间里瞬间传来了“啊!”的一声惨叫。我虽然站在单间外,没有亲眼目睹单间内所发生的事情,但从刚才的那一声惨叫,完全可以让我想像出刚才所发生的画面,那乌黑浑浊的脏水,突然间倾盆而下,犹如瀑布一般,绝对够那混蛋喝上一壶的了。
水一倒完,我趁着那混蛋的惨叫还没停止,就立马把水桶一扔,然后快步逃离了厕所。
逃离厕所之后,我也没急着离开酒吧,而是装成没事人一样,悠哉悠哉的回到了我原来的位子。
问我为什么不逃走?因为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那混蛋直到我逃离厕所,他都没有看到过我的样子,根本就不知道是谁偷袭了他。所以我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被他给认出来。
还有就是,虽然酒吧里人多眼杂,即便事情发生在厕所,我刚才所做的事情,很难保证不会被其他人看见。可其他人看见又能怎么样?来酒吧的,基本上都是来玩的,深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道理,就算真有人看到了我的所作所为,顶多也就当看了场戏,绝对不会傻到插一脚进来,给自己惹不必要的麻烦。
也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我根本就没有逃的必要,可以继续舒舒服服的坐在位子上,看着酒吧里热闹的人群。
我在位子上又坐了一阵子,不过始终没有见那混蛋从厕所里出来。寻思了一下,估计这混蛋见自己的样子实在太过狼狈了,不想在熟人面前丢脸,就偷偷摸摸的从酒吧的后门溜掉了吧。
算了,那混蛋走了也好,我这气多少也算出过了,就不再想了,毕竟在继续纠结下去,也只是会影响我的心情而已,并无半点好处可言。
继续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又点了一杯所谓的新品。名字叫什么,我压根就没怎么注意,毕竟一般酒吧里出的东西,名字要不很犹豫,要不很梦幻,但无论它叫什么,喝到嘴里的味道,其实都差不多,至少在我这样的人嘴里,真喝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
我有喝没喝的坐着,继续远远的看着我那群狐朋狗友们在那里玩闹着。
看着他们那兴奋高兴的样子。我忽然意识到,我这个曾经自命不凡的作家,也只不过是这个世界中的一颗渺小沙砾。我的离去,并不会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有多大的影响,世界仍旧按照原来的脚步,有条不紊的前进着。我昔日的这些所谓的朋友,仍旧该吃吃,该喝喝的生活着,并不会因为失去我这么个人,而有任何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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