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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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程富裕对程小昱绝对没有多少父子情,这一点李茉莉百分百确定。毕竟同床共枕十几年,因为当年乐小米的事,程富裕甚至是对程小昱有心结的,不然也不会将他扔在乡下,常年不去见一回——这是基调,要在这个前提下分析程富裕的动机才对。
然后……这程小昱别管资质如何,他毕竟才十三岁,在乡下长大,必定没见过什么世面。虽然就今天的表现来看,这绝对不是个脾气绵软任人欺负的小孩,也脸皮够厚知道讨要好处,但是,城里人——大人的世界,他真的懂吗?
再然后,卓菁华府的房子……顶级的小区,面积五百多平米,贵族管家式的物业服务,有钱人的天堂,购入时价格就有两千多万,现在更加升值了,还要算上精美的装修……
将一小杯滚烫的功夫茶含在嘴里,余味悠长,李茉莉突然间灵光一闪,她抓住了那条线!
没错,卓菁华府的房子很值钱,但程小昱是未成年人!他有监护人,所以就算产权转让给了他,他也只能住,不能卖!所以那两千多万就是死钱!程富裕每个月给他两万,而那处房子每个月光物业费就要一万多……他还要雇人打扫卫生、雇人做饭,加上买菜钱,以及平日必要的花销,他还能剩下多少?
住那个小区的,都是有钱人,全身名牌,气质高雅,挥金如土,小区停车场每天都可以举办豪车展……程小昱一个连普通话都说不好的乡下穷胖子,混在里面,好一点的衣服都穿不起,出入靠两条腿,就像一只落入凤凰巢的老母鸡,哈哈他得有多尴尬啊!一个异类就算让他住进天堂,也会被环境逼疯的!她就好好看看,这个瘪三能撑多久!
再有最重要的一点,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监护人是有权利转卖的——虽然有很多限制条款,但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可钻——于是,程小昱一日未成年,这座豪宅就一日只是吊在驴子头上的胡萝卜,且拥有的时间越久,他就会越知道这房子的价值,从而也就会越舍不得失去,为此,他会讨好程富裕的,等那个时候,他还敢像刚才那样,跟只横冲直撞的野猪一样的恶心人吗?
程富裕心机真深啊!简直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想通了,高兴之余,李茉莉又有点别扭,但很快,这点别扭就烟消云散了。还是那句话,她早就知道程富裕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那又怎么样呢,她李茉莉可不是乐小米,乐小米那样的蠢货,也就配嫁给一个窝囊男人,结果非要不自量力,死了能怪谁呢?
不知怎么的,想到乐小米,李茉莉又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刚才程小昱说的那番话,心里蓦的有些发寒。她快速的洗好杯子,楼上两个宝贝还在翻天覆地,她还是赶紧安抚一下吧!
……
再说程小昱这边,上了刘笙的车,他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窗外,努力的记住沿街的风景,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刘笙闲聊。
“你是我爹的助理?”
“嗯。”
“这种天气穿西服你不觉得热吗?”
“……还好。”
“给我介绍一下这边有什么好玩的?”
“一会儿我给你拿张本市地图吧!”
“还是算了,你干脆给我买好手机和电脑得了,我自己查——我爹是说不过分的要求都能提吧?”
“……是。”
“我说真的,你还是赶紧将外套脱了吧,瞧瞧那一脑门儿的汗,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
外面是阳光普照的盛夏,车子里冷气开得很足,两个小区之间二十分钟左右的车程,刘笙艰难的应付着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性格貌似十分刁恶的胖球,额头泛起一层虚汗,只觉得十分度日如年。
一边是很有话语权的程夫人,一边是比真正的透明人多不了啥存在感的所谓大少爷,又不能左右逢源,傻瓜都知道要怎么选。刘笙唯一有些不解的是,看这胖子的一系列表现,他显然比普通的十三岁孩子要有城府的多,但现在他却对自己一点都不客气,更遑论讨好了,刘笙暗暗思忖着,他不会真把自己当成给领导跑腿的马仔了吧?
程小昱看不出来刘笙不乐意搭理他吗?当然看得出来,但还是那句话,胖子进城就不是来讨人欢心的,事实上爷爷没死前,程小昱一直是个很讨喜的孩子——主要是他情商高,再加上成天乐呵呵的脾性,人又够义气不含糊,所以人缘儿混的不赖,挺多人喜欢他。但程富裕这一家子,加上程富裕的下属,他却没那个心情和他们好好相处,而且就算他与人为善,这些人也不可能喜欢他,天生就是对立阵营,白费什么劲啊!
该是他的东西他不会让人,不该他的他也懒得去拿,大丈夫恩怨分明,他可不是要供着皇帝爹等上位的太子,这个刘笙就算是太监大总管,求不着他也用不着哄着他,平白还会被他小瞧呢!
所以说,程小昱真的是一个心思通透的……死胖子。
将车停入卓菁华府的私人车库,刘笙推门下车,有物业的工作人员远远的见了,就有两个小跑过来,帮忙拎那些行李。卓菁华府是高尚社区,小小的打工仔也都是穿着洁白的衬衫、制服小马甲,个个看上去都很精神,结果等胖子一下车,大家的表情都僵住了……
程小昱穿的是一件土灰色的大汗衫,圆滚滚的肚子呼之欲出,深蓝色及膝肥短裤,地摊货,都是脏兮兮皱皱巴巴,一身久未洗澡的酸臭味。僵住的显然不止这俩人,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他偷偷行注目礼,虽然不敢直接指指点点,但这种心照不宣的围观其实才是最可怕的。
刘笙走在程小昱的右后方,他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这个小胖子,而越是观察,他反而越是觉得这人果真有些门道,心中甚至已经开始佩服他了。
是人都有虚荣心,喜欢被人羡慕赞叹,不喜欢被人鄙夷指点。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羞于提及自己贫寒的出身,打肿脸充胖子也不能叫人小瞧。不是有很多新闻都报道过吗——父母的职业不体面,做子女的在同学、同事面前装作不认识父母,甚至还跟着一起嘲笑……这是人的劣根性。
这种劣根性,对青少年来说尤为严重,他们正是自尊心重,面子大过天的年纪,别说像面前这胖子一般狼狈了,就算只是别人都穿名牌而他没有,都会表现出瑟缩不安的神态来,一旦有人对他投以鄙夷的目光,他就会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土里,再也不要见人……这也是为什么,穷人家的孩子总会显得小家子气的原因,无他,底气不足,而耻于在人前抬起头来罢了。
刘笙自己分析得很明白,但明白归明白,他自己也摆脱不了这种劣根性,不然为什么要将大部分工资用来购买名牌服装呢?那些昂贵的行头被他戏称为战袍,穿上它,立刻信心百倍,去哪里、面对谁都不会怯场。想像一下,他敢穿着一身地摊货,出入比较高级的场所吗?
这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就敢。
顶着那么多嘲讽的目光,胖子一派从容淡定,走过平滑如镜的地面,走过纤尘不染的地毯,他竟然没有一点露怯……这种强大的心理素质!
刘笙设身处地的想了想,越发肃然起敬了。
而程小昱的内心世界到底如何呢?
他在回想爷爷曾跟他说过的一番话——
“这人呐,一辈子最要紧的,就是要找着自己的骨头。有的人骨头长在心里,那无论他一生顺遂与否,他都能做到宠辱不惊,脊梁永远不会垮;有的人骨头长在外面,无论是一身儿好衣裳,还是富贵权势,凭借这些外物,才能直起腰来,威风八面,可一旦外面的骨头没了,他就是一滩死肉了;还有一种人,连骨头都没有,唯唯诺诺,卑微的跟泥土似的,一辈子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区别,他自个儿都瞧不起自己,谁还来瞧得起他?”
当时程小昱听了,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不就是被自己儿子削着脸面炫了一回富吗?这么番话愣是等人走了,憋了小半天才憋出来,潜台词不就是说,您自己是骨头长在心里的,程富裕是骨头长在外面的,一群跑过来趋炎附势逗闷子的是没长骨头的……老头儿发回牢骚还整的这么含蓄,要他说,当时就把程富裕大拐棍儿敲出去才叫痛快呢!
当时不以为然,但没想到隔了两年的时间,他还是能将这番话一字不差的记起来。
程小昱一张胖脸乐呵呵的好似少年版弥勒佛,他心里想着,死老头老说我不像他,真个是死鸭子嘴硬啊……
首先,程富裕对程小昱绝对没有多少父子情,这一点李茉莉百分百确定。毕竟同床共枕十几年,因为当年乐小米的事,程富裕甚至是对程小昱有心结的,不然也不会将他扔在乡下,常年不去见一回——这是基调,要在这个前提下分析程富裕的动机才对。
然后……这程小昱别管资质如何,他毕竟才十三岁,在乡下长大,必定没见过什么世面。虽然就今天的表现来看,这绝对不是个脾气绵软任人欺负的小孩,也脸皮够厚知道讨要好处,但是,城里人——大人的世界,他真的懂吗?
再然后,卓菁华府的房子……顶级的小区,面积五百多平米,贵族管家式的物业服务,有钱人的天堂,购入时价格就有两千多万,现在更加升值了,还要算上精美的装修……
将一小杯滚烫的功夫茶含在嘴里,余味悠长,李茉莉突然间灵光一闪,她抓住了那条线!
没错,卓菁华府的房子很值钱,但程小昱是未成年人!他有监护人,所以就算产权转让给了他,他也只能住,不能卖!所以那两千多万就是死钱!程富裕每个月给他两万,而那处房子每个月光物业费就要一万多……他还要雇人打扫卫生、雇人做饭,加上买菜钱,以及平日必要的花销,他还能剩下多少?
住那个小区的,都是有钱人,全身名牌,气质高雅,挥金如土,小区停车场每天都可以举办豪车展……程小昱一个连普通话都说不好的乡下穷胖子,混在里面,好一点的衣服都穿不起,出入靠两条腿,就像一只落入凤凰巢的老母鸡,哈哈他得有多尴尬啊!一个异类就算让他住进天堂,也会被环境逼疯的!她就好好看看,这个瘪三能撑多久!
再有最重要的一点,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监护人是有权利转卖的——虽然有很多限制条款,但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可钻——于是,程小昱一日未成年,这座豪宅就一日只是吊在驴子头上的胡萝卜,且拥有的时间越久,他就会越知道这房子的价值,从而也就会越舍不得失去,为此,他会讨好程富裕的,等那个时候,他还敢像刚才那样,跟只横冲直撞的野猪一样的恶心人吗?
程富裕心机真深啊!简直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想通了,高兴之余,李茉莉又有点别扭,但很快,这点别扭就烟消云散了。还是那句话,她早就知道程富裕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那又怎么样呢,她李茉莉可不是乐小米,乐小米那样的蠢货,也就配嫁给一个窝囊男人,结果非要不自量力,死了能怪谁呢?
不知怎么的,想到乐小米,李茉莉又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刚才程小昱说的那番话,心里蓦的有些发寒。她快速的洗好杯子,楼上两个宝贝还在翻天覆地,她还是赶紧安抚一下吧!
……
再说程小昱这边,上了刘笙的车,他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窗外,努力的记住沿街的风景,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刘笙闲聊。
“你是我爹的助理?”
“嗯。”
“这种天气穿西服你不觉得热吗?”
“……还好。”
“给我介绍一下这边有什么好玩的?”
“一会儿我给你拿张本市地图吧!”
“还是算了,你干脆给我买好手机和电脑得了,我自己查——我爹是说不过分的要求都能提吧?”
“……是。”
“我说真的,你还是赶紧将外套脱了吧,瞧瞧那一脑门儿的汗,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
外面是阳光普照的盛夏,车子里冷气开得很足,两个小区之间二十分钟左右的车程,刘笙艰难的应付着各种奇思妙想层出不穷、性格貌似十分刁恶的胖球,额头泛起一层虚汗,只觉得十分度日如年。
一边是很有话语权的程夫人,一边是比真正的透明人多不了啥存在感的所谓大少爷,又不能左右逢源,傻瓜都知道要怎么选。刘笙唯一有些不解的是,看这胖子的一系列表现,他显然比普通的十三岁孩子要有城府的多,但现在他却对自己一点都不客气,更遑论讨好了,刘笙暗暗思忖着,他不会真把自己当成给领导跑腿的马仔了吧?
程小昱看不出来刘笙不乐意搭理他吗?当然看得出来,但还是那句话,胖子进城就不是来讨人欢心的,事实上爷爷没死前,程小昱一直是个很讨喜的孩子——主要是他情商高,再加上成天乐呵呵的脾性,人又够义气不含糊,所以人缘儿混的不赖,挺多人喜欢他。但程富裕这一家子,加上程富裕的下属,他却没那个心情和他们好好相处,而且就算他与人为善,这些人也不可能喜欢他,天生就是对立阵营,白费什么劲啊!
该是他的东西他不会让人,不该他的他也懒得去拿,大丈夫恩怨分明,他可不是要供着皇帝爹等上位的太子,这个刘笙就算是太监大总管,求不着他也用不着哄着他,平白还会被他小瞧呢!
所以说,程小昱真的是一个心思通透的……死胖子。
将车停入卓菁华府的私人车库,刘笙推门下车,有物业的工作人员远远的见了,就有两个小跑过来,帮忙拎那些行李。卓菁华府是高尚社区,小小的打工仔也都是穿着洁白的衬衫、制服小马甲,个个看上去都很精神,结果等胖子一下车,大家的表情都僵住了……
程小昱穿的是一件土灰色的大汗衫,圆滚滚的肚子呼之欲出,深蓝色及膝肥短裤,地摊货,都是脏兮兮皱皱巴巴,一身久未洗澡的酸臭味。僵住的显然不止这俩人,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他偷偷行注目礼,虽然不敢直接指指点点,但这种心照不宣的围观其实才是最可怕的。
刘笙走在程小昱的右后方,他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这个小胖子,而越是观察,他反而越是觉得这人果真有些门道,心中甚至已经开始佩服他了。
是人都有虚荣心,喜欢被人羡慕赞叹,不喜欢被人鄙夷指点。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羞于提及自己贫寒的出身,打肿脸充胖子也不能叫人小瞧。不是有很多新闻都报道过吗——父母的职业不体面,做子女的在同学、同事面前装作不认识父母,甚至还跟着一起嘲笑……这是人的劣根性。
这种劣根性,对青少年来说尤为严重,他们正是自尊心重,面子大过天的年纪,别说像面前这胖子一般狼狈了,就算只是别人都穿名牌而他没有,都会表现出瑟缩不安的神态来,一旦有人对他投以鄙夷的目光,他就会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土里,再也不要见人……这也是为什么,穷人家的孩子总会显得小家子气的原因,无他,底气不足,而耻于在人前抬起头来罢了。
刘笙自己分析得很明白,但明白归明白,他自己也摆脱不了这种劣根性,不然为什么要将大部分工资用来购买名牌服装呢?那些昂贵的行头被他戏称为战袍,穿上它,立刻信心百倍,去哪里、面对谁都不会怯场。想像一下,他敢穿着一身地摊货,出入比较高级的场所吗?
这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就敢。
顶着那么多嘲讽的目光,胖子一派从容淡定,走过平滑如镜的地面,走过纤尘不染的地毯,他竟然没有一点露怯……这种强大的心理素质!
刘笙设身处地的想了想,越发肃然起敬了。
而程小昱的内心世界到底如何呢?
他在回想爷爷曾跟他说过的一番话——
“这人呐,一辈子最要紧的,就是要找着自己的骨头。有的人骨头长在心里,那无论他一生顺遂与否,他都能做到宠辱不惊,脊梁永远不会垮;有的人骨头长在外面,无论是一身儿好衣裳,还是富贵权势,凭借这些外物,才能直起腰来,威风八面,可一旦外面的骨头没了,他就是一滩死肉了;还有一种人,连骨头都没有,唯唯诺诺,卑微的跟泥土似的,一辈子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区别,他自个儿都瞧不起自己,谁还来瞧得起他?”
当时程小昱听了,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不就是被自己儿子削着脸面炫了一回富吗?这么番话愣是等人走了,憋了小半天才憋出来,潜台词不就是说,您自己是骨头长在心里的,程富裕是骨头长在外面的,一群跑过来趋炎附势逗闷子的是没长骨头的……老头儿发回牢骚还整的这么含蓄,要他说,当时就把程富裕大拐棍儿敲出去才叫痛快呢!
当时不以为然,但没想到隔了两年的时间,他还是能将这番话一字不差的记起来。
程小昱一张胖脸乐呵呵的好似少年版弥勒佛,他心里想着,死老头老说我不像他,真个是死鸭子嘴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