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张绣的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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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曹昂早早地起床,吩咐张小五,率领虎豹骑去地牢提蒯越,押往市集中问斩。
张小五说道:“公子,蒯异度这厮闹了一晚上,非要见您一面不可。”
“好呀,见上一面也无妨,反正今日午时一到,他人头落地,从此与我人鬼殊途,再想见上面就难了。”
曹昂风轻云淡地一笑,从容大气,豪迈中自有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残忍。
张小五心想公子这般口气,那是决意要处死蒯越了,蒯越要见自家的公子,多半也是为了求情而已,当下不敢多言,急急纠集亲兵团,带曹昂前往地牢。
地牢中阴暗潮湿,臭气熏天,每间囚牢之中横七竖八地躺着奄奄一息的死囚,这些人不是杀人越货,就是偷鸡摸狗,死是早晚的事,早一天或晚一天都要丢了脑袋,生活早已丧失了意义。
曹昂是被关过地牢的,对这的脏、乱、臭深有感悟,只是风水轮流转,自己关了不到一天就逃出生天,蒯越也是关不到一天,只可惜一天过完了也是他生命的终结。
透过铁栅栏望去,干净的囚牢里,蒯越盘膝而坐,面前放着棋盘,左右手分抓黑子白子,竟分心二用的下棋。
曹昂拍拍铁门,笑道:“蒯别驾别来无恙?”
蒯越一抬头,脸色顿时铁青,冷声道:“曹昂,你是来羞辱我的吗?”左手一掀,棋盘翻倒,棋子撒落满地,黑白相杂,错落有致。
曹昂一点都不生气,向张小五道:“开门。”
张小五立马开门,又命人抬了一张马扎进来,曹昂大马金刀地坐在马扎上,笑道:“听说你要见我,我便来了,怎地来了之后,却置之不理,何也?”
蒯越道:“曹公子囚禁我于此地,这算盘我已经摸清了,你是想拿我要挟刘荆州是吧?”
言语中颇有自信,下巴也抬高了一些。
曹昂险些失笑,这蒯越也太自以为是了吧,居然自圆其说的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还不知道死到临头,当下也不点破,只问:“蒯别驾何以见得?”
蒯越道:“我蒯家在荆州根深蒂固,你若杀了我,这仇不死不休,与其这样,不如放我回去,两家不再互相侵扰。”
曹昂听到“不再互相侵扰”六字,不禁嗤之以鼻,暗想汉末三国分裂了近百年,最大的根本就是刘表等人割据一方却没野心统一四海,至于袁绍、袁术、吕布等人更是享受着乱世而已。虽然老爹曹操是狡诈残暴了点,可他也是起到了平定北方,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只可惜赤壁大败,三分成定局,子孙不成气候,最终才让司马氏赢得了整个天下。
蒯越见到曹昂一言不发,还以为是默认了,顿时面露喜色,浑然不觉死期将至,笑道:“曹公子也是聪明人,不会看不出这一点吧?你我不过只是立场不同而已,并无私仇,倘若罢兵,咱哥俩说不定还能把酒言欢。”
不得不说,蒯越是个极具天分的演讲家。也说得一点破绽没有堪称滴水不漏。
只可惜曹昂是个穿越者,来自一千八百年后,并且熟读了三国,所以不吃他这一套。
官渡之战时,曹袁开战打到头破血流,曹操几乎弹尽粮绝,刘表带甲十万,坐地千里,帮哪一方哪一方就能获胜。在如此大好形势之下,尚且疑而不进,可见已守成到了极点,曹昂还真不相信刘表会为了一个蒯越而进攻曹操。
可怜蒯越跟了刘表这么久,却不知自己的主公是什么为人,自诩谋臣二字,真是名不副实。
蒯越满面笑容,眼神中带着几丝期盼。
曹昂忽然起了猫捉老鼠的恶趣味,也不回答蒯越,只向一旁的张小五道:“现在是什么时辰?”
“差不多再过一盏茶的时间,到午时。”张小五掐着时间的等,听曹昂发话,急忙回答。
“那也行,就一顿饭的时间,好酒好菜,赶紧给老子端上来,不喝得尽兴,怎对得起蒯别驾呢?”
张小五一惊:“难不成公子不准备杀他了?”忽见曹昂使了个眼色,心下了然:“这是断头酒而已,也罢,好歹蒯越是荆州的名士,酒菜就准备得丰盛一些好了。”
当即称是,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蒯越大喜,一起喝酒吃饭,这说明是关系缓和的一个表现呀,美中不足的是,这曹昂宴客竟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但这时也不奢求太多了,说道:“曹公子海量过人,佩服,佩服!”
这时庖厨已端着一盘大肥鸡上来,油腻腻的鸡腿肉质饱满,更是淋上了蜜汁,让人一闻之下食指大动。蒯越被关在地牢,恶臭熏天,牢饭都是极为劣质,扒拉几口就要吃到几粒沙子,险些没把牙崩了。
饿了一整晚,忽然送上一只肥鸡,简直是雪中送炭。蒯越双手按住肥鸡,一按一拔,将鸡腿撕了下来,大口地吃起来,满嘴流油,犹如饿狗扑食,边吃边赞道:“香,真香!”
曹昂笑而不语,心想这家伙可真的是饿疯了。
总算蒯越胃口不大,啃了小半只鸡便打了个饱嗝,看见对面的曹昂满是笑意,不由得老脸一红,身为名士,自然清高又矜持有风度,胡吃海喝乃粗鄙之人做的事。他抚摸着自己的肚皮长叹道:“这生平之中,山珍海味不知吃了几次,没成想今日之食物,竟可口如此!”
曹昂笑道:“这一餐可是先生的最后一顿了,可须吃饱了。”
这最后一顿,自是生命尽头的最后一顿。断头酒顾名思义,吃完了上路,自春秋时期的楚庄王以来便有的。不料蒯越迷迷糊糊的,却还以为是“地牢里的最后一顿”,吃完了便可重见天日,陪笑道:“曹公子冰释前嫌,不计恩怨,乃大丈夫所为,日后回去我定然向刘荆州美言您几句。”
曹昂心想你都要死的人了,还是改天托梦给刘表吧。眼看吃得差不多了,向张小五道:“走了,带蒯别驾上路。”
上路一词,一语双关,既有带着赶路之意,也有走黄泉路的意思。
显然,蒯越理解到的意思是前者。
曹昂大踏步地走了出去,两名卫士左右夹着蒯越将他带了出去。
蒯越身上的镣铐并未解除,一路拖曳而行,铁链在青石板上磨得嗤嗤响,不由得道:“这镣铐不如解了吧?太沉了。”
左边那卫士照着他的膝弯就是一脚,险些没将他踢得单膝跪下,骂道:“老实点,否则有你的好果子吃!”
蒯越大怒,说道:“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对我如此无礼?不要命了?”他还沉浸在出狱的美好梦幻之中,加上曹昂跟他把酒言欢,自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恐吓卫士。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冷笑不已。
蒯越第一次感觉自己被所有人当成了傻子,心下发虚,怒道:“笑什么?”
那先前踢了他一脚的卫士道:“当然是笑你死到临头了,还敢狐假虎威。”
蒯越道:“什么?”
“刚刚的断头酒也喝了,你的遗言也跟我们曹公子说了,现在午时将近,该送你去斩首了,法场人山人海,成千上万的百姓都等着看好戏呢。”
一股寒气自脊椎骨直冒上来,蒯越额头渗出汗水,惊恐道:“这怎么可能,他刚才还跟我谈笑风生,怎得……说变就变?”细思之下,这才想起曹昂虽然看起来和蔼可亲,至始至终却没有说过要放了他。
张小五笑嘻嘻地上前,说道:“还不快走,押上去,父老乡亲正等着看戏呢。”
蒯越犹如失了魂一样,呆若木鸡。卫士拖着他走,将他扔上马车,驶向市集。
市集里人群攒动,一千名西凉军一字排开,将如钢铁洪流般涌来的百姓拦了下来,防止发生暴动,也担心有人劫法场。
曹昂抬头看天,太阳正盛,说道:“时辰差不多了,该行刑了。”
这时蒯越被双手双脚捆缚,强迫其跪在法场中央。他披头撒发,身上不知挨了几下毒打,脏兮兮的像是一个乞丐跪在那。
四下里人声鼎沸,都要来瞧一瞧荆州的大名士。上到拄着拐杖的八十岁老叟,下至吸允鼻涕泡的三岁孩童,什么士族豪强、走卒贩夫三教九流一波接着一波。国人爱看热闹的心态,最早可追溯至中国二世纪的东汉末年。
张绣嗯了一声,说道:“刽子手准备就绪,行刑!”
胸口一撮护胸毛的大汉举起酒碗一口干了,拍了拍自己的腰间,拎起砍头刀就准备上前。
“慢——”
程昱伸手阻拦,笑道:“杀鸡焉用牛刀是句老话了,蒯别驾好歹也是一介名士,自然不能死于牛刀之下,不如由张将军亲自动手吧?”
张绣苦笑道:“程太守说得不错,好歹蒯别驾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我倒是差点忘了。”不论是自己动手,还是手底下一个无名小卒动手,杀人的名头都是被他所“承包”,也没什么分别,倒不如果断些。
第二日,曹昂早早地起床,吩咐张小五,率领虎豹骑去地牢提蒯越,押往市集中问斩。
张小五说道:“公子,蒯异度这厮闹了一晚上,非要见您一面不可。”
“好呀,见上一面也无妨,反正今日午时一到,他人头落地,从此与我人鬼殊途,再想见上面就难了。”
曹昂风轻云淡地一笑,从容大气,豪迈中自有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残忍。
张小五心想公子这般口气,那是决意要处死蒯越了,蒯越要见自家的公子,多半也是为了求情而已,当下不敢多言,急急纠集亲兵团,带曹昂前往地牢。
地牢中阴暗潮湿,臭气熏天,每间囚牢之中横七竖八地躺着奄奄一息的死囚,这些人不是杀人越货,就是偷鸡摸狗,死是早晚的事,早一天或晚一天都要丢了脑袋,生活早已丧失了意义。
曹昂是被关过地牢的,对这的脏、乱、臭深有感悟,只是风水轮流转,自己关了不到一天就逃出生天,蒯越也是关不到一天,只可惜一天过完了也是他生命的终结。
透过铁栅栏望去,干净的囚牢里,蒯越盘膝而坐,面前放着棋盘,左右手分抓黑子白子,竟分心二用的下棋。
曹昂拍拍铁门,笑道:“蒯别驾别来无恙?”
蒯越一抬头,脸色顿时铁青,冷声道:“曹昂,你是来羞辱我的吗?”左手一掀,棋盘翻倒,棋子撒落满地,黑白相杂,错落有致。
曹昂一点都不生气,向张小五道:“开门。”
张小五立马开门,又命人抬了一张马扎进来,曹昂大马金刀地坐在马扎上,笑道:“听说你要见我,我便来了,怎地来了之后,却置之不理,何也?”
蒯越道:“曹公子囚禁我于此地,这算盘我已经摸清了,你是想拿我要挟刘荆州是吧?”
言语中颇有自信,下巴也抬高了一些。
曹昂险些失笑,这蒯越也太自以为是了吧,居然自圆其说的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还不知道死到临头,当下也不点破,只问:“蒯别驾何以见得?”
蒯越道:“我蒯家在荆州根深蒂固,你若杀了我,这仇不死不休,与其这样,不如放我回去,两家不再互相侵扰。”
曹昂听到“不再互相侵扰”六字,不禁嗤之以鼻,暗想汉末三国分裂了近百年,最大的根本就是刘表等人割据一方却没野心统一四海,至于袁绍、袁术、吕布等人更是享受着乱世而已。虽然老爹曹操是狡诈残暴了点,可他也是起到了平定北方,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只可惜赤壁大败,三分成定局,子孙不成气候,最终才让司马氏赢得了整个天下。
蒯越见到曹昂一言不发,还以为是默认了,顿时面露喜色,浑然不觉死期将至,笑道:“曹公子也是聪明人,不会看不出这一点吧?你我不过只是立场不同而已,并无私仇,倘若罢兵,咱哥俩说不定还能把酒言欢。”
不得不说,蒯越是个极具天分的演讲家。也说得一点破绽没有堪称滴水不漏。
只可惜曹昂是个穿越者,来自一千八百年后,并且熟读了三国,所以不吃他这一套。
官渡之战时,曹袁开战打到头破血流,曹操几乎弹尽粮绝,刘表带甲十万,坐地千里,帮哪一方哪一方就能获胜。在如此大好形势之下,尚且疑而不进,可见已守成到了极点,曹昂还真不相信刘表会为了一个蒯越而进攻曹操。
可怜蒯越跟了刘表这么久,却不知自己的主公是什么为人,自诩谋臣二字,真是名不副实。
蒯越满面笑容,眼神中带着几丝期盼。
曹昂忽然起了猫捉老鼠的恶趣味,也不回答蒯越,只向一旁的张小五道:“现在是什么时辰?”
“差不多再过一盏茶的时间,到午时。”张小五掐着时间的等,听曹昂发话,急忙回答。
“那也行,就一顿饭的时间,好酒好菜,赶紧给老子端上来,不喝得尽兴,怎对得起蒯别驾呢?”
张小五一惊:“难不成公子不准备杀他了?”忽见曹昂使了个眼色,心下了然:“这是断头酒而已,也罢,好歹蒯越是荆州的名士,酒菜就准备得丰盛一些好了。”
当即称是,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蒯越大喜,一起喝酒吃饭,这说明是关系缓和的一个表现呀,美中不足的是,这曹昂宴客竟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但这时也不奢求太多了,说道:“曹公子海量过人,佩服,佩服!”
这时庖厨已端着一盘大肥鸡上来,油腻腻的鸡腿肉质饱满,更是淋上了蜜汁,让人一闻之下食指大动。蒯越被关在地牢,恶臭熏天,牢饭都是极为劣质,扒拉几口就要吃到几粒沙子,险些没把牙崩了。
饿了一整晚,忽然送上一只肥鸡,简直是雪中送炭。蒯越双手按住肥鸡,一按一拔,将鸡腿撕了下来,大口地吃起来,满嘴流油,犹如饿狗扑食,边吃边赞道:“香,真香!”
曹昂笑而不语,心想这家伙可真的是饿疯了。
总算蒯越胃口不大,啃了小半只鸡便打了个饱嗝,看见对面的曹昂满是笑意,不由得老脸一红,身为名士,自然清高又矜持有风度,胡吃海喝乃粗鄙之人做的事。他抚摸着自己的肚皮长叹道:“这生平之中,山珍海味不知吃了几次,没成想今日之食物,竟可口如此!”
曹昂笑道:“这一餐可是先生的最后一顿了,可须吃饱了。”
这最后一顿,自是生命尽头的最后一顿。断头酒顾名思义,吃完了上路,自春秋时期的楚庄王以来便有的。不料蒯越迷迷糊糊的,却还以为是“地牢里的最后一顿”,吃完了便可重见天日,陪笑道:“曹公子冰释前嫌,不计恩怨,乃大丈夫所为,日后回去我定然向刘荆州美言您几句。”
曹昂心想你都要死的人了,还是改天托梦给刘表吧。眼看吃得差不多了,向张小五道:“走了,带蒯别驾上路。”
上路一词,一语双关,既有带着赶路之意,也有走黄泉路的意思。
显然,蒯越理解到的意思是前者。
曹昂大踏步地走了出去,两名卫士左右夹着蒯越将他带了出去。
蒯越身上的镣铐并未解除,一路拖曳而行,铁链在青石板上磨得嗤嗤响,不由得道:“这镣铐不如解了吧?太沉了。”
左边那卫士照着他的膝弯就是一脚,险些没将他踢得单膝跪下,骂道:“老实点,否则有你的好果子吃!”
蒯越大怒,说道:“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对我如此无礼?不要命了?”他还沉浸在出狱的美好梦幻之中,加上曹昂跟他把酒言欢,自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恐吓卫士。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冷笑不已。
蒯越第一次感觉自己被所有人当成了傻子,心下发虚,怒道:“笑什么?”
那先前踢了他一脚的卫士道:“当然是笑你死到临头了,还敢狐假虎威。”
蒯越道:“什么?”
“刚刚的断头酒也喝了,你的遗言也跟我们曹公子说了,现在午时将近,该送你去斩首了,法场人山人海,成千上万的百姓都等着看好戏呢。”
一股寒气自脊椎骨直冒上来,蒯越额头渗出汗水,惊恐道:“这怎么可能,他刚才还跟我谈笑风生,怎得……说变就变?”细思之下,这才想起曹昂虽然看起来和蔼可亲,至始至终却没有说过要放了他。
张小五笑嘻嘻地上前,说道:“还不快走,押上去,父老乡亲正等着看戏呢。”
蒯越犹如失了魂一样,呆若木鸡。卫士拖着他走,将他扔上马车,驶向市集。
市集里人群攒动,一千名西凉军一字排开,将如钢铁洪流般涌来的百姓拦了下来,防止发生暴动,也担心有人劫法场。
曹昂抬头看天,太阳正盛,说道:“时辰差不多了,该行刑了。”
这时蒯越被双手双脚捆缚,强迫其跪在法场中央。他披头撒发,身上不知挨了几下毒打,脏兮兮的像是一个乞丐跪在那。
四下里人声鼎沸,都要来瞧一瞧荆州的大名士。上到拄着拐杖的八十岁老叟,下至吸允鼻涕泡的三岁孩童,什么士族豪强、走卒贩夫三教九流一波接着一波。国人爱看热闹的心态,最早可追溯至中国二世纪的东汉末年。
张绣嗯了一声,说道:“刽子手准备就绪,行刑!”
胸口一撮护胸毛的大汉举起酒碗一口干了,拍了拍自己的腰间,拎起砍头刀就准备上前。
“慢——”
程昱伸手阻拦,笑道:“杀鸡焉用牛刀是句老话了,蒯别驾好歹也是一介名士,自然不能死于牛刀之下,不如由张将军亲自动手吧?”
张绣苦笑道:“程太守说得不错,好歹蒯别驾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我倒是差点忘了。”不论是自己动手,还是手底下一个无名小卒动手,杀人的名头都是被他所“承包”,也没什么分别,倒不如果断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