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五 钟灵毓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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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五日,帝后二人在行宫钟毓园设赏花宴,一为款待众位进京藩镇,二为御前试剑。
钟毓园就在京郊,是一处有百余年历史的皇家园林,经过十余位皇帝的修缮,已经美轮美奂,天下诸景齐备,号称万世第一园。
那钟毓园虽然有千年长青之树,四时不败之花,然隆冬时节,值得赏玩的也只有浮光苑中那一片梅花了。
酒宴就摆在浮光苑的快雪轩里,帝后二人上座,各地藩镇坐在廊上。
坐在帝后以下,第一二位的,正是仅有两位进京的藩王,吴王和中山王。其中吴王是现存诸王之中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中山王是所有藩王中血脉最正,封地最富庶的,这两个王已经可以代表天下藩王。
至于当年和昭王争夺龙位的恵王和寿王,已经在失败之后的归途之中消失了。
到底如何消失的,没人能说清楚,当然也没人去问。唯一的波动,就是这两位王的封地,引起了一小场争夺。
他们的封地并不挨着皇家四州,皇家没能力收回,被四周的藩镇瓜分。其中中山王和吴王也各自吞了一口,扩大了自家地盘。这两家藩王的消失,虽然减少了皇室血脉的人数,可是没有削弱外地藩王的势力。
皇帝吃了一回酒,便不再开言。他本来就不是长袖善舞,擅长交际的人物,何况身边有一个八面玲珑的皇后在,席间的气氛冷不下来。
他有精力,也就用来打量周围这些来宾了。
说是来宾,没有一个好相与的。每一个,都是他今世的仇人,都想着挖掘他的根基,攫取他的权力,占领他的土地。
恨不能拔出三尺青锋,每人一剑,个个杀绝。
可是不行。如今他在主场,身边有高手环卫,若是狠下一条心肠,将他们砍杀在园中,也不是做不到。但若这么做,他这个皇帝也就到头了,活不过一时三刻,死后位置不知道便宜了哪个。
杀人,当然要杀,只是只能杀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而且最好不要用自己的手。
他目光一转,扫过了两个亲王——这些藩王,自己要杀,倒是没什么后患。只要自己表现出杀意,所有的节度使都会帮自己的,他们巴不得田氏的血脉越稀薄越好。
问题在于自己要不要杀。
这些人固然是自己皇位的直接威胁者,但也在支持着田氏的根基,牵制着外姓的节度使们。若天下没有田姓的藩王,说不定大齐的王朝就彻底走向灭亡。
他的目光扫过中山王,杀机若隐若现,紧接着看向坐在下首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才是这局的胜负手。
左边那位,是自己的老丈人唐旭。
右边那人,是自己差一点的便宜大舅子姜期。
这两人,都在自己眼前。他必须要做出选择。而且只能选择一个。
这个选择,赌上大齐的国运,也赌上自己的性命。
越快越好,慢了的话,自己这位梓潼就会替自己做出选择了。
没看见自己吧?
在皇帝打量众人的时候,另一双眼睛也在隐晦的看着众人。当然最多的,还是看向皇帝。
这个人,是站在廊下一个少年,穿着王府护卫的服侍,一张圆脸,一双灵活的弯眼,闪烁着光芒。
这个人,当然就是孟帅。
为了进皇宫,他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拐了好几个弯,才能得到这个机会。
虽然他在看场中的人,但其实他对这些掌握天下命脉的大员没半分兴趣,对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也不在意。他是要另一条线的人,这种权力场上的绞杀,和他没半点相关。
让他稍微关心的,是站在诸位藩镇后面那些少年,以及自己身边这些人,除了自己以外,都是参加试剑会的。大的十八九,小的十五六,个个神采飞扬,孟帅身在其中,略感土鳖。
不过他也不在意,毕竟他从没把自己想成他们当中的一员,他混进宫来另有要事,哪是跟他们争长短的?
正如他经常用眼去瞄皇帝,可不是为了从皇帝闪烁的眼神里判断什么有用的信息,而是在想——
这孙子怎么还宣布中场休息?
不是说宴会之后,试剑会之前有一段中场休息,皇帝会退场,大家自由活动么?
赶紧走啊,不走我怎么办事儿啊?
终于,酒过三巡,在孟帅殷殷期盼中,皇帝起身,道:“朕去向太后请安,众卿尽情饮酒。皇后,替朕招待各位卿家。”说着带人退席。
皇帝一走,场中的气氛一松。皇后起身笑道:“梅花开得正好,咱们在这里吃酒,酒香淹没了花香,可就不那么风雅了。不如靠近一点儿,又能赏花,又能赏香,岂不一举两得?”说着当先放下酒杯,端起茶杯,往树下走去。
这句话的意思是——解散,进入自由模式。
孟帅吁了口气,终于来了。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就好了。
果然,过了一会儿,众节度使下座,在梅花树下各自找人站着谈话饮茶,气氛热了起来,也稍微乱了起来。
孟帅随意找了个借口,从廊下溜走。穿过一片花墙之后,立刻换了一身衣服。
今天这个机会,其实有点不理想。他本来是想进皇宫内院的,那里肯定有自己要找的人。但是阴差阳错,这次会见改在了行宫,他可就有点不保准了,自己要找的人,今天是不是在行宫?
另外,别看皇宫大,早被渗透的跟筛子一样,他轻而易举就能弄到皇宫的地图,也知道哪个人住在哪儿。但这个行宫,本是避暑的地方,谁也想不到皇帝会突然驾临。日常的防备又是新换的,也不知道各人是怎么安排的。
就连这个行宫的地图,他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还是通过姜家的飞军府,乔紫烟特批给他的。且地图比较老旧,许多地方也不是很清楚,他自己有猜测,想要找到那人,无非就是几个地方。
好在行宫的守备并不如大内森严,他一个人目标又小,武功也不弱,随意的往东一晃,西一藏,轻易地就进了后面。
这行宫到处都是山水花草,盛景观之不尽,每一处景致都有一处楼台,可以住人。孟帅沿着一道溪水往上走,就听拍手声响起,一对人马从大道上走过。前后左右都是太监宫娥,中间簇拥着两顶大轿。
孟帅恶补过皇宫的规矩,知道这是一位太后,一位公主,突然想起皇帝在席上的话,暗道:这孙子还说给太后请安,分明只是借口,太后好端端的在这里,谁见他来请安了?
不过这与他无关,沿着大轿来处看时,就见路尽头是一处庭院,临水而建,想必也是钟毓园的一处宫苑。
这地方想必是太后住的,那就不是自己要找的地方了。
刚要转身,孟帅又愣住了,差点给自己一个嘴巴。
什么判断力?没看见太后都离开了吗?太后既然离开,难道不是因为做客?可见这里不是太后的地方。
然而......
太后既然是皇帝的母亲,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不应该坐在自己的宫室,等着别人来拜见么?她也会亲自出来,东家走,西家串?就算是皇帝,也该进去给她请安,而不是让她上门。规矩如此,太后轻易走动,反而失了身份。
能让她出来拜访的人,必定有不同的身份。
如果是自己要找的人的话,应该就配得上。
孟帅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里既然是园林的一部分,自然也是很美的。但是比之其他地方的花园,这里多了一道溪水和一条小瀑布。
瀑布哗啦啦的泻下水流,溪水绕着房屋淙淙而走,四季不断,既然现在外面冰天雪地,这里依旧是水声不绝。
真不是个安静的地方。
孟帅觉得,如果是自己,一定不喜欢住在这里。但若自己是那人,可能就会喜欢这里了。
那人应该很讨厌安静吧。
那这个地方,可不能放过了。
他在假山后面看了良久,突然直直的走了过去。
刚一靠近那,就见大门打开,两队宫娥退了出来。
孟帅就站在门前,也没躲避。两队宫娥从他左右分别离开,走的时候都没向他看上一眼。
等人走光了,孟帅方迈步进去,刚一进去,就听得琴声叮咚,悦耳的音乐仿佛从天上传来。
孟帅捏了捏自己的脸,觉得果然又大了一圈。
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他站在厅堂里,听着琴音,感觉......
感觉就那样吧。
从理论上讲,这应该是美妙的琴声,绕梁三日,犹有余音。但架不住孟帅不会欣赏,他周身没长一个音乐细胞,站在那里听了半天,没琢磨出名堂来。
走了几步,隔着一闪碧纱屏风,看到了那个抚琴的倩影。
琴台前,一个身穿鹅黄轻衫的少女正在抚琴,琴声从她白玉一样的指尖流出,清扬婉转,醉人心脾。碧色的纱橱,半遮挡着她的容貌,只能看见她娴雅的姿态和朦胧的面庞。
雾里看花,最是绝美。
孟帅看了一眼,心道:就是她了。
然后就有点尴尬了。
好容易找到了人,他就应该向前搭话。那少女也很明白,所以她弹琴,一是表示欢迎,二是给他一个搭话的机会。
等琴声一停,就该他说话了。
问题是要怎么说,惯用的开场,应该是称赞她的琴声吧,一般还有伴随着拍手的动作,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不但上档次,还有情趣。
这时候语言一定要风雅,要带成语,如果能带诗句更好,没有的话至少要文绉绉的,可不能露怯。
虽然他不懂琴,但是掉书袋和音乐本身没关系,能用来称赞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
干脆用家乡的书袋来掉吧,新颖有内涵。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是语文课本里那个......
琴声如......昆山玉碎、芙蓉泣露。
就是它了!
孟帅想通了,正要找个节骨眼拍手,突然,他愣住了。
琴声早停了。
一袭鹅黄从屏风后转过,轻盈一礼,道:“孟兄有礼,咱们又见面了。”
孟帅还礼道:“不敢。莹娘......咸光堂堂主。”
过了五日,帝后二人在行宫钟毓园设赏花宴,一为款待众位进京藩镇,二为御前试剑。
钟毓园就在京郊,是一处有百余年历史的皇家园林,经过十余位皇帝的修缮,已经美轮美奂,天下诸景齐备,号称万世第一园。
那钟毓园虽然有千年长青之树,四时不败之花,然隆冬时节,值得赏玩的也只有浮光苑中那一片梅花了。
酒宴就摆在浮光苑的快雪轩里,帝后二人上座,各地藩镇坐在廊上。
坐在帝后以下,第一二位的,正是仅有两位进京的藩王,吴王和中山王。其中吴王是现存诸王之中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中山王是所有藩王中血脉最正,封地最富庶的,这两个王已经可以代表天下藩王。
至于当年和昭王争夺龙位的恵王和寿王,已经在失败之后的归途之中消失了。
到底如何消失的,没人能说清楚,当然也没人去问。唯一的波动,就是这两位王的封地,引起了一小场争夺。
他们的封地并不挨着皇家四州,皇家没能力收回,被四周的藩镇瓜分。其中中山王和吴王也各自吞了一口,扩大了自家地盘。这两家藩王的消失,虽然减少了皇室血脉的人数,可是没有削弱外地藩王的势力。
皇帝吃了一回酒,便不再开言。他本来就不是长袖善舞,擅长交际的人物,何况身边有一个八面玲珑的皇后在,席间的气氛冷不下来。
他有精力,也就用来打量周围这些来宾了。
说是来宾,没有一个好相与的。每一个,都是他今世的仇人,都想着挖掘他的根基,攫取他的权力,占领他的土地。
恨不能拔出三尺青锋,每人一剑,个个杀绝。
可是不行。如今他在主场,身边有高手环卫,若是狠下一条心肠,将他们砍杀在园中,也不是做不到。但若这么做,他这个皇帝也就到头了,活不过一时三刻,死后位置不知道便宜了哪个。
杀人,当然要杀,只是只能杀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而且最好不要用自己的手。
他目光一转,扫过了两个亲王——这些藩王,自己要杀,倒是没什么后患。只要自己表现出杀意,所有的节度使都会帮自己的,他们巴不得田氏的血脉越稀薄越好。
问题在于自己要不要杀。
这些人固然是自己皇位的直接威胁者,但也在支持着田氏的根基,牵制着外姓的节度使们。若天下没有田姓的藩王,说不定大齐的王朝就彻底走向灭亡。
他的目光扫过中山王,杀机若隐若现,紧接着看向坐在下首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才是这局的胜负手。
左边那位,是自己的老丈人唐旭。
右边那人,是自己差一点的便宜大舅子姜期。
这两人,都在自己眼前。他必须要做出选择。而且只能选择一个。
这个选择,赌上大齐的国运,也赌上自己的性命。
越快越好,慢了的话,自己这位梓潼就会替自己做出选择了。
没看见自己吧?
在皇帝打量众人的时候,另一双眼睛也在隐晦的看着众人。当然最多的,还是看向皇帝。
这个人,是站在廊下一个少年,穿着王府护卫的服侍,一张圆脸,一双灵活的弯眼,闪烁着光芒。
这个人,当然就是孟帅。
为了进皇宫,他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拐了好几个弯,才能得到这个机会。
虽然他在看场中的人,但其实他对这些掌握天下命脉的大员没半分兴趣,对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也不在意。他是要另一条线的人,这种权力场上的绞杀,和他没半点相关。
让他稍微关心的,是站在诸位藩镇后面那些少年,以及自己身边这些人,除了自己以外,都是参加试剑会的。大的十八九,小的十五六,个个神采飞扬,孟帅身在其中,略感土鳖。
不过他也不在意,毕竟他从没把自己想成他们当中的一员,他混进宫来另有要事,哪是跟他们争长短的?
正如他经常用眼去瞄皇帝,可不是为了从皇帝闪烁的眼神里判断什么有用的信息,而是在想——
这孙子怎么还宣布中场休息?
不是说宴会之后,试剑会之前有一段中场休息,皇帝会退场,大家自由活动么?
赶紧走啊,不走我怎么办事儿啊?
终于,酒过三巡,在孟帅殷殷期盼中,皇帝起身,道:“朕去向太后请安,众卿尽情饮酒。皇后,替朕招待各位卿家。”说着带人退席。
皇帝一走,场中的气氛一松。皇后起身笑道:“梅花开得正好,咱们在这里吃酒,酒香淹没了花香,可就不那么风雅了。不如靠近一点儿,又能赏花,又能赏香,岂不一举两得?”说着当先放下酒杯,端起茶杯,往树下走去。
这句话的意思是——解散,进入自由模式。
孟帅吁了口气,终于来了。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就好了。
果然,过了一会儿,众节度使下座,在梅花树下各自找人站着谈话饮茶,气氛热了起来,也稍微乱了起来。
孟帅随意找了个借口,从廊下溜走。穿过一片花墙之后,立刻换了一身衣服。
今天这个机会,其实有点不理想。他本来是想进皇宫内院的,那里肯定有自己要找的人。但是阴差阳错,这次会见改在了行宫,他可就有点不保准了,自己要找的人,今天是不是在行宫?
另外,别看皇宫大,早被渗透的跟筛子一样,他轻而易举就能弄到皇宫的地图,也知道哪个人住在哪儿。但这个行宫,本是避暑的地方,谁也想不到皇帝会突然驾临。日常的防备又是新换的,也不知道各人是怎么安排的。
就连这个行宫的地图,他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还是通过姜家的飞军府,乔紫烟特批给他的。且地图比较老旧,许多地方也不是很清楚,他自己有猜测,想要找到那人,无非就是几个地方。
好在行宫的守备并不如大内森严,他一个人目标又小,武功也不弱,随意的往东一晃,西一藏,轻易地就进了后面。
这行宫到处都是山水花草,盛景观之不尽,每一处景致都有一处楼台,可以住人。孟帅沿着一道溪水往上走,就听拍手声响起,一对人马从大道上走过。前后左右都是太监宫娥,中间簇拥着两顶大轿。
孟帅恶补过皇宫的规矩,知道这是一位太后,一位公主,突然想起皇帝在席上的话,暗道:这孙子还说给太后请安,分明只是借口,太后好端端的在这里,谁见他来请安了?
不过这与他无关,沿着大轿来处看时,就见路尽头是一处庭院,临水而建,想必也是钟毓园的一处宫苑。
这地方想必是太后住的,那就不是自己要找的地方了。
刚要转身,孟帅又愣住了,差点给自己一个嘴巴。
什么判断力?没看见太后都离开了吗?太后既然离开,难道不是因为做客?可见这里不是太后的地方。
然而......
太后既然是皇帝的母亲,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不应该坐在自己的宫室,等着别人来拜见么?她也会亲自出来,东家走,西家串?就算是皇帝,也该进去给她请安,而不是让她上门。规矩如此,太后轻易走动,反而失了身份。
能让她出来拜访的人,必定有不同的身份。
如果是自己要找的人的话,应该就配得上。
孟帅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里既然是园林的一部分,自然也是很美的。但是比之其他地方的花园,这里多了一道溪水和一条小瀑布。
瀑布哗啦啦的泻下水流,溪水绕着房屋淙淙而走,四季不断,既然现在外面冰天雪地,这里依旧是水声不绝。
真不是个安静的地方。
孟帅觉得,如果是自己,一定不喜欢住在这里。但若自己是那人,可能就会喜欢这里了。
那人应该很讨厌安静吧。
那这个地方,可不能放过了。
他在假山后面看了良久,突然直直的走了过去。
刚一靠近那,就见大门打开,两队宫娥退了出来。
孟帅就站在门前,也没躲避。两队宫娥从他左右分别离开,走的时候都没向他看上一眼。
等人走光了,孟帅方迈步进去,刚一进去,就听得琴声叮咚,悦耳的音乐仿佛从天上传来。
孟帅捏了捏自己的脸,觉得果然又大了一圈。
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他站在厅堂里,听着琴音,感觉......
感觉就那样吧。
从理论上讲,这应该是美妙的琴声,绕梁三日,犹有余音。但架不住孟帅不会欣赏,他周身没长一个音乐细胞,站在那里听了半天,没琢磨出名堂来。
走了几步,隔着一闪碧纱屏风,看到了那个抚琴的倩影。
琴台前,一个身穿鹅黄轻衫的少女正在抚琴,琴声从她白玉一样的指尖流出,清扬婉转,醉人心脾。碧色的纱橱,半遮挡着她的容貌,只能看见她娴雅的姿态和朦胧的面庞。
雾里看花,最是绝美。
孟帅看了一眼,心道:就是她了。
然后就有点尴尬了。
好容易找到了人,他就应该向前搭话。那少女也很明白,所以她弹琴,一是表示欢迎,二是给他一个搭话的机会。
等琴声一停,就该他说话了。
问题是要怎么说,惯用的开场,应该是称赞她的琴声吧,一般还有伴随着拍手的动作,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不但上档次,还有情趣。
这时候语言一定要风雅,要带成语,如果能带诗句更好,没有的话至少要文绉绉的,可不能露怯。
虽然他不懂琴,但是掉书袋和音乐本身没关系,能用来称赞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
干脆用家乡的书袋来掉吧,新颖有内涵。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是语文课本里那个......
琴声如......昆山玉碎、芙蓉泣露。
就是它了!
孟帅想通了,正要找个节骨眼拍手,突然,他愣住了。
琴声早停了。
一袭鹅黄从屏风后转过,轻盈一礼,道:“孟兄有礼,咱们又见面了。”
孟帅还礼道:“不敢。莹娘......咸光堂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