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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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早,李晓香就背着篓子上山去了。经过这些日子,后山对她而言已经如同后院一般熟悉。
去年,她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呢。现在她连哪个山头长了什么野花野草都一清二楚。
李宿宸答应了她会去铺子里帮手,李晓香乐开了花,还特意让王氏给他选了一身素白的衣衫,系上了李晓香在都城里给他买来的锦缎面料腰带。李晓香还惦记着楚溪那套闷骚的行头,打心眼里觉着若是李宿宸也能打扮成楚溪那德行,别说什么张姑娘李姑娘的,那简直就是潘安再世啊,打都城的大街上走过,多少姑娘要朝他扔手绢啊!
李宿宸咳嗽了一声,李晓香这才发觉自己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实在脑补得有些过分。
但不管怎么样,异性相吸(大多数情况下)的宇宙法则,哪怕是相较保守的大夏,李晓香相信也是有市场号召力的。
你想啊,像是李宿宸这样的大帅哥站在溢香小筑里,对每一个进来的姑娘小姐说一声“我觉得你用这个挺好的”,她们保准红着脸掏腰包了不是?
当然,李宿宸从李晓香的表情就看出来这丫头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了,只是他可没想过去铺子里做花瓶。
前些日子,他就听楚溪说过,溢香小筑的账目有些乱。李晓香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点子他是猜不透的,但是他这个妹妹不是管钱的料,这是肯定的。
所以,这一次他答应去铺子里,只是帮忙盘货、收银外加整理账目。
至于李晓香想象中的花瓶男之类……李宿宸如果知道了,也只会表示“呵呵”。
临走时,王氏有些担心地对她说:“到了树下,一定要将自己罩起来,千万小心别将蜂窝捅下来。”
“知道了,娘。我又不是第一次取蜂蜡了!”
虽然之前的几次都有江婶在一旁看着。
取来蜂蜡不仅仅是将它们融化了封住罐口,李晓香也考虑看能不能制作出蜂胶来。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只能买了。买的话,一方面成本会上升,另一方面蜂胶的品质也无法控制。
但楚溪曾经说过,如果李晓香总想要什么都亲力亲为,溢香小筑就永远也做不大。
而且随着客人越来越多,李晓香想要什么原料都自己做,实在不是科学的经营方式。
就快入秋了,山里的花草也少了许多。还好李晓香早就储备了不少花草精华,在第二年春暖花开之前,应该够用了。
李晓香在山里兜兜转转,在一棵树上终于找到了一只蜂窝。将早就准备好的一身行头换上,爬上了树。只是脸上的面纱让她有些烦躁,她随手掀起面纱,眯着眼睛看了看那只蜂巢。
蜂蜡很厚,清晨的日光透过,折射出令人心动的茶色光线。
李晓香裂起嘴巴,心想:就你啦!
她小心翼翼地取出专门取蜂蜡的剪子,手伸长还没触上去呢,只觉得鼻子一阵痒痒,一个大喷嚏吹了出去。
让李晓香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剪子随着这声喷嚏猛地扎进蜂巢中。
她的心脏顿时提了起来,半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阿弥陀佛,保佑刚才她那剪子没有戳死蜜蜂……
戳死了就算了,但愿它们的亲友不要来找她报仇。
剪子是必须取下来的,反正自己身上穿着采蜂人的行头,要是蜂巢真的掉下来了,她也不怕。
那蜂巢看起来也很牢固,李晓香将腰间的绳子在树干上捆好,伸长了手臂,就在那一刻,她听见“嗤啦”一声响。
妹的——袖口被扯破了!
到底是自己长个了还是胖了?怎么这就破了?
其实……好像是因为胸围变大了……
唉,生长发育必经之路,总比成为太平公主要好吧。
李晓香吭哧吭哧又动了动,指尖刚握住剪子,一用力,罩衫的裂口更大了。几乎就在那瞬间,蜂巢摇晃了一下,只听见啪地一声,竟然落了下去。李晓香睁大了眼睛,看着蜂巢在地面上裂开,一整团蜜蜂飞了出来。
“啊呀——”
她的罩衫裂了啊!
李晓香刚要从树上滑下来,却被挂在了半道上,因为腰上的绳子。
泥马!泥马!是谁说要绑安全绳的!
这简直就是吊命绳啊!
蜜蜂已经钻进罩衫的裂缝,她不得不一边玩儿命地拍打,一边试图揭开绳子。
可越是着急越是解不开,钻进来的蜜蜂已经让李晓香哭喊起来。
好不容易扯开了绳子,她几乎跌下树,发疯一样地跑。
这绝对是她从上辈子到这辈子都破纪录的百米冲刺。
蜜蜂们紧追不舍,当李晓香见到前方出现的水潭时,那就是生的希望。
她想都不想,纵身一跃而下。耳边是“砰——”的声响,夏季过后的潭水已经发凉,李晓香挣扎着露出脑袋喘了口气,看见蜜蜂还在水面上盘旋,她不得不又将脑袋埋了下去。
过了一小会儿,蜜蜂们散去了,李晓香这才游向岸边。身上的罩衫太累赘,她将它脱在了水里。
当她来到岸边,这才发觉有人蹲在那里,撑着下巴,好整以暇看着她。
“你说……你怎么总能把自己搞到一身狼狈?”
李晓香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脸颊上被蜜蜂蛰伤的地方疼得钻心,再看见那张俊美的脸,忽然很想将它撕烂。
我靠!
“用不用我每次狼狈的时候你就要出现!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楚溪!”
楚溪轻松地撑住她的身体,一把将她从水中抱了出来。
撞入楚溪怀里的那一刻,属于对方的温热将李晓香包裹,李晓香的下巴撞在楚溪的胸膛上,咬中了自己的舌头。
“唔——”
眼泪狂飙。
这算什么!被蜜蜂蛰完了掉进水里,然后在咬中自己的舌头!
“怎么了?咬到自己了?不然我给你舔舔?”楚溪扬起笑脸,只是看到李晓香的脸颊时,笑意收敛。
李晓香轰地站起来,背上,侧腰上的蛰伤疼得要命,脑海里却闪过那一日在银楼里被楚溪亲吻的画面。
“舔粪吧你!”李晓香口齿不清地怒喝。
她一瘸一拐地离开,楚溪跟在她的身后,但是脸上的笑意却已经收起。
“很疼吧,身上。让我看看。”
李晓香连摸都不敢摸自己身上,只觉得衣服湿漉漉贴在伤口,疼到坑爹。
我给你看,我怎么给你看?
脱光了展览啊!
楚溪叹一口气,“你身上还好,但是你的脸已经肿成猪头了。家里面有没有药?”
李晓香倒抽一口气,转过身来,“什么——猪头?”
竟然这么严重?
楚溪笑了,日光在他的唇角留下优雅的阴影,“我不这么说,你怎么会回头。不过肿了倒是真的。而且你生气顶多就是你最衰的时候被我第一个看见。等到回去清水乡,见到你这副样子的人将会更多。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回都城,让大夫给你看看?”
李晓香现在全身都疼得厉害,但她还忌惮着上次楚溪对自己做过的事情。
她还差几个月才十四呢!这个混蛋就亲上来了!
虽然这家伙帅的冒泡,有钱到典型的买一辆公交车开到巴士站等大家准备上车的时候再狂酷拽地来一句“不好意思,这是私家车”的神经病,李晓香自己也说不上来怎么会对楚溪那么戒备。
“你再肿下去,别说其他男人了,连我都不想娶你了。”
楚溪来到她的面前,微微垂下脸来。这家伙肯定知道这个角度看起来最帅,所以总爱摆出这个姿势来。
不带这么自恋啊!
你不想娶我,我还要放炮仗呢!
李晓香宁愿下了山在家等着王氏回来,她刚要开口,楚溪脸上的表情完全冷了下来。
空气仿佛静止一般,李晓香第一次在楚溪的眼中感受到浓厚的压迫感。
“走吧。”
完全命令的语气,与他平日里的七分优雅三分玩世不恭完全不同。
李晓香被他的目光死死束缚着,几乎不的呼吸。
这是另一个楚溪,一个绝不容别人拒绝的男人。
李晓香下意识有些害怕了起来,她向后退了半步,却被楚溪拽住了手腕。他的力量不大,却完全无法挣脱。
楚溪走得并不快,他似乎知道李晓香的腿上也受伤了,于是极有耐心。
但李晓香却疼得冷汗直冒,每次迈开脚步,衣物擦过伤处,她便疼得眼泪直流。可偏偏被楚溪拉着,她连哼都不敢哼一声。
不知道是楚溪嫌她真的走得太慢,还是知道她很疼,他忽然弯下腰来,一把将李晓香抱了起来。
腾空的瞬间,心脏也跟着扬起。
李晓香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也会被人“公主抱”?
还记得上辈子自己看偶像剧的时候,十分羡慕被男主横抱在怀里的女主。可是在一旁吃着零食的孽障却十分不屑地表示为什么男主一定要抱着女主而不是背着,明明背着走更快。
最煞风景的是,孽障竟然说以她的体重除了相扑运动员没人能横抱起她。
事实证明,孽障错了。
楚溪就把她给抱起来了,而且看起来还相当轻松。
只是,李晓香没有了当初看偶像剧时候的浪漫心境了。这里是古代,若是被人看见自己被楚溪这么抱着,再传扬出去……老实说李晓香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名声,她只是不想看到李明义气到吐血的模样。
“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走!”
“你走得动吗?那些蜜蜂很厉害,隔着衣服也能蜇人。你腿上是不是也给蛰了?”
楚溪的声音凉凉的,听不出喜乐来。
李晓香知道,他生气了。尽管她觉得被蛰伤的是她,他生的什么气啊。
“只是一小会儿没看住你而已,你就把自己给弄伤了。”
他的声音有些无奈,李晓香忽然想起那天他说的。
他喜欢她。
全身血液都往脸上涌,她甚至怀疑,脸上的伤口是不是要飙出血来。
走到山下,就看见逢顺的马车停在那里。
楚溪将李晓香放进了车厢里,对逢顺道:“先去别院,然后你去趟十方药坊,将柳大夫或者柳熙之请来。”
逢顺一看见李晓香的脸,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楚溪入了车厢,李晓香不好意思地坐在角落里,直到楚溪在她身边坐下。
“别小看了被蜜蜂蛰伤。一两下也就算了,你被蛰的肯定不少,如果不看大夫,万一夜里发热,很有可能会要命的。知道吗?”
“嗯……知道。”
这就是所谓的伤口感染吧。
“别担心,我让人捎信去你娘那里。等到溢香小筑打烊了,让她来接你。”
楚溪的话透露出几分磊落,好似没有丝毫要占李晓香便宜的意思。
“你怎么会来的?而且还知道我上了山?”
“我在溢香小筑见到宿宸兄了。他告诉我你上山采蜂蜡了。以后这种东西,上集市上买就行。再不然雇了人来做,绝对比你胡搞瞎搞的要好。溢香小筑现在才有多少个人啊,你就想连蜂蜡都包圆了,还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
李晓香知道楚溪的话说得没错,只得抿着唇不反驳了。
只是什么叫做“胡搞瞎搞”?这词儿用得怎么这么现代?
“那你找我做什么?”
“我不找你,你就在山里连滚带爬了吧?”楚溪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从袖口里取出一只小布囊,扔进她的怀里,“这是陆家的商队从一个叫做西殊国的地方带来的。反正你做香脂香膏的都喜欢摆弄花花草草,就带来给你看看。”
李晓香好奇地将布袋打开,里面是一颗一颗青色的果粒。李晓香眯起眼睛,这个东西看起来很眼熟。
她将它们放到鼻间闻了闻,再掐开其中一粒,放到嘴里尝一尝。
这……这不是让她魂牵梦绕的荷荷巴豆吗?
她一直以为大夏没有。可原来大夏没有的东西,竟然也被陆家的商队带回来了?
陆毓啊陆毓,你家简直堪比哥伦布,一直发现新大陆啊!
看着李晓香眉开眼笑的模样,仿佛连全身上下的疼痛都忘记了,他的唇上缓缓扯出一抹近乎宠溺的笑容。
“看样子,你又知道这是什么了?”
“陆毓没告诉你,这东西叫什么?”李晓香现在兴奋到快疯了。
“没有,不如你说来听听。”楚溪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其实他知道那是什么。
几个月前,他在陆家见到荷荷巴豆的时候,着实惊讶了一番。他问陆毓,在大夏有没有这样的东西,陆毓很肯定地说没有。既然李晓香打算在大夏做护肤品的生意,楚溪就知道她晚上睡觉也会想要荷荷巴油。于是他请陆毓嘱咐他的商队,下次再经过西殊国时,这样的豆子能带多少就带多少。最好能将荷荷巴树叶带回来。
没想到前几日陆毓叫他去了趟陆家,献宝一般地给他看一整车的荷荷巴豆。为了能完好地保存回来,它们已经被晒干了。这让楚溪觉得有些可惜,但是他们竟然带回了荷荷巴树。要知道千里迢迢将这些灌木活着带回来是多么不容易。
有了这些灌木,李晓香就能在大夏种植荷荷巴树了。
“我告诉你啊,这种豆子冷榨出来的油,可神奇了!它稳定,耐高温,可以许久许久许久不*!而且滋润和保湿的能力超乎你想象!能够减慢皱纹的产生,畅通毛孔,而且具有亲水性,在增加肌肤水分方面的作用那可是大大的!而且它不会引起过敏和粉刺,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李晓香眉飞色舞,因为话说得太快,脸上的伤处又疼了起来。
当她捂着脸唉哟的时候,楚溪撑着下巴发出轻笑声。
李晓香这才意识到,自己所说的什么畅通毛孔,什么亲水性,什么过敏和粉刺之类,楚溪怎么可能听得懂!
只是楚溪这一笑……让人神魂颠倒的气氛再度开始蔓延。
李晓香心中感慨,这家伙从皮囊到气质,都是作孽啊!
“晓香,你不觉得我和你之间就是老天注定的缘分吗?”
这样又土又挫的话,被楚溪富有磁性的嗓音说出来,竟然也有了高大上的风度了。
“什么……缘分?”李晓香真想把他的脑袋拍进茅坑里,大哥,能不要这副调调了成么?你想迷惑谁呢!
“如果没有我,你怎么有机会见到这种豆子?怎么有机会榨出你想要的那种油?”楚溪的手指伸过来,指节掠过李晓香的额头。
这是一个轻柔的触碰。别人做来,也许轻佻,可楚溪做来却有撩人心绪。
“晓香,你觉得这世上还有另一个人,会急不可待地将那些有趣新奇的东西与你分享吗?”
他问她。
这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简单,是因为答案。李晓香知道,楚溪是独一无二的。
复杂,在于这个答案的意义。
李晓香也许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里长大,是都城人眼中的乡下丫头。
可实际上她这个乡下丫头,所见过的所想到的,是他们做梦都不曾梦见过的人。
她最担心的便是自己的婚姻。因为这里的男人,真的能接受和包容她的想法吗?她不想,真的一点都不想像是林氏那样,所谓嫁得门当户对,却与夫君连貌合都做不到。
然后,楚溪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他不过十六七的年纪,若是在现代,也不过是个大孩子。可是他却一直一直看着她将溢香小筑建立起来。
回想无数个细节,如果不是遇见楚溪,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在我这里,你只要做你想做的事情就好。”
他的声音很轻,却很认真。
李晓香别过脸去。
这句话,比一千一万句的“我喜欢你”更动人。
马车驶入都城,来到了楚溪的别院。看着院子的阿婆给李晓香准备了干爽的衣物换上。
没过多久,柳熙之就来了。
当他看见李晓香脸上,脖子上被蛰伤的痕迹时,眉头死死皱了起来。他为李晓香把了脉,检查了露在衣服外的伤口,写了医嘱开了方子。
逢顺去抓了药,外服内用的都有。
李晓香给自己上了药,可是后背上的却够不着。阿婆年纪大了,眼睛不是很好使,药膏往李晓香背上一杵,简直雪上加霜。李晓香索性自己随便往背上糊了一把,想着等晚上见着王氏了,还是让自己的亲娘给自己上药舒坦。
柳熙之配出来的药膏效果不错,搽上之后凉凉的,疼痛减轻不少。
李晓香趴在榻上,迷迷糊糊睡着了过去。
房门被轻轻打开,楚溪缓缓来到李晓香的榻边。
她只穿了件肚兜,盖了层薄被,左肩的肩头露在被子外面。
楚溪的眼神暗了下去。他在榻边静坐了许久,终于还是缓缓掀开了薄被。
李晓香身上被蛰肿的地方已经消退了不少,但还能看见大小不一的红斑。她背上的药膏涂抹的并不匀称。
楚溪伸手取过床头的药膏,沾取之后点在李晓香的背上,将原先胡乱涂抹的药膏抹匀。
他知道李晓香与那些名满都城的美女们都不同。她们大多能歌善舞,身体线条优雅。而李晓香却显得纤细而脆弱。
仿佛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必须要小心翼翼,只要一个用力,就会毁掉她。
作者有话要说:这世上有一种叫做“半年工作总结”的奇葩之物,让胖瓜伴随头疼脑热,食欲不振,姨妈不调,额头长痘等症状,且无药可救。人生从来不是寂寞如雪的,而是雪上加霜……
第二天清早,李晓香就背着篓子上山去了。经过这些日子,后山对她而言已经如同后院一般熟悉。
去年,她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呢。现在她连哪个山头长了什么野花野草都一清二楚。
李宿宸答应了她会去铺子里帮手,李晓香乐开了花,还特意让王氏给他选了一身素白的衣衫,系上了李晓香在都城里给他买来的锦缎面料腰带。李晓香还惦记着楚溪那套闷骚的行头,打心眼里觉着若是李宿宸也能打扮成楚溪那德行,别说什么张姑娘李姑娘的,那简直就是潘安再世啊,打都城的大街上走过,多少姑娘要朝他扔手绢啊!
李宿宸咳嗽了一声,李晓香这才发觉自己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实在脑补得有些过分。
但不管怎么样,异性相吸(大多数情况下)的宇宙法则,哪怕是相较保守的大夏,李晓香相信也是有市场号召力的。
你想啊,像是李宿宸这样的大帅哥站在溢香小筑里,对每一个进来的姑娘小姐说一声“我觉得你用这个挺好的”,她们保准红着脸掏腰包了不是?
当然,李宿宸从李晓香的表情就看出来这丫头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了,只是他可没想过去铺子里做花瓶。
前些日子,他就听楚溪说过,溢香小筑的账目有些乱。李晓香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点子他是猜不透的,但是他这个妹妹不是管钱的料,这是肯定的。
所以,这一次他答应去铺子里,只是帮忙盘货、收银外加整理账目。
至于李晓香想象中的花瓶男之类……李宿宸如果知道了,也只会表示“呵呵”。
临走时,王氏有些担心地对她说:“到了树下,一定要将自己罩起来,千万小心别将蜂窝捅下来。”
“知道了,娘。我又不是第一次取蜂蜡了!”
虽然之前的几次都有江婶在一旁看着。
取来蜂蜡不仅仅是将它们融化了封住罐口,李晓香也考虑看能不能制作出蜂胶来。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只能买了。买的话,一方面成本会上升,另一方面蜂胶的品质也无法控制。
但楚溪曾经说过,如果李晓香总想要什么都亲力亲为,溢香小筑就永远也做不大。
而且随着客人越来越多,李晓香想要什么原料都自己做,实在不是科学的经营方式。
就快入秋了,山里的花草也少了许多。还好李晓香早就储备了不少花草精华,在第二年春暖花开之前,应该够用了。
李晓香在山里兜兜转转,在一棵树上终于找到了一只蜂窝。将早就准备好的一身行头换上,爬上了树。只是脸上的面纱让她有些烦躁,她随手掀起面纱,眯着眼睛看了看那只蜂巢。
蜂蜡很厚,清晨的日光透过,折射出令人心动的茶色光线。
李晓香裂起嘴巴,心想:就你啦!
她小心翼翼地取出专门取蜂蜡的剪子,手伸长还没触上去呢,只觉得鼻子一阵痒痒,一个大喷嚏吹了出去。
让李晓香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剪子随着这声喷嚏猛地扎进蜂巢中。
她的心脏顿时提了起来,半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阿弥陀佛,保佑刚才她那剪子没有戳死蜜蜂……
戳死了就算了,但愿它们的亲友不要来找她报仇。
剪子是必须取下来的,反正自己身上穿着采蜂人的行头,要是蜂巢真的掉下来了,她也不怕。
那蜂巢看起来也很牢固,李晓香将腰间的绳子在树干上捆好,伸长了手臂,就在那一刻,她听见“嗤啦”一声响。
妹的——袖口被扯破了!
到底是自己长个了还是胖了?怎么这就破了?
其实……好像是因为胸围变大了……
唉,生长发育必经之路,总比成为太平公主要好吧。
李晓香吭哧吭哧又动了动,指尖刚握住剪子,一用力,罩衫的裂口更大了。几乎就在那瞬间,蜂巢摇晃了一下,只听见啪地一声,竟然落了下去。李晓香睁大了眼睛,看着蜂巢在地面上裂开,一整团蜜蜂飞了出来。
“啊呀——”
她的罩衫裂了啊!
李晓香刚要从树上滑下来,却被挂在了半道上,因为腰上的绳子。
泥马!泥马!是谁说要绑安全绳的!
这简直就是吊命绳啊!
蜜蜂已经钻进罩衫的裂缝,她不得不一边玩儿命地拍打,一边试图揭开绳子。
可越是着急越是解不开,钻进来的蜜蜂已经让李晓香哭喊起来。
好不容易扯开了绳子,她几乎跌下树,发疯一样地跑。
这绝对是她从上辈子到这辈子都破纪录的百米冲刺。
蜜蜂们紧追不舍,当李晓香见到前方出现的水潭时,那就是生的希望。
她想都不想,纵身一跃而下。耳边是“砰——”的声响,夏季过后的潭水已经发凉,李晓香挣扎着露出脑袋喘了口气,看见蜜蜂还在水面上盘旋,她不得不又将脑袋埋了下去。
过了一小会儿,蜜蜂们散去了,李晓香这才游向岸边。身上的罩衫太累赘,她将它脱在了水里。
当她来到岸边,这才发觉有人蹲在那里,撑着下巴,好整以暇看着她。
“你说……你怎么总能把自己搞到一身狼狈?”
李晓香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脸颊上被蜜蜂蛰伤的地方疼得钻心,再看见那张俊美的脸,忽然很想将它撕烂。
我靠!
“用不用我每次狼狈的时候你就要出现!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楚溪!”
楚溪轻松地撑住她的身体,一把将她从水中抱了出来。
撞入楚溪怀里的那一刻,属于对方的温热将李晓香包裹,李晓香的下巴撞在楚溪的胸膛上,咬中了自己的舌头。
“唔——”
眼泪狂飙。
这算什么!被蜜蜂蛰完了掉进水里,然后在咬中自己的舌头!
“怎么了?咬到自己了?不然我给你舔舔?”楚溪扬起笑脸,只是看到李晓香的脸颊时,笑意收敛。
李晓香轰地站起来,背上,侧腰上的蛰伤疼得要命,脑海里却闪过那一日在银楼里被楚溪亲吻的画面。
“舔粪吧你!”李晓香口齿不清地怒喝。
她一瘸一拐地离开,楚溪跟在她的身后,但是脸上的笑意却已经收起。
“很疼吧,身上。让我看看。”
李晓香连摸都不敢摸自己身上,只觉得衣服湿漉漉贴在伤口,疼到坑爹。
我给你看,我怎么给你看?
脱光了展览啊!
楚溪叹一口气,“你身上还好,但是你的脸已经肿成猪头了。家里面有没有药?”
李晓香倒抽一口气,转过身来,“什么——猪头?”
竟然这么严重?
楚溪笑了,日光在他的唇角留下优雅的阴影,“我不这么说,你怎么会回头。不过肿了倒是真的。而且你生气顶多就是你最衰的时候被我第一个看见。等到回去清水乡,见到你这副样子的人将会更多。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回都城,让大夫给你看看?”
李晓香现在全身都疼得厉害,但她还忌惮着上次楚溪对自己做过的事情。
她还差几个月才十四呢!这个混蛋就亲上来了!
虽然这家伙帅的冒泡,有钱到典型的买一辆公交车开到巴士站等大家准备上车的时候再狂酷拽地来一句“不好意思,这是私家车”的神经病,李晓香自己也说不上来怎么会对楚溪那么戒备。
“你再肿下去,别说其他男人了,连我都不想娶你了。”
楚溪来到她的面前,微微垂下脸来。这家伙肯定知道这个角度看起来最帅,所以总爱摆出这个姿势来。
不带这么自恋啊!
你不想娶我,我还要放炮仗呢!
李晓香宁愿下了山在家等着王氏回来,她刚要开口,楚溪脸上的表情完全冷了下来。
空气仿佛静止一般,李晓香第一次在楚溪的眼中感受到浓厚的压迫感。
“走吧。”
完全命令的语气,与他平日里的七分优雅三分玩世不恭完全不同。
李晓香被他的目光死死束缚着,几乎不的呼吸。
这是另一个楚溪,一个绝不容别人拒绝的男人。
李晓香下意识有些害怕了起来,她向后退了半步,却被楚溪拽住了手腕。他的力量不大,却完全无法挣脱。
楚溪走得并不快,他似乎知道李晓香的腿上也受伤了,于是极有耐心。
但李晓香却疼得冷汗直冒,每次迈开脚步,衣物擦过伤处,她便疼得眼泪直流。可偏偏被楚溪拉着,她连哼都不敢哼一声。
不知道是楚溪嫌她真的走得太慢,还是知道她很疼,他忽然弯下腰来,一把将李晓香抱了起来。
腾空的瞬间,心脏也跟着扬起。
李晓香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也会被人“公主抱”?
还记得上辈子自己看偶像剧的时候,十分羡慕被男主横抱在怀里的女主。可是在一旁吃着零食的孽障却十分不屑地表示为什么男主一定要抱着女主而不是背着,明明背着走更快。
最煞风景的是,孽障竟然说以她的体重除了相扑运动员没人能横抱起她。
事实证明,孽障错了。
楚溪就把她给抱起来了,而且看起来还相当轻松。
只是,李晓香没有了当初看偶像剧时候的浪漫心境了。这里是古代,若是被人看见自己被楚溪这么抱着,再传扬出去……老实说李晓香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名声,她只是不想看到李明义气到吐血的模样。
“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走!”
“你走得动吗?那些蜜蜂很厉害,隔着衣服也能蜇人。你腿上是不是也给蛰了?”
楚溪的声音凉凉的,听不出喜乐来。
李晓香知道,他生气了。尽管她觉得被蛰伤的是她,他生的什么气啊。
“只是一小会儿没看住你而已,你就把自己给弄伤了。”
他的声音有些无奈,李晓香忽然想起那天他说的。
他喜欢她。
全身血液都往脸上涌,她甚至怀疑,脸上的伤口是不是要飙出血来。
走到山下,就看见逢顺的马车停在那里。
楚溪将李晓香放进了车厢里,对逢顺道:“先去别院,然后你去趟十方药坊,将柳大夫或者柳熙之请来。”
逢顺一看见李晓香的脸,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楚溪入了车厢,李晓香不好意思地坐在角落里,直到楚溪在她身边坐下。
“别小看了被蜜蜂蛰伤。一两下也就算了,你被蛰的肯定不少,如果不看大夫,万一夜里发热,很有可能会要命的。知道吗?”
“嗯……知道。”
这就是所谓的伤口感染吧。
“别担心,我让人捎信去你娘那里。等到溢香小筑打烊了,让她来接你。”
楚溪的话透露出几分磊落,好似没有丝毫要占李晓香便宜的意思。
“你怎么会来的?而且还知道我上了山?”
“我在溢香小筑见到宿宸兄了。他告诉我你上山采蜂蜡了。以后这种东西,上集市上买就行。再不然雇了人来做,绝对比你胡搞瞎搞的要好。溢香小筑现在才有多少个人啊,你就想连蜂蜡都包圆了,还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
李晓香知道楚溪的话说得没错,只得抿着唇不反驳了。
只是什么叫做“胡搞瞎搞”?这词儿用得怎么这么现代?
“那你找我做什么?”
“我不找你,你就在山里连滚带爬了吧?”楚溪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从袖口里取出一只小布囊,扔进她的怀里,“这是陆家的商队从一个叫做西殊国的地方带来的。反正你做香脂香膏的都喜欢摆弄花花草草,就带来给你看看。”
李晓香好奇地将布袋打开,里面是一颗一颗青色的果粒。李晓香眯起眼睛,这个东西看起来很眼熟。
她将它们放到鼻间闻了闻,再掐开其中一粒,放到嘴里尝一尝。
这……这不是让她魂牵梦绕的荷荷巴豆吗?
她一直以为大夏没有。可原来大夏没有的东西,竟然也被陆家的商队带回来了?
陆毓啊陆毓,你家简直堪比哥伦布,一直发现新大陆啊!
看着李晓香眉开眼笑的模样,仿佛连全身上下的疼痛都忘记了,他的唇上缓缓扯出一抹近乎宠溺的笑容。
“看样子,你又知道这是什么了?”
“陆毓没告诉你,这东西叫什么?”李晓香现在兴奋到快疯了。
“没有,不如你说来听听。”楚溪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其实他知道那是什么。
几个月前,他在陆家见到荷荷巴豆的时候,着实惊讶了一番。他问陆毓,在大夏有没有这样的东西,陆毓很肯定地说没有。既然李晓香打算在大夏做护肤品的生意,楚溪就知道她晚上睡觉也会想要荷荷巴油。于是他请陆毓嘱咐他的商队,下次再经过西殊国时,这样的豆子能带多少就带多少。最好能将荷荷巴树叶带回来。
没想到前几日陆毓叫他去了趟陆家,献宝一般地给他看一整车的荷荷巴豆。为了能完好地保存回来,它们已经被晒干了。这让楚溪觉得有些可惜,但是他们竟然带回了荷荷巴树。要知道千里迢迢将这些灌木活着带回来是多么不容易。
有了这些灌木,李晓香就能在大夏种植荷荷巴树了。
“我告诉你啊,这种豆子冷榨出来的油,可神奇了!它稳定,耐高温,可以许久许久许久不*!而且滋润和保湿的能力超乎你想象!能够减慢皱纹的产生,畅通毛孔,而且具有亲水性,在增加肌肤水分方面的作用那可是大大的!而且它不会引起过敏和粉刺,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李晓香眉飞色舞,因为话说得太快,脸上的伤处又疼了起来。
当她捂着脸唉哟的时候,楚溪撑着下巴发出轻笑声。
李晓香这才意识到,自己所说的什么畅通毛孔,什么亲水性,什么过敏和粉刺之类,楚溪怎么可能听得懂!
只是楚溪这一笑……让人神魂颠倒的气氛再度开始蔓延。
李晓香心中感慨,这家伙从皮囊到气质,都是作孽啊!
“晓香,你不觉得我和你之间就是老天注定的缘分吗?”
这样又土又挫的话,被楚溪富有磁性的嗓音说出来,竟然也有了高大上的风度了。
“什么……缘分?”李晓香真想把他的脑袋拍进茅坑里,大哥,能不要这副调调了成么?你想迷惑谁呢!
“如果没有我,你怎么有机会见到这种豆子?怎么有机会榨出你想要的那种油?”楚溪的手指伸过来,指节掠过李晓香的额头。
这是一个轻柔的触碰。别人做来,也许轻佻,可楚溪做来却有撩人心绪。
“晓香,你觉得这世上还有另一个人,会急不可待地将那些有趣新奇的东西与你分享吗?”
他问她。
这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简单,是因为答案。李晓香知道,楚溪是独一无二的。
复杂,在于这个答案的意义。
李晓香也许只是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里长大,是都城人眼中的乡下丫头。
可实际上她这个乡下丫头,所见过的所想到的,是他们做梦都不曾梦见过的人。
她最担心的便是自己的婚姻。因为这里的男人,真的能接受和包容她的想法吗?她不想,真的一点都不想像是林氏那样,所谓嫁得门当户对,却与夫君连貌合都做不到。
然后,楚溪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他不过十六七的年纪,若是在现代,也不过是个大孩子。可是他却一直一直看着她将溢香小筑建立起来。
回想无数个细节,如果不是遇见楚溪,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在我这里,你只要做你想做的事情就好。”
他的声音很轻,却很认真。
李晓香别过脸去。
这句话,比一千一万句的“我喜欢你”更动人。
马车驶入都城,来到了楚溪的别院。看着院子的阿婆给李晓香准备了干爽的衣物换上。
没过多久,柳熙之就来了。
当他看见李晓香脸上,脖子上被蛰伤的痕迹时,眉头死死皱了起来。他为李晓香把了脉,检查了露在衣服外的伤口,写了医嘱开了方子。
逢顺去抓了药,外服内用的都有。
李晓香给自己上了药,可是后背上的却够不着。阿婆年纪大了,眼睛不是很好使,药膏往李晓香背上一杵,简直雪上加霜。李晓香索性自己随便往背上糊了一把,想着等晚上见着王氏了,还是让自己的亲娘给自己上药舒坦。
柳熙之配出来的药膏效果不错,搽上之后凉凉的,疼痛减轻不少。
李晓香趴在榻上,迷迷糊糊睡着了过去。
房门被轻轻打开,楚溪缓缓来到李晓香的榻边。
她只穿了件肚兜,盖了层薄被,左肩的肩头露在被子外面。
楚溪的眼神暗了下去。他在榻边静坐了许久,终于还是缓缓掀开了薄被。
李晓香身上被蛰肿的地方已经消退了不少,但还能看见大小不一的红斑。她背上的药膏涂抹的并不匀称。
楚溪伸手取过床头的药膏,沾取之后点在李晓香的背上,将原先胡乱涂抹的药膏抹匀。
他知道李晓香与那些名满都城的美女们都不同。她们大多能歌善舞,身体线条优雅。而李晓香却显得纤细而脆弱。
仿佛当他抱着她的时候必须要小心翼翼,只要一个用力,就会毁掉她。
作者有话要说:这世上有一种叫做“半年工作总结”的奇葩之物,让胖瓜伴随头疼脑热,食欲不振,姨妈不调,额头长痘等症状,且无药可救。人生从来不是寂寞如雪的,而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