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王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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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王家(一)
提要:前世的婆婆——彭珍珍
何家村在A镇,王家村在C镇,两村虽然分扎两镇,但一个村在A镇东侧,一个村在C镇西侧,所以两村离得倒是不算远,以何彩云现在年岁的脚程来说,也就是一个小时的事。
一个小时的路程,何彩云走得一点也不嫌累。怀着一颗亢奋激动的心,她的情绪一直处在激昂的状态,所以还没注意到道路两旁的风景,感觉一眨眼的功夫,她就到了王家村村头。
拉拉衣袖、摸摸鬓角,何彩云想以一个干净清爽的形象,出现在公婆面前。她公婆的性子,向来好洁。
待提步刚要走,何彩云却忽然怎么也迈不出,那高高抬起的左腿。哎!此时的她不得不承认,她——近乡情怯了。
她这次如果能正式和公婆见面,那么和前世相比,就整整提前了六年。
六年、六年的时间啊,也许……她可以利用这六年的时间,弥补公婆的很多遗憾……吧?
她前世16岁,正是最美花季时,被她妈妈以高价给许给了王家,最后王家以倾家之力,终于娶到了她这个“村花”媳妇。
六年,整整提前了六年啊!
不知现在的婆婆是不是比六年后的她,更加年轻漂亮?是不是身体没有六年后的那么糟糕?
不知现在的公公是不是比六年后的他,更加健壮开朗?是不是身心没有六年后的那么疲老?
不知现在的小志是不是比六年后的他,更加安静木讷?是不是仍像六年后的那样乖巧,并不像个……傻|子?
何彩云已分不清她此刻的心情到底如何,犹豫着、矛盾着、激动着、踌躇着……
其实,何彩云是嫁到王家后,才真正知道何为严父,何为慈母,何为正常家庭,他们的一片真心实意,真正的弥补了她从小就缺乏的父爱与母爱。正因如此,所以她的丈夫虽然是个傻子,可她依然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这个“傻丈夫”。
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方为夫。至于一丈之外……他则更像是她的另一个儿子。对,她把他当做儿子一样在照顾着。
她的丈夫——王志远,虽然大家都说他是个傻子,他也的确因为小时候发高烧,而烧成了傻子,他的情况和她姑姑家的孙小宝差不多,都是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处理好,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最后孩子被耽误了,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从此以后成了傻子,再无药可医。
但他虽然平时傻傻的,可在何彩云的心里,他只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他并不像其他傻子那样疯疯癫癫的给家人惹麻烦,也不张牙舞爪的见人就伤,更不会无缘无故的哭闹不休。他平时只会安安静静的窝在一角自己玩;吃饭时,领到饭桌前,就自己拿筷子吃;睡觉时,扶到炕上,就自己脱衣服睡觉,唯一需要替他操心的是,他自己不知道饱饿。
其实这个可怜的孩子,并不像个傻子,他更像个被上帝遗弃的自闭儿。所以她很怜惜小志,从来没有怨恨过他。这也是她唯一不恨她母亲的地方,她很庆幸自己被嫁到王家。
为了报公婆的恩情,她心甘情愿、懵懵懂懂的领着呆呆的他,完成了夫妻任务,生下儿子——王天赐。
婚后的生活虽阖家幸福,但为傻儿辛苦半辈子的公婆,却积劳成疾,于她婚后两年,刚刚生下天赐时,不舍的相继离开人世。
打那以后,再无人给她做主,软弱的她带着傻丈夫和年幼的儿子,从此过着任人欺凌的生活。
上辈子她死后才懂得,在农村过日子,得要立起威来,要不然以后的事情多了,被人欺负更是常事。
可那时的她并不懂,她只想着和气生财,与人为善,但也正是因为她的步步退让,反而助长了恶人的嚣张气焰,最后那群该死的二流子们,竟把什么都不懂的小志,骗到了河边,说他媳妇掉到河里去了,等他下去救,结果懵懂无知的小志,就这样傻傻的被他们骗下河,但最可恨的是,当他们知道小志真的不会泅水而溺水后,竟无一人肯救,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小志溺水而亡。
而当她知道一切的时候,都已为时已晚。
那年她悲愤欲绝,抱着孩子,想要状告那几个二流子时,正好赶上严打,不久亲戚传来喜讯,那几个二流子虽然不是以“谋杀”罪入狱,但也被以不同罪名、相继入狱被判刑。
今生她除了家里那几个仇人要死虐以外,王家村这边的那几个二流子,也别想逃过她的报复。
何彩云擦干眼泪,思考片刻,走到无人的拐角处,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野菜篮子,假装崴了脚一样、一瘸一拐的往公婆家走去。
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大门口,何彩云又再次踌躇了,她不知对着公婆的第一句话该说什么。究竟怎么表现才好?
抬头看看那座老旧的土培房,何彩云心里一酸,上辈子她婚后,公婆为了不委屈她,咬牙跟亲朋借了不少钱,盖起了气派敞亮的三间大瓦房。可这座公婆辛苦盖起的大房子,她最后也没能守住,被母亲唐桂花以“报答养育之恩”的名义,夺走了。
当何彩云对着房子悲伤回忆时,坐在院里摘菜的彭珍珍,看见了门口处眼泪汪汪的她。
彭珍珍疑惑着,这小姑娘是咋了?受啥委屈了?哭得这么凄惨,“小姑娘?你咋了?咋哭了?有什么大娘能帮你的吗?”
农村人,就是朴实、热情好客!
何彩云见突然出现的“婆婆”,赶紧拉回心神,一定不能给她自己目中无人、不敬长辈的坏印象。“啊?啊,哦,大,大娘,我的脚崴了,好疼啊,呜呜……大娘,我,我能在你家歇会儿吗?”我其实更想喊你——“妈”啊。
“啊?那严不严重啊?哎呀,看你哭得这么惨,那肯定是很疼了,来,孩子,大娘扶你进屋,到大娘家歇会儿。”彭珍珍小心翼翼的扶着何彩云进屋。
彭珍珍本就喜欢孩子,现在看见有孩子遭罪了,即使她不来求助,那只要被她看到了,她也肯定会主动上前给予帮助的。
“孩子,来,坐这,大娘给你看看。”彭珍珍拉起何彩云的裤脚,露出白嫩的脚踝。
“啊……”何彩云装作很痛的喊了一声。其实这一声痛呼,她是强喊出来的,但此时任谁看见她那白嫩无损的脚踝,都会怀疑她是装的。
何彩云虽暗恨自己忘了把脚弄出个真伤口来,但她此时别无他法,她很怕“婆婆”发现她是装的或以为她伤的并不重,待会儿就会撵她走,所以她只好出此下策。她知道,她婆婆向来同情弱者和孩子。
“咋了?大娘手重了?碰疼你了?”彭珍珍顿时内疚了,接下来脱鞋的动作就更是轻了一些。
“大娘,你真好。”何彩云看着“婆婆”满头大汗的样子,不但不心虚了,反而沾沾自喜着。看,她婆婆对她还是那么的好,即使她提前了六年与之相识,可她对她还是依旧很好。
“你这孩子,好啥好?这是大娘该做的。”彭珍珍最受不住孩子的撒娇。何彩云的几句“大娘”,几个甜笑,顿时让她整颗心都软了。
“反正,大娘就是好,我喜欢大娘。”何彩云开始无耻的卖萌撒娇。
因为何彩云时不时的一句“疼”,彭珍珍的动作只好轻上加轻,最后几乎没有使力的结果就是,脱了好久才把何彩云的鞋子脱掉,累得彭珍珍是满头大汗。虽然她不用使力,可何彩云呼痛时给她的压力,让她脱个鞋子比上山砍柴都累。
何彩云看着“婆婆”无比认真的样子,真心感动了。现在的婆婆其实和六年后的她比,相貌上没啥大区别,可不知为什么,今生婆婆她眉眼中的愁绪,比六年后的更深更浓。
她知道,前世婆婆唯一的愁绪来自她那傻丈夫——王志远,婆婆觉得小志的病情完全是她没有照顾好的缘故,是她的错,才造成小志一辈子的悲剧,所以一直抑郁。
可婆婆现在眼底如此浓重的哀愁,到底是为何呢?难道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孩子,你等等,大娘去给你拿点白酒来,我给你揉揉,要是还不好,大娘就带你去老大夫那看看吧。”
“好,谢谢大娘,不过不用看大夫,我这脚没肿的那么严重,你帮我揉开就好了。”
“你这孩子,客气啥?”
“呵呵……”
“酒来了,姑娘,大娘可是把你大爷的珍藏给弄出来了,呵呵……”其实,这酒倒不是什么珍贵的好酒,可因为家里贫困,所以丈夫想喝口酒都要再三斟酌着量、细细品尝,一斤酒都能喝好多天,看来,今天为了这孩子,她只能浪费它了,希望丈夫知道后别心疼啊。
“大娘,要不别用酒了,我这会儿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疼了,你就这么帮我揉揉就行,真的,真没那么疼了。酒用了也是白白浪费。”何彩云看见“婆婆”拿酒时,那十分不舍的样子,忽然想起家里的情况,这酒应该是“公公”平时舍不得喝,好不容易省下来的,反正她又不是真的伤着了,怎么可能舍得让“婆婆”浪费呢,还是给“公公”留着待客吧。
“真的吗?还是用酒揉揉吧,这样保险点。”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酒。”最后在何彩云的坚持下,彭珍珍终于放下了酒瓶,妥协的捧起她的小脚丫,干揉着。
何彩云对着光,观察着“婆婆”,她上身穿着灰布衣衫,下|着黑色麻裤,衣着虽普通,却怎么都遮掩不住她那温柔和顺的慈母之气,浑身散发着淡淡的知性之息。何彩云知道,公婆都是读过书的人,有文化,所以身上多少都带点文绉绉的诗书气。眼神扫到“婆婆”的鬓角处,何彩云心头一揪,“婆婆”此时应该才刚刚30、和她母亲唐桂花不相上下的年龄,可如何鬓角已斑白?华发早生,她究竟受了多少苦?
心里不由默念一句,“婆婆,你受苦了!”
虽然她这辈子还没有嫁过来,可在她心里,彭珍珍永远都是她的婆婆,她心目中的好母亲。为了公公婆婆,为了她那可怜的儿子,她今生还是会选择嫁给小志,生下天赐,但今生的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让公婆早早离世,不让小志含冤而亡,更让她儿子病苦而死。
她现在有了空间,有了秘籍,她不会再让上辈子的痛苦在今生继续延续的,上辈子的遗憾,就让它在上辈子终止吧。
“丫头,咋了?大娘劲儿又使大了?”正小心翼翼的给何彩云揉脚的彭珍珍,一见她又开始泛红的眼睛,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她也没敢使劲啊?
“不,不是,我是感动的,大娘,我这是感动的‘热泪盈眶’,呵呵,大娘你对我真好,比我亲妈对我都好。”糟糕,话说多了。何彩云见婆婆张口要问,赶紧转移话题,现在还不是她诉苦的时候,“大娘,我叫何彩云,彩虹的彩,云朵的云,你可以叫我彩云或者阿云都行。”
果然,彭珍珍被她转移了视线,“何彩云?好名字,那以后大娘就叫你彩云吧,呵呵,彩云啊,你是旁边A镇何家村的人吧,咋到这儿来了呢?”
闻言,何彩云露出个痛苦、委屈、欲言又止的表情。
彭珍珍顿时焦急的拉着她的手,问道:“咋了彩云?谁欺负你了?”
“哦,没,没什么,我妈想吃野菜了,可是我家那边的野菜我妈嫌老了,所以,所以让我来这边……啊,不,不是,是我,是我自己想到这边看看的,反正这里离家又不远。”何彩云心里暗暗吐吐舌头,今天的这个黑锅只能让那个母老虎来背了,不过她不会说对不起的,她这也算是礼尚往来了,她过去替母老虎背的黑锅可多了去了。
“是不是你妈让你来这边挖野菜的?这么远也不担心你?再说了,现在的野菜老什么啊?哪里的野菜不都一样,我们这边的又没比何家村那的多出金边来,这是闹什么啊?”虽然很气愤,但向来温柔娴淑的彭珍珍,即使很生气,也说不出什么骂人的话来。
何彩云看第一次抹黑行动差不多了,就熄火转移目标,抹黑这活,尤其是抹黑自己的生母,需要徐徐图之,水磨工夫,不可急躁,不然就太着相了。
何彩云转头看见墙上的全家福,笑问:“大娘,这是你们一家三口啊?照的可真好看。”这相片她知道,是小志出生百天时,公公领着抱小志的婆婆,全家一起去拍的,很有纪念意义。
“嗯,是我们一家。”彭珍珍声音中带着无尽的痛苦和悲伤。
我的小志啊,妈妈可怜的小志,你怎么就那么早的……离开了妈妈呢?
妈妈舍不得你啊!妈妈好想你……
第14章王家(一)
提要:前世的婆婆——彭珍珍
何家村在A镇,王家村在C镇,两村虽然分扎两镇,但一个村在A镇东侧,一个村在C镇西侧,所以两村离得倒是不算远,以何彩云现在年岁的脚程来说,也就是一个小时的事。
一个小时的路程,何彩云走得一点也不嫌累。怀着一颗亢奋激动的心,她的情绪一直处在激昂的状态,所以还没注意到道路两旁的风景,感觉一眨眼的功夫,她就到了王家村村头。
拉拉衣袖、摸摸鬓角,何彩云想以一个干净清爽的形象,出现在公婆面前。她公婆的性子,向来好洁。
待提步刚要走,何彩云却忽然怎么也迈不出,那高高抬起的左腿。哎!此时的她不得不承认,她——近乡情怯了。
她这次如果能正式和公婆见面,那么和前世相比,就整整提前了六年。
六年、六年的时间啊,也许……她可以利用这六年的时间,弥补公婆的很多遗憾……吧?
她前世16岁,正是最美花季时,被她妈妈以高价给许给了王家,最后王家以倾家之力,终于娶到了她这个“村花”媳妇。
六年,整整提前了六年啊!
不知现在的婆婆是不是比六年后的她,更加年轻漂亮?是不是身体没有六年后的那么糟糕?
不知现在的公公是不是比六年后的他,更加健壮开朗?是不是身心没有六年后的那么疲老?
不知现在的小志是不是比六年后的他,更加安静木讷?是不是仍像六年后的那样乖巧,并不像个……傻|子?
何彩云已分不清她此刻的心情到底如何,犹豫着、矛盾着、激动着、踌躇着……
其实,何彩云是嫁到王家后,才真正知道何为严父,何为慈母,何为正常家庭,他们的一片真心实意,真正的弥补了她从小就缺乏的父爱与母爱。正因如此,所以她的丈夫虽然是个傻子,可她依然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这个“傻丈夫”。
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方为夫。至于一丈之外……他则更像是她的另一个儿子。对,她把他当做儿子一样在照顾着。
她的丈夫——王志远,虽然大家都说他是个傻子,他也的确因为小时候发高烧,而烧成了傻子,他的情况和她姑姑家的孙小宝差不多,都是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处理好,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最后孩子被耽误了,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从此以后成了傻子,再无药可医。
但他虽然平时傻傻的,可在何彩云的心里,他只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他并不像其他傻子那样疯疯癫癫的给家人惹麻烦,也不张牙舞爪的见人就伤,更不会无缘无故的哭闹不休。他平时只会安安静静的窝在一角自己玩;吃饭时,领到饭桌前,就自己拿筷子吃;睡觉时,扶到炕上,就自己脱衣服睡觉,唯一需要替他操心的是,他自己不知道饱饿。
其实这个可怜的孩子,并不像个傻子,他更像个被上帝遗弃的自闭儿。所以她很怜惜小志,从来没有怨恨过他。这也是她唯一不恨她母亲的地方,她很庆幸自己被嫁到王家。
为了报公婆的恩情,她心甘情愿、懵懵懂懂的领着呆呆的他,完成了夫妻任务,生下儿子——王天赐。
婚后的生活虽阖家幸福,但为傻儿辛苦半辈子的公婆,却积劳成疾,于她婚后两年,刚刚生下天赐时,不舍的相继离开人世。
打那以后,再无人给她做主,软弱的她带着傻丈夫和年幼的儿子,从此过着任人欺凌的生活。
上辈子她死后才懂得,在农村过日子,得要立起威来,要不然以后的事情多了,被人欺负更是常事。
可那时的她并不懂,她只想着和气生财,与人为善,但也正是因为她的步步退让,反而助长了恶人的嚣张气焰,最后那群该死的二流子们,竟把什么都不懂的小志,骗到了河边,说他媳妇掉到河里去了,等他下去救,结果懵懂无知的小志,就这样傻傻的被他们骗下河,但最可恨的是,当他们知道小志真的不会泅水而溺水后,竟无一人肯救,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小志溺水而亡。
而当她知道一切的时候,都已为时已晚。
那年她悲愤欲绝,抱着孩子,想要状告那几个二流子时,正好赶上严打,不久亲戚传来喜讯,那几个二流子虽然不是以“谋杀”罪入狱,但也被以不同罪名、相继入狱被判刑。
今生她除了家里那几个仇人要死虐以外,王家村这边的那几个二流子,也别想逃过她的报复。
何彩云擦干眼泪,思考片刻,走到无人的拐角处,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野菜篮子,假装崴了脚一样、一瘸一拐的往公婆家走去。
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大门口,何彩云又再次踌躇了,她不知对着公婆的第一句话该说什么。究竟怎么表现才好?
抬头看看那座老旧的土培房,何彩云心里一酸,上辈子她婚后,公婆为了不委屈她,咬牙跟亲朋借了不少钱,盖起了气派敞亮的三间大瓦房。可这座公婆辛苦盖起的大房子,她最后也没能守住,被母亲唐桂花以“报答养育之恩”的名义,夺走了。
当何彩云对着房子悲伤回忆时,坐在院里摘菜的彭珍珍,看见了门口处眼泪汪汪的她。
彭珍珍疑惑着,这小姑娘是咋了?受啥委屈了?哭得这么凄惨,“小姑娘?你咋了?咋哭了?有什么大娘能帮你的吗?”
农村人,就是朴实、热情好客!
何彩云见突然出现的“婆婆”,赶紧拉回心神,一定不能给她自己目中无人、不敬长辈的坏印象。“啊?啊,哦,大,大娘,我的脚崴了,好疼啊,呜呜……大娘,我,我能在你家歇会儿吗?”我其实更想喊你——“妈”啊。
“啊?那严不严重啊?哎呀,看你哭得这么惨,那肯定是很疼了,来,孩子,大娘扶你进屋,到大娘家歇会儿。”彭珍珍小心翼翼的扶着何彩云进屋。
彭珍珍本就喜欢孩子,现在看见有孩子遭罪了,即使她不来求助,那只要被她看到了,她也肯定会主动上前给予帮助的。
“孩子,来,坐这,大娘给你看看。”彭珍珍拉起何彩云的裤脚,露出白嫩的脚踝。
“啊……”何彩云装作很痛的喊了一声。其实这一声痛呼,她是强喊出来的,但此时任谁看见她那白嫩无损的脚踝,都会怀疑她是装的。
何彩云虽暗恨自己忘了把脚弄出个真伤口来,但她此时别无他法,她很怕“婆婆”发现她是装的或以为她伤的并不重,待会儿就会撵她走,所以她只好出此下策。她知道,她婆婆向来同情弱者和孩子。
“咋了?大娘手重了?碰疼你了?”彭珍珍顿时内疚了,接下来脱鞋的动作就更是轻了一些。
“大娘,你真好。”何彩云看着“婆婆”满头大汗的样子,不但不心虚了,反而沾沾自喜着。看,她婆婆对她还是那么的好,即使她提前了六年与之相识,可她对她还是依旧很好。
“你这孩子,好啥好?这是大娘该做的。”彭珍珍最受不住孩子的撒娇。何彩云的几句“大娘”,几个甜笑,顿时让她整颗心都软了。
“反正,大娘就是好,我喜欢大娘。”何彩云开始无耻的卖萌撒娇。
因为何彩云时不时的一句“疼”,彭珍珍的动作只好轻上加轻,最后几乎没有使力的结果就是,脱了好久才把何彩云的鞋子脱掉,累得彭珍珍是满头大汗。虽然她不用使力,可何彩云呼痛时给她的压力,让她脱个鞋子比上山砍柴都累。
何彩云看着“婆婆”无比认真的样子,真心感动了。现在的婆婆其实和六年后的她比,相貌上没啥大区别,可不知为什么,今生婆婆她眉眼中的愁绪,比六年后的更深更浓。
她知道,前世婆婆唯一的愁绪来自她那傻丈夫——王志远,婆婆觉得小志的病情完全是她没有照顾好的缘故,是她的错,才造成小志一辈子的悲剧,所以一直抑郁。
可婆婆现在眼底如此浓重的哀愁,到底是为何呢?难道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孩子,你等等,大娘去给你拿点白酒来,我给你揉揉,要是还不好,大娘就带你去老大夫那看看吧。”
“好,谢谢大娘,不过不用看大夫,我这脚没肿的那么严重,你帮我揉开就好了。”
“你这孩子,客气啥?”
“呵呵……”
“酒来了,姑娘,大娘可是把你大爷的珍藏给弄出来了,呵呵……”其实,这酒倒不是什么珍贵的好酒,可因为家里贫困,所以丈夫想喝口酒都要再三斟酌着量、细细品尝,一斤酒都能喝好多天,看来,今天为了这孩子,她只能浪费它了,希望丈夫知道后别心疼啊。
“大娘,要不别用酒了,我这会儿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疼了,你就这么帮我揉揉就行,真的,真没那么疼了。酒用了也是白白浪费。”何彩云看见“婆婆”拿酒时,那十分不舍的样子,忽然想起家里的情况,这酒应该是“公公”平时舍不得喝,好不容易省下来的,反正她又不是真的伤着了,怎么可能舍得让“婆婆”浪费呢,还是给“公公”留着待客吧。
“真的吗?还是用酒揉揉吧,这样保险点。”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酒。”最后在何彩云的坚持下,彭珍珍终于放下了酒瓶,妥协的捧起她的小脚丫,干揉着。
何彩云对着光,观察着“婆婆”,她上身穿着灰布衣衫,下|着黑色麻裤,衣着虽普通,却怎么都遮掩不住她那温柔和顺的慈母之气,浑身散发着淡淡的知性之息。何彩云知道,公婆都是读过书的人,有文化,所以身上多少都带点文绉绉的诗书气。眼神扫到“婆婆”的鬓角处,何彩云心头一揪,“婆婆”此时应该才刚刚30、和她母亲唐桂花不相上下的年龄,可如何鬓角已斑白?华发早生,她究竟受了多少苦?
心里不由默念一句,“婆婆,你受苦了!”
虽然她这辈子还没有嫁过来,可在她心里,彭珍珍永远都是她的婆婆,她心目中的好母亲。为了公公婆婆,为了她那可怜的儿子,她今生还是会选择嫁给小志,生下天赐,但今生的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让公婆早早离世,不让小志含冤而亡,更让她儿子病苦而死。
她现在有了空间,有了秘籍,她不会再让上辈子的痛苦在今生继续延续的,上辈子的遗憾,就让它在上辈子终止吧。
“丫头,咋了?大娘劲儿又使大了?”正小心翼翼的给何彩云揉脚的彭珍珍,一见她又开始泛红的眼睛,顿时手足无措起来。她也没敢使劲啊?
“不,不是,我是感动的,大娘,我这是感动的‘热泪盈眶’,呵呵,大娘你对我真好,比我亲妈对我都好。”糟糕,话说多了。何彩云见婆婆张口要问,赶紧转移话题,现在还不是她诉苦的时候,“大娘,我叫何彩云,彩虹的彩,云朵的云,你可以叫我彩云或者阿云都行。”
果然,彭珍珍被她转移了视线,“何彩云?好名字,那以后大娘就叫你彩云吧,呵呵,彩云啊,你是旁边A镇何家村的人吧,咋到这儿来了呢?”
闻言,何彩云露出个痛苦、委屈、欲言又止的表情。
彭珍珍顿时焦急的拉着她的手,问道:“咋了彩云?谁欺负你了?”
“哦,没,没什么,我妈想吃野菜了,可是我家那边的野菜我妈嫌老了,所以,所以让我来这边……啊,不,不是,是我,是我自己想到这边看看的,反正这里离家又不远。”何彩云心里暗暗吐吐舌头,今天的这个黑锅只能让那个母老虎来背了,不过她不会说对不起的,她这也算是礼尚往来了,她过去替母老虎背的黑锅可多了去了。
“是不是你妈让你来这边挖野菜的?这么远也不担心你?再说了,现在的野菜老什么啊?哪里的野菜不都一样,我们这边的又没比何家村那的多出金边来,这是闹什么啊?”虽然很气愤,但向来温柔娴淑的彭珍珍,即使很生气,也说不出什么骂人的话来。
何彩云看第一次抹黑行动差不多了,就熄火转移目标,抹黑这活,尤其是抹黑自己的生母,需要徐徐图之,水磨工夫,不可急躁,不然就太着相了。
何彩云转头看见墙上的全家福,笑问:“大娘,这是你们一家三口啊?照的可真好看。”这相片她知道,是小志出生百天时,公公领着抱小志的婆婆,全家一起去拍的,很有纪念意义。
“嗯,是我们一家。”彭珍珍声音中带着无尽的痛苦和悲伤。
我的小志啊,妈妈可怜的小志,你怎么就那么早的……离开了妈妈呢?
妈妈舍不得你啊!妈妈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