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极品唐桂花男主身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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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男主原身出现
提要:彭珍珍回娘家后,带回一个男孩子。
“咕噜噜……咕噜噜……”唐桂花抱着肚子,暗叫一声“不好”,狼狈地起身向茅楼冲去。
唐桂花一边蹲在茅楼里解决“急性生理问题”,一边疑惑着,她今天也没吃什么啊?怎么会好好的坏肚子了呢?难道是今天偷吃张菊花的那半个白馒头出错了?难道那个馒头是坏掉的?
“TMD,张菊花你也太损了,不就是偷吃了你半个白面馒头吗?至于用个坏的引|诱我吗?MD,张菊花你一点也不积德啊,哼,下次再也不偷吃你的东西了。”
“咦……咦?不对啊,张菊花那小娘们平时傻乎乎的,哪来的那么多心眼?不,不会是她,那会是谁呢?难道是……难道是郑雯雯那贱||人?MD,整天捂着个饭盒不给人看,我原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结果还不一样是普通的青菜萝卜?TMD,早知道是坏掉的菜,老娘就不好奇了,不偷吃你的破东西,老娘也不用遭这洋罪了,哎呦我的妈呀,疼死我了。”
唐桂花蹲个茅坑也不消停,不是骂骂被她偷吃的几家老娘们的饭菜不干净,害得她拉肚子;就是诅咒着人家拉得比她还惨。
“哎呦!”
“妈呀!”
“天啊,怎么还疼啊?”
“不行,不行,太疼了,儿子啊……向阳?向星?都死哪去了,你妈我都快拉死了啊!”
蹲蹲起起,跑跑走走,来来回回,唐桂花跑了十几趟的茅楼,蹲得她腿发软,脚发麻了,可仍然不着消停,甚至疼得她额头都开始冒冷汗了。
至于何向阳、何向星哥俩,人家去了一趟厨房没找到糖水和好吃的后,就商量一起去二伯家蹭饭去了。
其实在他们家的亲戚中,就属二伯家生活条件还算不错,伙食相对来说也比他们家的好,所以这时候过去二伯家蹭饭准没错,说不定运气好的话,还能蹭着肉吃呢!
至于何家唯一一个最孝顺的孩子——何彩霞,则是被他父亲拉去她奶奶家打亲情牌了。
何彩云躲在门后,冷笑地看着一切,眼里除了森森寒意再无其他。对于唐桂花的狼狈,她既没表现出幸灾乐祸,可也没有踌躇、后悔过。
没错,今天母老虎之所以会如此狼狈,是她下的手,是她提前准备好了巴豆粉,是她上菜盛饭时做的手脚,让全桌只有唐桂花一个人中标。
在众目睽睽之下,只给特定的某个人下药,而又不能被其他人发现,这可算是个“高难度技术活”,不过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有些玄,但对于有桃花空间,这个大大的作弊器的何彩云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其实何彩云最损的是,她不只在母夜叉的糖水杯里下了药,就连人家要带回娘家的野菜,也被她用巴豆粉在“别有洞天”里泡了小半天,当然那几条鱼也没有完全跳掉,通通用巴豆水养着呢。
“哼,还想像上辈子那样无止境的占我便宜?呸!想得美,想占我便宜,那就要做好吃大亏的心理准备!”还当我是以前那个傻傻的、不懂还击的小猫咪吗?哼,自己娘几个欺负人不过瘾,还要带上娘家的人,一起欺负人才过瘾?
哎!上辈子她到底是有多愚蠢,才会被他们那些养不熟的白眼狼给害了?
……
时间流逝,一个星期的时间飞速的过去了。
凭借何彩云两世为人的嘴皮子和在后世狗血剧中学到的经典语句,何彩云愣是把公公婆婆说服了,并还心安理得的把别有洞天的东西都搬回了王家。当然未免麻烦,公公他们是半夜偷偷行动的,否则再是无主的东西,但想要把何家村的东西拿到王家村去,何家村谁也不会同意的。
何彩云自己也琢磨了,她当时说的那些话,自己虽然觉得太狗血、恶俗了些,但还没有被狗血剧荼毒过的公公婆婆,会被她感动的涕泪纵横也属正常。现在他们俨然已经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了。
其实何彩云还不知道,王家夫妻之所以会收她的东西,是有他们的想法的。
他们家没有孩子,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了,既然彩云这孩子跟他们如此投缘,那还不如他们把她当亲生的对待,让孩子舒心,等将来孩子出嫁了,她亲妈那头肯定是不会出什么好东西的,那时少不得他们夫妻俩帮着出出力,所以有些东西,或许现在就应该开始帮她攒着了。
其实倒也不是为了图孩子给他们养老送终什么的,只是不想辜负了他们和孩子之间的一片情、缘。
现在之所以会收了孩子的东西,也是为了安孩子的心。他们能看出这孩子对他俩有着莫名的孺慕之情和刻意讨好。他们猜这可能和她亲生父母的漠视和打骂有关,所以每每看见那孩子小心翼翼的讨好时,夫妻俩就心酸异常,同时也希望他们“理直气壮”的接受她的好,能让孩子彻底安心,让她知道,他们在心里已经彻底接纳了她,不再把她当外人。
“送礼”成功的何彩云心情格外舒畅、神采飞扬!
“欧耶!再次成功前进一大步!”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就可以和干爸干妈一起生活了!
何彩云想想这几天的行动和完美结果,她自己都为自己的行动力喝个彩。
何彩云挎个小竹篮,迈着小短腿兀自陶醉着。心情美丽的同时,她觉得今天到“干妈”家的路程格外短暂。
之前就说好了今天要到“干妈”家吃饭,她来之前还特意去弄了条大鱼带来。
没错,这个月来,何彩云与王一兴夫妇之间的感情愈加融洽,最后夫妻俩决定收她做“干女儿”,只不过是私下里的,没有摆在明面上。
这倒不是王家夫妇要隐瞒什么,而是何彩云不让,她知道以唐桂花的性格,那货要是知道她认了干亲,那她第一反应绝不是生气,而是收拾收拾上王家门,等着要好处,如果没有好处,唐桂花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饭后,三人收拾完厨房卫生后,干爸去大队报道,何彩云跟着干妈在院里散步消食。
待进屋时,何彩云见干妈并没有坐下休息,而是拿出包袱在收拾衣服,便疑惑道:“干妈?你收拾衣服干吗?要出门吗?”
彭珍珍点点头,随意回道:“嗯,明天干妈要回趟娘家,家里来信了,说老人想我了,让我回去看看。”
“哦,那干妈你就放心的回老家吧,这里就交给我,我会帮你看好干爸的,啊……不不不,不是,是照顾,对,是照顾,呵呵,干妈我会照顾好干爸的,你一百个心,嘿嘿!”
“呵呵……”彭珍珍被何彩云小大人的语气逗得哈哈大笑,笑了好久才停下,点点她的小鼻头,“你呀,小调皮精!”
“嘿嘿!”何彩云奸笑两声,假装羞涩地低下头。
……
清晨,火红的太阳冉冉升起,霞光四射,何家村也像是被镀了一层金似的。
灿烂耀眼的阳光,让何彩云恍惚,仿佛天地间无端端的给她增添了无数能量,让她精神饱满、活力充沛。
何彩云胳膊上挎着个小号的竹篮子,走在去王家的路上。何彩云这几天,几乎每天都要去王家一次,来回几个小时的路程,她从未嫌长过,更从未言过累。
她每次都是早饭过后去王家,给干爸做好午饭和晚饭,而干爸的早餐则大多是糊弄一口了事。其实何彩云也想给干爸多做点饭,可无奈现在天热,饭菜留不住,做多了也会坏掉,太浪费粮食了。她也曾提过早点过来给他做早饭,但都被干爸严词拒绝了,她知道是干爸心疼她。
王一兴知道些何彩云家的情况,也就不想给干女儿添麻烦,他媳妇离开的这段时间,他干女儿做的已经够好的了,他不能再得寸进尺。
‘真心心疼自己的孩子’,是要让她过得好,而不是以亲情的名义,不断的给她惹麻烦。虽然这个孩子并不是他自己亲生的,但他依然把她当做亲闺女来疼。他认为,彩云这孩子,值得他疼,值得他爱。只是,这些他从来都没有和彩云那孩子说过。
王一兴是个内敛顾家的好男人,也是个疼孩子的好爸爸。可他到底是个憨汉子,不懂表达,凡事都爱藏在心里。
何彩云到了王家,推门就进厨房。现在的农村人大部分都比较朴实,而且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也都差不多,既没有太过值钱的贵重物品,也没有任何怕见人的家什,所以,此时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不闭户,出院就锁门的很少见。
何彩云放下篮子,挽起袖子,舀水、刷锅。没有停歇的开始准备午饭和晚饭。
她自己安排了生活重点,每天来王家,第一是做饭,第二是干活,第三是逗干爸开心,第四是和干爸一起等干妈回来。
不一会儿,厨房里飘出阵阵菜香。何彩云的手艺经过重生后这段时间的锻炼,已经愈发纯熟,手和厨具的配合也愈发利落。而这顿饭最重要的是——菜又香、分量又足。
七/十年/代的饭菜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他们在乎的不是其华丽的外表、丰富的营养内涵,而是——实惠。用最少的粮食,做出最美味最能饱腹的饭菜,那就是个好手艺人。
何彩云把饭菜盛出来分盘,一部分放在外面,留着中午时和干爸一起吃;一部分放在厨房晾凉,等差不多时要用小吊框把它们放在井里镇上,这样等干爸晚上回来吃时才不会酸掉。
……
王一兴夹了口菜,尝了尝,吧嗒吧嗒嘴,“嗯,我们彩云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喽,看看这菜炒的,几乎可以和你干妈媲美喽!”
王一兴咽下菜,点点头,对于干女儿的手艺表示绝对的肯定。
不过即使干女儿手艺再好,其实在他心里,厨艺最高明的始终都是他家媳妇,那是永远也无可超越的存在。
“哈哈,是吗?干爸,好吃你就多吃点吧!”何彩云高兴的给她干爸又夹了一大筷头的菜。【呵呵,有人捧场的感觉真好啊!】
何彩云一瞧她干爸那既满足又陶醉的样子,就知道他老人家又想起她干妈了,她倒是不在意,反正在她心理,她干妈的手艺同样是最棒的。“母爱”牌的饭菜,永远是最香最好吃、她也最爱吃的。
“好好好,彩云,来,你也多吃点,这几天辛苦你了啊!彩云啊,你是我们家的大功臣!你干妈不在的这几天可多亏你了,不然啊,干爸可得饿惨喽!呵呵,哪还能像现在似的,进门就有热乎饭吃呢?”
“干爸,说啥辛不辛苦的?还功臣呢?咋能这么见外呢?你都叫我‘女儿’了,我也叫你‘爸’了,这可不是白叫的啊!你要是再和我这么客气,那我可就要……”
何彩云话说到一半,忽然“啪”的一声放下筷子,凝神细听,然后也不解释,扔下一句“我干妈回来了!”就兴冲冲地跑出门外。
“咦?珍珍回来了?不会吧?不是还有3天呢吗?”王一兴虽然满头雾水,并不确定到底是不是他媳妇提早回来了,但还是不放心的跟出门去,万一要真是他家媳妇回来了,他可得帮忙提行李,不能累到那娘俩。
果然啊,何彩云的听力一点没出错,当她还在屋里饭桌上时,就隐隐听到了院外不远处传来的干妈熟悉的脚步声。虽然还有一个陌生的脚步跟随着,但她没有多想的就冲了出去。
不一会儿,王一兴手里拿着两个人的行李进屋,看着何彩云像个小蜜蜂一样,给自家媳妇递毛巾、端茶水,便取笑着:“珍珍啊!这丫头可真不愧是你的干女儿啊!无怪乎你平时那么疼她,这孩子的耳朵真灵,我这当丈夫的还啥也没听见呢?你这姑娘就已经跑出去迎接你了。”
“呵呵,是吗?彩云,我的小宝贝啊,想干妈没?”听了丈夫的话,彭珍珍很高兴,抱着五短身材的干女儿就狠狠亲了几口。
“呵呵,想了,彩云可想干妈了!”何彩云没有拒绝干妈的亲近,同样热情的搂着干妈的脖子不放手。几天不见,她也真是想干妈了。
王一兴找地方放好行李后,抬头见门口处的男孩,依旧呆呆愣愣的站在那里,神情木然,便回头问着媳妇,“珍珍,这孩子是谁啊?”
这孩子怎么也……
这男孩的表情,怎么和自己儿子——小志好像?一样的……呆呆傻傻的,难道……
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原身出现,但我们的厂花大人还没有穿越过来!不过很快就会的!也许就在下一章!
钱钱预测中……
第21章男主原身出现
提要:彭珍珍回娘家后,带回一个男孩子。
“咕噜噜……咕噜噜……”唐桂花抱着肚子,暗叫一声“不好”,狼狈地起身向茅楼冲去。
唐桂花一边蹲在茅楼里解决“急性生理问题”,一边疑惑着,她今天也没吃什么啊?怎么会好好的坏肚子了呢?难道是今天偷吃张菊花的那半个白馒头出错了?难道那个馒头是坏掉的?
“TMD,张菊花你也太损了,不就是偷吃了你半个白面馒头吗?至于用个坏的引|诱我吗?MD,张菊花你一点也不积德啊,哼,下次再也不偷吃你的东西了。”
“咦……咦?不对啊,张菊花那小娘们平时傻乎乎的,哪来的那么多心眼?不,不会是她,那会是谁呢?难道是……难道是郑雯雯那贱||人?MD,整天捂着个饭盒不给人看,我原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结果还不一样是普通的青菜萝卜?TMD,早知道是坏掉的菜,老娘就不好奇了,不偷吃你的破东西,老娘也不用遭这洋罪了,哎呦我的妈呀,疼死我了。”
唐桂花蹲个茅坑也不消停,不是骂骂被她偷吃的几家老娘们的饭菜不干净,害得她拉肚子;就是诅咒着人家拉得比她还惨。
“哎呦!”
“妈呀!”
“天啊,怎么还疼啊?”
“不行,不行,太疼了,儿子啊……向阳?向星?都死哪去了,你妈我都快拉死了啊!”
蹲蹲起起,跑跑走走,来来回回,唐桂花跑了十几趟的茅楼,蹲得她腿发软,脚发麻了,可仍然不着消停,甚至疼得她额头都开始冒冷汗了。
至于何向阳、何向星哥俩,人家去了一趟厨房没找到糖水和好吃的后,就商量一起去二伯家蹭饭去了。
其实在他们家的亲戚中,就属二伯家生活条件还算不错,伙食相对来说也比他们家的好,所以这时候过去二伯家蹭饭准没错,说不定运气好的话,还能蹭着肉吃呢!
至于何家唯一一个最孝顺的孩子——何彩霞,则是被他父亲拉去她奶奶家打亲情牌了。
何彩云躲在门后,冷笑地看着一切,眼里除了森森寒意再无其他。对于唐桂花的狼狈,她既没表现出幸灾乐祸,可也没有踌躇、后悔过。
没错,今天母老虎之所以会如此狼狈,是她下的手,是她提前准备好了巴豆粉,是她上菜盛饭时做的手脚,让全桌只有唐桂花一个人中标。
在众目睽睽之下,只给特定的某个人下药,而又不能被其他人发现,这可算是个“高难度技术活”,不过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有些玄,但对于有桃花空间,这个大大的作弊器的何彩云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其实何彩云最损的是,她不只在母夜叉的糖水杯里下了药,就连人家要带回娘家的野菜,也被她用巴豆粉在“别有洞天”里泡了小半天,当然那几条鱼也没有完全跳掉,通通用巴豆水养着呢。
“哼,还想像上辈子那样无止境的占我便宜?呸!想得美,想占我便宜,那就要做好吃大亏的心理准备!”还当我是以前那个傻傻的、不懂还击的小猫咪吗?哼,自己娘几个欺负人不过瘾,还要带上娘家的人,一起欺负人才过瘾?
哎!上辈子她到底是有多愚蠢,才会被他们那些养不熟的白眼狼给害了?
……
时间流逝,一个星期的时间飞速的过去了。
凭借何彩云两世为人的嘴皮子和在后世狗血剧中学到的经典语句,何彩云愣是把公公婆婆说服了,并还心安理得的把别有洞天的东西都搬回了王家。当然未免麻烦,公公他们是半夜偷偷行动的,否则再是无主的东西,但想要把何家村的东西拿到王家村去,何家村谁也不会同意的。
何彩云自己也琢磨了,她当时说的那些话,自己虽然觉得太狗血、恶俗了些,但还没有被狗血剧荼毒过的公公婆婆,会被她感动的涕泪纵横也属正常。现在他们俨然已经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了。
其实何彩云还不知道,王家夫妻之所以会收她的东西,是有他们的想法的。
他们家没有孩子,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了,既然彩云这孩子跟他们如此投缘,那还不如他们把她当亲生的对待,让孩子舒心,等将来孩子出嫁了,她亲妈那头肯定是不会出什么好东西的,那时少不得他们夫妻俩帮着出出力,所以有些东西,或许现在就应该开始帮她攒着了。
其实倒也不是为了图孩子给他们养老送终什么的,只是不想辜负了他们和孩子之间的一片情、缘。
现在之所以会收了孩子的东西,也是为了安孩子的心。他们能看出这孩子对他俩有着莫名的孺慕之情和刻意讨好。他们猜这可能和她亲生父母的漠视和打骂有关,所以每每看见那孩子小心翼翼的讨好时,夫妻俩就心酸异常,同时也希望他们“理直气壮”的接受她的好,能让孩子彻底安心,让她知道,他们在心里已经彻底接纳了她,不再把她当外人。
“送礼”成功的何彩云心情格外舒畅、神采飞扬!
“欧耶!再次成功前进一大步!”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就可以和干爸干妈一起生活了!
何彩云想想这几天的行动和完美结果,她自己都为自己的行动力喝个彩。
何彩云挎个小竹篮,迈着小短腿兀自陶醉着。心情美丽的同时,她觉得今天到“干妈”家的路程格外短暂。
之前就说好了今天要到“干妈”家吃饭,她来之前还特意去弄了条大鱼带来。
没错,这个月来,何彩云与王一兴夫妇之间的感情愈加融洽,最后夫妻俩决定收她做“干女儿”,只不过是私下里的,没有摆在明面上。
这倒不是王家夫妇要隐瞒什么,而是何彩云不让,她知道以唐桂花的性格,那货要是知道她认了干亲,那她第一反应绝不是生气,而是收拾收拾上王家门,等着要好处,如果没有好处,唐桂花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饭后,三人收拾完厨房卫生后,干爸去大队报道,何彩云跟着干妈在院里散步消食。
待进屋时,何彩云见干妈并没有坐下休息,而是拿出包袱在收拾衣服,便疑惑道:“干妈?你收拾衣服干吗?要出门吗?”
彭珍珍点点头,随意回道:“嗯,明天干妈要回趟娘家,家里来信了,说老人想我了,让我回去看看。”
“哦,那干妈你就放心的回老家吧,这里就交给我,我会帮你看好干爸的,啊……不不不,不是,是照顾,对,是照顾,呵呵,干妈我会照顾好干爸的,你一百个心,嘿嘿!”
“呵呵……”彭珍珍被何彩云小大人的语气逗得哈哈大笑,笑了好久才停下,点点她的小鼻头,“你呀,小调皮精!”
“嘿嘿!”何彩云奸笑两声,假装羞涩地低下头。
……
清晨,火红的太阳冉冉升起,霞光四射,何家村也像是被镀了一层金似的。
灿烂耀眼的阳光,让何彩云恍惚,仿佛天地间无端端的给她增添了无数能量,让她精神饱满、活力充沛。
何彩云胳膊上挎着个小号的竹篮子,走在去王家的路上。何彩云这几天,几乎每天都要去王家一次,来回几个小时的路程,她从未嫌长过,更从未言过累。
她每次都是早饭过后去王家,给干爸做好午饭和晚饭,而干爸的早餐则大多是糊弄一口了事。其实何彩云也想给干爸多做点饭,可无奈现在天热,饭菜留不住,做多了也会坏掉,太浪费粮食了。她也曾提过早点过来给他做早饭,但都被干爸严词拒绝了,她知道是干爸心疼她。
王一兴知道些何彩云家的情况,也就不想给干女儿添麻烦,他媳妇离开的这段时间,他干女儿做的已经够好的了,他不能再得寸进尺。
‘真心心疼自己的孩子’,是要让她过得好,而不是以亲情的名义,不断的给她惹麻烦。虽然这个孩子并不是他自己亲生的,但他依然把她当做亲闺女来疼。他认为,彩云这孩子,值得他疼,值得他爱。只是,这些他从来都没有和彩云那孩子说过。
王一兴是个内敛顾家的好男人,也是个疼孩子的好爸爸。可他到底是个憨汉子,不懂表达,凡事都爱藏在心里。
何彩云到了王家,推门就进厨房。现在的农村人大部分都比较朴实,而且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也都差不多,既没有太过值钱的贵重物品,也没有任何怕见人的家什,所以,此时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不闭户,出院就锁门的很少见。
何彩云放下篮子,挽起袖子,舀水、刷锅。没有停歇的开始准备午饭和晚饭。
她自己安排了生活重点,每天来王家,第一是做饭,第二是干活,第三是逗干爸开心,第四是和干爸一起等干妈回来。
不一会儿,厨房里飘出阵阵菜香。何彩云的手艺经过重生后这段时间的锻炼,已经愈发纯熟,手和厨具的配合也愈发利落。而这顿饭最重要的是——菜又香、分量又足。
七/十年/代的饭菜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他们在乎的不是其华丽的外表、丰富的营养内涵,而是——实惠。用最少的粮食,做出最美味最能饱腹的饭菜,那就是个好手艺人。
何彩云把饭菜盛出来分盘,一部分放在外面,留着中午时和干爸一起吃;一部分放在厨房晾凉,等差不多时要用小吊框把它们放在井里镇上,这样等干爸晚上回来吃时才不会酸掉。
……
王一兴夹了口菜,尝了尝,吧嗒吧嗒嘴,“嗯,我们彩云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喽,看看这菜炒的,几乎可以和你干妈媲美喽!”
王一兴咽下菜,点点头,对于干女儿的手艺表示绝对的肯定。
不过即使干女儿手艺再好,其实在他心里,厨艺最高明的始终都是他家媳妇,那是永远也无可超越的存在。
“哈哈,是吗?干爸,好吃你就多吃点吧!”何彩云高兴的给她干爸又夹了一大筷头的菜。【呵呵,有人捧场的感觉真好啊!】
何彩云一瞧她干爸那既满足又陶醉的样子,就知道他老人家又想起她干妈了,她倒是不在意,反正在她心理,她干妈的手艺同样是最棒的。“母爱”牌的饭菜,永远是最香最好吃、她也最爱吃的。
“好好好,彩云,来,你也多吃点,这几天辛苦你了啊!彩云啊,你是我们家的大功臣!你干妈不在的这几天可多亏你了,不然啊,干爸可得饿惨喽!呵呵,哪还能像现在似的,进门就有热乎饭吃呢?”
“干爸,说啥辛不辛苦的?还功臣呢?咋能这么见外呢?你都叫我‘女儿’了,我也叫你‘爸’了,这可不是白叫的啊!你要是再和我这么客气,那我可就要……”
何彩云话说到一半,忽然“啪”的一声放下筷子,凝神细听,然后也不解释,扔下一句“我干妈回来了!”就兴冲冲地跑出门外。
“咦?珍珍回来了?不会吧?不是还有3天呢吗?”王一兴虽然满头雾水,并不确定到底是不是他媳妇提早回来了,但还是不放心的跟出门去,万一要真是他家媳妇回来了,他可得帮忙提行李,不能累到那娘俩。
果然啊,何彩云的听力一点没出错,当她还在屋里饭桌上时,就隐隐听到了院外不远处传来的干妈熟悉的脚步声。虽然还有一个陌生的脚步跟随着,但她没有多想的就冲了出去。
不一会儿,王一兴手里拿着两个人的行李进屋,看着何彩云像个小蜜蜂一样,给自家媳妇递毛巾、端茶水,便取笑着:“珍珍啊!这丫头可真不愧是你的干女儿啊!无怪乎你平时那么疼她,这孩子的耳朵真灵,我这当丈夫的还啥也没听见呢?你这姑娘就已经跑出去迎接你了。”
“呵呵,是吗?彩云,我的小宝贝啊,想干妈没?”听了丈夫的话,彭珍珍很高兴,抱着五短身材的干女儿就狠狠亲了几口。
“呵呵,想了,彩云可想干妈了!”何彩云没有拒绝干妈的亲近,同样热情的搂着干妈的脖子不放手。几天不见,她也真是想干妈了。
王一兴找地方放好行李后,抬头见门口处的男孩,依旧呆呆愣愣的站在那里,神情木然,便回头问着媳妇,“珍珍,这孩子是谁啊?”
这孩子怎么也……
这男孩的表情,怎么和自己儿子——小志好像?一样的……呆呆傻傻的,难道……
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原身出现,但我们的厂花大人还没有穿越过来!不过很快就会的!也许就在下一章!
钱钱预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