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章 初见金丝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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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了身虎皮袄子,赤金腰带,身材又矮又紧,耳朵里有一撮黑毛的那个?”阿飞也意识到了是哪位。
沈冲脸上露出欣喜神色,他没想到阿飞竟然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小角色,最多看不过两眼竟然描述得如此清晰。
“定然就是他!起初我想这重要的东西必然放在诸葛雷身上,却没想到此人连诸葛雷都蒙过去了!我们这群人争来争去,却没想到人家早就拿着真宝贝远走高飞了!查总镖头可知此人身在何处?”
“老夫不知!”
既然事情真相已经得知,查镖头便要离去,可有人比他更快离开了饭铺,正是阿飞。
“你去做什么?”沈冲伸手大喊,奈何阿飞连影子也瞧不着了。
沈冲自问有三成把握找到那矮且紧的人,若是阿飞在,以他比猎狗更敏锐的嗅觉,这把握立刻能提升至九成。可惜,阿飞走了。
沈冲也走出了饭铺外,他整个人气质骤然变化。若说他在饭铺内像个潇洒的公子哥,浑身散发着纨绔之气,那出来后他便是六扇门的精英捕快,如鹰隼一般眼神犀利、行动敏捷。
他将自己想象成拿着包裹往外走的人,若是自己会选择往那边走?
首先排除了直接前往荒郊野外,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阿飞的生存能力,这样的天气还往野外窜,无疑是找死。
在小镇上躲起来?亦或者找辆马车直接离开小镇?沈冲更倾向于后者。
哪里有租马车的地方?沈冲并不清楚,不过他长了一张嘴,有不懂的地方,问人乃是最快捷的办法。
沈冲问了两个人,他们都指向一个位置,那儿是小镇上最大的马车租赁铺子。
路走了一半,沈冲停了下来,只因前方恰好停留了一辆马车,虽然车身不够豪华,但拉车的马却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马车停在了一间极其简陋的酒店门口,酒店门窗漏风,外面挂着的黄色旗帜也破破烂烂,其上隐隐约约看到四个大字——迎客酒店。
有人在内,而且不止一人,沈冲能感知到。可为何没人迎出来呢?按理说有客人在门口,掌柜的或是小二起码要招呼两声吧。
顾不了那么多,沈冲径直走了进去,他不确定这辆马车是不是跟那取走包裹的人有关?
进到屋里,恰好有个身材佝偻的老头从屋里走出,当看到沈冲时,便露出了笑容,“这位可是慧空小师傅?”
“正是在下!”沈冲刻意与老头保持着距离,因为小镇上知晓他名字的人可并不多。
佝偻老头说道:“那就好,那就好。小师傅跟我来吧。”
沈冲道:“我为何跟你去?”
佝偻老头道:“刚才有个少年人硬生生拖住了门口那辆马车,随后将马车里的人拽了出来。”说到这里他突然惊呼起来,“你……你就是刚才的少年?”
沈冲已经知道老人说的是谁了,自然是他的孪生哥哥阿飞,而佝偻老头为何突然又惊呼“你就是刚才的少年”,自然是因为阿飞与沈冲长相一模一样,只不过一个有头发一个没有罢了。
“好了,你带我去吧。”
酒店里竟然有个不小的地窖,一根蜡烛点在了墙壁上,泛着幽暗的灯光。但沈冲看的清晰,正有一人被绑在了椅子上,且嘴巴也被塞住了。
那被绑在椅子上的人,身材矮且紧,耳朵里正有一小撮黑毛。他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想说什么却被布条给完全阻隔了。
“差点忘记了,我那哥哥虽然剑术高超,可并未系统学过武术,基本的点穴手却是不会的。”沈冲有点想发笑,不让人说话可以点上哑穴,何必塞个布条。
就算塞上了布条,难保老头子不会将这布条放下。又怎么能阻止此人开出丰厚的条件诱惑老头呢?
“大爷,搬点酒进来!”沈冲向后抛出了一枚碎银,这枚银子仿若长了眼睛一般,恰好落在了老头手中。
银子已经到手,老头才不管和尚喝酒是不是犯了戒律,他很是乐意搬进了一坛酒,外加一个杯子。
一杯酒斟满,沈冲并未仰口喝下,只是左手端着。突然,银光一闪,沈冲的右手上凭空出现了一把小刀。
小刀并未刺入这矮紧汉子胸口,只是挑开了塞在其嘴里的布条,可这人几乎已经要吓晕过去了。
不但挑开了布条,沈冲连绳子也帮助他解开了。
“在下洪汉民,多谢少侠搭救!”这人已经有些理智不清了,将和尚叫成了少侠。
沈冲面色一冷,轻声道:“你好好瞧瞧我,是不是跟绑住你的那人一模一样?”
洪汉民如同见了鬼一般,猛地向后窜了两步,却不知为何竟然摔倒了,头部先着地翻了个跟头。纵然他不是高手,也不该如此狼狈,哪怕是普通人也不至如此,看来此人胆子极小,腿已经吓软了。
“那是我哥,我没他那么野蛮,不用怕。口渴了吧,来,这杯酒喝了吧。”沈冲像是劝慰老友一般,语气温和,带上如清风拂面的微笑。
这该让人很舒服吧?那洪汉民却没有任何舒服的样子,他不但手在颤抖,连身子也在颤栗。他心里唯一的想法是:这酒有毒!
沈冲似乎耐心极好,再度温和劝慰道:“我知道你是喝酒的,喝了它吧,喝完身子还能暖和一点。”
洪汉民哆哆嗦嗦道:“我最近戒酒了,少侠,真对不住。”
沈冲脸上立刻浮现出不耐烦的神色,“酒可是好东西,我这人啊虽然是和尚,但是嗜酒如命,不会用毒药去污染它。你放一万个心,喝了它吧。”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洪汉民知道此时不喝也得喝,除非能杀了对方。杀死对方?他可没有这个念头。那一手小刀撩开布条的速度,眼睛已经无法捕捉,只此一事便让洪汉民没有任何去对抗沈冲的勇气。
洪汉民生怕酒从杯中洒出,于是双手紧紧握着酒杯,唯有如此才能握紧酒杯。但他的手实在是抖得太厉害了,难免会有少许从杯中洒了出来。
每当有酒从杯子中飞出,沈冲的脸色就难看一分。
洪汉民为了避免再度洒出酒来,一杯酒猛地一口闷下去了。酒是喝完了,可杯子却掉在了地上。
沈冲并没有因为杯子被打碎而卓怒,再度轻声问道:“还要再来一杯吗?”
洪汉民摇头,“不……不用了,喝一杯就够了。”
沈冲道:“既然喝了我的酒,你理应为我做些事情。我也不是个多话的人,就直话直说了,把金丝软甲交出来吧。”
一杯酒就要换一件金丝软甲,哪怕用黄金酿造的酒也不是这个价钱吧?可沈冲说得理所应当,仿若在他眼里他是吃亏了一些的。
洪汉民道:“少侠,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是不是你弄错了什么?”
沈冲沉下脸道:“看来你是不想换了,这杯酒或许不够换金丝软甲吧?既然如此,我也不占你便宜,把我的酒还给我。”
洪汉民如负释重,他恨不得补上一句:少侠,你这杯酒怎么能跟金丝软甲等价呢!
是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如此说,洪汉民自然没说,他点头哈腰,神色极其恭敬道:“小爷,我这就给你打酒去。你请我喝一杯,我还你十坛!”
沈冲摇头叹息了一声,“谁要你买的酒?”
洪汉民道:“那你要……”
沈冲抛了抛手中的小刀,突然一笑道:“别的酒我不要,只要你刚才喝下去的那杯!”
洪汉民一怔,他有些疑惑,吃吃问道:“可那杯酒已经被我喝下去了,怎么还……”
“我有办法。”沈冲眨眼一笑,恍然间抛在空中的小刀突然轨迹变化,直抵洪汉民的腹部而来。
啊……
洪汉民的叫声很难听,就像是屠宰场里的猪仔,幸好他只是叫唤了一阵,若是再多持续一息时间,沈冲怕是真要将刀捅进去了。
沈冲冷冷道:“酒还在肠胃里,我只要刺穿,就可以要回那杯酒了。你说是也不是?”
洪汉民双眼发直,哭丧着说道:“小爷何必开小人玩笑,小人的肠胃里尽是糟粕,定然将小爷的酒给污染了。小爷不是说过最怕酒被污染么?”
“我只是说我不会污染酒,可别人要污染我也管不来,你说是不是?刚才那杯酒啊,你只要还给了我就是,反正我也不喝,污染就污染了吧。”沈冲说完不等洪汉民回答,刀子便已经寸进了。
至于洪汉民会回答什么,沈冲不感兴趣。他知道要让人说实话可以有很多办法,譬如请人喝酒。这招他刚用过,但是却不适合对付洪汉民。
既然请喝酒不行,那就来点野蛮些的。见血,但凡懦夫都害怕见血,尤其是见到自己的血,他们几乎会吓得晕过去。
可……沈冲的刀只能刺破洪汉民的衣服,却再也无法寸进。洪汉民的身体仿若精钢一般,坚硬如铁。
沈冲丢下了刀子,道:“你的身体虽然有金丝软甲的保护,可我若是割下你的头,你如何防御?”不等洪汉民接话,沈冲再道,“你拥有了金丝软甲,不会让你多活一刻钟,它反而会让你死去的更快!你在江湖上混迹了二十多年了,这个道理难道也不懂?我刚才请你喝酒,是希望你识相一些,哎……看来是多余的。”
“穿了身虎皮袄子,赤金腰带,身材又矮又紧,耳朵里有一撮黑毛的那个?”阿飞也意识到了是哪位。
沈冲脸上露出欣喜神色,他没想到阿飞竟然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小角色,最多看不过两眼竟然描述得如此清晰。
“定然就是他!起初我想这重要的东西必然放在诸葛雷身上,却没想到此人连诸葛雷都蒙过去了!我们这群人争来争去,却没想到人家早就拿着真宝贝远走高飞了!查总镖头可知此人身在何处?”
“老夫不知!”
既然事情真相已经得知,查镖头便要离去,可有人比他更快离开了饭铺,正是阿飞。
“你去做什么?”沈冲伸手大喊,奈何阿飞连影子也瞧不着了。
沈冲自问有三成把握找到那矮且紧的人,若是阿飞在,以他比猎狗更敏锐的嗅觉,这把握立刻能提升至九成。可惜,阿飞走了。
沈冲也走出了饭铺外,他整个人气质骤然变化。若说他在饭铺内像个潇洒的公子哥,浑身散发着纨绔之气,那出来后他便是六扇门的精英捕快,如鹰隼一般眼神犀利、行动敏捷。
他将自己想象成拿着包裹往外走的人,若是自己会选择往那边走?
首先排除了直接前往荒郊野外,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阿飞的生存能力,这样的天气还往野外窜,无疑是找死。
在小镇上躲起来?亦或者找辆马车直接离开小镇?沈冲更倾向于后者。
哪里有租马车的地方?沈冲并不清楚,不过他长了一张嘴,有不懂的地方,问人乃是最快捷的办法。
沈冲问了两个人,他们都指向一个位置,那儿是小镇上最大的马车租赁铺子。
路走了一半,沈冲停了下来,只因前方恰好停留了一辆马车,虽然车身不够豪华,但拉车的马却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马车停在了一间极其简陋的酒店门口,酒店门窗漏风,外面挂着的黄色旗帜也破破烂烂,其上隐隐约约看到四个大字——迎客酒店。
有人在内,而且不止一人,沈冲能感知到。可为何没人迎出来呢?按理说有客人在门口,掌柜的或是小二起码要招呼两声吧。
顾不了那么多,沈冲径直走了进去,他不确定这辆马车是不是跟那取走包裹的人有关?
进到屋里,恰好有个身材佝偻的老头从屋里走出,当看到沈冲时,便露出了笑容,“这位可是慧空小师傅?”
“正是在下!”沈冲刻意与老头保持着距离,因为小镇上知晓他名字的人可并不多。
佝偻老头说道:“那就好,那就好。小师傅跟我来吧。”
沈冲道:“我为何跟你去?”
佝偻老头道:“刚才有个少年人硬生生拖住了门口那辆马车,随后将马车里的人拽了出来。”说到这里他突然惊呼起来,“你……你就是刚才的少年?”
沈冲已经知道老人说的是谁了,自然是他的孪生哥哥阿飞,而佝偻老头为何突然又惊呼“你就是刚才的少年”,自然是因为阿飞与沈冲长相一模一样,只不过一个有头发一个没有罢了。
“好了,你带我去吧。”
酒店里竟然有个不小的地窖,一根蜡烛点在了墙壁上,泛着幽暗的灯光。但沈冲看的清晰,正有一人被绑在了椅子上,且嘴巴也被塞住了。
那被绑在椅子上的人,身材矮且紧,耳朵里正有一小撮黑毛。他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想说什么却被布条给完全阻隔了。
“差点忘记了,我那哥哥虽然剑术高超,可并未系统学过武术,基本的点穴手却是不会的。”沈冲有点想发笑,不让人说话可以点上哑穴,何必塞个布条。
就算塞上了布条,难保老头子不会将这布条放下。又怎么能阻止此人开出丰厚的条件诱惑老头呢?
“大爷,搬点酒进来!”沈冲向后抛出了一枚碎银,这枚银子仿若长了眼睛一般,恰好落在了老头手中。
银子已经到手,老头才不管和尚喝酒是不是犯了戒律,他很是乐意搬进了一坛酒,外加一个杯子。
一杯酒斟满,沈冲并未仰口喝下,只是左手端着。突然,银光一闪,沈冲的右手上凭空出现了一把小刀。
小刀并未刺入这矮紧汉子胸口,只是挑开了塞在其嘴里的布条,可这人几乎已经要吓晕过去了。
不但挑开了布条,沈冲连绳子也帮助他解开了。
“在下洪汉民,多谢少侠搭救!”这人已经有些理智不清了,将和尚叫成了少侠。
沈冲面色一冷,轻声道:“你好好瞧瞧我,是不是跟绑住你的那人一模一样?”
洪汉民如同见了鬼一般,猛地向后窜了两步,却不知为何竟然摔倒了,头部先着地翻了个跟头。纵然他不是高手,也不该如此狼狈,哪怕是普通人也不至如此,看来此人胆子极小,腿已经吓软了。
“那是我哥,我没他那么野蛮,不用怕。口渴了吧,来,这杯酒喝了吧。”沈冲像是劝慰老友一般,语气温和,带上如清风拂面的微笑。
这该让人很舒服吧?那洪汉民却没有任何舒服的样子,他不但手在颤抖,连身子也在颤栗。他心里唯一的想法是:这酒有毒!
沈冲似乎耐心极好,再度温和劝慰道:“我知道你是喝酒的,喝了它吧,喝完身子还能暖和一点。”
洪汉民哆哆嗦嗦道:“我最近戒酒了,少侠,真对不住。”
沈冲脸上立刻浮现出不耐烦的神色,“酒可是好东西,我这人啊虽然是和尚,但是嗜酒如命,不会用毒药去污染它。你放一万个心,喝了它吧。”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洪汉民知道此时不喝也得喝,除非能杀了对方。杀死对方?他可没有这个念头。那一手小刀撩开布条的速度,眼睛已经无法捕捉,只此一事便让洪汉民没有任何去对抗沈冲的勇气。
洪汉民生怕酒从杯中洒出,于是双手紧紧握着酒杯,唯有如此才能握紧酒杯。但他的手实在是抖得太厉害了,难免会有少许从杯中洒了出来。
每当有酒从杯子中飞出,沈冲的脸色就难看一分。
洪汉民为了避免再度洒出酒来,一杯酒猛地一口闷下去了。酒是喝完了,可杯子却掉在了地上。
沈冲并没有因为杯子被打碎而卓怒,再度轻声问道:“还要再来一杯吗?”
洪汉民摇头,“不……不用了,喝一杯就够了。”
沈冲道:“既然喝了我的酒,你理应为我做些事情。我也不是个多话的人,就直话直说了,把金丝软甲交出来吧。”
一杯酒就要换一件金丝软甲,哪怕用黄金酿造的酒也不是这个价钱吧?可沈冲说得理所应当,仿若在他眼里他是吃亏了一些的。
洪汉民道:“少侠,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是不是你弄错了什么?”
沈冲沉下脸道:“看来你是不想换了,这杯酒或许不够换金丝软甲吧?既然如此,我也不占你便宜,把我的酒还给我。”
洪汉民如负释重,他恨不得补上一句:少侠,你这杯酒怎么能跟金丝软甲等价呢!
是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如此说,洪汉民自然没说,他点头哈腰,神色极其恭敬道:“小爷,我这就给你打酒去。你请我喝一杯,我还你十坛!”
沈冲摇头叹息了一声,“谁要你买的酒?”
洪汉民道:“那你要……”
沈冲抛了抛手中的小刀,突然一笑道:“别的酒我不要,只要你刚才喝下去的那杯!”
洪汉民一怔,他有些疑惑,吃吃问道:“可那杯酒已经被我喝下去了,怎么还……”
“我有办法。”沈冲眨眼一笑,恍然间抛在空中的小刀突然轨迹变化,直抵洪汉民的腹部而来。
啊……
洪汉民的叫声很难听,就像是屠宰场里的猪仔,幸好他只是叫唤了一阵,若是再多持续一息时间,沈冲怕是真要将刀捅进去了。
沈冲冷冷道:“酒还在肠胃里,我只要刺穿,就可以要回那杯酒了。你说是也不是?”
洪汉民双眼发直,哭丧着说道:“小爷何必开小人玩笑,小人的肠胃里尽是糟粕,定然将小爷的酒给污染了。小爷不是说过最怕酒被污染么?”
“我只是说我不会污染酒,可别人要污染我也管不来,你说是不是?刚才那杯酒啊,你只要还给了我就是,反正我也不喝,污染就污染了吧。”沈冲说完不等洪汉民回答,刀子便已经寸进了。
至于洪汉民会回答什么,沈冲不感兴趣。他知道要让人说实话可以有很多办法,譬如请人喝酒。这招他刚用过,但是却不适合对付洪汉民。
既然请喝酒不行,那就来点野蛮些的。见血,但凡懦夫都害怕见血,尤其是见到自己的血,他们几乎会吓得晕过去。
可……沈冲的刀只能刺破洪汉民的衣服,却再也无法寸进。洪汉民的身体仿若精钢一般,坚硬如铁。
沈冲丢下了刀子,道:“你的身体虽然有金丝软甲的保护,可我若是割下你的头,你如何防御?”不等洪汉民接话,沈冲再道,“你拥有了金丝软甲,不会让你多活一刻钟,它反而会让你死去的更快!你在江湖上混迹了二十多年了,这个道理难道也不懂?我刚才请你喝酒,是希望你识相一些,哎……看来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