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与魔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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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你放心,我是失忆,不是变弱智,车怎么开还是知道的。再说还有导航,这么大活人丢不了,就是路不太好走,估计天黑才能到。”傍晚,一辆迈巴赫在险峻的盘山路上行驶。尽管车速很慢,狭窄不平的路面和起伏过大的弯道依然让人精神紧张。
吴临水握着方向盘,小心驾驶的同时,还得跟舅舅报平安。
“小混球,都说让你等两天,这边忙完了送你去,偏要自己走。吃的都带上了吗,衣服穿得够不够,车里干燥记得多喝水。安神汤在保温罐里,别嫌味道奇怪不好喝,治病的东西,不按时吃当心我削你。”电话那头传来咆哮,语气中却带着担忧和自责:“哎,都是舅舅没照顾好你,才害你变成现在这样。你要再出点什么事,我怎么对得起姐夫啊……”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啊,起码烦心事都忘了,好多人想忘都忘不掉呢。”吴临水干笑,受不了这种充满内疚的气氛,连忙掉转话头:“我保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深思熟虑不管闲事,集中精力小心驾驶,一到姨妈家马上给您打电话报平安。现在挂了啊,得专心开车!”
接着趁对方出声之前,火速挂机。
“跟老妈子一样,也太保护过度了吧。”虽然知道都是为自己好,可他毕竟是成年人,有点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关爱。特别是想起获救以来的这两个月,被人贴身保护加细心照顾饮食起居,弄得跟软禁一样,就浑身不自在。
两个月前,吴临水在乌蒙山风景区一处巨型天坑中被人发现。
获救时他身无分文,记忆全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采药的好心人费了不少力将他救出来,带到当地警局。但他只记得生活技能,学过的知识,关于自己和亲戚朋友的事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姓谁名谁,家住哪里,靠什么谋生,全都成了未知数。身上没有证件,口音也不是当地人,还一问三不知、警察只好拍了正面照,上传电脑做比对。
一查不要紧,他居然在失踪人口库中。到被人找到那天,整整失踪了三年!
警方很快联系到他的家人,核对信息,安排见面。
一天后,赶了上千里路,满脸焦急冲进警局的人叫菅元子。二十出头,个子不高,一张白嫩男神脸,自称是吴临水的舅舅。
“你叫吴临水,今年25岁,妈妈十几年前就去世了,爸爸是知名考古学教授,常年在世界各地跑,基本上见不着面。你从小就跟我住在一起,舅舅是又当爹又当妈,不敢马虎地把你抚养成人,就算不是亲亲的父子,也是相依为命。对了,你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平时来往得少,我已经通知他们了,回去再找时间见面。至于你爸,几个月前去斯里兰卡搞研究,他是那种一进入工作就埋头苦干的人,暂时联系不上。不过把心放在肚子里,他可没失踪。”自称舅舅的人这么介绍完,赶紧翻开相簿。
一张张相片,记录了过去的时光。
尽管失去了记忆,吴临水看到这些合影时,依然有种温暖的冲动。就算忘记了很多事,本能里依旧带着对血缘的眷念,这种感觉骗不了人。
这些人,是他的亲人!
菅元子又翻了一页,指着一张大合照露出笑容:“看,这是姐姐在世时,我们拍的全家福,是人到得最齐的一次,画面都快装不下了。这是外公外婆,这是几位姨妈,这是两位舅舅,还有这些,都是你的表亲们。这是我,和你妈妈长得很像吧……这边抱着玩具的小孩是你,牵着你手的就是你的父母。还有这些,是你从小到大的留影,你小时候最喜欢圣斗士和忍者神龟。”
“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菅元子哗啦哗啦把家里的事坦白出来,两手捧着吴临水的脸,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他,眼里含着一包泪水。
他吸了几下鼻子,鼻头红红的:“可怜的外甥,从小没娘疼没爹管,舅舅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格斗技能、百种兵器,一样样手把手地教,最后考上名牌大学,还以为终于要光宗耀祖了,结果刚大学毕业就失踪。好不容易找回来,又什么都不记得了……呜呜,我可怜的外甥呦……早知道就不让你出国了……这些年,舅舅找你找得好苦……不过总算苦尽甘来,平安无事地回来了……身上也没少点啥器官……真是太好了……”
乱七八糟的信息,弄得人头疼。
而且这人话也太多了,大妈一样八卦的性格,和花美男的脸搭不起来。虽然有个二次元术语叫反差萌,不过反差成这样,估计是萌不起来了。
吴临水默默吐槽,不断告诫自己面前这位是长辈,不要出言不逊。可他想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又开口说:“您老人家教我传统教育就算了,教格斗和武器使用是几个意思?难怪总觉得自己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原来是真会,不过为啥有种感觉,就是我和人干架是输多赢少呢。”
“世道险恶,不会几样防身怎么行。输得多倒是真的,不过不怪你,是对手总开挂,反正跟那种玩意肉搏输了不丢人……”菅元子越说声音越小,最后一把抱住外甥,把鼻涕擦在他衣服上以后,一字一顿地说:“我的好孩子,跟舅舅回家吧,我给你炖肥美小母鸡吃,饭桌上咱们爷俩再慢慢聊。”
这人说得倒是合情合理,也有户籍证明和照片为证,看似煽情的泪水也不是装不出来的。可吴临水还有个疑问,不问清楚他不打算乱认亲戚:“你真是我舅舅?看着也太年轻了,跟二十几年前的照片比,脸上都没多少变化!”
菅元子抹抹眼泪,从兜里掏出身份证,出生日期够吓人:“我只是天生面嫩,今年都45了。”
边说边委屈,嚷嚷着又不是他愿意长成这样,谁不想自己高大威猛,符合自然规律,多少岁数有多少岁数的该有的样貌,可惜事与愿违。顺道又说了许多吴临水身上的体貌特征,哪有颗痣,哪有道疤,哪有块胎记,就连小丁丁往那边歪都知道,样样准。
为了不让对方继续唠叨,吴临水只好跟着这童颜巨啰嗦的话唠回了家。
回家后,他发现自己居然是个富二代。刷的黑卡,拖鞋镶钻。住在带游泳池的独栋别墅里,位置在能看到城市夜景的山上,还有个设计高端的空中花园,一年四季花开不断。车库里数百万的豪车停了一排不说,居然还有驾直升飞机。别人家养宠物是猫星人汪星人,他养白老虎!
吴临水在豪气十足的家里转了圈,被各种精美的陈设闪得合不上嘴。他驻足在一顶金丝蟠龙翼善冠前,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工艺比博物馆现存的那顶更精美。看来专家们拍胸口保证的绝无仅有,在这里被破了例。
他不过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他爸也只是一个大学教授,何来这么多国宝级的收藏?
“原来考古这么赚钱啊,难怪我也学了这专业,真是虎父无犬子。”吴临水貌似不经意地说了这么句,其实有些深意。他抬眼看菅元子,用目光催促他接话。
对此,菅元子只是尴尬地笑,难得地没有打开话匣子。
之后的日子,除了吃喝睡补身子,就是听各种忆当年找记忆。天天如此,吴临水被烦得都开始掉头发了,就盼着能出去浪几天。可是怕他又走丢了,或者再失忆一次,舅舅死活不让出门。就在快憋疯的档口,嫁到一个偏僻小镇的姨妈来电,说表妹再过几天要定亲,让回去聚聚。
这可是喜事,不能缺席。于是,找到借口的他趁人外出,立即飞奔出门。
他其实有事瞒着菅元子,就是那次获救的事,因为没说实话,每次看到舅舅这么关心自己,总是觉得有负罪感。在家呆的越久,心里就越难受,再不出去透透气,怕是要憋死。
吴临水并不是在天坑醒来的,他记忆中能搜寻到的第一件事,是身处漆黑潮湿的石洞,怀里藏着一包东西,两只胳膊紧紧地护着。不知道为何,他忘记了自己是谁,不知道怎么来到这里,想不通在做什么,却知道这里是座古墓,怀里的东西是陪葬品。
他在黑暗中摸索,石墓里没有明显的出口,但能感觉到风,不多时就发现一条长长的隧道。不断往外走,又来到一个更大的洞室,石壁上到处都是只能供人爬行前行的洞。他先后进了几个,都是急转直下,往深到不知何处的地底坠,只能往回退。最后才算撞运,总算找到出路,拨开云雾见青天。
只不过,那天和他之间,还隔了几十米高的悬崖峭壁。
洞的出口,在一个巨大的天坑里!
吴临水在坑里呆了好几天,靠喝泉水,吃野果活了下来。直到遇见下坑采药的农民,这才获救。
至于他从洞里带出来的包袱,里三层外三层包得严严实实,打开却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一颗要黄不黄的珠子,在黑暗的地方能发出微小的光芒,只有蚕豆那么大,圆滚滚的,质地坚硬,不是他知道的任何一种宝石。
虽然不知道是个什么物件,但失忆前当命根子一样抱在怀里,失忆后也没撒手,自然不会丢弃,随身就带走了。回家后,发现家里那么多珍奇古玩,吴临水才意识到他们父子可能干着盗墓的勾当,手里这玩意,虽不起眼,但多半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不然,一个搞学术的老师哪来那么多收藏。光靠上课和科研,怕是干几辈子也买不起车库里的一辆车!
“舅,你放心,我是失忆,不是变弱智,车怎么开还是知道的。再说还有导航,这么大活人丢不了,就是路不太好走,估计天黑才能到。”傍晚,一辆迈巴赫在险峻的盘山路上行驶。尽管车速很慢,狭窄不平的路面和起伏过大的弯道依然让人精神紧张。
吴临水握着方向盘,小心驾驶的同时,还得跟舅舅报平安。
“小混球,都说让你等两天,这边忙完了送你去,偏要自己走。吃的都带上了吗,衣服穿得够不够,车里干燥记得多喝水。安神汤在保温罐里,别嫌味道奇怪不好喝,治病的东西,不按时吃当心我削你。”电话那头传来咆哮,语气中却带着担忧和自责:“哎,都是舅舅没照顾好你,才害你变成现在这样。你要再出点什么事,我怎么对得起姐夫啊……”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啊,起码烦心事都忘了,好多人想忘都忘不掉呢。”吴临水干笑,受不了这种充满内疚的气氛,连忙掉转话头:“我保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深思熟虑不管闲事,集中精力小心驾驶,一到姨妈家马上给您打电话报平安。现在挂了啊,得专心开车!”
接着趁对方出声之前,火速挂机。
“跟老妈子一样,也太保护过度了吧。”虽然知道都是为自己好,可他毕竟是成年人,有点受不了这种程度的关爱。特别是想起获救以来的这两个月,被人贴身保护加细心照顾饮食起居,弄得跟软禁一样,就浑身不自在。
两个月前,吴临水在乌蒙山风景区一处巨型天坑中被人发现。
获救时他身无分文,记忆全失,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采药的好心人费了不少力将他救出来,带到当地警局。但他只记得生活技能,学过的知识,关于自己和亲戚朋友的事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姓谁名谁,家住哪里,靠什么谋生,全都成了未知数。身上没有证件,口音也不是当地人,还一问三不知、警察只好拍了正面照,上传电脑做比对。
一查不要紧,他居然在失踪人口库中。到被人找到那天,整整失踪了三年!
警方很快联系到他的家人,核对信息,安排见面。
一天后,赶了上千里路,满脸焦急冲进警局的人叫菅元子。二十出头,个子不高,一张白嫩男神脸,自称是吴临水的舅舅。
“你叫吴临水,今年25岁,妈妈十几年前就去世了,爸爸是知名考古学教授,常年在世界各地跑,基本上见不着面。你从小就跟我住在一起,舅舅是又当爹又当妈,不敢马虎地把你抚养成人,就算不是亲亲的父子,也是相依为命。对了,你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平时来往得少,我已经通知他们了,回去再找时间见面。至于你爸,几个月前去斯里兰卡搞研究,他是那种一进入工作就埋头苦干的人,暂时联系不上。不过把心放在肚子里,他可没失踪。”自称舅舅的人这么介绍完,赶紧翻开相簿。
一张张相片,记录了过去的时光。
尽管失去了记忆,吴临水看到这些合影时,依然有种温暖的冲动。就算忘记了很多事,本能里依旧带着对血缘的眷念,这种感觉骗不了人。
这些人,是他的亲人!
菅元子又翻了一页,指着一张大合照露出笑容:“看,这是姐姐在世时,我们拍的全家福,是人到得最齐的一次,画面都快装不下了。这是外公外婆,这是几位姨妈,这是两位舅舅,还有这些,都是你的表亲们。这是我,和你妈妈长得很像吧……这边抱着玩具的小孩是你,牵着你手的就是你的父母。还有这些,是你从小到大的留影,你小时候最喜欢圣斗士和忍者神龟。”
“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菅元子哗啦哗啦把家里的事坦白出来,两手捧着吴临水的脸,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他,眼里含着一包泪水。
他吸了几下鼻子,鼻头红红的:“可怜的外甥,从小没娘疼没爹管,舅舅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大,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格斗技能、百种兵器,一样样手把手地教,最后考上名牌大学,还以为终于要光宗耀祖了,结果刚大学毕业就失踪。好不容易找回来,又什么都不记得了……呜呜,我可怜的外甥呦……早知道就不让你出国了……这些年,舅舅找你找得好苦……不过总算苦尽甘来,平安无事地回来了……身上也没少点啥器官……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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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人话也太多了,大妈一样八卦的性格,和花美男的脸搭不起来。虽然有个二次元术语叫反差萌,不过反差成这样,估计是萌不起来了。
吴临水默默吐槽,不断告诫自己面前这位是长辈,不要出言不逊。可他想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又开口说:“您老人家教我传统教育就算了,教格斗和武器使用是几个意思?难怪总觉得自己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原来是真会,不过为啥有种感觉,就是我和人干架是输多赢少呢。”
“世道险恶,不会几样防身怎么行。输得多倒是真的,不过不怪你,是对手总开挂,反正跟那种玩意肉搏输了不丢人……”菅元子越说声音越小,最后一把抱住外甥,把鼻涕擦在他衣服上以后,一字一顿地说:“我的好孩子,跟舅舅回家吧,我给你炖肥美小母鸡吃,饭桌上咱们爷俩再慢慢聊。”
这人说得倒是合情合理,也有户籍证明和照片为证,看似煽情的泪水也不是装不出来的。可吴临水还有个疑问,不问清楚他不打算乱认亲戚:“你真是我舅舅?看着也太年轻了,跟二十几年前的照片比,脸上都没多少变化!”
菅元子抹抹眼泪,从兜里掏出身份证,出生日期够吓人:“我只是天生面嫩,今年都45了。”
边说边委屈,嚷嚷着又不是他愿意长成这样,谁不想自己高大威猛,符合自然规律,多少岁数有多少岁数的该有的样貌,可惜事与愿违。顺道又说了许多吴临水身上的体貌特征,哪有颗痣,哪有道疤,哪有块胎记,就连小丁丁往那边歪都知道,样样准。
为了不让对方继续唠叨,吴临水只好跟着这童颜巨啰嗦的话唠回了家。
回家后,他发现自己居然是个富二代。刷的黑卡,拖鞋镶钻。住在带游泳池的独栋别墅里,位置在能看到城市夜景的山上,还有个设计高端的空中花园,一年四季花开不断。车库里数百万的豪车停了一排不说,居然还有驾直升飞机。别人家养宠物是猫星人汪星人,他养白老虎!
吴临水在豪气十足的家里转了圈,被各种精美的陈设闪得合不上嘴。他驻足在一顶金丝蟠龙翼善冠前,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工艺比博物馆现存的那顶更精美。看来专家们拍胸口保证的绝无仅有,在这里被破了例。
他不过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他爸也只是一个大学教授,何来这么多国宝级的收藏?
“原来考古这么赚钱啊,难怪我也学了这专业,真是虎父无犬子。”吴临水貌似不经意地说了这么句,其实有些深意。他抬眼看菅元子,用目光催促他接话。
对此,菅元子只是尴尬地笑,难得地没有打开话匣子。
之后的日子,除了吃喝睡补身子,就是听各种忆当年找记忆。天天如此,吴临水被烦得都开始掉头发了,就盼着能出去浪几天。可是怕他又走丢了,或者再失忆一次,舅舅死活不让出门。就在快憋疯的档口,嫁到一个偏僻小镇的姨妈来电,说表妹再过几天要定亲,让回去聚聚。
这可是喜事,不能缺席。于是,找到借口的他趁人外出,立即飞奔出门。
他其实有事瞒着菅元子,就是那次获救的事,因为没说实话,每次看到舅舅这么关心自己,总是觉得有负罪感。在家呆的越久,心里就越难受,再不出去透透气,怕是要憋死。
吴临水并不是在天坑醒来的,他记忆中能搜寻到的第一件事,是身处漆黑潮湿的石洞,怀里藏着一包东西,两只胳膊紧紧地护着。不知道为何,他忘记了自己是谁,不知道怎么来到这里,想不通在做什么,却知道这里是座古墓,怀里的东西是陪葬品。
他在黑暗中摸索,石墓里没有明显的出口,但能感觉到风,不多时就发现一条长长的隧道。不断往外走,又来到一个更大的洞室,石壁上到处都是只能供人爬行前行的洞。他先后进了几个,都是急转直下,往深到不知何处的地底坠,只能往回退。最后才算撞运,总算找到出路,拨开云雾见青天。
只不过,那天和他之间,还隔了几十米高的悬崖峭壁。
洞的出口,在一个巨大的天坑里!
吴临水在坑里呆了好几天,靠喝泉水,吃野果活了下来。直到遇见下坑采药的农民,这才获救。
至于他从洞里带出来的包袱,里三层外三层包得严严实实,打开却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一颗要黄不黄的珠子,在黑暗的地方能发出微小的光芒,只有蚕豆那么大,圆滚滚的,质地坚硬,不是他知道的任何一种宝石。
虽然不知道是个什么物件,但失忆前当命根子一样抱在怀里,失忆后也没撒手,自然不会丢弃,随身就带走了。回家后,发现家里那么多珍奇古玩,吴临水才意识到他们父子可能干着盗墓的勾当,手里这玩意,虽不起眼,但多半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不然,一个搞学术的老师哪来那么多收藏。光靠上课和科研,怕是干几辈子也买不起车库里的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