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有钱人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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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一个美好却充满遗憾的词。
对于往事,每个成年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着一份独属于自己的记忆,尽管很多时候,忙碌的生活和现实的压力会让我们抽不出时间去回首这段埋藏在心底故事。
但,一个契机,一段旋律,一句歌词,有时便能勾起那被岁月深深刻在了脑海中的印记。
彭凯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他的青春既没有大多数小说中那些复杂的感情纠葛,也没有像电影中所展现出来的那般残酷和躁动。
什么肉体、暴力、颓废、叛逆、奢靡、荷尔蒙以及性冲动,这一切跟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关系。
有人说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彭凯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拿他自己来说,尽管没有那些过于丰富的人生经历,但他依旧觉得自己的青春很美好,如同落日余晖下,记忆中那个女孩的侧脸一般干净纯粹。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发生,在这城市之中;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结束,消失在风中;
还记得当年他和她,爱的那么浓;
他是她的流川枫,她是他的仓井空...”
听着萦绕在耳边的歌声,彭凯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两颗略显浑浊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到了嘴边,记忆中那些渐行渐远的背影,那些大哭大笑的尽兴,那些傍晚篮球场的欢呼,那些日记本上泛黄的字迹,试卷上随意的涂鸦,怀里捂不热的奶茶,毕业时才找到的饭卡,以及梧桐树荫下静坐着的那个她...
曾经的骄傲与妥协,愤怒和委屈,汗水与眼泪,吹牛和打屁,心动与胆怯,炽热和甜蜜,这一切,都在那年的夏天,化作了蓝天白云,红花流水,随着毕业时的狂欢,了无踪影,再难回去。
“三年后他和她相遇在,同学会上;
他依然潇洒,她依然漂亮,但眼神都有些沧桑;
他的身边带着一位刚刚完婚的新娘;
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也站在她的身旁...”
听到这里,彭凯擦了擦眼角的泪痕,脸上浮现出了一抹五味杂陈的笑容,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他们从彼此的世界里经过,现在,已然长成了独立生活的大人。
“握手的瞬间,那熟悉的温度,让她突然想哭;
她只能挤出一丝笑容,不让泪水流出;
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故事,又冲进了脑中;
他们站在人群里,像两个孩子一样无助...”
同样的一首歌,在不同的人听来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彭凯像个傻子一样边笑边哭,而典咏则面目表情的打量舞台上的沈熠然。
和在普通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不同,他的青春似乎没有遇到过任何的坎坷与曲折,绝大多数人的青春之所以会遗憾,最重要的原因或许就是由于没钱。
想要给心仪的女孩买一枚钻戒,可省吃俭用,最后只能怯生生的送上一朵玫瑰花;想要玻璃橱窗里的时装,可穿在身上的却是T恤帆布鞋;想要在毕业时给对方一个承诺,可经济上的压力往往使人缺少说出这句话的勇气。
这样不够富有的青春,是大众的,但绝不是典咏的。
作为一名从小在贵族学校读书的富家子弟,他从来没有过这些所谓青春期的烦恼。
钱,他不缺;朋友,他不缺;爱情,他更不缺。
与某些青春文学作家笔下那些僵硬肤浅的暴发户不同,典咏既没有那种对物质的狂热追求,也不在乎夜夜笙歌的奢靡生活,在他看来,这些东西更像是为了掩饰自己无法驾驭富人地位以及对自身富裕身份不自信的一种表现。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女孩子对那些BulingBuling会发光的奢侈品的狂热喜爱,因为那种追求与财富无关,纯粹是天性使然。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发生,在这城市之中;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结束,消失在风中;
还记得当年他和她,爱的那么浓;
他是她的流川枫,她是他的仓井空...”
歌声在音乐厅的上空慢慢淡去,看着舞台中央那个抱着吉他低声吟唱的男生,看到灯光下对方闪闪发亮的光头,苏末凡轻轻地摇了摇身边典咏的手臂,待音乐彻底散去后,指了指舞台,小声的问道:
“典咏哥,问你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跟他认识一下,或者是把他给签下来?”
苏末凡嘴里的他,指的当然就是沈熠然了,听到这个问题,典咏沉默了,从两天前的第一场音乐会开始,他便一直在暗中观察着舞台上的这个表演者,起初对于这个据说是肆人乐队主唱的歌手他还很有兴趣,想着能不能跟对方签个独家授权的合同,可三场音乐会下来,这种兴趣也渐渐的淡了下去,不是由于对方表现的不够好,而是因为这个歌手简直太出色了。
对于一家刚刚成立三个多月,软件还处在二次公测阶段的音乐公司来说,虽然他不缺钱,但他很清楚,以自家平台的实力,完全没可能让对方与自己签约。
不管是目前用户活跃度最高的氧气云音乐还是用户数量最多的轻音乐,甚至是版权最丰富的搜趣音乐,不出意料,应该都已经和这个叫做沈熠然的歌手联系过了,而他所创立的起点音乐,尽管推出了很多新功能,可跟这些大佬竞争,显然毫无优势。
“签我当然想签啊,末凡,你别看这个沈熠然现在名气不是很大,而且最近好像还有很多黑点,可谁都不是傻子,不说肆人乐队那些不确定的事,就这三场音乐会里唱的歌,哪怕他以后再也不唱新歌,这几首歌也够他在乐坛有一席之地的了,我和你蓉姐姐这里的小庙,估计是容不下这尊大佛的。”
说完,典咏偏过头,看着坐在苏末凡另一侧的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略显成熟的女人,开玩笑的说道:
“齐蓉,要不你跟你表叔讨论一下,让他把氧气云卖了,专心致志的养猪去,这样估计咱们公司还真有可能把这个沈熠然给签下来,哈哈...”
听到典咏的打趣,被称作齐蓉的女人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拉起苏末凡的手,小声的跟女孩解释道:
“末凡,我知道你很喜欢沈熠然,可要是之前或许我们公司还能签的下他,可现在,我估计希望不大了,就说他发的那条周二见的琉言,一条消息到现在就已经有十几万评论了,这其中的潜力,只是不是瞎子,都能看的出来,我估计,我那表叔应该也派人来今天的音乐会现场了。”
听完典咏和齐蓉两人说的话,苏末凡脸上露出了非常灿烂的笑容,不知为何,别人越夸沈熠然,她的心里就越觉得高兴。
捂着嘴,小声的清了清嗓子,女孩抬起头,一脸骄傲的笑着说道:
“典咏哥,你还记得我之前在电话里跟你说过要给你一个惊喜吗?”
顿了顿,待吊足了两人的胃口后,她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沈熠然,他是我表哥,亲哥哥!”
青春,一个美好却充满遗憾的词。
对于往事,每个成年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着一份独属于自己的记忆,尽管很多时候,忙碌的生活和现实的压力会让我们抽不出时间去回首这段埋藏在心底故事。
但,一个契机,一段旋律,一句歌词,有时便能勾起那被岁月深深刻在了脑海中的印记。
彭凯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他的青春既没有大多数小说中那些复杂的感情纠葛,也没有像电影中所展现出来的那般残酷和躁动。
什么肉体、暴力、颓废、叛逆、奢靡、荷尔蒙以及性冲动,这一切跟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关系。
有人说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彭凯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拿他自己来说,尽管没有那些过于丰富的人生经历,但他依旧觉得自己的青春很美好,如同落日余晖下,记忆中那个女孩的侧脸一般干净纯粹。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发生,在这城市之中;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结束,消失在风中;
还记得当年他和她,爱的那么浓;
他是她的流川枫,她是他的仓井空...”
听着萦绕在耳边的歌声,彭凯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两颗略显浑浊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到了嘴边,记忆中那些渐行渐远的背影,那些大哭大笑的尽兴,那些傍晚篮球场的欢呼,那些日记本上泛黄的字迹,试卷上随意的涂鸦,怀里捂不热的奶茶,毕业时才找到的饭卡,以及梧桐树荫下静坐着的那个她...
曾经的骄傲与妥协,愤怒和委屈,汗水与眼泪,吹牛和打屁,心动与胆怯,炽热和甜蜜,这一切,都在那年的夏天,化作了蓝天白云,红花流水,随着毕业时的狂欢,了无踪影,再难回去。
“三年后他和她相遇在,同学会上;
他依然潇洒,她依然漂亮,但眼神都有些沧桑;
他的身边带着一位刚刚完婚的新娘;
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也站在她的身旁...”
听到这里,彭凯擦了擦眼角的泪痕,脸上浮现出了一抹五味杂陈的笑容,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他们从彼此的世界里经过,现在,已然长成了独立生活的大人。
“握手的瞬间,那熟悉的温度,让她突然想哭;
她只能挤出一丝笑容,不让泪水流出;
所有的回忆,所有的故事,又冲进了脑中;
他们站在人群里,像两个孩子一样无助...”
同样的一首歌,在不同的人听来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彭凯像个傻子一样边笑边哭,而典咏则面目表情的打量舞台上的沈熠然。
和在普通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不同,他的青春似乎没有遇到过任何的坎坷与曲折,绝大多数人的青春之所以会遗憾,最重要的原因或许就是由于没钱。
想要给心仪的女孩买一枚钻戒,可省吃俭用,最后只能怯生生的送上一朵玫瑰花;想要玻璃橱窗里的时装,可穿在身上的却是T恤帆布鞋;想要在毕业时给对方一个承诺,可经济上的压力往往使人缺少说出这句话的勇气。
这样不够富有的青春,是大众的,但绝不是典咏的。
作为一名从小在贵族学校读书的富家子弟,他从来没有过这些所谓青春期的烦恼。
钱,他不缺;朋友,他不缺;爱情,他更不缺。
与某些青春文学作家笔下那些僵硬肤浅的暴发户不同,典咏既没有那种对物质的狂热追求,也不在乎夜夜笙歌的奢靡生活,在他看来,这些东西更像是为了掩饰自己无法驾驭富人地位以及对自身富裕身份不自信的一种表现。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女孩子对那些BulingBuling会发光的奢侈品的狂热喜爱,因为那种追求与财富无关,纯粹是天性使然。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发生,在这城市之中;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结束,消失在风中;
还记得当年他和她,爱的那么浓;
他是她的流川枫,她是他的仓井空...”
歌声在音乐厅的上空慢慢淡去,看着舞台中央那个抱着吉他低声吟唱的男生,看到灯光下对方闪闪发亮的光头,苏末凡轻轻地摇了摇身边典咏的手臂,待音乐彻底散去后,指了指舞台,小声的问道:
“典咏哥,问你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跟他认识一下,或者是把他给签下来?”
苏末凡嘴里的他,指的当然就是沈熠然了,听到这个问题,典咏沉默了,从两天前的第一场音乐会开始,他便一直在暗中观察着舞台上的这个表演者,起初对于这个据说是肆人乐队主唱的歌手他还很有兴趣,想着能不能跟对方签个独家授权的合同,可三场音乐会下来,这种兴趣也渐渐的淡了下去,不是由于对方表现的不够好,而是因为这个歌手简直太出色了。
对于一家刚刚成立三个多月,软件还处在二次公测阶段的音乐公司来说,虽然他不缺钱,但他很清楚,以自家平台的实力,完全没可能让对方与自己签约。
不管是目前用户活跃度最高的氧气云音乐还是用户数量最多的轻音乐,甚至是版权最丰富的搜趣音乐,不出意料,应该都已经和这个叫做沈熠然的歌手联系过了,而他所创立的起点音乐,尽管推出了很多新功能,可跟这些大佬竞争,显然毫无优势。
“签我当然想签啊,末凡,你别看这个沈熠然现在名气不是很大,而且最近好像还有很多黑点,可谁都不是傻子,不说肆人乐队那些不确定的事,就这三场音乐会里唱的歌,哪怕他以后再也不唱新歌,这几首歌也够他在乐坛有一席之地的了,我和你蓉姐姐这里的小庙,估计是容不下这尊大佛的。”
说完,典咏偏过头,看着坐在苏末凡另一侧的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略显成熟的女人,开玩笑的说道:
“齐蓉,要不你跟你表叔讨论一下,让他把氧气云卖了,专心致志的养猪去,这样估计咱们公司还真有可能把这个沈熠然给签下来,哈哈...”
听到典咏的打趣,被称作齐蓉的女人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拉起苏末凡的手,小声的跟女孩解释道:
“末凡,我知道你很喜欢沈熠然,可要是之前或许我们公司还能签的下他,可现在,我估计希望不大了,就说他发的那条周二见的琉言,一条消息到现在就已经有十几万评论了,这其中的潜力,只是不是瞎子,都能看的出来,我估计,我那表叔应该也派人来今天的音乐会现场了。”
听完典咏和齐蓉两人说的话,苏末凡脸上露出了非常灿烂的笑容,不知为何,别人越夸沈熠然,她的心里就越觉得高兴。
捂着嘴,小声的清了清嗓子,女孩抬起头,一脸骄傲的笑着说道:
“典咏哥,你还记得我之前在电话里跟你说过要给你一个惊喜吗?”
顿了顿,待吊足了两人的胃口后,她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沈熠然,他是我表哥,亲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