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老板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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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灰色的旅游中巴车不紧不慢的行驶在盘山公路上。
车上坐满了从丽江出发去香格里拉的游客,中间的过道上站着一个20岁出头的男导游。
“欢迎大家到我们香格里拉游玩,我们香格里拉原名叫中甸县,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名为香格里拉,先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这次旅游的景点,最重要的就是普达措国家公园,虎跳峡,葛丹松赞林寺………”
苏瑾瑾和宾亦珺两人正肩并肩的坐在这辆旅游中巴的最后一排听着导游的口若悬河。
拉市海骑马之后休息了一天,两人请老板娘方韵帮忙报了一个丽江出发香格里拉3日游的散客团。
丽江去香格里拉的路程可有好几个小时的车程,无聊的苏瑾瑾都打了好几个哈欠了,连瞌睡虫都有点袭上来了。
身边的宾亦珺看到苏瑾瑾的小脑袋有规律一点一点的钓着鱼打着瞌睡,嘴角泛起了一丝微笑,伸手轻轻的将苏瑾瑾的肩膀搂过来,将她的那正钓鱼的脑袋靠在自己宽厚的肩膀上,免得她一会儿醒来了会感觉脖子酸痛。
精力充沛的宾亦珺平时也习惯了早起,环视了一下满车上不少都在打瞌睡的人,默默的拿出了手机。
香格里拉那触手可及的纯净的蓝天与白云,一望无际延伸到天边的草原上,悠闲的牛羊成群结队的在吃着草,几个皮肤黝黑带着明显高原红的藏民在放牧,时不时好奇的抬头观望着过往的车辆……
苏瑾瑾深深地呼吸了一口这纯净的空气,觉得自己仿佛连灵魂都被这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洗涤了,自己那点烦恼和破事真的又算个什么呢?
在香格里拉县城里,大家吃过一顿旅行团安排的不算丰盛的团队晚餐后,时间还不算太晚,三三两两的在县城里散着步,到处闲逛着,苏瑾瑾和宾亦珺两人也和大家一样。
“瑾瑾,怎么样?这里的高原气候你能适应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苏瑾瑾摇了摇头。
“那就好,明天去普达措森林公园,那边的海拔更高,而且气候比较寒冷,记得多穿一点,还有,别动。”
看到身边的宾亦珺突然喊了声别动,苏瑾瑾还以为是有什么事了,疑惑的站住不动,歪着头看着宾亦珺。
宾亦珺后退了半步,苏瑾瑾觉得脖子上一凉,多出了一样东西,一根天珠配绿松石和红珊瑚的项链正静静地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苏瑾瑾不懂藏传天珠,只是觉得脖子上这个很漂亮,古朴神秘的花纹,间或配上一两粒绿松石和红玛瑙,苏瑾瑾伸手轻轻的抚摸着,手上传来冰凉的触感……
“喜欢吗?”
耳边传来的低沉浑厚的男音让苏瑾瑾的耳朵悄悄的红了。
“看你在前面的店铺里多看了两眼。”
两人之前在一个不起眼的临街小店铺里面,苏瑾瑾一眼就这条项链,但是那抵得上自己两个月工资的价格,苏瑾瑾想了想,最终还是放弃了,毕竟自己只是觉得挺漂亮的,但是并不真的懂藏传天珠的好坏,还是留给有缘人吧。
苏瑾瑾临走时还惋惜的看了一眼这条项链,却没有想到同行的宾亦珺多逗留了两分钟居然就是为了这条项链。
一个优质男对自己这样温柔体贴,小意殷勤,是任何一个女生都很难以抵挡的,至少苏瑾瑾觉得自己的心已经有点怦怦乱跳了。
“很好看,很适合你。”
宾亦珺转到苏瑾瑾的面前左右端详了一下,笑眯眯的说。
苏瑾瑾其实很喜欢这条项链,但是又想到无功不受禄,自己平白无故受人大礼也不太合适吧。
宾亦珺伸手轻轻抓住苏瑾瑾想往脖子后解项链扣子的苏瑾瑾的手,说:“别脱,戴着就很好看,就当是你陪我度过一段原本孤独旅行的小小谢礼吧。”
听到宾亦珺这么说的苏瑾瑾也就没必要再坚持下去,甜笑着道了谢,任由这串天珠项链留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从香格里拉回丽江古城后休息了一天,再买了点当地的小特产回去,苏瑾瑾的假期就要结束了。
可是在丽江古城的最后一天也碰到了点小插曲,不过这个小插曲与苏瑾瑾和宾亦珺却并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恰巧碰到罢了。
平素里温柔可人,风情万种的客栈老板娘方韵这一天居然直愣愣的坐在客栈的服务台发呆,就连苏瑾瑾准备跟她告别,连叫了她三次,他才回过神来,心不在焉的和苏瑾瑾宾亦珺两人说了几句就魂不守舍的匆忙离开了,服务台上遗留了一封已经拆开的EMS文件快递。
苏瑾瑾好奇的拿起一看,居然是一份来自上海的法院传票,被告人就是老板娘方韵。
苏瑾瑾看了看身边的宾亦珺,其实宾亦珺的心里也很意外,但是面上却沉静如水,只是接过苏瑾瑾手上的法院传票低头仔细看着。
显然是发现了自己遗落的东西的老板娘方韵又急匆匆转了回来,看到了两人手上拿着的东西,脸色顿时刷白了,身体都禁不住晃了晃。
老板娘方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假装淡定的取回了文件,邀请两人到庭院坐坐喝杯茶。
坐在客栈庭院里的老板娘方韵显然是心事重重,在连喝了三杯茶后,终于开口说起了她自己的事情。
“两位既然看到了就算了,请不要和其他的客人说,免得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只是我这家客栈怕是开不长久了。”
苏瑾瑾:?
老板娘方韵自嘲的笑了笑,说:“其实我是一个逃兵,从上海逃来丽江的。我是农村出生的,家里条件不好,父母又重男轻女,所以我勉强读了个中专,家里不肯再继续供我读书了,就出来上海打工了。
在上海,我一开始从服装厂的一线生产工人做起,慢慢的到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厂,那十多年里我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不过这个世道是很现实和残酷的,不是你吃苦受罪就一定能成功的,我碰到了我的贵人,自己这才有了翻身的机会。
我的贵人是一个身价上亿的大老板,儒雅成熟有魅力,如果他不说自己是一个生意人的话,很多人都把会把他认为是一个在大学里教书的学者。
有这么一个又有风度又有钱,还肯提携自己,手把手的教导自己怎样在这个大城市魔都生存下去的成熟男人,我想没有一个女人能逃得过这种吸引力,我疯狂的爱上了他,完全无法顾及他是否有妻有子,我也可以感觉得到,他对我并不是毫无感觉,可是他更爱和他同舟共济的妻子,也爱他的孩子,是决计不会肯为了我而去离婚的,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在他的帮助和扶持下能走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又有什么资本叫他为了我妻离子散,所以我心甘情愿的成了他见不得光的情人。”
一辆灰色的旅游中巴车不紧不慢的行驶在盘山公路上。
车上坐满了从丽江出发去香格里拉的游客,中间的过道上站着一个20岁出头的男导游。
“欢迎大家到我们香格里拉游玩,我们香格里拉原名叫中甸县,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名为香格里拉,先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这次旅游的景点,最重要的就是普达措国家公园,虎跳峡,葛丹松赞林寺………”
苏瑾瑾和宾亦珺两人正肩并肩的坐在这辆旅游中巴的最后一排听着导游的口若悬河。
拉市海骑马之后休息了一天,两人请老板娘方韵帮忙报了一个丽江出发香格里拉3日游的散客团。
丽江去香格里拉的路程可有好几个小时的车程,无聊的苏瑾瑾都打了好几个哈欠了,连瞌睡虫都有点袭上来了。
身边的宾亦珺看到苏瑾瑾的小脑袋有规律一点一点的钓着鱼打着瞌睡,嘴角泛起了一丝微笑,伸手轻轻的将苏瑾瑾的肩膀搂过来,将她的那正钓鱼的脑袋靠在自己宽厚的肩膀上,免得她一会儿醒来了会感觉脖子酸痛。
精力充沛的宾亦珺平时也习惯了早起,环视了一下满车上不少都在打瞌睡的人,默默的拿出了手机。
香格里拉那触手可及的纯净的蓝天与白云,一望无际延伸到天边的草原上,悠闲的牛羊成群结队的在吃着草,几个皮肤黝黑带着明显高原红的藏民在放牧,时不时好奇的抬头观望着过往的车辆……
苏瑾瑾深深地呼吸了一口这纯净的空气,觉得自己仿佛连灵魂都被这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洗涤了,自己那点烦恼和破事真的又算个什么呢?
在香格里拉县城里,大家吃过一顿旅行团安排的不算丰盛的团队晚餐后,时间还不算太晚,三三两两的在县城里散着步,到处闲逛着,苏瑾瑾和宾亦珺两人也和大家一样。
“瑾瑾,怎么样?这里的高原气候你能适应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苏瑾瑾摇了摇头。
“那就好,明天去普达措森林公园,那边的海拔更高,而且气候比较寒冷,记得多穿一点,还有,别动。”
看到身边的宾亦珺突然喊了声别动,苏瑾瑾还以为是有什么事了,疑惑的站住不动,歪着头看着宾亦珺。
宾亦珺后退了半步,苏瑾瑾觉得脖子上一凉,多出了一样东西,一根天珠配绿松石和红珊瑚的项链正静静地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苏瑾瑾不懂藏传天珠,只是觉得脖子上这个很漂亮,古朴神秘的花纹,间或配上一两粒绿松石和红玛瑙,苏瑾瑾伸手轻轻的抚摸着,手上传来冰凉的触感……
“喜欢吗?”
耳边传来的低沉浑厚的男音让苏瑾瑾的耳朵悄悄的红了。
“看你在前面的店铺里多看了两眼。”
两人之前在一个不起眼的临街小店铺里面,苏瑾瑾一眼就这条项链,但是那抵得上自己两个月工资的价格,苏瑾瑾想了想,最终还是放弃了,毕竟自己只是觉得挺漂亮的,但是并不真的懂藏传天珠的好坏,还是留给有缘人吧。
苏瑾瑾临走时还惋惜的看了一眼这条项链,却没有想到同行的宾亦珺多逗留了两分钟居然就是为了这条项链。
一个优质男对自己这样温柔体贴,小意殷勤,是任何一个女生都很难以抵挡的,至少苏瑾瑾觉得自己的心已经有点怦怦乱跳了。
“很好看,很适合你。”
宾亦珺转到苏瑾瑾的面前左右端详了一下,笑眯眯的说。
苏瑾瑾其实很喜欢这条项链,但是又想到无功不受禄,自己平白无故受人大礼也不太合适吧。
宾亦珺伸手轻轻抓住苏瑾瑾想往脖子后解项链扣子的苏瑾瑾的手,说:“别脱,戴着就很好看,就当是你陪我度过一段原本孤独旅行的小小谢礼吧。”
听到宾亦珺这么说的苏瑾瑾也就没必要再坚持下去,甜笑着道了谢,任由这串天珠项链留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从香格里拉回丽江古城后休息了一天,再买了点当地的小特产回去,苏瑾瑾的假期就要结束了。
可是在丽江古城的最后一天也碰到了点小插曲,不过这个小插曲与苏瑾瑾和宾亦珺却并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恰巧碰到罢了。
平素里温柔可人,风情万种的客栈老板娘方韵这一天居然直愣愣的坐在客栈的服务台发呆,就连苏瑾瑾准备跟她告别,连叫了她三次,他才回过神来,心不在焉的和苏瑾瑾宾亦珺两人说了几句就魂不守舍的匆忙离开了,服务台上遗留了一封已经拆开的EMS文件快递。
苏瑾瑾好奇的拿起一看,居然是一份来自上海的法院传票,被告人就是老板娘方韵。
苏瑾瑾看了看身边的宾亦珺,其实宾亦珺的心里也很意外,但是面上却沉静如水,只是接过苏瑾瑾手上的法院传票低头仔细看着。
显然是发现了自己遗落的东西的老板娘方韵又急匆匆转了回来,看到了两人手上拿着的东西,脸色顿时刷白了,身体都禁不住晃了晃。
老板娘方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假装淡定的取回了文件,邀请两人到庭院坐坐喝杯茶。
坐在客栈庭院里的老板娘方韵显然是心事重重,在连喝了三杯茶后,终于开口说起了她自己的事情。
“两位既然看到了就算了,请不要和其他的客人说,免得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只是我这家客栈怕是开不长久了。”
苏瑾瑾:?
老板娘方韵自嘲的笑了笑,说:“其实我是一个逃兵,从上海逃来丽江的。我是农村出生的,家里条件不好,父母又重男轻女,所以我勉强读了个中专,家里不肯再继续供我读书了,就出来上海打工了。
在上海,我一开始从服装厂的一线生产工人做起,慢慢的到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厂,那十多年里我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不过这个世道是很现实和残酷的,不是你吃苦受罪就一定能成功的,我碰到了我的贵人,自己这才有了翻身的机会。
我的贵人是一个身价上亿的大老板,儒雅成熟有魅力,如果他不说自己是一个生意人的话,很多人都把会把他认为是一个在大学里教书的学者。
有这么一个又有风度又有钱,还肯提携自己,手把手的教导自己怎样在这个大城市魔都生存下去的成熟男人,我想没有一个女人能逃得过这种吸引力,我疯狂的爱上了他,完全无法顾及他是否有妻有子,我也可以感觉得到,他对我并不是毫无感觉,可是他更爱和他同舟共济的妻子,也爱他的孩子,是决计不会肯为了我而去离婚的,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在他的帮助和扶持下能走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又有什么资本叫他为了我妻离子散,所以我心甘情愿的成了他见不得光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