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偷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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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凤村。
牛圈周围已经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几辆警车停在旁边。刑警队长齐元昌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皱着眉头,默默注视着横躺在脚下的那具尸体。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牛仔裤和衬衫完全被鲜血浸透,已经变成了黑色。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大张着嘴,歪斜的牙齿明显有松动过的痕迹。双手向上弯曲着,仍然保持临死前的紧张状态。
致命伤口来自头部。那里有一个触目惊心的巨大切口,可以看见粉腻的脑浆。旁边地面上还扔着一把带血的锄头。
透过钢丝网隔绝的警车后厢,可以看到一张神情呆滞,垂头丧气的面孔。
那是村里的一名护村队员,就是他用这把锄头打死了偷牛贼。
围观的人群密密麻麻,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到处都是。尽管已经从局里抽掉了一部分增援过来,也只能是勉强维持秩序。
“格看见了,那个睡在地上呢就是偷牛贼。昨天晚上被打死了,真是活该。”
“是哪个打呢?格是小勇?”
“是了嘛!喏,格见啦,警察已经挨小勇抓了在车上关起。尼玛了么,说起来也是,警察来呢晚,小勇要是不动手,那个憨贼可能就要跑掉。这哈好了,人死了,麻烦也来了。”
警车侧面的空地上,落凤村的支书和村长正在与办案的警察据理力争。
“同志,这个事情应该不是我们村民的错。他进来偷东西,难道我们还不能动手吗?”
“警察同志,昨天晚上的情况你们是没有看见。这个偷牛贼真的很凶啊!一个人就打翻了我们村几十号人,要不是小勇看准机会一锄头砸过去,恐怕他早就已经跑掉了。事情得分两面来看,我们这也是正当防卫,总不能挨了打不还手啊!”
黄河走到齐元昌身后,低头注视着地上的尸体,刻意压低的声音里充满了惊叹:“齐队,这家伙看上去年纪轻轻,怎么会这么能打?一个人干翻了几十个村民……啧啧啧啧!这种战斗力,恐怕就算是散打冠军也不过如此。”
齐元昌紧皱的眉头丝毫没有松开,他淡淡地说:“你相信他们说的话吗?”
黄河有些愕然,绕到齐元昌前面,认真地说:“落凤村这些人不可能撒谎啊!受伤送去医院的那些人我全都看过,身上的伤口都是真的。怎么,队长你以为……”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齐元昌很是随意地挥了挥手:“我当然知道事情是真的。也知道昨天晚上的确头偷牛贼进来光顾。可问题是,你不觉得整件事情太过诡异了吗?”
黄河瞪大了眼睛:“诡异?”
齐元昌抬起头,注视着黄河:“一个人真能打得过几十个人?别忘了,首先发现偷牛贼的护村队员都说,当时这个小伙子摸进来的时候,手上身上没有任何工具或者武器。赤手空拳,面对几十个手持棍棒的村民……呵呵!你以为,这是电影里的武侠片吗?”
黄河很不明白。他按照齐元昌所说的思路想了几分钟,脸上神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
“齐队,你的意思是,这是一起谋杀案?”
齐元昌摇摇头,闭上双眼,手指慢慢揉捏着鼻梁上端,疲惫地说:“我也看不透。只是从常理分析,这个案子有太多的不合理。当然,一个人要是接受过特殊强化格斗训练,以一挡十还是可以的。可是没有武器,又是在牛圈这种全封闭的环境,几十个手持棍棒的村民冲进来,结果还是被对方打得落花流水。这种情况就很是匪夷所思。至少,我做警察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
说着,齐元昌蹲下身体,指着尸体上的各个部位:“小黄,你过来看看,这是钝器造成的淤痕,这是近距离撞击造成的伤口。还有这个,右腿膝盖,之前法医科的同事过来检查过,他的骨头已经粉碎性骨折。很明显是棍棒类武器击打造成的结果。这是什么概念?换了是你自己,如果有人给你膝盖上来了这么一下,你还能站得起来吗?”
不等黄河回答,齐元昌继续道:“别说你是一个普通人,就算是超人也不行。你再想想,之前我们询问过那些村民的口供,每个人都说,这个偷牛贼昨天晚上脑袋上挨了致命一击以前,就根本没有倒下去的时候。他身上的各种伤痕密密麻麻,尸检的时候肯定是无数痕迹标签插满全身。如此严重的伤势,即便是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黄河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他注视着站在警戒线外围观的村民,不无忧虑地说:“队长,照你这么说,这应该是一起村民集体报复,出手过重,最终导致死亡的案件?”
齐元昌回过头,顺着黄河的视线扫视了一下,压低声音:“从表面来看,应该是。可这个案子还是有很多我看不透的地方。”
说着,齐元昌转过身,目光再次落到了尸体表面:“死者身上带着证件,身份已经查到了,是省内郊县上的一个打工人员。平时租房住在六公里外的另外一个村子。落凤村这边没人认识他,更不要说是发生什么纠纷。”
“说是偷牛,可是他进入牛圈以后的行为非常怪异。他咬破了牛背上的皮,抱住牛脖子乱啃,怎么也不像是正常人的行为。要不是这样做的动静太大,牛疼的一直在叫唤,恐怕也不会引起巡逻护村队的注意。”
“既然是偷牛,那么东西到手以后,就应该赶紧脱身。为什么会搞成现在这个样子?也许,死者有过精神病史?”
黄河没有说话。
这一切,目前都还只是猜测。当然,猜测也是侦破案件的一种方法,却必须建立在大量证据的基础上。
齐元昌对猜测的一切都没有证据。
他只是按照最符合逻辑思维的方向进行推断。
可是,越是猜测下去,就越发现整个案件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叹了口气,站直身子,齐元昌拍了怕身上的尘土,吩咐黄河:“先通知死者家属吧!另外,对落凤村这些人分开来录口供。如果能够从中发现什么端倪,那就最好不过。”
黄河点点头。
他知道,每当这样说的时候,就意味着齐元昌自己也对破案没有信心。
是啊!偷牛就偷牛,为什么好端端的,一定要在牛圈里就开始对着黄牛连啃带咬呢?
难道,是因为太饿了?
……
整整一个上午,刘天明都在处理那些从门诊转过来的伤患。
他仔细观察过,大部分伤者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被咬过的痕迹。
有些在胳膊,有些在大腿,还有些甚至在背上。
这也证实了之前那位落凤村民说过的话————偷牛贼实在是可恨,打不过就咬,真他吗属狗的!
忙碌过后,医生和护士们都觉得疲惫不堪。时间已经到了正午,刘天明却丝毫没有胃口。看着办公室里的同事们纷纷去食堂打饭,他不由得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
刘天明不知道落凤村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与自己之间有没有联系。
可是,按照概率学的法则推断,那个神秘黑色病人既然出现了一次,也被自己和小吴收治,那就意味着很可能还有第二个、第三个……
也难怪那位等候看病的中年患者会冷嘲热讽。一个人打几十个,这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的能力范畴。如果世界上真有这种人,那么早就天下大乱了。
“怎么,你不饿吗?”
身后非常突兀地传来了声音,把刘天明从沉思中惊醒。转身看去,只见手里端着两个饭盒的郑小月从门口走进来,把其中一个递到刘天明面前。
看着笑吟吟的郑小月,刘天明有些尴尬,连忙站起来接过饭盒,侧身让出了足够的空间,顺便从旁边拉过一个空椅子。
两个人离得很近。郑小月坐下去的时候,身体不小心碰到了刘天明的手背。隔着薄薄的护士服,刘天明觉得心脏猛然提高,鼻孔里也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
“今天的糖醋排骨不错,我给你也买了一份。”
郑小月落落大方地坐下来,打开盒盖开始吃饭。说话的时候,她抬起头来看了刘天明一眼,发现对方注视着自己,目光很是热切,而且大胆。顿时,郑小月的脸红了。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两个人之间不需要说话,完全能够明白对方的心意。但不管怎么样,对于女孩子来说,总是觉得害羞。
“你在看什么?”一直不说话总不是办法,尽管觉得有些难为情,郑小月还是打破了沉默。
刘天明则是答非所问:“你……真好看。”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想起了大学二年级的时候,麻醉师专业比自己高一年级的那个女生。那个时候,自己曾经觉得她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神。可惜,那女神对自己根本没有半点兴趣。之后,刘天明还痛苦失落了半个多月……现在想想,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初恋吧!
(因为有些词语不能用的关系,诸位读者你们都懂的,本书角色“张,宏,良”改为“张德良”)
落凤村。
牛圈周围已经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几辆警车停在旁边。刑警队长齐元昌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皱着眉头,默默注视着横躺在脚下的那具尸体。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牛仔裤和衬衫完全被鲜血浸透,已经变成了黑色。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大张着嘴,歪斜的牙齿明显有松动过的痕迹。双手向上弯曲着,仍然保持临死前的紧张状态。
致命伤口来自头部。那里有一个触目惊心的巨大切口,可以看见粉腻的脑浆。旁边地面上还扔着一把带血的锄头。
透过钢丝网隔绝的警车后厢,可以看到一张神情呆滞,垂头丧气的面孔。
那是村里的一名护村队员,就是他用这把锄头打死了偷牛贼。
围观的人群密密麻麻,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到处都是。尽管已经从局里抽掉了一部分增援过来,也只能是勉强维持秩序。
“格看见了,那个睡在地上呢就是偷牛贼。昨天晚上被打死了,真是活该。”
“是哪个打呢?格是小勇?”
“是了嘛!喏,格见啦,警察已经挨小勇抓了在车上关起。尼玛了么,说起来也是,警察来呢晚,小勇要是不动手,那个憨贼可能就要跑掉。这哈好了,人死了,麻烦也来了。”
警车侧面的空地上,落凤村的支书和村长正在与办案的警察据理力争。
“同志,这个事情应该不是我们村民的错。他进来偷东西,难道我们还不能动手吗?”
“警察同志,昨天晚上的情况你们是没有看见。这个偷牛贼真的很凶啊!一个人就打翻了我们村几十号人,要不是小勇看准机会一锄头砸过去,恐怕他早就已经跑掉了。事情得分两面来看,我们这也是正当防卫,总不能挨了打不还手啊!”
黄河走到齐元昌身后,低头注视着地上的尸体,刻意压低的声音里充满了惊叹:“齐队,这家伙看上去年纪轻轻,怎么会这么能打?一个人干翻了几十个村民……啧啧啧啧!这种战斗力,恐怕就算是散打冠军也不过如此。”
齐元昌紧皱的眉头丝毫没有松开,他淡淡地说:“你相信他们说的话吗?”
黄河有些愕然,绕到齐元昌前面,认真地说:“落凤村这些人不可能撒谎啊!受伤送去医院的那些人我全都看过,身上的伤口都是真的。怎么,队长你以为……”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齐元昌很是随意地挥了挥手:“我当然知道事情是真的。也知道昨天晚上的确头偷牛贼进来光顾。可问题是,你不觉得整件事情太过诡异了吗?”
黄河瞪大了眼睛:“诡异?”
齐元昌抬起头,注视着黄河:“一个人真能打得过几十个人?别忘了,首先发现偷牛贼的护村队员都说,当时这个小伙子摸进来的时候,手上身上没有任何工具或者武器。赤手空拳,面对几十个手持棍棒的村民……呵呵!你以为,这是电影里的武侠片吗?”
黄河很不明白。他按照齐元昌所说的思路想了几分钟,脸上神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
“齐队,你的意思是,这是一起谋杀案?”
齐元昌摇摇头,闭上双眼,手指慢慢揉捏着鼻梁上端,疲惫地说:“我也看不透。只是从常理分析,这个案子有太多的不合理。当然,一个人要是接受过特殊强化格斗训练,以一挡十还是可以的。可是没有武器,又是在牛圈这种全封闭的环境,几十个手持棍棒的村民冲进来,结果还是被对方打得落花流水。这种情况就很是匪夷所思。至少,我做警察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
说着,齐元昌蹲下身体,指着尸体上的各个部位:“小黄,你过来看看,这是钝器造成的淤痕,这是近距离撞击造成的伤口。还有这个,右腿膝盖,之前法医科的同事过来检查过,他的骨头已经粉碎性骨折。很明显是棍棒类武器击打造成的结果。这是什么概念?换了是你自己,如果有人给你膝盖上来了这么一下,你还能站得起来吗?”
不等黄河回答,齐元昌继续道:“别说你是一个普通人,就算是超人也不行。你再想想,之前我们询问过那些村民的口供,每个人都说,这个偷牛贼昨天晚上脑袋上挨了致命一击以前,就根本没有倒下去的时候。他身上的各种伤痕密密麻麻,尸检的时候肯定是无数痕迹标签插满全身。如此严重的伤势,即便是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黄河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他注视着站在警戒线外围观的村民,不无忧虑地说:“队长,照你这么说,这应该是一起村民集体报复,出手过重,最终导致死亡的案件?”
齐元昌回过头,顺着黄河的视线扫视了一下,压低声音:“从表面来看,应该是。可这个案子还是有很多我看不透的地方。”
说着,齐元昌转过身,目光再次落到了尸体表面:“死者身上带着证件,身份已经查到了,是省内郊县上的一个打工人员。平时租房住在六公里外的另外一个村子。落凤村这边没人认识他,更不要说是发生什么纠纷。”
“说是偷牛,可是他进入牛圈以后的行为非常怪异。他咬破了牛背上的皮,抱住牛脖子乱啃,怎么也不像是正常人的行为。要不是这样做的动静太大,牛疼的一直在叫唤,恐怕也不会引起巡逻护村队的注意。”
“既然是偷牛,那么东西到手以后,就应该赶紧脱身。为什么会搞成现在这个样子?也许,死者有过精神病史?”
黄河没有说话。
这一切,目前都还只是猜测。当然,猜测也是侦破案件的一种方法,却必须建立在大量证据的基础上。
齐元昌对猜测的一切都没有证据。
他只是按照最符合逻辑思维的方向进行推断。
可是,越是猜测下去,就越发现整个案件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叹了口气,站直身子,齐元昌拍了怕身上的尘土,吩咐黄河:“先通知死者家属吧!另外,对落凤村这些人分开来录口供。如果能够从中发现什么端倪,那就最好不过。”
黄河点点头。
他知道,每当这样说的时候,就意味着齐元昌自己也对破案没有信心。
是啊!偷牛就偷牛,为什么好端端的,一定要在牛圈里就开始对着黄牛连啃带咬呢?
难道,是因为太饿了?
……
整整一个上午,刘天明都在处理那些从门诊转过来的伤患。
他仔细观察过,大部分伤者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被咬过的痕迹。
有些在胳膊,有些在大腿,还有些甚至在背上。
这也证实了之前那位落凤村民说过的话————偷牛贼实在是可恨,打不过就咬,真他吗属狗的!
忙碌过后,医生和护士们都觉得疲惫不堪。时间已经到了正午,刘天明却丝毫没有胃口。看着办公室里的同事们纷纷去食堂打饭,他不由得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
刘天明不知道落凤村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与自己之间有没有联系。
可是,按照概率学的法则推断,那个神秘黑色病人既然出现了一次,也被自己和小吴收治,那就意味着很可能还有第二个、第三个……
也难怪那位等候看病的中年患者会冷嘲热讽。一个人打几十个,这已经超出了普通人的能力范畴。如果世界上真有这种人,那么早就天下大乱了。
“怎么,你不饿吗?”
身后非常突兀地传来了声音,把刘天明从沉思中惊醒。转身看去,只见手里端着两个饭盒的郑小月从门口走进来,把其中一个递到刘天明面前。
看着笑吟吟的郑小月,刘天明有些尴尬,连忙站起来接过饭盒,侧身让出了足够的空间,顺便从旁边拉过一个空椅子。
两个人离得很近。郑小月坐下去的时候,身体不小心碰到了刘天明的手背。隔着薄薄的护士服,刘天明觉得心脏猛然提高,鼻孔里也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
“今天的糖醋排骨不错,我给你也买了一份。”
郑小月落落大方地坐下来,打开盒盖开始吃饭。说话的时候,她抬起头来看了刘天明一眼,发现对方注视着自己,目光很是热切,而且大胆。顿时,郑小月的脸红了。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两个人之间不需要说话,完全能够明白对方的心意。但不管怎么样,对于女孩子来说,总是觉得害羞。
“你在看什么?”一直不说话总不是办法,尽管觉得有些难为情,郑小月还是打破了沉默。
刘天明则是答非所问:“你……真好看。”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想起了大学二年级的时候,麻醉师专业比自己高一年级的那个女生。那个时候,自己曾经觉得她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神。可惜,那女神对自己根本没有半点兴趣。之后,刘天明还痛苦失落了半个多月……现在想想,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初恋吧!
(因为有些词语不能用的关系,诸位读者你们都懂的,本书角色“张,宏,良”改为“张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