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节 我想吃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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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些用来装鸡蛋的纸质蛋托和箱子,平时就放在这个位置,张巧珍此前就见过,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纸箱应该是空的。
可是,这些不小心被推倒的箱子却很重。
张巧珍连忙躲朝一边,定睛看时,整个人都被吓得呆住了。
全是鸡毛,还有一团团裹在其中的污垢和杂物。光是在自己能够看见的鸡毛表面,就混杂着多达十几个鸡头。尽管张巧珍不是法医,对于痕迹学也没有研究,但她还是能够凭着经验看出来,这些鸡头都是硬生生被折断,然后从鸡身上啃下来。
最可怕的是,不少鸡头还有被嚼过的痕迹。牙印非常清晰,眼睛也是一片模糊,坚硬的鸡嘴壳大张着,形成一个个诡异的“V”字。
鸡毛上带着血,显然是从鸡身上活着被扯下。村子里杀鸡都是先放血,然后用开水烫鸡毛,轻而易举就能把毛褪掉。毛根部位连带着不少被扯下来的肉丝,浓烈的血腥味刺激着张巧珍很是反胃,想要呕吐。她屏住呼吸倒退了几步,却把摆在身后的另外一个纸箱再次撞翻。里面同样滚出来大量鸡毛,还有好几只啃剩下的鸡脚。
直到现在,张巧珍才忽然发现,笼子里的鸡数量少了一些。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不会察觉。尤其是走廊通道尽头的那个鸡笼,几乎完全空了。
被恐惧震惊的人,思维往往会出于短暂的空白。此时此刻,张巧珍的视听能力突然变得无比敏锐。
她感觉到,走廊通道侧面的杂物间里有人。
是的,那里肯定躲着一个人。
距离很近,大约十多米远。张巧珍能够听到对方的呼吸。很沉重,明显是努力控制着。那里是堆放铁锹之类工具的地方,没有光线,一片黑暗。可就是在那里,张巧珍感觉到一种如同墓地般死寂,甚至会让自己灵魂空洞的存在。
还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熟悉感。
那是自己的男人吗?
疑惑从大脑里一闪而过,无比强烈的恐惧取代了它,占据了全部的思维空间。
出事了!一定是出事了!
张巧珍已经不再去想什么电话,还有装着莲藕炖排骨的保温瓶。她转过身,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拔腿就朝着停在外面空地上的面包车跑去。
不管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现在对于生存的念头压倒了一切。张巧珍此刻只想离这里远远的,完全是凭着人类本能在行动。
她歪歪扭扭地跑着,不小心失足踩了个空,连忙用双手扶住墙壁,才勉强稳住步伐,保持平衡。杂物间里的那个东西动了一下,张巧珍听见身后传来铁器之类物件从高处掉落下来的“哗啦”声。她跑得更快了,害怕到根本不敢回头。
一边尖叫,一边从通道里奔逃出来。张巧珍以这辈子最快的速度跳进驾驶座,拧转钥匙。她丰满的胸脯上下起伏,眼神依然狂乱,无比恐惧,无比迫切地死死盯住正前方敞开的养鸡场大门。
“快啊!该死的车,你倒是快点啊!”
张巧珍丝毫没有发觉鼻涕眼泪在往下掉,这种时候即便是哭也并不觉得羞人。还好,面包车虽然老旧,性能也还不错。就在倒后镜里出现一个黑乎乎影子的时候,张巧珍已经松开离合器,右脚狠狠踩下油门,在无比剧烈的引擎怒吼声中,面包车疯狂冲出了鸡场大门。
天空中稀稀拉拉落下了雨点。
这是一个混乱的季节。酷热与阳光并不代表全部,在你最不经意,也根本不会想到需要带伞的时候,往往就开始下雨。
王福寿站在敞开的养鸡场大门口,默默注视着在黑夜深处远去的那两盏红色车尾灯。
他身上赤裸着,连裤子都没有穿。
浑身上下都是血污,很多鸡毛粘在身上,与血块凝固在一起。
腹部膨胀得厉害,从侧面看,高高隆起的肚皮与身体脊骨之间,直线宽度大约在八十公分左右。整个腹部就像是一个硕大无比的球。表面皮肤被撑得很薄,原先棕黑色的表皮已经出现了裂纹,露出下面粉红且略带白色的肌肉真皮组织。密密麻麻的血管如同树根般盘绕,随着呼吸节奏上下起伏。
王福寿手里拎着半只吃剩下的鸡。
张巧珍开车进入养鸡场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是自己老婆来了。
这副样子根本没办法见人,他也根本不愿意老婆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
没办法,太饿了。
王福寿感觉自己从生下来以后就从未这么饿过。短短几个小时,他吃掉了三十多只鸡。
如果说,吃掉第一只鸡的时候,心里还有些犹豫和恐惧的话,那么到了第二只、第三只,他已经丝毫没有感觉,就跟平时吃饭喝水没什么区别。
脑子里意识非常混乱,理智与饥饿在相互纠缠。王福寿觉得身体不再是从前的样子,吃下去的那些鸡肉似乎在短时间内就被彻底消化。胃囊变成了一个毫无满足的无底洞。
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应有的食欲。看到镜子里那个大腹便便的可怕男人,王福寿才终于明白,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吃得太多了,根本没办法穿衣服,裤子也拉不上。
必须躲着老婆,不能让巧珍看到自己的模样。
很幸运,张巧珍一直没有发现藏在杂物间里的自己。
可是,就在老婆从鸡笼中间走过去的时候,王福寿惊恐无比的发现,自己居然产生了更加可怕的欲念。
我,我想要吃掉她!
鸡肉的味道显然没有人肉那么鲜美。
更重要的是,一只鸡身上能吃的部位有限,鸡毛清理起来也很麻烦。一个活生生的人就不一样了。张巧珍很胖,鼓鼓囊囊的胸前堆满了脂肪。一口咬下去,完全可以填饱自己空落落的胃。
这种可怕的念头刚刚从脑子里冒出来,王福寿就发现身体不由自主起了反应。他在黑暗中张大了嘴,鼻孔甚至迫不及待想要嗅到浓烈的血腥。
还好,张巧珍的反应非常及时。她冲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逃跑。
王福寿觉得腿脚四肢彻底失去了控制。理智对于自己就是一种奢侈。它们都被本能操纵了,从杂物间里冲出来,追赶,捕捉,杀戮,然后进食……不,这绝对不是我想要做的。这不是我!
雨点越来越密集,很快变成了小雨。在王福寿周围,响起了一片诡异的“沙沙”声。
冰凉的雨水冲掉了粘在身上的鸡毛,也降低了狂热头脑里的温度。王福寿有种说不出的庆幸,也充满了失落。双膝一软,他重重跪倒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杵在泥水里,低声抽泣着。
我什么也没有做。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我,我再也不可能回家了。
痛苦和悲伤在大脑里轮流替换,王福寿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离开养鸡场。
张巧珍肯定会报警。
他用力抽了抽鼻子,站起来,神情呆滞,步履蹒跚,朝着办公室走去。
可是,我还是饿啊!
……
医院外面的横街有一个菜市场,规模不是很大,却很热闹。政府规划在这里其实没有设置什么市场,最初的时候,只是有几个菜贩挑着担子在这里沿街叫卖。医院周边的住户图个方便,然后人就越来越多。城管也来过几次,却没有任何效果。被收了东西的小贩总是围着执法车破口大骂,甚至干脆钻进车底下面不出来。城管人员对此很是头疼。对于这些人,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稍微做出那么一点点过激的动作,旁边立刻就有市民用手机拍照发到网络上。然后事情就闹大了,“城管暴力执法”之类的新闻标题顿时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所有的人都在骂城管不负责。往来的车辆在这里被堵得寸步难行,有几次甚至连消防车也进不来。菜贩和市民都在忙着讨价还价,他们彻底忘记了这里不是什么菜市场,而是专供车辆行人通过的马路。
司机在投诉,小贩和市民在指责,总之每做一件事情都不讨好。久而久之,面对下面城管人员反映的问题,上级部门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这里形成一个自发的市场。
马路两边的楼房顿时变得贵了起来。聪明人很多,沿街的地段出现了两排小平房。随便用砖头砌墙,上面用最廉价的波形瓦盖住,五、六个平米的铺面就成形了。一个月下来,妥妥的可以收到几千块租金。
刘天明悄悄跟在陈婆后面,一路出了医院,走进了菜市场。
白大褂似乎已经变成了陈婆身体的一部分,很久,衣领和袖口泛起了淡淡的黄渍。凭借超卓的视觉能力,刘天明与陈婆之间一直保持着六十多米远的距离。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几乎不可能有人发现自己被跟踪。
陈婆的样子很悠闲,应该是在逛街。天色渐渐晚了,小贩们忙着回家,这个时候的菜价都很便宜。五角钱就能买到一大把小白菜。这种实惠在白天绝对不可能有。
那是些用来装鸡蛋的纸质蛋托和箱子,平时就放在这个位置,张巧珍此前就见过,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纸箱应该是空的。
可是,这些不小心被推倒的箱子却很重。
张巧珍连忙躲朝一边,定睛看时,整个人都被吓得呆住了。
全是鸡毛,还有一团团裹在其中的污垢和杂物。光是在自己能够看见的鸡毛表面,就混杂着多达十几个鸡头。尽管张巧珍不是法医,对于痕迹学也没有研究,但她还是能够凭着经验看出来,这些鸡头都是硬生生被折断,然后从鸡身上啃下来。
最可怕的是,不少鸡头还有被嚼过的痕迹。牙印非常清晰,眼睛也是一片模糊,坚硬的鸡嘴壳大张着,形成一个个诡异的“V”字。
鸡毛上带着血,显然是从鸡身上活着被扯下。村子里杀鸡都是先放血,然后用开水烫鸡毛,轻而易举就能把毛褪掉。毛根部位连带着不少被扯下来的肉丝,浓烈的血腥味刺激着张巧珍很是反胃,想要呕吐。她屏住呼吸倒退了几步,却把摆在身后的另外一个纸箱再次撞翻。里面同样滚出来大量鸡毛,还有好几只啃剩下的鸡脚。
直到现在,张巧珍才忽然发现,笼子里的鸡数量少了一些。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不会察觉。尤其是走廊通道尽头的那个鸡笼,几乎完全空了。
被恐惧震惊的人,思维往往会出于短暂的空白。此时此刻,张巧珍的视听能力突然变得无比敏锐。
她感觉到,走廊通道侧面的杂物间里有人。
是的,那里肯定躲着一个人。
距离很近,大约十多米远。张巧珍能够听到对方的呼吸。很沉重,明显是努力控制着。那里是堆放铁锹之类工具的地方,没有光线,一片黑暗。可就是在那里,张巧珍感觉到一种如同墓地般死寂,甚至会让自己灵魂空洞的存在。
还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熟悉感。
那是自己的男人吗?
疑惑从大脑里一闪而过,无比强烈的恐惧取代了它,占据了全部的思维空间。
出事了!一定是出事了!
张巧珍已经不再去想什么电话,还有装着莲藕炖排骨的保温瓶。她转过身,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拔腿就朝着停在外面空地上的面包车跑去。
不管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现在对于生存的念头压倒了一切。张巧珍此刻只想离这里远远的,完全是凭着人类本能在行动。
她歪歪扭扭地跑着,不小心失足踩了个空,连忙用双手扶住墙壁,才勉强稳住步伐,保持平衡。杂物间里的那个东西动了一下,张巧珍听见身后传来铁器之类物件从高处掉落下来的“哗啦”声。她跑得更快了,害怕到根本不敢回头。
一边尖叫,一边从通道里奔逃出来。张巧珍以这辈子最快的速度跳进驾驶座,拧转钥匙。她丰满的胸脯上下起伏,眼神依然狂乱,无比恐惧,无比迫切地死死盯住正前方敞开的养鸡场大门。
“快啊!该死的车,你倒是快点啊!”
张巧珍丝毫没有发觉鼻涕眼泪在往下掉,这种时候即便是哭也并不觉得羞人。还好,面包车虽然老旧,性能也还不错。就在倒后镜里出现一个黑乎乎影子的时候,张巧珍已经松开离合器,右脚狠狠踩下油门,在无比剧烈的引擎怒吼声中,面包车疯狂冲出了鸡场大门。
天空中稀稀拉拉落下了雨点。
这是一个混乱的季节。酷热与阳光并不代表全部,在你最不经意,也根本不会想到需要带伞的时候,往往就开始下雨。
王福寿站在敞开的养鸡场大门口,默默注视着在黑夜深处远去的那两盏红色车尾灯。
他身上赤裸着,连裤子都没有穿。
浑身上下都是血污,很多鸡毛粘在身上,与血块凝固在一起。
腹部膨胀得厉害,从侧面看,高高隆起的肚皮与身体脊骨之间,直线宽度大约在八十公分左右。整个腹部就像是一个硕大无比的球。表面皮肤被撑得很薄,原先棕黑色的表皮已经出现了裂纹,露出下面粉红且略带白色的肌肉真皮组织。密密麻麻的血管如同树根般盘绕,随着呼吸节奏上下起伏。
王福寿手里拎着半只吃剩下的鸡。
张巧珍开车进入养鸡场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是自己老婆来了。
这副样子根本没办法见人,他也根本不愿意老婆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
没办法,太饿了。
王福寿感觉自己从生下来以后就从未这么饿过。短短几个小时,他吃掉了三十多只鸡。
如果说,吃掉第一只鸡的时候,心里还有些犹豫和恐惧的话,那么到了第二只、第三只,他已经丝毫没有感觉,就跟平时吃饭喝水没什么区别。
脑子里意识非常混乱,理智与饥饿在相互纠缠。王福寿觉得身体不再是从前的样子,吃下去的那些鸡肉似乎在短时间内就被彻底消化。胃囊变成了一个毫无满足的无底洞。
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应有的食欲。看到镜子里那个大腹便便的可怕男人,王福寿才终于明白,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吃得太多了,根本没办法穿衣服,裤子也拉不上。
必须躲着老婆,不能让巧珍看到自己的模样。
很幸运,张巧珍一直没有发现藏在杂物间里的自己。
可是,就在老婆从鸡笼中间走过去的时候,王福寿惊恐无比的发现,自己居然产生了更加可怕的欲念。
我,我想要吃掉她!
鸡肉的味道显然没有人肉那么鲜美。
更重要的是,一只鸡身上能吃的部位有限,鸡毛清理起来也很麻烦。一个活生生的人就不一样了。张巧珍很胖,鼓鼓囊囊的胸前堆满了脂肪。一口咬下去,完全可以填饱自己空落落的胃。
这种可怕的念头刚刚从脑子里冒出来,王福寿就发现身体不由自主起了反应。他在黑暗中张大了嘴,鼻孔甚至迫不及待想要嗅到浓烈的血腥。
还好,张巧珍的反应非常及时。她冲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逃跑。
王福寿觉得腿脚四肢彻底失去了控制。理智对于自己就是一种奢侈。它们都被本能操纵了,从杂物间里冲出来,追赶,捕捉,杀戮,然后进食……不,这绝对不是我想要做的。这不是我!
雨点越来越密集,很快变成了小雨。在王福寿周围,响起了一片诡异的“沙沙”声。
冰凉的雨水冲掉了粘在身上的鸡毛,也降低了狂热头脑里的温度。王福寿有种说不出的庆幸,也充满了失落。双膝一软,他重重跪倒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杵在泥水里,低声抽泣着。
我什么也没有做。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我,我再也不可能回家了。
痛苦和悲伤在大脑里轮流替换,王福寿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离开养鸡场。
张巧珍肯定会报警。
他用力抽了抽鼻子,站起来,神情呆滞,步履蹒跚,朝着办公室走去。
可是,我还是饿啊!
……
医院外面的横街有一个菜市场,规模不是很大,却很热闹。政府规划在这里其实没有设置什么市场,最初的时候,只是有几个菜贩挑着担子在这里沿街叫卖。医院周边的住户图个方便,然后人就越来越多。城管也来过几次,却没有任何效果。被收了东西的小贩总是围着执法车破口大骂,甚至干脆钻进车底下面不出来。城管人员对此很是头疼。对于这些人,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稍微做出那么一点点过激的动作,旁边立刻就有市民用手机拍照发到网络上。然后事情就闹大了,“城管暴力执法”之类的新闻标题顿时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所有的人都在骂城管不负责。往来的车辆在这里被堵得寸步难行,有几次甚至连消防车也进不来。菜贩和市民都在忙着讨价还价,他们彻底忘记了这里不是什么菜市场,而是专供车辆行人通过的马路。
司机在投诉,小贩和市民在指责,总之每做一件事情都不讨好。久而久之,面对下面城管人员反映的问题,上级部门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这里形成一个自发的市场。
马路两边的楼房顿时变得贵了起来。聪明人很多,沿街的地段出现了两排小平房。随便用砖头砌墙,上面用最廉价的波形瓦盖住,五、六个平米的铺面就成形了。一个月下来,妥妥的可以收到几千块租金。
刘天明悄悄跟在陈婆后面,一路出了医院,走进了菜市场。
白大褂似乎已经变成了陈婆身体的一部分,很久,衣领和袖口泛起了淡淡的黄渍。凭借超卓的视觉能力,刘天明与陈婆之间一直保持着六十多米远的距离。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几乎不可能有人发现自己被跟踪。
陈婆的样子很悠闲,应该是在逛街。天色渐渐晚了,小贩们忙着回家,这个时候的菜价都很便宜。五角钱就能买到一大把小白菜。这种实惠在白天绝对不可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