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艳情处女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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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笑容一顿,诧异地看着她。
陆宁却是意味深长地看了边上的明珠一眼,道:“有些事情人力不可改变,硬是要改变的话,可是要出事情的。”
我眉头猛得一跳,正要追问陆宁退开几步,朝我潇洒一摆手:“再见了,祝你好运。”她转身抬腿离开时,发尾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莫名显露出狐狸的形状。
我心头颤抖一下,想要追出去。
“喂你——”
明珠凑过来,好奇地问:“怎么了?那是谁呀?”
“哦,没什么。”我微微垂眼,手心攥了攥,“她是一个护士。”
一个护士而已。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她刚才的话分明里面藏着更深层的含义。
我咬着下唇,不由想到了昨晚的梦境以及今天发生的事情。如果按陆宁真的话里有话,那她暗指的一定是我改动了情景细节。
那又如何?
不过是做梦而已,碰巧和现实里发生的事情一模一样。
那又代表什么?
“小欢?”明珠皱眉看着我:“你怎么了?一整天都有些不对劲。”
我眼眸闪了一下,微微避开视线,把目光投向车来车往的马路上,道:“没什么,可能是昨天晚上没睡好,现在没什么精神。”
“这样啊,那我们回去吧。”明珠贴心地提议。
“好。”正合我意,我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好好把事情疏离一遍。
“那我们走吧。”
坐车回到酒店,明珠想要过来陪我,被我婉拒了。
我笑嘻嘻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还要你哄着睡。”
明珠翻了一个白眼:“去你的,你愿意三岁我可不愿意当你这个巨型婴儿的妈妈。那好,你回去休息一下,等午饭我再叫你。”
“嘻嘻,遵命。”
“贫嘴,快去吧。”
“是,明大小姐。”
我嘻嘻哈哈的面容在看着明珠打开她的房门进去后逐渐收敛,凝固着一种凝重。
握着门的把柄,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跳得很快。
总觉得会发生什么。
我蹙眉,在外头犹豫了半分钟,终于受不了自己如此窝囊,一个握住用力一推,门开了。
客厅里没有人,但是沙发上有一件男士西装外套,我挑眉走过去拿起来看了一眼,这颜色款式如此复古,很眼熟啊。
我看着看着,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
等等,叶明朗今天不就穿着同样颜色款式的复古西装吗?
他来过我们的套间?
我不由奇怪,为什么?我和明珠在一起逛街,总统套房里就只有祝长乐一个人住,难得他和祝长乐认识?
这样想着,我的目光不由移向长乐住的那个房间。
墙上的时钟显示出快十点钟。
太阳都晒到屁股了,再睡下去午饭都要错过了。我想了想,放下西装,提步走到长乐的房门前。
我敲门:“猪头乐,起来了。”
没人回应,我挑眉又敲了敲,没想到下一秒门忽然从里面被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赫然出现在我面前。
英俊中带一点贵气的年轻男人,光着上半身,正在往身上套白衬衫。
是叶明朗。
“你——”我半张着嘴看着面前的人,一时间丧失语言,眼睛亮了一下凑上去:“你脖子上这是……吻痕?”
叶明朗铁青着脸,牙齿咬着,一字一顿吼道:“让开。”
“诶你——”我的话还没完,就被他毫不留情推开。
他的情绪显然有极大的波动,手下的力气一点分寸都没有,我被推得连退好几步,直退到床边,碰着有棱角的床沿,这才痛得嘶气出声。
“臭小子——”我捂着后腰侧身,抬头,和床上的人四目相对。
祝长乐坐在床上,虽然用薄薄的凉被裹得很好,露出的肩膀却像我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她被子下面是赤身裸体,身无寸缕。
我蒙住了。
过了三秒钟,我脸色大变,咒骂一句“靠”,然后扯着嗓子跑了出去:“叶明朗你这禽兽,你妈的给老娘站住!”
“小泥巴——”
身后的祝长乐似乎叫了我一声,可惜我全部的血液都涌上了头,什么也没听到,一股脑冲了出去,在走廊上截住了叶明朗。
他的白衬衫已经穿好,手里正拿着几张湿巾,拼命擦拭自己的脖颈和露出的皮肤。
我暴躁地冲过去,直接一拳打在他脸上:“叶明朗你是不是人!”
叶明朗没有防备,被我打中鼻子,一声闷哼,立刻捂着鼻梁,眼神凶狠地瞪着我:“老巫婆你疯了!”
我暴跳如雷,直接跳起来扑上去打:“我疯了?你他,妈才疯了!你个禽兽人渣,玩女人也要看对象,你知道那是谁吗?那是老娘的发小!人家清清白白的一个姑娘你居然——”
我越说越牙痒痒,干脆动手粗暴对待。
叶明朗是个富家贵公子,虽然身材高大,但被我一开始的气势汹汹压制住了行动,一时间无法还手,只能狼狈躲避着我的殴打。
“妈的,你个败类!我知道你小子混蛋,少爷脾气比天大,可没想到你居然做出这样下流的事情来,妈的,老娘今天不打死你——”
“你这该死的老巫婆——”
一个房间门打开,明珠看到这一幕,诧异地瞪大眼睛:“这是干什么?”
她快步走出来,拉开了我:“怎么好好的突然就打起来了,小欢,你跟我说是不是阿朗欺负你。”
我脸色阴郁,叶明朗也没好看到哪里去,气得漆黑的俊脸上还有这几道我抓出来的血痕。
听到明珠毫不掩饰的偏袒,叶明朗咬牙切齿道:“谁有空欺负她。”
明珠冷冷扫过去:“你闭嘴,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叶明朗气结。
明珠又安抚气得大喘气的我:“小欢你别激动,来,你把话跟我好好说清楚,等弄清楚这臭小子做了什么混事儿,我一定削死他。”
我深呼吸一口气,说了个开头:“叶明朗他——”顿时僵住,这怎么说?我若说出来,长乐的名声可就毁了。
可这么大的事情,不说又不行。
长乐和我一样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她没有亲人,只有我这个发笑朋友替她讨一个说法了。
我扫了一圈,虽然是五星级的酒店,但这么热闹的场景早就吸引来不人。
我对明珠使了一个眼色,明珠会意:“我们进去说。”
这种事情当然要当事人都在场,那就只能去我和祝长乐的套间。
刚才那边掏出来的叶明朗非常抗拒,在明珠瞪了几眼硬要扯进去的时候,他发飙了:“说什么?老巫婆我告诉你,是你那个朋友给我泡得茶,她在里面下了迷药你知不知道!”
什么!?
我和明珠都是震惊,我很快反应过来,恨不得冲过去再给他一拳:“你胡说!她不是这样的人!”
我才不信。
叶明朗气得胸脯起伏,狠狠从胸口扯下一个东西甩过来:“好,你自己看看!”
金属物件打在我身上,我伸手接住一看,不由愣了。
这块怀表不是当初长乐……
我猛地抬头:“你就是那个买表的卖家?”
提到这个,叶明朗就来气,阴森森地冷笑一声:“她跟你说过是么,很好,这块表她赚了多少钱你知道吗?你说她不是这样的人,我问你一个势力精明的商人什么东西不能卖!”
叶明朗估计被我打急了,口不择言道:“看到我的时候她眼睛都要发光了,既然能卖表,为什么不能卖她自己,我看她就是一个婊——”
啪。
重重一个耳光甩下,气氛顿时寂静下来。
明珠脸色阴郁,语气冰寒至极:“你的教养,你的气度,叶家的所有家教呢?都被你吃到肚子里去了?”
叶明朗死咬着牙光,不做声。
“给我进去。”
明珠发威,叶明朗也是个硬骨头,死扛着不肯进去。
“叶明朗!”明珠高扬着声音,语气和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严厉。
叶明朗却只是闪动了一下眼眸,脚步牢固地定在原地,不愿动弹。
我看着很想揍他一顿,略一抬头就看见门口一个瘦削的身影,微微探出身,我和祝长乐视线交汇,她脸色苍白,立刻缩了回去。
“叶明朗!”明珠又叫。
叶明朗梗着脖颈,直直望过去:“姐,你到底是不是我姐?我是什么样的人品,什么行事作风就算老巫婆眼瞎,你难道不清楚吗?”
男人,不,他充其量算一个大男孩,愤怒而不甘地辩解着,让明珠和我都是一愣。
明珠蹙眉,转头和我交换了一个眼神。
似乎在问我:小欢,你真觉得我这败家子弟弟是玩弄女人的人渣?
我愣了一下,叶明朗是禽兽人渣吗?
叶明朗的确败家,为人有些富家子弟的傲慢脾气,但我曾经在他身边做过一段时间的秘书,不论其他,那段时间里他除了打理公司就是出席各种古董拍卖会,说起来女人他什么除了我……
好像就没有其他人了。
这么一想,我又迟疑起来。
其实想想,以叶明朗的外表和财力,真想要玩女孩子他大概随便勾一勾手指就可以了。
我微微皱眉,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误会?
叶明朗说,长乐给他泡了茶,他们是喝了加了迷药的茶才会……
“小欢,不如把你朋友叫来了解一下情况。”明珠轻声说。
我没有犹豫,点头答应。当下朝着套房走去,刚进门祝长乐就一脸失望至极地看着我:“小泥巴,你不相信我。”
我身体一僵,立刻否认:“我没有!”
“你明明就有!”祝长乐声音沙哑,面容憔悴悲伤,眼睛却因为愤怒发亮:“如果相信,你在外面为什么不为我辩解。
是,叶大少爷有钱有势,我只不过一个区区的穷酸孤女,所以说我不要脸的爬山他的床……
这一切听起来很很顺理成章,是不是?你就是这样想我的,对不对?”
祝长乐的脸色非常难看,苍白,苍白着又透出潮红,一看就是身体和精神都受了巨大的打击,嘴里反复念叨着。
“你看不起我,就连你都看不起我……”
她失神受伤的样子让我很心疼,我上前就要安抚她:“长乐,你听我说,我不是怀疑你——”
“你别过来!”祝长乐反应激烈,看着我走近,当即怒吼一声:“不怀疑我?呵,你要我怎么相信?原来你认识大名鼎鼎的叶家大少爷,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猜猜,是不是怕我恬不知耻地攀关系,给你丢脸啊,你说呀!”
“我不是!”
我急着上前几步,祝长乐连连后退,不想脚下不稳跌倒在地,我看着地上一滩的血红液体不由惊愕地睁大眼。
“长乐!”
祝长乐后知后觉,低头看到自己身下的鲜血,神情还有些恍惚:“这是什么……”
“该死的!”
我连忙跪下,简单查看了一下,她浑身上下并没有明显伤口,除了她刚刚和叶明朗两个人……
我忽然想到在医院里听医生说的一个例子,说是有些处女第一次发生关系会因为某些因素,最终导致身体大出血。
难道长乐就是那少数部分?
“呃,好痛!”祝长乐捂着肚子,整个人痛得蜷缩起来。
我急得没有要过去帮她,没有注意脚下,一个打滑摔在那血滩里,伸手一摸都是血,不知为何处女血的味道一阵一阵传进我的鼻腔,我整个脑子都被这味道充斥。
渐渐的,身体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里冲了血,视线一派血红。
手指硬邦邦的,很痒,一种深入骨髓的痒,很想找人,找什么东西……用力地掐着,最好是碾碎它。
一片血红中,只见一个细细的脖子在我面前晃悠,青色的血管透着诱人的颜色,大动脉的节奏听起来也无比美妙。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蛊惑着我,在推着我往前。
我舔了一下嘴唇,常识性地摸了一把那细细的脖子,它似乎感应到我的热切的渴望,居然没有反驳。
我心中一喜,觉得这分明是一个默许,一个信号——告知我可以继续动作。
我狂喜地裂开嘴,伸手过去,狠狠的用力的,掐住那细细的脖颈,感受着它在我两手之间变形挤压,几乎临摹出骨头的形状。
这让我热血沸腾,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碾碎它,碾碎它,这感觉真他妈美妙!(未完待续。)
我的笑容一顿,诧异地看着她。
陆宁却是意味深长地看了边上的明珠一眼,道:“有些事情人力不可改变,硬是要改变的话,可是要出事情的。”
我眉头猛得一跳,正要追问陆宁退开几步,朝我潇洒一摆手:“再见了,祝你好运。”她转身抬腿离开时,发尾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莫名显露出狐狸的形状。
我心头颤抖一下,想要追出去。
“喂你——”
明珠凑过来,好奇地问:“怎么了?那是谁呀?”
“哦,没什么。”我微微垂眼,手心攥了攥,“她是一个护士。”
一个护士而已。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她刚才的话分明里面藏着更深层的含义。
我咬着下唇,不由想到了昨晚的梦境以及今天发生的事情。如果按陆宁真的话里有话,那她暗指的一定是我改动了情景细节。
那又如何?
不过是做梦而已,碰巧和现实里发生的事情一模一样。
那又代表什么?
“小欢?”明珠皱眉看着我:“你怎么了?一整天都有些不对劲。”
我眼眸闪了一下,微微避开视线,把目光投向车来车往的马路上,道:“没什么,可能是昨天晚上没睡好,现在没什么精神。”
“这样啊,那我们回去吧。”明珠贴心地提议。
“好。”正合我意,我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好好把事情疏离一遍。
“那我们走吧。”
坐车回到酒店,明珠想要过来陪我,被我婉拒了。
我笑嘻嘻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还要你哄着睡。”
明珠翻了一个白眼:“去你的,你愿意三岁我可不愿意当你这个巨型婴儿的妈妈。那好,你回去休息一下,等午饭我再叫你。”
“嘻嘻,遵命。”
“贫嘴,快去吧。”
“是,明大小姐。”
我嘻嘻哈哈的面容在看着明珠打开她的房门进去后逐渐收敛,凝固着一种凝重。
握着门的把柄,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跳得很快。
总觉得会发生什么。
我蹙眉,在外头犹豫了半分钟,终于受不了自己如此窝囊,一个握住用力一推,门开了。
客厅里没有人,但是沙发上有一件男士西装外套,我挑眉走过去拿起来看了一眼,这颜色款式如此复古,很眼熟啊。
我看着看着,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
等等,叶明朗今天不就穿着同样颜色款式的复古西装吗?
他来过我们的套间?
我不由奇怪,为什么?我和明珠在一起逛街,总统套房里就只有祝长乐一个人住,难得他和祝长乐认识?
这样想着,我的目光不由移向长乐住的那个房间。
墙上的时钟显示出快十点钟。
太阳都晒到屁股了,再睡下去午饭都要错过了。我想了想,放下西装,提步走到长乐的房门前。
我敲门:“猪头乐,起来了。”
没人回应,我挑眉又敲了敲,没想到下一秒门忽然从里面被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赫然出现在我面前。
英俊中带一点贵气的年轻男人,光着上半身,正在往身上套白衬衫。
是叶明朗。
“你——”我半张着嘴看着面前的人,一时间丧失语言,眼睛亮了一下凑上去:“你脖子上这是……吻痕?”
叶明朗铁青着脸,牙齿咬着,一字一顿吼道:“让开。”
“诶你——”我的话还没完,就被他毫不留情推开。
他的情绪显然有极大的波动,手下的力气一点分寸都没有,我被推得连退好几步,直退到床边,碰着有棱角的床沿,这才痛得嘶气出声。
“臭小子——”我捂着后腰侧身,抬头,和床上的人四目相对。
祝长乐坐在床上,虽然用薄薄的凉被裹得很好,露出的肩膀却像我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她被子下面是赤身裸体,身无寸缕。
我蒙住了。
过了三秒钟,我脸色大变,咒骂一句“靠”,然后扯着嗓子跑了出去:“叶明朗你这禽兽,你妈的给老娘站住!”
“小泥巴——”
身后的祝长乐似乎叫了我一声,可惜我全部的血液都涌上了头,什么也没听到,一股脑冲了出去,在走廊上截住了叶明朗。
他的白衬衫已经穿好,手里正拿着几张湿巾,拼命擦拭自己的脖颈和露出的皮肤。
我暴躁地冲过去,直接一拳打在他脸上:“叶明朗你是不是人!”
叶明朗没有防备,被我打中鼻子,一声闷哼,立刻捂着鼻梁,眼神凶狠地瞪着我:“老巫婆你疯了!”
我暴跳如雷,直接跳起来扑上去打:“我疯了?你他,妈才疯了!你个禽兽人渣,玩女人也要看对象,你知道那是谁吗?那是老娘的发小!人家清清白白的一个姑娘你居然——”
我越说越牙痒痒,干脆动手粗暴对待。
叶明朗是个富家贵公子,虽然身材高大,但被我一开始的气势汹汹压制住了行动,一时间无法还手,只能狼狈躲避着我的殴打。
“妈的,你个败类!我知道你小子混蛋,少爷脾气比天大,可没想到你居然做出这样下流的事情来,妈的,老娘今天不打死你——”
“你这该死的老巫婆——”
一个房间门打开,明珠看到这一幕,诧异地瞪大眼睛:“这是干什么?”
她快步走出来,拉开了我:“怎么好好的突然就打起来了,小欢,你跟我说是不是阿朗欺负你。”
我脸色阴郁,叶明朗也没好看到哪里去,气得漆黑的俊脸上还有这几道我抓出来的血痕。
听到明珠毫不掩饰的偏袒,叶明朗咬牙切齿道:“谁有空欺负她。”
明珠冷冷扫过去:“你闭嘴,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
叶明朗气结。
明珠又安抚气得大喘气的我:“小欢你别激动,来,你把话跟我好好说清楚,等弄清楚这臭小子做了什么混事儿,我一定削死他。”
我深呼吸一口气,说了个开头:“叶明朗他——”顿时僵住,这怎么说?我若说出来,长乐的名声可就毁了。
可这么大的事情,不说又不行。
长乐和我一样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她没有亲人,只有我这个发笑朋友替她讨一个说法了。
我扫了一圈,虽然是五星级的酒店,但这么热闹的场景早就吸引来不人。
我对明珠使了一个眼色,明珠会意:“我们进去说。”
这种事情当然要当事人都在场,那就只能去我和祝长乐的套间。
刚才那边掏出来的叶明朗非常抗拒,在明珠瞪了几眼硬要扯进去的时候,他发飙了:“说什么?老巫婆我告诉你,是你那个朋友给我泡得茶,她在里面下了迷药你知不知道!”
什么!?
我和明珠都是震惊,我很快反应过来,恨不得冲过去再给他一拳:“你胡说!她不是这样的人!”
我才不信。
叶明朗气得胸脯起伏,狠狠从胸口扯下一个东西甩过来:“好,你自己看看!”
金属物件打在我身上,我伸手接住一看,不由愣了。
这块怀表不是当初长乐……
我猛地抬头:“你就是那个买表的卖家?”
提到这个,叶明朗就来气,阴森森地冷笑一声:“她跟你说过是么,很好,这块表她赚了多少钱你知道吗?你说她不是这样的人,我问你一个势力精明的商人什么东西不能卖!”
叶明朗估计被我打急了,口不择言道:“看到我的时候她眼睛都要发光了,既然能卖表,为什么不能卖她自己,我看她就是一个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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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一个耳光甩下,气氛顿时寂静下来。
明珠脸色阴郁,语气冰寒至极:“你的教养,你的气度,叶家的所有家教呢?都被你吃到肚子里去了?”
叶明朗死咬着牙光,不做声。
“给我进去。”
明珠发威,叶明朗也是个硬骨头,死扛着不肯进去。
“叶明朗!”明珠高扬着声音,语气和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严厉。
叶明朗却只是闪动了一下眼眸,脚步牢固地定在原地,不愿动弹。
我看着很想揍他一顿,略一抬头就看见门口一个瘦削的身影,微微探出身,我和祝长乐视线交汇,她脸色苍白,立刻缩了回去。
“叶明朗!”明珠又叫。
叶明朗梗着脖颈,直直望过去:“姐,你到底是不是我姐?我是什么样的人品,什么行事作风就算老巫婆眼瞎,你难道不清楚吗?”
男人,不,他充其量算一个大男孩,愤怒而不甘地辩解着,让明珠和我都是一愣。
明珠蹙眉,转头和我交换了一个眼神。
似乎在问我:小欢,你真觉得我这败家子弟弟是玩弄女人的人渣?
我愣了一下,叶明朗是禽兽人渣吗?
叶明朗的确败家,为人有些富家子弟的傲慢脾气,但我曾经在他身边做过一段时间的秘书,不论其他,那段时间里他除了打理公司就是出席各种古董拍卖会,说起来女人他什么除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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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我又迟疑起来。
其实想想,以叶明朗的外表和财力,真想要玩女孩子他大概随便勾一勾手指就可以了。
我微微皱眉,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误会?
叶明朗说,长乐给他泡了茶,他们是喝了加了迷药的茶才会……
“小欢,不如把你朋友叫来了解一下情况。”明珠轻声说。
我没有犹豫,点头答应。当下朝着套房走去,刚进门祝长乐就一脸失望至极地看着我:“小泥巴,你不相信我。”
我身体一僵,立刻否认:“我没有!”
“你明明就有!”祝长乐声音沙哑,面容憔悴悲伤,眼睛却因为愤怒发亮:“如果相信,你在外面为什么不为我辩解。
是,叶大少爷有钱有势,我只不过一个区区的穷酸孤女,所以说我不要脸的爬山他的床……
这一切听起来很很顺理成章,是不是?你就是这样想我的,对不对?”
祝长乐的脸色非常难看,苍白,苍白着又透出潮红,一看就是身体和精神都受了巨大的打击,嘴里反复念叨着。
“你看不起我,就连你都看不起我……”
她失神受伤的样子让我很心疼,我上前就要安抚她:“长乐,你听我说,我不是怀疑你——”
“你别过来!”祝长乐反应激烈,看着我走近,当即怒吼一声:“不怀疑我?呵,你要我怎么相信?原来你认识大名鼎鼎的叶家大少爷,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猜猜,是不是怕我恬不知耻地攀关系,给你丢脸啊,你说呀!”
“我不是!”
我急着上前几步,祝长乐连连后退,不想脚下不稳跌倒在地,我看着地上一滩的血红液体不由惊愕地睁大眼。
“长乐!”
祝长乐后知后觉,低头看到自己身下的鲜血,神情还有些恍惚:“这是什么……”
“该死的!”
我连忙跪下,简单查看了一下,她浑身上下并没有明显伤口,除了她刚刚和叶明朗两个人……
我忽然想到在医院里听医生说的一个例子,说是有些处女第一次发生关系会因为某些因素,最终导致身体大出血。
难道长乐就是那少数部分?
“呃,好痛!”祝长乐捂着肚子,整个人痛得蜷缩起来。
我急得没有要过去帮她,没有注意脚下,一个打滑摔在那血滩里,伸手一摸都是血,不知为何处女血的味道一阵一阵传进我的鼻腔,我整个脑子都被这味道充斥。
渐渐的,身体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里冲了血,视线一派血红。
手指硬邦邦的,很痒,一种深入骨髓的痒,很想找人,找什么东西……用力地掐着,最好是碾碎它。
一片血红中,只见一个细细的脖子在我面前晃悠,青色的血管透着诱人的颜色,大动脉的节奏听起来也无比美妙。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蛊惑着我,在推着我往前。
我舔了一下嘴唇,常识性地摸了一把那细细的脖子,它似乎感应到我的热切的渴望,居然没有反驳。
我心中一喜,觉得这分明是一个默许,一个信号——告知我可以继续动作。
我狂喜地裂开嘴,伸手过去,狠狠的用力的,掐住那细细的脖颈,感受着它在我两手之间变形挤压,几乎临摹出骨头的形状。
这让我热血沸腾,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碾碎它,碾碎它,这感觉真他妈美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