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并不伟大的赵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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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并不伟大的赵美珍
说完这句话,宋天耀没有再让烂命驹动手,而是朝那个女人和几名福义兴的成员挥苍蝇一样摆摆手:“滚远点,等福义兴坐馆金牙雷揾你们出来慢慢聊。”
不是他不懂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些做事要做尽的道理,而是总要给金牙雷和颜雄留些能挽回脸面的机会,自己把这些人都砍翻,金牙雷还拿什么做台阶来见自己。
女人还呆呆愣愣的站在原地,烂命驹那一声宋秘书,让她如同被雷劈了一般,两个军装差佬叫宋天耀宋秘书,她可以不相信,甚至哪怕相信也可以装作不信,让人冲上去砍翻宋天耀为自己男人报仇,但是烂命驹一开口,自己身边这些手下就再没了勇气动手,这些江湖人可以不信差佬,但是一定信烂命驹这个双花红棍,因为烂命驹的身份,已经不需要虚张声势吓人,他自己的名头就能镇住在场所有人。
更何况,烂命驹已经把自己一方的大半手下都砍翻在地,能和烂命驹搏命厮杀的,是那些福义兴在九龙城寨称王称霸,同样拥有双花红棍头衔的猛人,而不是华哥一个草鞋和她自己一个甚至连扎职都未有过,只是个老四九的女流。
而最主要的是,自己刚刚喊出了要砍死褚家秘书,和挑对方老母的脏话,褚家可能不会在意,但是面前的宋天耀,已经说的很清楚,他不会动自己,但是他可以逼着福义兴坐馆金牙雷收拾自己。
宋天耀没有再理会那个女人,又拿出两百块分给两名吓坏的差佬,将两人打发走,两个军装走时还对宋天耀一直受宠若惊的讲多谢,按照宋天耀此时的地位,如果日后能稍稍开口在褚家提一下名字,两人从军装转成便衣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所以两人走时,还不忘对宋天耀保证,今天发生的事,之前华哥是自己摔倒插在刀上,至于摔了一下为什么会摔出两个刀口,完全不需要考虑,至于之后烂命驹砍人,他们和宋天耀一样,全部都没有看到,这段时间在茶楼陪宋秘书喝茶,反正福义兴应该也不会报警,这个年代的江湖帮会,还保持着无论多大矛盾绝不惊动官府的优良传统。
而香港警队也乐得民不举官不究,看见也装作看不见。
宋天耀想叫赵文业一起回家,可是转脸却没看到自己表弟,烂命驹走到之前赵文业站的地方,把他之前扔在那里的烧鹅和水果拾起来:“阿业应该是去叫帮会兄弟去了。”
“辛苦驹哥,没想到驹哥会出现。”宋天耀嘴里淡淡的对烂命驹说了一句,就转身去拍自家的房门。
连续拍了几下,自己妹妹宋雯雯才小心的先打开一道缝,看清是自己哥哥,这才彻底打开门,等看到门外一地鲜血和伤员,吓的她朝后退了两步。
宋天耀捏捏她还略带婴儿肥的脸蛋,露出个笑脸:“害怕不就要看嘛,去二楼阁楼躲起来,免得被血腥味冲到。”
对宋雯雯说完,宋天耀还转身好像吩咐下人一样对烂命驹说道:“驹哥,等下潮勇义的人来时,叫他们帮忙打扫一下,鲜血很容易招来苍蝇的。”
烂命驹愣了一下,宋天耀的反应很冷淡,难道自己救了他一次,就算不对自己推心置腹感恩戴德,至少表面上的客气也总是要有,让自己进房喝杯水坐一坐并不过分,可是听宋天耀话里的意思,分明是让他留在外面,不准备让他进门。
昨天的宋天耀还能对自己和鱼栏坤亲热的聊天,甚至大方的打赏辛苦费一人五百块,怎么今天就好像看自己不爽一样?
烂命驹比鱼栏坤的脑袋要稍稍灵活,马上就想到昨晚褚孝信骂陈阿十和自己等人的情景,该不会是那位褚孝信褚少爷把张荣锦的事解决掉,准备收拾潮勇义了吧,所以这位宋秘书才不愿意对自己在表示亲近?
宋雯雯有些发呆的盯着自己这位哥哥,她是宋天耀的亲妹妹,两兄妹一起长大,平日简直熟的不能再熟,宋天耀一句话就能让她感觉到对方明显的变化,之前自己哥哥为人仗义,性格开朗豪爽,平易近人,可是刚刚他看向那位驹哥,眼神很凌厉,话语听起来也淡淡的,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青年,那语气更像是自己在茶楼遇到的那些有钱人,语气平平淡淡,却随意一句话可以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寒意。
留下烂命驹在门口发呆,宋天耀搂着妹妹的肩膀,把对方推进了房间,房间里,自己老豆正帮母亲拍打后背透气,赵美珍半睁着眼,长长的喘着气,虚弱的自言自语:
“这下扑街了,阿耀当街捅伤人,就算警察不追究,华哥也不会放过他……我的阿耀点会命这么苦,警察冇的做,现在又惹了那些社团……”
宋天耀拉了把跛腿椅子坐到床前,用手在自己老妈面前晃了晃:“喂,老妈,我还在,差佬都已经走了,外面福义兴的人也都已经被解决掉,差佬临走时都讲过,是华哥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然后被李老实的刀插中,不关我事。”
“啊?”赵美珍本来半睁不眯的双眼顿时一下瞪圆,并且闪过了神采,看向面前西装笔挺干干净净的儿子:“你说什么?”
“差佬收了四百块,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华哥的人也被阿业的大佬砍伤,从头到尾,不关我事。”宋天耀又对着自己老妈重复了一遍。
他对自己妹妹和自己父亲的印象很一般,妹妹宋雯雯是小女儿,平日被父母和自己宠的多一些,虽然出身木屋区,但是性格有些刁蛮,不讨喜,至于自己父亲,老实人一个,为人本分窝囊,典型的小市民心理,见到便宜就想凑过去,见到麻烦就被吓坏,毫无男人担当。
只有自己这位彪悍的老妈,才是这个家庭之前真正的支柱,这些年东撑西挡,应付着自己这个家不倒架,并且把一对儿女努力养大,虽然带着市侩和穷人的狡猾,但是本性并不坏,在木屋区也算是热心肠,经常帮街坊出头,不然宋天耀考警校的三千块,也不会这么快就被她凑齐,这是一个没有被贫困和艰难压垮的女人,不值得被称颂,也谈不上伟大,但是至少值得宋天耀这个儿子尊重对保留对她应有的孝顺。
第三十二章 并不伟大的赵美珍
说完这句话,宋天耀没有再让烂命驹动手,而是朝那个女人和几名福义兴的成员挥苍蝇一样摆摆手:“滚远点,等福义兴坐馆金牙雷揾你们出来慢慢聊。”
不是他不懂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些做事要做尽的道理,而是总要给金牙雷和颜雄留些能挽回脸面的机会,自己把这些人都砍翻,金牙雷还拿什么做台阶来见自己。
女人还呆呆愣愣的站在原地,烂命驹那一声宋秘书,让她如同被雷劈了一般,两个军装差佬叫宋天耀宋秘书,她可以不相信,甚至哪怕相信也可以装作不信,让人冲上去砍翻宋天耀为自己男人报仇,但是烂命驹一开口,自己身边这些手下就再没了勇气动手,这些江湖人可以不信差佬,但是一定信烂命驹这个双花红棍,因为烂命驹的身份,已经不需要虚张声势吓人,他自己的名头就能镇住在场所有人。
更何况,烂命驹已经把自己一方的大半手下都砍翻在地,能和烂命驹搏命厮杀的,是那些福义兴在九龙城寨称王称霸,同样拥有双花红棍头衔的猛人,而不是华哥一个草鞋和她自己一个甚至连扎职都未有过,只是个老四九的女流。
而最主要的是,自己刚刚喊出了要砍死褚家秘书,和挑对方老母的脏话,褚家可能不会在意,但是面前的宋天耀,已经说的很清楚,他不会动自己,但是他可以逼着福义兴坐馆金牙雷收拾自己。
宋天耀没有再理会那个女人,又拿出两百块分给两名吓坏的差佬,将两人打发走,两个军装走时还对宋天耀一直受宠若惊的讲多谢,按照宋天耀此时的地位,如果日后能稍稍开口在褚家提一下名字,两人从军装转成便衣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所以两人走时,还不忘对宋天耀保证,今天发生的事,之前华哥是自己摔倒插在刀上,至于摔了一下为什么会摔出两个刀口,完全不需要考虑,至于之后烂命驹砍人,他们和宋天耀一样,全部都没有看到,这段时间在茶楼陪宋秘书喝茶,反正福义兴应该也不会报警,这个年代的江湖帮会,还保持着无论多大矛盾绝不惊动官府的优良传统。
而香港警队也乐得民不举官不究,看见也装作看不见。
宋天耀想叫赵文业一起回家,可是转脸却没看到自己表弟,烂命驹走到之前赵文业站的地方,把他之前扔在那里的烧鹅和水果拾起来:“阿业应该是去叫帮会兄弟去了。”
“辛苦驹哥,没想到驹哥会出现。”宋天耀嘴里淡淡的对烂命驹说了一句,就转身去拍自家的房门。
连续拍了几下,自己妹妹宋雯雯才小心的先打开一道缝,看清是自己哥哥,这才彻底打开门,等看到门外一地鲜血和伤员,吓的她朝后退了两步。
宋天耀捏捏她还略带婴儿肥的脸蛋,露出个笑脸:“害怕不就要看嘛,去二楼阁楼躲起来,免得被血腥味冲到。”
对宋雯雯说完,宋天耀还转身好像吩咐下人一样对烂命驹说道:“驹哥,等下潮勇义的人来时,叫他们帮忙打扫一下,鲜血很容易招来苍蝇的。”
烂命驹愣了一下,宋天耀的反应很冷淡,难道自己救了他一次,就算不对自己推心置腹感恩戴德,至少表面上的客气也总是要有,让自己进房喝杯水坐一坐并不过分,可是听宋天耀话里的意思,分明是让他留在外面,不准备让他进门。
昨天的宋天耀还能对自己和鱼栏坤亲热的聊天,甚至大方的打赏辛苦费一人五百块,怎么今天就好像看自己不爽一样?
烂命驹比鱼栏坤的脑袋要稍稍灵活,马上就想到昨晚褚孝信骂陈阿十和自己等人的情景,该不会是那位褚孝信褚少爷把张荣锦的事解决掉,准备收拾潮勇义了吧,所以这位宋秘书才不愿意对自己在表示亲近?
宋雯雯有些发呆的盯着自己这位哥哥,她是宋天耀的亲妹妹,两兄妹一起长大,平日简直熟的不能再熟,宋天耀一句话就能让她感觉到对方明显的变化,之前自己哥哥为人仗义,性格开朗豪爽,平易近人,可是刚刚他看向那位驹哥,眼神很凌厉,话语听起来也淡淡的,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青年,那语气更像是自己在茶楼遇到的那些有钱人,语气平平淡淡,却随意一句话可以让人从心里就生出寒意。
留下烂命驹在门口发呆,宋天耀搂着妹妹的肩膀,把对方推进了房间,房间里,自己老豆正帮母亲拍打后背透气,赵美珍半睁着眼,长长的喘着气,虚弱的自言自语:
“这下扑街了,阿耀当街捅伤人,就算警察不追究,华哥也不会放过他……我的阿耀点会命这么苦,警察冇的做,现在又惹了那些社团……”
宋天耀拉了把跛腿椅子坐到床前,用手在自己老妈面前晃了晃:“喂,老妈,我还在,差佬都已经走了,外面福义兴的人也都已经被解决掉,差佬临走时都讲过,是华哥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然后被李老实的刀插中,不关我事。”
“啊?”赵美珍本来半睁不眯的双眼顿时一下瞪圆,并且闪过了神采,看向面前西装笔挺干干净净的儿子:“你说什么?”
“差佬收了四百块,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华哥的人也被阿业的大佬砍伤,从头到尾,不关我事。”宋天耀又对着自己老妈重复了一遍。
他对自己妹妹和自己父亲的印象很一般,妹妹宋雯雯是小女儿,平日被父母和自己宠的多一些,虽然出身木屋区,但是性格有些刁蛮,不讨喜,至于自己父亲,老实人一个,为人本分窝囊,典型的小市民心理,见到便宜就想凑过去,见到麻烦就被吓坏,毫无男人担当。
只有自己这位彪悍的老妈,才是这个家庭之前真正的支柱,这些年东撑西挡,应付着自己这个家不倒架,并且把一对儿女努力养大,虽然带着市侩和穷人的狡猾,但是本性并不坏,在木屋区也算是热心肠,经常帮街坊出头,不然宋天耀考警校的三千块,也不会这么快就被她凑齐,这是一个没有被贫困和艰难压垮的女人,不值得被称颂,也谈不上伟大,但是至少值得宋天耀这个儿子尊重对保留对她应有的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