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维斯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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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拨开一片茂密的枝杈,定眼一看,在下方不远处,赫然有着一座小镇规模的人类栖息地。
二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李君恍若隔世,再一次看到同类时,心里的喜悦之情,无法言表。
一路走来,李君已经收服了六十只黄鳞蜂,除非碰见像比伦那样的剑士,否则,自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小镇的规模不大,房屋低矮而又老旧,烟囱里冒着白烟,一如古西陆大地的风格。
而最宏伟的建筑,莫过于一座三层高的教堂。
外壁的砖瓦皆都用厚实的钢筋混泥土铸成,并且还在砖瓦上喷上了亮闪闪的金漆,一个巨大的光明女神像,摆放在教堂中央处里,推门而入,便可一眼见到那座宏伟的塑像。
教堂大门终日并不紧闭,哪怕是深夜也未曾关过门。因为,无论是白天黑夜,都会有很多的虔诚信徒,进入教堂里祈祷。
走在湿硬的砖瓦路上,李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的店铺,一群高鼻梁大眼睛的人,不时的打量着李君,仿佛对他的到来,有一丝好奇。
“看哪,竟是一个黑发黑眼人!这类人可并不多见,最起码,我已经至少有五年没见过黑眼人了。”一名醉鬼嚼着炒豆子,大声的指着李君嚷嚷着。
“黑眼人?”另一名醉鬼高喊了一声,随即歪在椅子上,打着酒嗝,嘀咕道﹕“那可真是个人形金币啊,黑眼人一向是贵人们最喜爱的宠物,毕竟物以稀为贵,他们可比精灵少得多,在一个大城池里,能有一千个黑眼人就已经算是多的了。”
几名佣兵听到那名醉鬼的话后,顿时起了别样的心思,在看着李君的背影,不由得诡异的笑了几声。
通过不停驯化黄鳞蜂,和比伦、杰西他们一行人的接触,李君对于异世界的语言,已经习会了十分之七八。
“喂,朋友,我看你门外贴出告示,要兑卖你的房子吗?”
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红着一张脸,怀里还抱着一瓶朗姆酒,迷迷糊糊的瞅了李君一眼,打了个酒嗝道﹕“没错,朋友,我这房子虽然陈旧,但却很坚实耐用……五枚金币!不讲价。”
李君点了点头,没有犹豫,从背包里掏出了五枚金币,放在了醉汉的手上。
醉汉挨个的在五枚金币上咬了咬,随即便冲李君嘿嘿一笑道﹕“慷慨的朋友,从现在起,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了,祝愿你好运!”
醉汉把房契交到了李君手上,扯着他的袖子,跑向了旁边不远处的镇公所,办理完手续后,朝着李君挥手告别,一头便扎进了一家赌场。
李君摇了摇头,又是一个赌的已经倾家荡产的可怜人。
这里的小镇名叫维斯小镇,是一座三等小镇,由科罗帝国苏拉男爵家族世袭。
无论是小镇还是城市皆分为三等,最高是一等,最低便是三等。
维斯小镇算不上什么富裕的城镇,若不是背靠魔兽森林,常年吸引佣兵和冒险者涌入,甚至连镇都算不上。
维斯小镇的人口并不多,大约只有几万人,没有农耕之地,都是靠从佣兵、冒险者手中赚取钱财。
其中妓院、赌场与酒坊,都是高收入、高额度的利益回报。
可以说,这个地方乃鱼目混杂之地,穷凶恶煞之辈不知凡几。
李君花了半天的时间,里里外外的把屋子打扫了一遍,并用清水破散了一遍,不然的话,这里真的无法住人,跟个猪圈似得,有种臭烘烘的味道。
房子不大,加上院子,也只有四十平方米,但对于李君来说,已经够住了。
买了一堆异世界的衣服和一个木制的摇椅、凉席。
把凉席铺在木制的摇椅上,李君总算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会了。
闭上眼睛,回忆着这几个月来的种种,李君恍若在做梦一样,心绪难平。
他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积蓄,从杰西背包里翻出的百余枚金币,以及那颗大蟾蜍的魔核,支撑他四五年的花销应该没有多大问题。
以异世界的货币价格标准来看,现在的李君,已经算得上是百万小富了。
夜幕垂临,辛苦一天的李君,总算可以好好的躺在摇椅凉席上,被微风吹着,闻着天地间纯净的自然气息,紧绷的意志瞬间松弛了下来。
自从来到这方异世界后,这是李君第一天融入人类城镇的日子。
为此,李君还在一家酒坊里,买了一瓶朗姆酒,缓缓地倒入一个高脚杯里,细细的品味。
银白色的朗姆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带有一股甘蔗压出来糖汁的甜香,闻上一口,便犹如置身在一片花海中。
“吱嘎吱嘎”的前后摇晃着椅子,三十余只黄鳞蜂遍布小院四周,稍有异动,便会把讯息传递到李君的大脑中。
渐渐的,已经凌晨四点了,李君打着瞌睡,在摇椅上睡了过去。
凌晨五点的时候,几道鬼魅般的人影,自空荡荡的小巷中涌来,目标赫然便是李君所住的房子。
若有常年留返于各个酒馆的醉鬼在这里的话,便会一眼认出这几道鬼魅般人影的身份。
这几道人影,赫然都是清一色的佣兵,腰上挂着粗制的铁剑,锈迹斑斑,眼眸炽热,掠过了一丝狠辣之色。
院子的栅栏并不算太高,只有一人高,而且栅栏都是用藤条编织而成,异常的简陋,连个砖瓦都没有。
一名佣兵看着在院内熟睡的李君,嘿嘿的低声笑了几下,灵巧的翻过了栅栏,拔出了粗制的铁剑,缓缓地向李君靠近。
所有佣兵都蒙着面,点燃了一根迷香,顿时间,整个院子里,便被一片白雾笼罩了。
砰!
倏地,李君睁开了眼眸,二话不说的直接朝着最靠前的,一个佣兵的脸部砸了过去。
“啊!我的鼻子……”那个佣兵捂着鼻子,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直接摔倒在了地上,来回的打滚。
其余人显然被李君的突然袭击吓了一大跳,纷纷挥舞着粗制的铁剑,朝着李君劈了过去。
嗡嗡~~~
大群的黄鳞蜂化作箭矢飞扑而下,喀嚓几声,咬烂了那几个佣兵的手掌,鲜血直流。
“召唤师!你竟然是召唤师!”一个佣兵惊惧的大叫,顾不得手掌的疼痛,跪在地上,拼命的磕头饶命。
李君对“召唤师”这个称谓倒是坦然接受,并没有说什么。
因为,在李君的记忆里,那名身穿古怪服装的老者,率领成千上万头的怪兽,与一位神明开战的可怕景象,至今都历历在目。
迦南大陆的人,大多数都信奉光明女神,以她当做自己的信仰,精神的寄托。李君不晓得无数年前的那场大战,光明女神究竟有没有参加。一旦自己作为那位东方老者传人的身份暴露的话,天晓得会引发出什么样的厄难。
毕竟,按照异世诸神的理念,东方老者算是彻头彻尾的侵略者,把一场厄难,化作恐怖的战火,席卷至了无数个位面。
既然,人人都称谓自己为召唤师,那么,李君便顺其自然的接受这个称呼也好。
眼瞅着自己其他的同伴,已经被啃咬的不成了人样,这名身材干瘦的佣兵,吓得腿一软,哭恸的哀求着,祈求饶命。
“我问你,是谁派你来的?”已经杀过几次人的李君,再见到这幅场面时,变得镇定了不少,虽然脸色还略有苍白,但也不至于想要呕吐了。
“尊贵的召唤师大人,没有人指使我们,是我们鬼迷心窍,想要把你贩卖到黑市,赚取一些金币。”干瘦佣兵带着哭音说道。
李君轻轻一皱眉头,问道﹕“黑发黑眼人很值钱吗?”
“那是自然!偌大的迦南大陆,黑发黑眼人不足上万,其稀缺的程度,比精灵还要稀少。自古物以稀为贵,权贵们时常会以拥有一位黑发黑眼人种的宠物,而感到骄傲。毕竟,在贵人们闲着无事,斗富、炫家世的时候,就可以稳压其他权贵一头。”干瘦佣兵道。
李君躺在摇椅上,面无表情的冷漠道﹕“莫非,像我这样的人种,可以如奴隶般自由买卖吗?”
“不不不!尊贵的召唤师大人,黄种人也属于大陆公民,只不过若被贩卖到黑市上去,烫下了奴隶的烙印,再转手贩卖给权贵们,到了那时,不是奴隶也将变成奴隶了。”
“黑市有那般可怕?莫非可以一手遮天?说把一介平民变成奴隶,就变成奴隶了?不通过政厅审核,下达文书,改平民籍为奴隶籍?”李君神色微微一变。
“只要在利益的驱动下,大家都有钱赚,有钱花,谁还管你一介平民的死活?再说了,黑市上的人敢这般做,还不是依仗了权贵们的势,迎合住了权贵们的口味和需求。毕竟,在一大帝国的统治阶层中,皇族之下,便是贵族!有的时候,贵族可以决定一个帝国的兴衰,甚至有能力撤换掉皇室!”
李君缓缓地点了点头,捡起一柄粗制的铁剑,往前轻轻一划,一大簇鲜血溅射而出,干瘦佣兵张大着嘴巴,缓缓地倒了下去,再无声息。
意念一动,大群的黄鳞蜂一涌而上,用锋利的腿钩,勾起倒在地上的横七竖八的尸体,飞到了一个荒僻的小巷中,杂乱无章的扔在了那里。
第二天一早,巡视的士兵发现了那几具,已经被啃的面目全非的尸体,急忙报告给了维斯镇的治安官。
身材有些囊肿的治安官,急匆匆的赶来,瞄上几眼后,便捂着鼻子挥了挥手,抱怨道﹕“早上刚吃完的美味牛排,等一会儿指定都得吐出来……唔,就按处置,一会儿组织一支队伍,入魔兽森林,猎回一只一级魔兽,便结案吧。”
“是!”士兵们应诺,对于这个草率而又仓促的决定,并没有感到什么不妥之处。神色间有些憎恶的呼喝来几个闲汉,把这几具尸体,放在了担架上,并用一块白布蒙着。直接抬去火化房,浇上一把油火烧成了骨灰。
等到夕阳垂暮,夜深人静时,把这几个装满骨灰的盒子,找一处乱葬岗,随便的抛上几个坑埋掉,就算是了结了。
李君拨开一片茂密的枝杈,定眼一看,在下方不远处,赫然有着一座小镇规模的人类栖息地。
二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李君恍若隔世,再一次看到同类时,心里的喜悦之情,无法言表。
一路走来,李君已经收服了六十只黄鳞蜂,除非碰见像比伦那样的剑士,否则,自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小镇的规模不大,房屋低矮而又老旧,烟囱里冒着白烟,一如古西陆大地的风格。
而最宏伟的建筑,莫过于一座三层高的教堂。
外壁的砖瓦皆都用厚实的钢筋混泥土铸成,并且还在砖瓦上喷上了亮闪闪的金漆,一个巨大的光明女神像,摆放在教堂中央处里,推门而入,便可一眼见到那座宏伟的塑像。
教堂大门终日并不紧闭,哪怕是深夜也未曾关过门。因为,无论是白天黑夜,都会有很多的虔诚信徒,进入教堂里祈祷。
走在湿硬的砖瓦路上,李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的店铺,一群高鼻梁大眼睛的人,不时的打量着李君,仿佛对他的到来,有一丝好奇。
“看哪,竟是一个黑发黑眼人!这类人可并不多见,最起码,我已经至少有五年没见过黑眼人了。”一名醉鬼嚼着炒豆子,大声的指着李君嚷嚷着。
“黑眼人?”另一名醉鬼高喊了一声,随即歪在椅子上,打着酒嗝,嘀咕道﹕“那可真是个人形金币啊,黑眼人一向是贵人们最喜爱的宠物,毕竟物以稀为贵,他们可比精灵少得多,在一个大城池里,能有一千个黑眼人就已经算是多的了。”
几名佣兵听到那名醉鬼的话后,顿时起了别样的心思,在看着李君的背影,不由得诡异的笑了几声。
通过不停驯化黄鳞蜂,和比伦、杰西他们一行人的接触,李君对于异世界的语言,已经习会了十分之七八。
“喂,朋友,我看你门外贴出告示,要兑卖你的房子吗?”
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红着一张脸,怀里还抱着一瓶朗姆酒,迷迷糊糊的瞅了李君一眼,打了个酒嗝道﹕“没错,朋友,我这房子虽然陈旧,但却很坚实耐用……五枚金币!不讲价。”
李君点了点头,没有犹豫,从背包里掏出了五枚金币,放在了醉汉的手上。
醉汉挨个的在五枚金币上咬了咬,随即便冲李君嘿嘿一笑道﹕“慷慨的朋友,从现在起,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了,祝愿你好运!”
醉汉把房契交到了李君手上,扯着他的袖子,跑向了旁边不远处的镇公所,办理完手续后,朝着李君挥手告别,一头便扎进了一家赌场。
李君摇了摇头,又是一个赌的已经倾家荡产的可怜人。
这里的小镇名叫维斯小镇,是一座三等小镇,由科罗帝国苏拉男爵家族世袭。
无论是小镇还是城市皆分为三等,最高是一等,最低便是三等。
维斯小镇算不上什么富裕的城镇,若不是背靠魔兽森林,常年吸引佣兵和冒险者涌入,甚至连镇都算不上。
维斯小镇的人口并不多,大约只有几万人,没有农耕之地,都是靠从佣兵、冒险者手中赚取钱财。
其中妓院、赌场与酒坊,都是高收入、高额度的利益回报。
可以说,这个地方乃鱼目混杂之地,穷凶恶煞之辈不知凡几。
李君花了半天的时间,里里外外的把屋子打扫了一遍,并用清水破散了一遍,不然的话,这里真的无法住人,跟个猪圈似得,有种臭烘烘的味道。
房子不大,加上院子,也只有四十平方米,但对于李君来说,已经够住了。
买了一堆异世界的衣服和一个木制的摇椅、凉席。
把凉席铺在木制的摇椅上,李君总算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会了。
闭上眼睛,回忆着这几个月来的种种,李君恍若在做梦一样,心绪难平。
他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积蓄,从杰西背包里翻出的百余枚金币,以及那颗大蟾蜍的魔核,支撑他四五年的花销应该没有多大问题。
以异世界的货币价格标准来看,现在的李君,已经算得上是百万小富了。
夜幕垂临,辛苦一天的李君,总算可以好好的躺在摇椅凉席上,被微风吹着,闻着天地间纯净的自然气息,紧绷的意志瞬间松弛了下来。
自从来到这方异世界后,这是李君第一天融入人类城镇的日子。
为此,李君还在一家酒坊里,买了一瓶朗姆酒,缓缓地倒入一个高脚杯里,细细的品味。
银白色的朗姆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带有一股甘蔗压出来糖汁的甜香,闻上一口,便犹如置身在一片花海中。
“吱嘎吱嘎”的前后摇晃着椅子,三十余只黄鳞蜂遍布小院四周,稍有异动,便会把讯息传递到李君的大脑中。
渐渐的,已经凌晨四点了,李君打着瞌睡,在摇椅上睡了过去。
凌晨五点的时候,几道鬼魅般的人影,自空荡荡的小巷中涌来,目标赫然便是李君所住的房子。
若有常年留返于各个酒馆的醉鬼在这里的话,便会一眼认出这几道鬼魅般人影的身份。
这几道人影,赫然都是清一色的佣兵,腰上挂着粗制的铁剑,锈迹斑斑,眼眸炽热,掠过了一丝狠辣之色。
院子的栅栏并不算太高,只有一人高,而且栅栏都是用藤条编织而成,异常的简陋,连个砖瓦都没有。
一名佣兵看着在院内熟睡的李君,嘿嘿的低声笑了几下,灵巧的翻过了栅栏,拔出了粗制的铁剑,缓缓地向李君靠近。
所有佣兵都蒙着面,点燃了一根迷香,顿时间,整个院子里,便被一片白雾笼罩了。
砰!
倏地,李君睁开了眼眸,二话不说的直接朝着最靠前的,一个佣兵的脸部砸了过去。
“啊!我的鼻子……”那个佣兵捂着鼻子,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直接摔倒在了地上,来回的打滚。
其余人显然被李君的突然袭击吓了一大跳,纷纷挥舞着粗制的铁剑,朝着李君劈了过去。
嗡嗡~~~
大群的黄鳞蜂化作箭矢飞扑而下,喀嚓几声,咬烂了那几个佣兵的手掌,鲜血直流。
“召唤师!你竟然是召唤师!”一个佣兵惊惧的大叫,顾不得手掌的疼痛,跪在地上,拼命的磕头饶命。
李君对“召唤师”这个称谓倒是坦然接受,并没有说什么。
因为,在李君的记忆里,那名身穿古怪服装的老者,率领成千上万头的怪兽,与一位神明开战的可怕景象,至今都历历在目。
迦南大陆的人,大多数都信奉光明女神,以她当做自己的信仰,精神的寄托。李君不晓得无数年前的那场大战,光明女神究竟有没有参加。一旦自己作为那位东方老者传人的身份暴露的话,天晓得会引发出什么样的厄难。
毕竟,按照异世诸神的理念,东方老者算是彻头彻尾的侵略者,把一场厄难,化作恐怖的战火,席卷至了无数个位面。
既然,人人都称谓自己为召唤师,那么,李君便顺其自然的接受这个称呼也好。
眼瞅着自己其他的同伴,已经被啃咬的不成了人样,这名身材干瘦的佣兵,吓得腿一软,哭恸的哀求着,祈求饶命。
“我问你,是谁派你来的?”已经杀过几次人的李君,再见到这幅场面时,变得镇定了不少,虽然脸色还略有苍白,但也不至于想要呕吐了。
“尊贵的召唤师大人,没有人指使我们,是我们鬼迷心窍,想要把你贩卖到黑市,赚取一些金币。”干瘦佣兵带着哭音说道。
李君轻轻一皱眉头,问道﹕“黑发黑眼人很值钱吗?”
“那是自然!偌大的迦南大陆,黑发黑眼人不足上万,其稀缺的程度,比精灵还要稀少。自古物以稀为贵,权贵们时常会以拥有一位黑发黑眼人种的宠物,而感到骄傲。毕竟,在贵人们闲着无事,斗富、炫家世的时候,就可以稳压其他权贵一头。”干瘦佣兵道。
李君躺在摇椅上,面无表情的冷漠道﹕“莫非,像我这样的人种,可以如奴隶般自由买卖吗?”
“不不不!尊贵的召唤师大人,黄种人也属于大陆公民,只不过若被贩卖到黑市上去,烫下了奴隶的烙印,再转手贩卖给权贵们,到了那时,不是奴隶也将变成奴隶了。”
“黑市有那般可怕?莫非可以一手遮天?说把一介平民变成奴隶,就变成奴隶了?不通过政厅审核,下达文书,改平民籍为奴隶籍?”李君神色微微一变。
“只要在利益的驱动下,大家都有钱赚,有钱花,谁还管你一介平民的死活?再说了,黑市上的人敢这般做,还不是依仗了权贵们的势,迎合住了权贵们的口味和需求。毕竟,在一大帝国的统治阶层中,皇族之下,便是贵族!有的时候,贵族可以决定一个帝国的兴衰,甚至有能力撤换掉皇室!”
李君缓缓地点了点头,捡起一柄粗制的铁剑,往前轻轻一划,一大簇鲜血溅射而出,干瘦佣兵张大着嘴巴,缓缓地倒了下去,再无声息。
意念一动,大群的黄鳞蜂一涌而上,用锋利的腿钩,勾起倒在地上的横七竖八的尸体,飞到了一个荒僻的小巷中,杂乱无章的扔在了那里。
第二天一早,巡视的士兵发现了那几具,已经被啃的面目全非的尸体,急忙报告给了维斯镇的治安官。
身材有些囊肿的治安官,急匆匆的赶来,瞄上几眼后,便捂着鼻子挥了挥手,抱怨道﹕“早上刚吃完的美味牛排,等一会儿指定都得吐出来……唔,就按处置,一会儿组织一支队伍,入魔兽森林,猎回一只一级魔兽,便结案吧。”
“是!”士兵们应诺,对于这个草率而又仓促的决定,并没有感到什么不妥之处。神色间有些憎恶的呼喝来几个闲汉,把这几具尸体,放在了担架上,并用一块白布蒙着。直接抬去火化房,浇上一把油火烧成了骨灰。
等到夕阳垂暮,夜深人静时,把这几个装满骨灰的盒子,找一处乱葬岗,随便的抛上几个坑埋掉,就算是了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