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八章 白母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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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我,幸亏昨天我用禁咒的时候灵觉还没有发挥到极致,要不然,别说那个女鬼,房源几百里的阴灵,都会被我扫的一干二净,当我听到这句解释的时候,我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的禁咒,竟然会那么……凶残?
而后杨飒想要跟林大叔做一笔交易,那就是无论如何,他就算是死了,也要跟在我的身边,即使得不到我的眼睛,也要天天看着它,我真的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解释杨飒的这个举动,他是神经病吗,为了一双眼睛,这样值得?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林大叔在和杨飒单独谈了一个小时之后出来告诉我,他已经答应了杨飒的这个请求,让他一直跟在我的身边,一来可以保障我的人身安全,二来,有一个巫医在身边,也算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而他还告诉我,杨飒已经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惦记我这一双眼睛,当我问林大叔就真的相信杨飒这种卑鄙小人不会出尔反尔的时候,林大叔又瞪了我一眼严肃的说道:“你曾经还答应不动用禁术的呢,你不也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吗?”
就这一句话,直接把我打了回去,第二天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打开了手机,手机显示电量还不到百分之一了,所以我迅速给戊己打了一个电话,但是接电话的人,却是那个司机,我告诉他,他让我找的尸体已经找到,并且我们都安然无恙,希望他能够来接我们,但说到最后却被他无情的给拒绝了,而且尼玛还无征兆的挂了我的电话,最后还发了一条消息过来,让我将这尸体人工护送到这个地址之内。
我仔细一看,这地址不就是嘉市殡仪馆吗?我以前工作的地方?卧槽,绕了一个圈子,还不是得回去?
没有办法,梦瑶要给那个自称是我母亲的人回去复命,就不能陪着我们去嘉市了,而小米的手还没有好,上一次又被那女鬼抓了一下,需要好好地调养,说实话,在那个时候他会扑上来,是我真的没有想到的,我和她只见过一面,并且交情还不是那么深,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将小米跟张野还有付家骏比较了一下,在那种时刻,张野和付家骏,绝对不会舍身来救我,这样一想,我的心中对小米又增添了一丝好感。
这一次苗疆之行,没有收获什么,反而身边又多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巫医,他每天除了吃饭喝水睡觉,以外的时间都尼玛寸步不离的跟在我的身边,在我正面的时候眼睛还一眨不眨的看着我的眼睛,跟我是动物园里面的国宝一样,这种感觉,真的让我很不爽。
“大叔,要不这样呗,咱们去前面镇子里面雇车,然后送这人回嘉市,我们再……”
“再什么再?知道什么叫做有始有终吗,你都已经送了,差这么一点路程吗?背着赶紧的,一个好好地小伙子,背一会儿尸体就气喘吁吁的了?”
我有点儿无语,卧槽,我已经背着那尸体走了差不多四个多小时了,还想哥怎么样,林大叔不愿意背,杨飒我都跟他没有话说,而小米呢,不说他是一个女人,单单看着他那一条手臂,我也不能让她背啊。
这里距离嘉市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火车尼玛都要坐上两天的时间,更何况是步行呢?走到附近的城镇,林大叔拿出五张一百块钱就去雇了一辆车,我以为,我真的以为他是大发慈悲了,可他让小米上车,然后就将整个人堵住了车门,对着我满脸堆笑道:“这小妮子受了伤,必须找个靠谱一点的医生,所以你们继续走,我带她就先走一步了。”
说完这句话,他就让司机发车了,完全不管我们两个人的死活,此时,我和杨飒面面相视。
最后我们商量的结果就是走,继续走,老子身上没有钱了,而他常年呆在山上钱是什么,他根本毫无概念。
还别说,林大叔一走,我这没人聊天,也和杨飒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了天,直到最后没什么可聊的了,我就让他给我介绍了一些白母山。
因为之前琅琊大哥说的,他们赶尸人是有很多禁忌的,我到想知道知道,赶尸人的禁忌之中,为啥不能上这一座山了。
在杨飒的口中,我得知白母山之所以叫做白母山,就是因为这山上有很多白色的豺狼,而豺狼现在是保护动物,不能被任意猎杀,所以周边的很多人都是禁止上山的,而白母山还有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一只白色的母狼在山中闲逛,期间捡到一个弃婴,它不但没有吃了这个婴儿,却将这个婴儿养大,要知道,财狼可不懂什么人性,他们只管自己的肚子饿不饿,哪里还能去管的了你是人是鬼。
可这个婴儿一天一天的长大,很快就长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可是由于她一直生活在这一座大山之上,所以对于人类的话语是完全不懂的,除了上山的人,她也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的人类了。
有一天,她在山中觅食,遇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在山中迷了路,正想要过去帮助他的时候,她却看见其他的母狼正虎视眈眈的看着那个男人,磨牙的声音,尖锐的狼叫,时刻提醒着她,这个男人有危险。
最后她和母狼大战了很久,那个男人终于逃出了生天,可是那个野人呢?却从此消声遗迹了,而她所救的男人不是别人,真是我们华夏的祖先,轩辕黄帝。
当轩辕黄帝回去之后,他即可命人追查那个女孩子的下落,可是最后下属却都无功而返。
由于当日那个女孩子当时是从白狼手中将他救回,所以黄帝就称其为白母,而这一座山,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白母山。
“那那个女孩子最后被找到了吗?我是学历史的,怎么没有听过关于白母的这个传说?”我一边背着那尸体,一边对着杨飒疑惑的说道。
“这个故事,只有生活在白母山范围之内的人才知道,那个女孩子后来……成为了那一群白狼的首领,逐鹿之战的时候,其实她们也有参与,可结果……你知道的吧,逐鹿之战的战场尸横片野,我可以告诉你,其中有一部分,就是那一群母狼,还有那个女孩子的尸体。”杨飒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缓缓地点了点头:“逐鹿之战,不光对于我们华夏子孙来说,是一场不可磨灭的战争,更对于当时的文明,又有了一大飞跃的改变,可是那一场战役,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生命,而又有谁知道,在那一个古战场之上,所有牺牲的生灵,其中还有一部分,竟然是一群豺狼,白母,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你也不用这么伤心,在那个时代,生死的概念其实还没有那么的重要,那个时候没有王朝,只有部落,如果没有他们的牺牲,说不定我们到现在,都活在古人的思维里面。”杨飒恍然说道。
“反正我觉得,牺牲那么多人的性命,换来一个文明,没有必要,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有时候以战止战是必须要有的,按照你的思维来说,那么大家都不用打仗了,这世界就会氛围各种大大小小的国家,有国家,就会有分歧,有分歧,自然也就是会有战争,这个和生死的道理是一样的,白母那么做,也不过就是希望能够助黄帝一臂之力,因为那个时候的人们相信,黄帝是正义的,蚩尤是邪恶的,邪不胜正。”
我特么真心不爱跟杨飒说话,在他嘴巴里面,人命如草芥,无论是谁,他就是觉得,该死的还是得死,没有死,就换不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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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我,幸亏昨天我用禁咒的时候灵觉还没有发挥到极致,要不然,别说那个女鬼,房源几百里的阴灵,都会被我扫的一干二净,当我听到这句解释的时候,我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的禁咒,竟然会那么……凶残?
而后杨飒想要跟林大叔做一笔交易,那就是无论如何,他就算是死了,也要跟在我的身边,即使得不到我的眼睛,也要天天看着它,我真的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解释杨飒的这个举动,他是神经病吗,为了一双眼睛,这样值得?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林大叔在和杨飒单独谈了一个小时之后出来告诉我,他已经答应了杨飒的这个请求,让他一直跟在我的身边,一来可以保障我的人身安全,二来,有一个巫医在身边,也算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而他还告诉我,杨飒已经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惦记我这一双眼睛,当我问林大叔就真的相信杨飒这种卑鄙小人不会出尔反尔的时候,林大叔又瞪了我一眼严肃的说道:“你曾经还答应不动用禁术的呢,你不也是一个出尔反尔的人吗?”
就这一句话,直接把我打了回去,第二天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打开了手机,手机显示电量还不到百分之一了,所以我迅速给戊己打了一个电话,但是接电话的人,却是那个司机,我告诉他,他让我找的尸体已经找到,并且我们都安然无恙,希望他能够来接我们,但说到最后却被他无情的给拒绝了,而且尼玛还无征兆的挂了我的电话,最后还发了一条消息过来,让我将这尸体人工护送到这个地址之内。
我仔细一看,这地址不就是嘉市殡仪馆吗?我以前工作的地方?卧槽,绕了一个圈子,还不是得回去?
没有办法,梦瑶要给那个自称是我母亲的人回去复命,就不能陪着我们去嘉市了,而小米的手还没有好,上一次又被那女鬼抓了一下,需要好好地调养,说实话,在那个时候他会扑上来,是我真的没有想到的,我和她只见过一面,并且交情还不是那么深,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将小米跟张野还有付家骏比较了一下,在那种时刻,张野和付家骏,绝对不会舍身来救我,这样一想,我的心中对小米又增添了一丝好感。
这一次苗疆之行,没有收获什么,反而身边又多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巫医,他每天除了吃饭喝水睡觉,以外的时间都尼玛寸步不离的跟在我的身边,在我正面的时候眼睛还一眨不眨的看着我的眼睛,跟我是动物园里面的国宝一样,这种感觉,真的让我很不爽。
“大叔,要不这样呗,咱们去前面镇子里面雇车,然后送这人回嘉市,我们再……”
“再什么再?知道什么叫做有始有终吗,你都已经送了,差这么一点路程吗?背着赶紧的,一个好好地小伙子,背一会儿尸体就气喘吁吁的了?”
我有点儿无语,卧槽,我已经背着那尸体走了差不多四个多小时了,还想哥怎么样,林大叔不愿意背,杨飒我都跟他没有话说,而小米呢,不说他是一个女人,单单看着他那一条手臂,我也不能让她背啊。
这里距离嘉市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火车尼玛都要坐上两天的时间,更何况是步行呢?走到附近的城镇,林大叔拿出五张一百块钱就去雇了一辆车,我以为,我真的以为他是大发慈悲了,可他让小米上车,然后就将整个人堵住了车门,对着我满脸堆笑道:“这小妮子受了伤,必须找个靠谱一点的医生,所以你们继续走,我带她就先走一步了。”
说完这句话,他就让司机发车了,完全不管我们两个人的死活,此时,我和杨飒面面相视。
最后我们商量的结果就是走,继续走,老子身上没有钱了,而他常年呆在山上钱是什么,他根本毫无概念。
还别说,林大叔一走,我这没人聊天,也和杨飒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了天,直到最后没什么可聊的了,我就让他给我介绍了一些白母山。
因为之前琅琊大哥说的,他们赶尸人是有很多禁忌的,我到想知道知道,赶尸人的禁忌之中,为啥不能上这一座山了。
在杨飒的口中,我得知白母山之所以叫做白母山,就是因为这山上有很多白色的豺狼,而豺狼现在是保护动物,不能被任意猎杀,所以周边的很多人都是禁止上山的,而白母山还有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一只白色的母狼在山中闲逛,期间捡到一个弃婴,它不但没有吃了这个婴儿,却将这个婴儿养大,要知道,财狼可不懂什么人性,他们只管自己的肚子饿不饿,哪里还能去管的了你是人是鬼。
可这个婴儿一天一天的长大,很快就长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可是由于她一直生活在这一座大山之上,所以对于人类的话语是完全不懂的,除了上山的人,她也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的人类了。
有一天,她在山中觅食,遇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在山中迷了路,正想要过去帮助他的时候,她却看见其他的母狼正虎视眈眈的看着那个男人,磨牙的声音,尖锐的狼叫,时刻提醒着她,这个男人有危险。
最后她和母狼大战了很久,那个男人终于逃出了生天,可是那个野人呢?却从此消声遗迹了,而她所救的男人不是别人,真是我们华夏的祖先,轩辕黄帝。
当轩辕黄帝回去之后,他即可命人追查那个女孩子的下落,可是最后下属却都无功而返。
由于当日那个女孩子当时是从白狼手中将他救回,所以黄帝就称其为白母,而这一座山,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白母山。
“那那个女孩子最后被找到了吗?我是学历史的,怎么没有听过关于白母的这个传说?”我一边背着那尸体,一边对着杨飒疑惑的说道。
“这个故事,只有生活在白母山范围之内的人才知道,那个女孩子后来……成为了那一群白狼的首领,逐鹿之战的时候,其实她们也有参与,可结果……你知道的吧,逐鹿之战的战场尸横片野,我可以告诉你,其中有一部分,就是那一群母狼,还有那个女孩子的尸体。”杨飒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缓缓地点了点头:“逐鹿之战,不光对于我们华夏子孙来说,是一场不可磨灭的战争,更对于当时的文明,又有了一大飞跃的改变,可是那一场战役,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生命,而又有谁知道,在那一个古战场之上,所有牺牲的生灵,其中还有一部分,竟然是一群豺狼,白母,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你也不用这么伤心,在那个时代,生死的概念其实还没有那么的重要,那个时候没有王朝,只有部落,如果没有他们的牺牲,说不定我们到现在,都活在古人的思维里面。”杨飒恍然说道。
“反正我觉得,牺牲那么多人的性命,换来一个文明,没有必要,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有时候以战止战是必须要有的,按照你的思维来说,那么大家都不用打仗了,这世界就会氛围各种大大小小的国家,有国家,就会有分歧,有分歧,自然也就是会有战争,这个和生死的道理是一样的,白母那么做,也不过就是希望能够助黄帝一臂之力,因为那个时候的人们相信,黄帝是正义的,蚩尤是邪恶的,邪不胜正。”
我特么真心不爱跟杨飒说话,在他嘴巴里面,人命如草芥,无论是谁,他就是觉得,该死的还是得死,没有死,就换不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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