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施主,我觉得咱们俩有缘(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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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不夜天”之际,即使是唐青这种云港的实权人物,也不由地眼中流露出一丝恐惧。
“世界第一杀手组织不夜天,你是怎么知道?”苏烟挑了挑眉,“我记得不夜天不是习惯暗杀嘛,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不夜天的杀人方式有两种”,韩韵的脸色有些沉重,“一种是悄无声息的暗杀,一种是将一切公布于众的明杀。比起暗杀的话,明杀应该才是真正让人恐怖的,告诉你什么时间之内会杀你,让你在恐怖与不安的折磨之中死去。”
林修毫不在意地敲了敲桌子,“看来,唐先生的仇敌,还是挺多的啊,竟然请到了不夜天。”
“生意人,没点敌人,就不正常了,可惜我的儿子也要跟着我受苦”,唐青叹了口气,“累计到三天之前,我儿子的身边,已经殉职了近三十个以上的保镖,暗杀是一波接一波,我都快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世界第一杀手组织不夜天,可以吗?”韩韵的眼中满是担忧,有些紧张地看着林修。
“放心吧,你老公的本事还不知道”,林修的指尖轻轻落在了娇艳的红唇之上,微微一笑,示意她放心。
“那么,在下也不打扰几位了”,唐青缓缓站起,“苏烟小姐,韩韵小姐,莫瑜小姐,明天上午会有人来和你们进行接洽商议的,我先告辞了。”
“那么,我也回去收拾一下吧,明天出发。”
.........
云港市,作为苏省最北方的商业化沿海开放型城市,经济发达,走在大街上,可以见到全国各地,乃至其他国家的人民。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林修独自一人安静地闲逛着,感受着云港的天地灵气。
“不愧临海城市,水属性灵气的浓郁程度简直堪称恐怖啊,比起润州要充沛很多啊”,林修一边感慨着一边漫步着。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林修的响起:“这位施主,这位施主,请留步!!”
林修好奇地转过脑袋,只见一个身披金色袈裟,穿着淡色僧袍的小和尚笑嘻嘻地朝着林修的方向追了上来。
小和尚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长着一张娃娃脸,头上顶着六个戒疤,肩上似乎还挎着一个类似古装剧中的布包,小跑着来到了林修的身前。
“施主,请留步”,小和尚喘了两口气,瞬间一脸庄重地看着林修,“阿弥陀佛,施主,小僧乃云游僧人,我觉得咱们相逢即是缘分,不如行个善礼吧。”说着,小和从布袋中取出了一个黑色的钵盂,递到了林修的身前。
“额.........”,林修看了看小和尚那清澈的眼神,不由地无奈一笑,从钱包之中取出了两张红的,递到了小和尚的手中。
“锃——”,小和尚的眼睛顿时像是探照灯一般亮了起来,脸上的笑意也越加和善,“施主,我觉得咱们俩今天特别有缘,不如找个茶肆酒家,好好聊聊吧。”
说着,也不管林修愿不愿意,径直拖着林修穿过了马路,朝着繁华的市区走去。
“大师啊,我看这里都是快餐,商场,游乐场所,没有你口中的茶肆啊”,林修笑着调侃道。
“恩,先人有云: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既然如此咱们也不必拘泥于佛法,肯德基和必胜客你选择哪一家?”小和尚先是念了两句佛号,一本正经地看着林修。
“..........,”,林修沉默了。
“难道施主不喜欢这两个吗?那么星巴克小僧也是不介意的,就是没什么吃的”,小和尚的脸色依旧是很端正的那种,让林修不由地哭笑不得,“那就肯德基吧。”
于是乎,在云港市市区的肯德基店铺中,一道新鲜靓丽的风景线就此出现:一名年轻清秀的小和尚大口大口地啃着汉堡包,而一身休闲装的青年却是满脸古怪地咬着吸管,喝着可乐。
“施主不要客气,既然你与贫僧有缘,这顿饭就由贫僧来请,施主放开嘴巴吃。”满嘴油腻的小和尚一边劝林修吃,一边不忍心放下手中的汉堡。
“那多不好意思啊,不用了。”林修摆了摆手,他吃了点,感觉有点饱了。
“既然如此,那小僧就不为难施主了,这个钱就由施主来掏吧。施主果然与小僧有着莫大的缘分,真是可喜可贺啊。”小和尚满脸笑容地喝了口可乐。
“有意思的小和尚”,林修看着面前的小和尚,心中不由地有些好奇了,这到底是酒肉和尚,还是济公那般的活佛呢?亦或者,是单纯的骗子呢?
“施主真的是好人啊”,小和尚擦了擦嘴,笑嘻嘻地看着林修,“既然施主和我这么有缘,又请小僧吃了一顿饭,小僧也是很感动的,不如这样吧,小僧给施主一个忠告吧。”
“忠告?”林修眼中光芒闪烁,嘴角微微上翘,“好啊,那就希望大师给点提醒了。”
“好的”,小和尚看了林修两眼,忽然闭上了眼睛,双手合十,开始念起经文来。
“小和尚,不问我的生辰八字,姓名什么吗?”林修有些好笑地问道。
“占卜打卦,是道门的,和我们佛家无关”,小和尚认真地回答了一句后,缓缓睁开了双眼,看着林修的眼中是忧喜参半,这引起了林修的注意。
“施主确实和我佛门有缘啊,但和我禅宗又不是一殿之人”,小和尚叹了口气,“只是,施主的命数,我看不透啊,也无法给施主什么提示。”
“什么意思?”林修皱了皱眉头,他忽然感觉,面前的这个小和尚,并不简单。
“人各有命,一切在天”,小和尚缓缓站起,从布袋中取出了一本被油纸包裹的书本,轻轻递到了林修的身前,“施主,这是小僧送你的礼物,千万不可给第二人看见。”说完,小和尚缓缓站起,走到了门前时,忽然朝着林修招了招手,“施主,记得付钱啊。”
“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和尚”,林修也没看那本被包裹的书本,自顾自地喝起可乐来。
“身在佛门,心在红尘”,小和尚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道特异的神彩,“或许,他真的是最适合这个东西的人吧。”
林修准备走时,忽然想起了那本书,轻轻撕开了油皮纸,里面是一本装订较好的现代书,封面之上,赫然是金光闪闪的四个鎏金大字——《如来神掌》。
说到“不夜天”之际,即使是唐青这种云港的实权人物,也不由地眼中流露出一丝恐惧。
“世界第一杀手组织不夜天,你是怎么知道?”苏烟挑了挑眉,“我记得不夜天不是习惯暗杀嘛,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不夜天的杀人方式有两种”,韩韵的脸色有些沉重,“一种是悄无声息的暗杀,一种是将一切公布于众的明杀。比起暗杀的话,明杀应该才是真正让人恐怖的,告诉你什么时间之内会杀你,让你在恐怖与不安的折磨之中死去。”
林修毫不在意地敲了敲桌子,“看来,唐先生的仇敌,还是挺多的啊,竟然请到了不夜天。”
“生意人,没点敌人,就不正常了,可惜我的儿子也要跟着我受苦”,唐青叹了口气,“累计到三天之前,我儿子的身边,已经殉职了近三十个以上的保镖,暗杀是一波接一波,我都快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世界第一杀手组织不夜天,可以吗?”韩韵的眼中满是担忧,有些紧张地看着林修。
“放心吧,你老公的本事还不知道”,林修的指尖轻轻落在了娇艳的红唇之上,微微一笑,示意她放心。
“那么,在下也不打扰几位了”,唐青缓缓站起,“苏烟小姐,韩韵小姐,莫瑜小姐,明天上午会有人来和你们进行接洽商议的,我先告辞了。”
“那么,我也回去收拾一下吧,明天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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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港市,作为苏省最北方的商业化沿海开放型城市,经济发达,走在大街上,可以见到全国各地,乃至其他国家的人民。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林修独自一人安静地闲逛着,感受着云港的天地灵气。
“不愧临海城市,水属性灵气的浓郁程度简直堪称恐怖啊,比起润州要充沛很多啊”,林修一边感慨着一边漫步着。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林修的响起:“这位施主,这位施主,请留步!!”
林修好奇地转过脑袋,只见一个身披金色袈裟,穿着淡色僧袍的小和尚笑嘻嘻地朝着林修的方向追了上来。
小和尚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长着一张娃娃脸,头上顶着六个戒疤,肩上似乎还挎着一个类似古装剧中的布包,小跑着来到了林修的身前。
“施主,请留步”,小和尚喘了两口气,瞬间一脸庄重地看着林修,“阿弥陀佛,施主,小僧乃云游僧人,我觉得咱们相逢即是缘分,不如行个善礼吧。”说着,小和从布袋中取出了一个黑色的钵盂,递到了林修的身前。
“额.........”,林修看了看小和尚那清澈的眼神,不由地无奈一笑,从钱包之中取出了两张红的,递到了小和尚的手中。
“锃——”,小和尚的眼睛顿时像是探照灯一般亮了起来,脸上的笑意也越加和善,“施主,我觉得咱们俩今天特别有缘,不如找个茶肆酒家,好好聊聊吧。”
说着,也不管林修愿不愿意,径直拖着林修穿过了马路,朝着繁华的市区走去。
“大师啊,我看这里都是快餐,商场,游乐场所,没有你口中的茶肆啊”,林修笑着调侃道。
“恩,先人有云: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既然如此咱们也不必拘泥于佛法,肯德基和必胜客你选择哪一家?”小和尚先是念了两句佛号,一本正经地看着林修。
“..........,”,林修沉默了。
“难道施主不喜欢这两个吗?那么星巴克小僧也是不介意的,就是没什么吃的”,小和尚的脸色依旧是很端正的那种,让林修不由地哭笑不得,“那就肯德基吧。”
于是乎,在云港市市区的肯德基店铺中,一道新鲜靓丽的风景线就此出现:一名年轻清秀的小和尚大口大口地啃着汉堡包,而一身休闲装的青年却是满脸古怪地咬着吸管,喝着可乐。
“施主不要客气,既然你与贫僧有缘,这顿饭就由贫僧来请,施主放开嘴巴吃。”满嘴油腻的小和尚一边劝林修吃,一边不忍心放下手中的汉堡。
“那多不好意思啊,不用了。”林修摆了摆手,他吃了点,感觉有点饱了。
“既然如此,那小僧就不为难施主了,这个钱就由施主来掏吧。施主果然与小僧有着莫大的缘分,真是可喜可贺啊。”小和尚满脸笑容地喝了口可乐。
“有意思的小和尚”,林修看着面前的小和尚,心中不由地有些好奇了,这到底是酒肉和尚,还是济公那般的活佛呢?亦或者,是单纯的骗子呢?
“施主真的是好人啊”,小和尚擦了擦嘴,笑嘻嘻地看着林修,“既然施主和我这么有缘,又请小僧吃了一顿饭,小僧也是很感动的,不如这样吧,小僧给施主一个忠告吧。”
“忠告?”林修眼中光芒闪烁,嘴角微微上翘,“好啊,那就希望大师给点提醒了。”
“好的”,小和尚看了林修两眼,忽然闭上了眼睛,双手合十,开始念起经文来。
“小和尚,不问我的生辰八字,姓名什么吗?”林修有些好笑地问道。
“占卜打卦,是道门的,和我们佛家无关”,小和尚认真地回答了一句后,缓缓睁开了双眼,看着林修的眼中是忧喜参半,这引起了林修的注意。
“施主确实和我佛门有缘啊,但和我禅宗又不是一殿之人”,小和尚叹了口气,“只是,施主的命数,我看不透啊,也无法给施主什么提示。”
“什么意思?”林修皱了皱眉头,他忽然感觉,面前的这个小和尚,并不简单。
“人各有命,一切在天”,小和尚缓缓站起,从布袋中取出了一本被油纸包裹的书本,轻轻递到了林修的身前,“施主,这是小僧送你的礼物,千万不可给第二人看见。”说完,小和尚缓缓站起,走到了门前时,忽然朝着林修招了招手,“施主,记得付钱啊。”
“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和尚”,林修也没看那本被包裹的书本,自顾自地喝起可乐来。
“身在佛门,心在红尘”,小和尚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道特异的神彩,“或许,他真的是最适合这个东西的人吧。”
林修准备走时,忽然想起了那本书,轻轻撕开了油皮纸,里面是一本装订较好的现代书,封面之上,赫然是金光闪闪的四个鎏金大字——《如来神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