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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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餐,姜旬拉着林语诺来到了剑桥大学,剑桥大学很大。剑桥大学一共有31个院系,几乎和剑桥市区融为一体。这所顶级名校培养出了牛顿、达尔文、霍金等科学家及数十位诺贝尔奖得主,徐志摩、金庸也曾就读于此。
林语诺和姜旬站在剑桥桥上,望着星空,姜旬站在那里搂住林语诺,念着一段林语诺听不懂的英文:“Tellingitgoodbyesoftly,gently.
Thegoldenwillowattheriveredge
Isthesettingsun‘sbride.
Herquiveringreflection
Staysfixedinmymind.
Greengrassonthebank
Dancesonawateryfloor
Inbrightreflection.
Iwishmyselfabitofwaterweed
Vibratingtotheripple.
OftheRiverCam.
Thatcreekintheshadeofthegreatelms
Isnotacreekbutashatteredrainbow,
Printedonthewater
Andinlaidwithduckweed,
Itismylostdream.
Huntingadream?
Wieldingalongpuntingpole
Igetmyboatintogreenwater,
Intostillgreenergrass.
Inafloodofstarlight
Onariverofsilverand”
听他讲话,林语诺终究失去了耐心,在林语诺的脸上轻轻掐了掐:“你念的是什么?我听不懂。”
姜旬不说话在,只是在笑,让林语诺觉得似乎他有些在嘲笑自己的没有文化,林语诺假装生气的往桥下走。
姜旬在后面追着林语诺,抓住林语诺的手,站在一旁的外国情侣看向这里,似乎想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我刚才说的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林语诺回过头:“那你说中文不就好了吗?装什么有文化的。”
姜旬的手松开林语诺的手:“这首诗是我来这里学的第一首中国诗,那时候书上很少有中国人写的诗,所以我把这首诗记得特别好。”
下一秒林语诺伸出手握住姜旬的手,两个人的手紧紧相握,剑桥大学很大,仿佛伦敦是属于剑桥大学的一部分。也似乎我们在这里走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一个未来诺贝尔奖获得者会经过的地方。
喜欢这样的环境,林语诺和姜旬坐在那里,望着河里的黑天鹅,两只黑天鹅相互缠绕,有些人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多的争夺和嘈杂拥有着寂静的环境,喜欢一个人真好。姜旬有你在真完美。
风吹过河面,河岸上的杂草随风摆动,有些冷,姜旬抱着林语诺的手更紧了。
这些天安安工作状态很好,老板也看出了安安的努力,安安喜欢被人表扬,自己干活越来越卖力,林语诺不在家的日子,安安总会选择加班,一是家里实在是很无聊,没有人说句话,还不如在公司和同事们说上几句话。第二是因为林语诺不在,也不会有人给自己做饭,既然都是过着吃外卖的日子,还不如在公司里吃。
安安不喜欢她同事李子涵,李子涵总喜欢穿着一身白衣,摇着屁股似乎在宣布她这个屁股就是她挣钱的法宝,也是这个屁股李子涵每一天都会穿着zara的衣服,拿着Lv的包。公司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些太过自我,总是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不过他们都知道,李子涵不过是一个以MB挣钱的女孩。她们说李子涵脏,但是从来不敢在李子涵面前说,他们说李子涵和公司大老板有一腿。
不过安安不怕她,那天李子涵拿着饭盒撞见安安,菜汤滴在安安的衣服上,李子涵一脸不情愿的把饭盒扔在垃圾桶里,嘴里骂着。
下一秒安安扯过李子涵的衣服,李子涵每天穿着的衣服都很紧身,安安的轻轻一拉扯,李子涵的扣子就被扯开,李子涵独特的粉色的胸罩,展示在众多员工面前。也是那天起,安安成为了她们的偶像,他们崇拜她,也喜欢上了她。
安安会像林语诺在信里说的那样,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安安会去医院去看卫辰,卫辰的主治大夫说卫辰已经恢复了一些意识,如果可能的话,最近可能会醒过来。卫辰的父亲很开心,也似乎更有了动力,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似的,为卫辰擦着身子。
加班到深夜,安安无聊,也许英国那里是上午吧。好久没有听见林语诺的声音了,有些想念。
电话嘟嘟几声,一个近乎慵懒的男声传过话筒:“这么早,谁啊。”
林语诺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看着姜旬拿着自己的手机,又看了一眼闹铃,英国时间早上八点。
“我找林语诺,姜旬。”
安安多少还是可以听到这个男生的声音,自己那么喜欢的偶像,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在自己朋友的手机里听到。
“林语诺给。”姜旬每天都会赖床,林语诺拿过电话:“喂。”
“林语诺是我。”
安安林语诺知道。
“英国还好吗?”
“挺好的。”
林语诺和安安分享着这些天在伦敦的见闻,经过的那条商业街,走过徐志摩曾经走过的那座剑桥。
安安坐在楼道的楼梯处,听着林语诺在讲话。
林语诺很兴奋,说起某些事情的时候总会突然加高语气。
“安安昨天我和姜旬去徐志摩曾经走过的那座桥了。还记得那些年我们高中的时候,我们曾经学过的那首现代诗吗?《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林语诺生情并茂的讲着林语诺的话,安安不说话只是在那里听着。好像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听着林语诺说话,喜欢听着林语诺讲她所说的每一件事情。喜欢这样的日子。
安安也不会知道什么时候起,林语诺成为了自己的一个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
“我昨天去医院了,卫辰的状况很好,如果卫辰还继续发挥这样的状况,医生说卫辰离苏醒那天不远了。”
林语诺:“那就好。”
电话挂断,姜旬抱住林语诺,唇落在林语诺的唇上,林语诺推开:“我还没有刷牙呢?”怎么总让人听着是在卖萌呢。
姜旬不听林语诺的话,齿落在林语诺的唇上,轻轻的咬着,林语诺的手勾过姜旬的脖子,两个人享受着,爱就是这样,在无声无息的日子学会了很多。
挂断电话安安起身放在安安裤兜里的硬币掉落在地上,走廊里响起一阵脚步声,安安低下身去捡硬币,男人低下身去捡,两个人目光相对,男生把硬币递给安安,安安不好意思的拿过硬币:“谢谢。”
“不用谢。”男人的声音很有弹性,听起来特别诱人。安安的目光扫过他胸前的胸牌,山中医药公司业务员叶佟。
叶佟没有走,看着安安向上走去。
“对了我叫叶佟,叶子的叶,佟大为的佟。”安安回过头:“我叫安安,安静的安,安全的安。”
安安消失在楼道,叶佟才回头,向楼下走去。爱总是不经意间的产生,离开时我们拥有着太多希望。
吃过早餐林语诺准备去第一天的交流,姜旬把林语诺送到目的地,就回到自己的农庄看自己下部戏的剧本,下部戏是个刑侦剧,叫《那年离开时》。讲了八个案子,每一个受害者的身体被肢解,构成一个人体拼图。这部剧里姜旬饰演的是一个杀人凶手,也是姜旬第一次出演的角色,和以往的角色都有所不同。这次是个完完整整的反派,有些人说反派是个特别考验人演技的东西,因为总是不是所有人都演出那股狠劲。
林语诺坐在一堆人中间,这里坐着的每一个的人都是在医学领域顶尖人才,中国人很少,很多的都是美国人。他们似乎并不太相信中国的医学特别是中医,总是不知道在用一些话,在告诉林语诺你们那里的医术没有这里厉害。林语诺也不辩解,那些过多无味的辩解,不过只是让别人更加误会。
吃过晚餐,姜旬拉着林语诺来到了剑桥大学,剑桥大学很大。剑桥大学一共有31个院系,几乎和剑桥市区融为一体。这所顶级名校培养出了牛顿、达尔文、霍金等科学家及数十位诺贝尔奖得主,徐志摩、金庸也曾就读于此。
林语诺和姜旬站在剑桥桥上,望着星空,姜旬站在那里搂住林语诺,念着一段林语诺听不懂的英文:“Tellingitgoodbyesoftly,gently.
Thegoldenwillowattheriveredge
Isthesettingsun‘sbride.
Herquiveringreflection
Staysfixedinmymind.
Greengrassonthebank
Dancesonawateryfloor
Inbrightreflection.
Iwishmyselfabitofwaterweed
Vibratingtotheripple.
OftheRiverCam.
Thatcreekintheshadeofthegreatelms
Isnotacreekbutashatteredrainbow,
Printedonthewater
Andinlaidwithduckweed,
Itismylostdream.
Huntingadream?
Wieldingalongpuntingpole
Igetmyboatintogreenwater,
Intostillgreenergrass.
Inafloodofstarlight
Onariverofsilverand”
听他讲话,林语诺终究失去了耐心,在林语诺的脸上轻轻掐了掐:“你念的是什么?我听不懂。”
姜旬不说话在,只是在笑,让林语诺觉得似乎他有些在嘲笑自己的没有文化,林语诺假装生气的往桥下走。
姜旬在后面追着林语诺,抓住林语诺的手,站在一旁的外国情侣看向这里,似乎想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我刚才说的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林语诺回过头:“那你说中文不就好了吗?装什么有文化的。”
姜旬的手松开林语诺的手:“这首诗是我来这里学的第一首中国诗,那时候书上很少有中国人写的诗,所以我把这首诗记得特别好。”
下一秒林语诺伸出手握住姜旬的手,两个人的手紧紧相握,剑桥大学很大,仿佛伦敦是属于剑桥大学的一部分。也似乎我们在这里走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一个未来诺贝尔奖获得者会经过的地方。
喜欢这样的环境,林语诺和姜旬坐在那里,望着河里的黑天鹅,两只黑天鹅相互缠绕,有些人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多的争夺和嘈杂拥有着寂静的环境,喜欢一个人真好。姜旬有你在真完美。
风吹过河面,河岸上的杂草随风摆动,有些冷,姜旬抱着林语诺的手更紧了。
这些天安安工作状态很好,老板也看出了安安的努力,安安喜欢被人表扬,自己干活越来越卖力,林语诺不在家的日子,安安总会选择加班,一是家里实在是很无聊,没有人说句话,还不如在公司和同事们说上几句话。第二是因为林语诺不在,也不会有人给自己做饭,既然都是过着吃外卖的日子,还不如在公司里吃。
安安不喜欢她同事李子涵,李子涵总喜欢穿着一身白衣,摇着屁股似乎在宣布她这个屁股就是她挣钱的法宝,也是这个屁股李子涵每一天都会穿着zara的衣服,拿着Lv的包。公司里的人很多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些太过自我,总是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不过他们都知道,李子涵不过是一个以MB挣钱的女孩。她们说李子涵脏,但是从来不敢在李子涵面前说,他们说李子涵和公司大老板有一腿。
不过安安不怕她,那天李子涵拿着饭盒撞见安安,菜汤滴在安安的衣服上,李子涵一脸不情愿的把饭盒扔在垃圾桶里,嘴里骂着。
下一秒安安扯过李子涵的衣服,李子涵每天穿着的衣服都很紧身,安安的轻轻一拉扯,李子涵的扣子就被扯开,李子涵独特的粉色的胸罩,展示在众多员工面前。也是那天起,安安成为了她们的偶像,他们崇拜她,也喜欢上了她。
安安会像林语诺在信里说的那样,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安安会去医院去看卫辰,卫辰的主治大夫说卫辰已经恢复了一些意识,如果可能的话,最近可能会醒过来。卫辰的父亲很开心,也似乎更有了动力,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似的,为卫辰擦着身子。
加班到深夜,安安无聊,也许英国那里是上午吧。好久没有听见林语诺的声音了,有些想念。
电话嘟嘟几声,一个近乎慵懒的男声传过话筒:“这么早,谁啊。”
林语诺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看着姜旬拿着自己的手机,又看了一眼闹铃,英国时间早上八点。
“我找林语诺,姜旬。”
安安多少还是可以听到这个男生的声音,自己那么喜欢的偶像,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在自己朋友的手机里听到。
“林语诺给。”姜旬每天都会赖床,林语诺拿过电话:“喂。”
“林语诺是我。”
安安林语诺知道。
“英国还好吗?”
“挺好的。”
林语诺和安安分享着这些天在伦敦的见闻,经过的那条商业街,走过徐志摩曾经走过的那座剑桥。
安安坐在楼道的楼梯处,听着林语诺在讲话。
林语诺很兴奋,说起某些事情的时候总会突然加高语气。
“安安昨天我和姜旬去徐志摩曾经走过的那座桥了。还记得那些年我们高中的时候,我们曾经学过的那首现代诗吗?《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林语诺生情并茂的讲着林语诺的话,安安不说话只是在那里听着。好像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听着林语诺说话,喜欢听着林语诺讲她所说的每一件事情。喜欢这样的日子。
安安也不会知道什么时候起,林语诺成为了自己的一个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
“我昨天去医院了,卫辰的状况很好,如果卫辰还继续发挥这样的状况,医生说卫辰离苏醒那天不远了。”
林语诺:“那就好。”
电话挂断,姜旬抱住林语诺,唇落在林语诺的唇上,林语诺推开:“我还没有刷牙呢?”怎么总让人听着是在卖萌呢。
姜旬不听林语诺的话,齿落在林语诺的唇上,轻轻的咬着,林语诺的手勾过姜旬的脖子,两个人享受着,爱就是这样,在无声无息的日子学会了很多。
挂断电话安安起身放在安安裤兜里的硬币掉落在地上,走廊里响起一阵脚步声,安安低下身去捡硬币,男人低下身去捡,两个人目光相对,男生把硬币递给安安,安安不好意思的拿过硬币:“谢谢。”
“不用谢。”男人的声音很有弹性,听起来特别诱人。安安的目光扫过他胸前的胸牌,山中医药公司业务员叶佟。
叶佟没有走,看着安安向上走去。
“对了我叫叶佟,叶子的叶,佟大为的佟。”安安回过头:“我叫安安,安静的安,安全的安。”
安安消失在楼道,叶佟才回头,向楼下走去。爱总是不经意间的产生,离开时我们拥有着太多希望。
吃过早餐林语诺准备去第一天的交流,姜旬把林语诺送到目的地,就回到自己的农庄看自己下部戏的剧本,下部戏是个刑侦剧,叫《那年离开时》。讲了八个案子,每一个受害者的身体被肢解,构成一个人体拼图。这部剧里姜旬饰演的是一个杀人凶手,也是姜旬第一次出演的角色,和以往的角色都有所不同。这次是个完完整整的反派,有些人说反派是个特别考验人演技的东西,因为总是不是所有人都演出那股狠劲。
林语诺坐在一堆人中间,这里坐着的每一个的人都是在医学领域顶尖人才,中国人很少,很多的都是美国人。他们似乎并不太相信中国的医学特别是中医,总是不知道在用一些话,在告诉林语诺你们那里的医术没有这里厉害。林语诺也不辩解,那些过多无味的辩解,不过只是让别人更加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