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主仆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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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啊,我看,你也不如恢复给福晋请安吧,你看,宋格格资格比你老,去得比你勤快,咱可不能输给她啊。”
葫芦一开始倒是觉得自家格格不去请安也好。
可是据她所探听来的八卦,现在府里渐渐有种传闻,据说是从四福晋的正院传出来的。
说顾敏不尊重四福晋,一没怀孕,二没生病的,居然敢不去请安。
有了宋氏这么一个风雨无阻去请安的格格做对比,顾敏简直是个懒货了!!
顾敏咬了口苹果,慢条斯理的和素兰道,“素兰,你给葫芦解释解释……”
自己是真的可怜,沦落到只能吃苹果了,苹果营养是好,可问题是,自己真心不怎么喜欢啊。
可现在,不喜欢的也得吃,要不然,啥水果也吃不上,这年头,做主子苦啊,特别是手下有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主子更苦!!
“葫芦,你觉得,这格格不敬福晋的话,真是福晋院里传出来的?”
素兰笑眯眯的拉着葫芦的手说道。
“难道不是?”葫芦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问道,大厨房的人都这么说啊!!
像小潘子还特别善意的提醒她,让她劝劝格格也去福晋哪儿请安呢。
“自然不是了。”素兰抿嘴笑了笑道,“倘若是你,你明明不爱吃糖醋排骨的,都和人明说了。
可是,香芹偏偏往你的碗里挟,还把糖醋汁浇你饭里,你怎么办?”
“她敢?”葫芦瞪大眼睛不高兴的叫道。
“还四处嚷嚷,你很爱吃糖醋排骨,以后别人逢你到场,就给你挟,你怎么办?”素兰紧接着又道。
“看姐姐不揍死她,我看她是活得不耐烦了。”
葫芦开始捋袖子打算和香芹好好的干一架。
“我就打个比方,看你急的……”素兰见葫芦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赶紧拉着葫芦的袖子说道。
葫芦冷静下来,然后问道,“你的意思是,这是宋格格造的谣,可这是为什么啊?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
“好处多了,你细细想想。”素兰笑着说道。
只不过个中缘由得由葫芦自己去体会出来。
“是因为她想多爷的宠?把咱格格压下去了,那爷就去她哪儿了?”
葫芦围着桌子开始转圈圈,然后开始说道,“可这也不对啊,爷不是不喜欢她么。
到现在为止,也没去她哪儿,见了她,也不理不睬的,她这样有什么用?”
“也是,倘若咱格格失了宠,那爷不是只能去找她了嘛。”
葫芦又自说自话道。
“不对,倘若没有人侍候爷,德娘娘会赏人下来啊,不是说前段时间,德娘娘想赏人下来嘛,被爷拦着了……”
“格格,倘若真来新人,那还不如宋格格呢……”
葫芦很认真的朝顾敏说道。
“为什么?你倒是说说,让素兰给你分析分析,看你说得对不对?”
“新来的人咱也不熟,你说万一又像李福晋那样,对了主子爷的眼呢。
至于宋格格,是让爷厌了的,就算以后复宠,爷心里肯定会有条刺的。”
葫芦见素兰笑意吟吟的看着自己,便道,“素兰姐姐,我是不是都说对了?”
葫芦挺兴奋的,倘若自己都说对了,那么,是不是说明自己和素兰差不多了,只不过,稍微慢半拍罢了?
慢半拍没关系,只要思路对,那么,自己多练练,以后也会像素兰这样的。
“说对了一大半,还有一些,你就自己好好思量思量,对了,大厨房的人和你说的时候,你有没有说啥?”
素兰笑着问道。
“没呀,我除了和人家说要领的东西,关于这些,都是冲人家笑笑的,我又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葫芦觉得自己人傻不聪明,这种关于主子的事,还是少说话的好,省得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嗯,以后在大厨房,少说话多听人家讲,对了,你向那个潘厨子学的松鼠桂鱼,学得怎么样了?”
顾敏问道,其实这道菜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顾敏对这个鱼其实是一般的。
但特别爱吃这鱼的皮,至于四爷养的那只傻狗百福居然喜欢吃这鱼肉。
所以,每次顾敏点这道菜,都是把鱼皮吃了,然后把鱼肉丢给百福吃,刚好不浪费。
可惜,这道菜居然是大厨房大厨房的名菜,除非是四爷点,要不然,像顾敏这种级别的,一个月就只能吃一次。
本来倒是无所谓,可一个月只一次么,就变得特别渴望了……
葫芦倒是给顾敏出过主意,就借着百福要好了,本来嘛,百福喜欢吃,也是大家都知道的,只不过,顾敏拉不下那个脸。
你想啊,原本是自己把不要吃的丢给傻狗吃。
百福要的,那不是成了傻狗不要吃的,丢给自己吃?
自己不是真的成了连狗都不如了?
虽说自己是喜欢吃那鱼皮,可也没爱到为了吃鱼皮,连自己的面子都踩脚底下的状态。
所以,还是一个月吃一次,然后让葫芦慢慢去大厨房偷师吧。
“格格,小潘子虽说是潘管事的亲侄女,不过,大厨房的人,也不是个个人都给潘管事面子的。
而且这段时间小潘子也挺忙的,她在准备嫁妆了呢,都没怎么碰到过。”
由于潘厨师和葫芦年纪也相仿,脾气也相投。
所以,二人一来二去的,便成了朋友,相互往来比较多。
葫芦给潘厨师一些顾敏这儿做的一些零嘴。
虽说是一些零嘴的边角料,不过,用料十足,就是样子难看些。
哪个女孩子不爱甜食的?
潘厨师的脾气挺大大咧咧的,不过,也是女孩子,所以,二人的友谊可谓是一日千里。
“你之前不是说她的女红不行嘛,那你送她几件女红不就行了?”
顾敏出主意道。
葫芦的月银也不算多,要不然,也不会闲来做些女红赚些零花了。
只不过,她的手艺和顾敏比起来,自然是很棒,像以前顾敏的那些“有伤风化”的内衣内裤都是她做的。
可是和莲藕比起来,那可是差得远了。
“格格,奴婢的女红见不得人啦。”葫芦扭扭捏捏的拉着自己的衣角说道。
小潘子可是自己的朋友,送这么差的手艺过去,自己也送不出手啊。
“格格啊,我看,你也不如恢复给福晋请安吧,你看,宋格格资格比你老,去得比你勤快,咱可不能输给她啊。”
葫芦一开始倒是觉得自家格格不去请安也好。
可是据她所探听来的八卦,现在府里渐渐有种传闻,据说是从四福晋的正院传出来的。
说顾敏不尊重四福晋,一没怀孕,二没生病的,居然敢不去请安。
有了宋氏这么一个风雨无阻去请安的格格做对比,顾敏简直是个懒货了!!
顾敏咬了口苹果,慢条斯理的和素兰道,“素兰,你给葫芦解释解释……”
自己是真的可怜,沦落到只能吃苹果了,苹果营养是好,可问题是,自己真心不怎么喜欢啊。
可现在,不喜欢的也得吃,要不然,啥水果也吃不上,这年头,做主子苦啊,特别是手下有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主子更苦!!
“葫芦,你觉得,这格格不敬福晋的话,真是福晋院里传出来的?”
素兰笑眯眯的拉着葫芦的手说道。
“难道不是?”葫芦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问道,大厨房的人都这么说啊!!
像小潘子还特别善意的提醒她,让她劝劝格格也去福晋哪儿请安呢。
“自然不是了。”素兰抿嘴笑了笑道,“倘若是你,你明明不爱吃糖醋排骨的,都和人明说了。
可是,香芹偏偏往你的碗里挟,还把糖醋汁浇你饭里,你怎么办?”
“她敢?”葫芦瞪大眼睛不高兴的叫道。
“还四处嚷嚷,你很爱吃糖醋排骨,以后别人逢你到场,就给你挟,你怎么办?”素兰紧接着又道。
“看姐姐不揍死她,我看她是活得不耐烦了。”
葫芦开始捋袖子打算和香芹好好的干一架。
“我就打个比方,看你急的……”素兰见葫芦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赶紧拉着葫芦的袖子说道。
葫芦冷静下来,然后问道,“你的意思是,这是宋格格造的谣,可这是为什么啊?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
“好处多了,你细细想想。”素兰笑着说道。
只不过个中缘由得由葫芦自己去体会出来。
“是因为她想多爷的宠?把咱格格压下去了,那爷就去她哪儿了?”
葫芦围着桌子开始转圈圈,然后开始说道,“可这也不对啊,爷不是不喜欢她么。
到现在为止,也没去她哪儿,见了她,也不理不睬的,她这样有什么用?”
“也是,倘若咱格格失了宠,那爷不是只能去找她了嘛。”
葫芦又自说自话道。
“不对,倘若没有人侍候爷,德娘娘会赏人下来啊,不是说前段时间,德娘娘想赏人下来嘛,被爷拦着了……”
“格格,倘若真来新人,那还不如宋格格呢……”
葫芦很认真的朝顾敏说道。
“为什么?你倒是说说,让素兰给你分析分析,看你说得对不对?”
“新来的人咱也不熟,你说万一又像李福晋那样,对了主子爷的眼呢。
至于宋格格,是让爷厌了的,就算以后复宠,爷心里肯定会有条刺的。”
葫芦见素兰笑意吟吟的看着自己,便道,“素兰姐姐,我是不是都说对了?”
葫芦挺兴奋的,倘若自己都说对了,那么,是不是说明自己和素兰差不多了,只不过,稍微慢半拍罢了?
慢半拍没关系,只要思路对,那么,自己多练练,以后也会像素兰这样的。
“说对了一大半,还有一些,你就自己好好思量思量,对了,大厨房的人和你说的时候,你有没有说啥?”
素兰笑着问道。
“没呀,我除了和人家说要领的东西,关于这些,都是冲人家笑笑的,我又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葫芦觉得自己人傻不聪明,这种关于主子的事,还是少说话的好,省得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嗯,以后在大厨房,少说话多听人家讲,对了,你向那个潘厨子学的松鼠桂鱼,学得怎么样了?”
顾敏问道,其实这道菜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顾敏对这个鱼其实是一般的。
但特别爱吃这鱼的皮,至于四爷养的那只傻狗百福居然喜欢吃这鱼肉。
所以,每次顾敏点这道菜,都是把鱼皮吃了,然后把鱼肉丢给百福吃,刚好不浪费。
可惜,这道菜居然是大厨房大厨房的名菜,除非是四爷点,要不然,像顾敏这种级别的,一个月就只能吃一次。
本来倒是无所谓,可一个月只一次么,就变得特别渴望了……
葫芦倒是给顾敏出过主意,就借着百福要好了,本来嘛,百福喜欢吃,也是大家都知道的,只不过,顾敏拉不下那个脸。
你想啊,原本是自己把不要吃的丢给傻狗吃。
百福要的,那不是成了傻狗不要吃的,丢给自己吃?
自己不是真的成了连狗都不如了?
虽说自己是喜欢吃那鱼皮,可也没爱到为了吃鱼皮,连自己的面子都踩脚底下的状态。
所以,还是一个月吃一次,然后让葫芦慢慢去大厨房偷师吧。
“格格,小潘子虽说是潘管事的亲侄女,不过,大厨房的人,也不是个个人都给潘管事面子的。
而且这段时间小潘子也挺忙的,她在准备嫁妆了呢,都没怎么碰到过。”
由于潘厨师和葫芦年纪也相仿,脾气也相投。
所以,二人一来二去的,便成了朋友,相互往来比较多。
葫芦给潘厨师一些顾敏这儿做的一些零嘴。
虽说是一些零嘴的边角料,不过,用料十足,就是样子难看些。
哪个女孩子不爱甜食的?
潘厨师的脾气挺大大咧咧的,不过,也是女孩子,所以,二人的友谊可谓是一日千里。
“你之前不是说她的女红不行嘛,那你送她几件女红不就行了?”
顾敏出主意道。
葫芦的月银也不算多,要不然,也不会闲来做些女红赚些零花了。
只不过,她的手艺和顾敏比起来,自然是很棒,像以前顾敏的那些“有伤风化”的内衣内裤都是她做的。
可是和莲藕比起来,那可是差得远了。
“格格,奴婢的女红见不得人啦。”葫芦扭扭捏捏的拉着自己的衣角说道。
小潘子可是自己的朋友,送这么差的手艺过去,自己也送不出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