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危险的凌晨4∶48 ——关于自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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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愿望”说完了,但正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什么让自杀者在准备杀掉自己的时候内心不做抵抗反而心甘情愿受死呢?那就得继续来说说这场“谋杀”中的另一个关键因素——被杀的愿望!
被杀的愿望:
如果说杀人是攻击性的极端形式,那么被杀就是屈服的极端形式。
是谁让自杀者走向屈服的尽头?就是良心!
良心是什么?良心是个不怒自威的家伙,就好比我们在一个城市里,虽然没有看见任何警察,却仍然知道有一个警察系统存在。良心是一种权威的道德代表,是我们内心世界公正的主宰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良心更像是一位怪咖,有时会促使我们去做一些我们明知没有意义的事:赎罪的行为(在马路上撒钱等)。有时候又会禁止我们去做那些我们想做但不合适做的事:欲望的驱使(勾引隔壁少妇等)。
人们常说,你要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但大家都知道良心是摸不到的,不仅摸不到,有时候甚至连察觉都察觉不到,而良心这一无法被意识到的部分其实就是我们要说的“被杀的愿望”!
如果说我们的恶念是一道光,那么良心就是面铜镜,当某个人攻击他人时,良心就把这道光反射回去,把本应射向他人的歹意弹向自己,所以有时指向良心也能杀人。
下面来看这个故事:
A小姐出生于富裕家庭,是位孔雀女,她的爸爸是一位著名的律师,妈妈是位成功的商人。他们把女儿送到一所收费昂贵的学校接受贵族教育,毕业后又让她在欧洲玩了一年。当她从国外回来时,她的父亲坚持要她嫁给自己的一位世交。此人比A小姐大了好多岁,并不是A小姐中意的结婚对象,但跟往常一样,A小姐还是无声无息地屈服了。
婚后一年零三个月,她的丈夫就死了,给她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尽管A小姐从未爱过她的这位丈夫,但她此时却因他的去世变得异常消沉和抑郁,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她开始产生这样的想法:我病得很重,需要开刀。后来真的因此动了手术!尔后她又企图自杀,在厨房中打开煤气,但中毒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经抢救活了下来。
痊愈后,A小姐爱上了父亲的另一位朋友,同样那个人也比她大很多岁,也是一位律师。结婚的请求是A小姐提出来的,那个人最终娶了她。婚后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只是没多久,A小姐的父亲去世了,她又变得消沉抑郁,并且再次企图自杀!
故事到这儿就讲完了,各位,你们看过以后有什么想法?会不会大多数的人都认为:A小姐这个样子只能说明她是个情绪很不稳定的女人,由于失去所爱的人而过分悲伤?
但这个解释对我而言有些说不通,因为故事中还存在着诸多疑点:
① 既然她不爱第一个丈夫,又何必对他的死如此悲伤,自责以至于后来选择自杀呢?
② 是什么让她又爱上了一个和前夫非常相像的人?
③ 婚后日子本来不错,为什么父亲的死却让她再次想到自杀?
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了对A小姐的深层次分析:
众所周知,A小姐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并非出于本人的意愿,而是被迫听从父亲的安排。 我们能不能假设一下,之所以她感到是自己害死了第一任丈夫,乃是由于她其实怀着一种强烈的愿望。什么愿望?就是在那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能在潜意识里产生的想法——她希望自己的父亲死去。
她对父亲是既爱又恨,恨是因为父亲的专制竟达到逼迫她陷入悲惨婚姻的地步,爱是因为那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无论如何也是不忍心伤害的。于是她把对父亲的恨和想杀了他的想法转移到了第一任丈夫身上,没承想,第一任丈夫真的那么快就死了。因为邪恶的愿望被满足,良心让A小姐产生罪孽感和被杀的愿望,于是她开始抑郁,接着是用动手术的方式自残,最后则是更为直接的自我惩罚——自杀。
第一个问题分析完毕。
自杀未遂,A小姐被迫继续采取一种赎罪的方式来缓和她的罪恶感。于是她去接近另一位象征其父亲及第一任丈夫的人——她的第二任丈夫。结婚的想法是她提出来的,她要求他娶她,就好像在说:“请把我拿去,再试一遍!我要重复一次我与男人的关系而不至于杀死他。我并非索命鬼,我不希望你死,我希望自己能服从你,你高兴拿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非常碰巧,第二任丈夫是个相当严厉的家伙,他无意中竟以一种看似粗暴的方式满足了她受惩罚的需要。
第二个问题分析完毕。
跟第二任丈夫在一起A小姐非常幸福,直到她的父亲死去——父亲才是她爱的最初对象,同时也是她潜意识里真正深深憎恨的对象。父亲的死再次唤醒了她的失落感,同时也唤醒了她渴望父亲去死的罪孽感,也正是这种罪孽感迫使她旧事重演,再次企图自杀。
第三个问题分析完毕。
有时候良心的力量是如此巨大,不可通融,性子之执拗,想与它扯平或者谈妥都是压根儿不可能的。因此由良心衍生出的“被杀的愿望”也是力量非凡,才让A小姐这般生不如死。
已经说完了“杀人的愿望”和“被杀的愿望”,但是说到底,如果我本人不想死的话,无论你们两个家伙再怎么要杀要剐也是没有用的。现在终于可以引出自杀原因的本尊,也是大前提——死亡本能!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地认为,求生是人的一种基本本能,而现在精神分析学家却发现,求死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本能。如果说生的本能是让无生命的物体变为有生命的物体,那么死亡本能就旨在使人回到生命诞生之前的无机状态,一切皆空。
人的生殖本能在这边保证了生命的延续性,而死亡本能却在另一边不停地销毁生产的一切,大有佛教中“生死轮回”的意味。同时也表明了任何生物个体都不能长生不死,暗示着宇宙中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回归到无机状态和死寂状态中去。
用这种死亡本能的倒退性、回复性和回归性来解释精神分析学中的
“强迫性重复原则”就再合适不过了。
何为“强迫性重复”?是指人固执地、不断重复某些似乎毫无意义的活动,或重温某些痛苦的经历和体验。精神分析注意到了人有遗忘痛苦、摆脱不愉快记忆的倾向,同时,人也有反复重温痛苦、持久地沉浸在痛苦中的倾向。
例如:
某些男人或女人总是反复不断地陷入恋爱事件,其中每一桩风流韵事都经历过大致相同的阶段,达到大致相同的结局。
一个擅权者几乎用了毕生的精力把另一个人抬到显赫的地位,然后他又总是亲手颠覆这个人的地位,并抬举出另外一个人来取代先前那个人。
甚至在儿童身上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形:婴儿反复不断地把玩具扔掉,拾起,再扔掉……这就是强迫性重复,是一种人类行为进化中的消极倒退。
现在回头看一眼上面我讲过的内容,“杀人的愿望”,“被杀的愿望”以及“死亡本能”,有人可能会有疑惑:为什么有的人再怎么恨一个人也不会杀了对方,或者因为杀不掉对方而自杀?又或者,为什么有的人不管受了多么大的良心谴责和打击也不会选择自杀?
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还有“生的本能”存在!生的本能就像是一位无微不至、耐心十足的阿姨,当调皮的“杀人的愿望”、“被杀的愿望”和“死亡本能”出来捣蛋时,她总能用她那温柔的手安抚与化解一场又一场潜在危机。而对那些成功自杀的人来说,就是赶上“生的本能”阿姨的更年期了。
到这里,关于自杀原因的全部分析我已讲完,如果这时再出现一个有关自杀的报道,不知道大伙会不会重新审视其中对于自杀原因的解释呢?
说到这儿,按理这篇文章就差不多了,不过我对自杀这个话题太感兴趣了,所以咱们下边继续。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新闻,就是“重庆红衣男孩事件”:
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外地赶回家为住校的儿子送钱。回到家时发现,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孩子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走进正屋,灯还开着,匡纪绿一眼便看见儿子穿着大红色的裙子,裙子上还别着白花,全身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两脚之间,挂了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捆着挂在了屋梁上,早已死亡多时。后来检查尸体时发现,儿子竟然贴身穿着他堂姐的大红游泳衣,而自己的衣服却一件没穿……
有人看到这个也许会开始兴奋:作者你接下来是要分析红衣男孩的死亡原因吗?
我想说的是,其实在我也认为他绝不是自杀的,但是他的这种死亡方式背后的意义,却勾起了我对自杀方法意义的兴趣,至于“红衣男孩”的死,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有人来揭开这个谜的。
从统计数字上看,人们普遍认为,男性更喜欢开枪自杀,女性则更喜欢服毒、跳河或者用煤气自杀。这些方法显然与男性和女性在生活中的角色有关:男性在生活中扮演了积极主动的进攻者角色,女性则扮演了消极被动的接受者角色。什么情况下女性会使用男性的方式去自杀呢?我在这里举两个例子,大家自己从中一探究竟:
《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的作者张纯如女士于2004年11月9日开枪自杀,年仅36岁。她在用文字记录这段惨绝人寰的记忆时,其实也是将当年那段悲痛历史在自己心中又真实重演了一遍,可想而知那种无处倾泄的巨大痛苦是需要多大勇气才能一人承受得住,所以……
一名女性联邦探员,有一次跟同事去一处专门虐杀女性的变态杀人狂的窝点进行取证。刚进门,所有的男同事就都退了出来,躲到一旁干呕,因为现场实在太血腥太恶臭:各种女性残尸,腐烂的,没腐烂的,以及恐怖的作案工具遍地都是。这时屋内只剩我们这名女性探员一个人对证物进行分类编码和整理,完事后她像平时一样自己驾车回家,然后在车内饮弹自杀……
很多时候,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以为,一个一心寻死的人会选择最容易、最方便、最少痛苦的方式来自杀,然而很多数据统计表明:每年成百上千的自杀者却采取了最困难、最痛苦、最不寻常的方式,几乎没有一种可以想象出的自杀方式不曾被践行过。
“杀人的愿望”说完了,但正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什么让自杀者在准备杀掉自己的时候内心不做抵抗反而心甘情愿受死呢?那就得继续来说说这场“谋杀”中的另一个关键因素——被杀的愿望!
被杀的愿望:
如果说杀人是攻击性的极端形式,那么被杀就是屈服的极端形式。
是谁让自杀者走向屈服的尽头?就是良心!
良心是什么?良心是个不怒自威的家伙,就好比我们在一个城市里,虽然没有看见任何警察,却仍然知道有一个警察系统存在。良心是一种权威的道德代表,是我们内心世界公正的主宰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良心更像是一位怪咖,有时会促使我们去做一些我们明知没有意义的事:赎罪的行为(在马路上撒钱等)。有时候又会禁止我们去做那些我们想做但不合适做的事:欲望的驱使(勾引隔壁少妇等)。
人们常说,你要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但大家都知道良心是摸不到的,不仅摸不到,有时候甚至连察觉都察觉不到,而良心这一无法被意识到的部分其实就是我们要说的“被杀的愿望”!
如果说我们的恶念是一道光,那么良心就是面铜镜,当某个人攻击他人时,良心就把这道光反射回去,把本应射向他人的歹意弹向自己,所以有时指向良心也能杀人。
下面来看这个故事:
A小姐出生于富裕家庭,是位孔雀女,她的爸爸是一位著名的律师,妈妈是位成功的商人。他们把女儿送到一所收费昂贵的学校接受贵族教育,毕业后又让她在欧洲玩了一年。当她从国外回来时,她的父亲坚持要她嫁给自己的一位世交。此人比A小姐大了好多岁,并不是A小姐中意的结婚对象,但跟往常一样,A小姐还是无声无息地屈服了。
婚后一年零三个月,她的丈夫就死了,给她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尽管A小姐从未爱过她的这位丈夫,但她此时却因他的去世变得异常消沉和抑郁,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她开始产生这样的想法:我病得很重,需要开刀。后来真的因此动了手术!尔后她又企图自杀,在厨房中打开煤气,但中毒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经抢救活了下来。
痊愈后,A小姐爱上了父亲的另一位朋友,同样那个人也比她大很多岁,也是一位律师。结婚的请求是A小姐提出来的,那个人最终娶了她。婚后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只是没多久,A小姐的父亲去世了,她又变得消沉抑郁,并且再次企图自杀!
故事到这儿就讲完了,各位,你们看过以后有什么想法?会不会大多数的人都认为:A小姐这个样子只能说明她是个情绪很不稳定的女人,由于失去所爱的人而过分悲伤?
但这个解释对我而言有些说不通,因为故事中还存在着诸多疑点:
① 既然她不爱第一个丈夫,又何必对他的死如此悲伤,自责以至于后来选择自杀呢?
② 是什么让她又爱上了一个和前夫非常相像的人?
③ 婚后日子本来不错,为什么父亲的死却让她再次想到自杀?
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了对A小姐的深层次分析:
众所周知,A小姐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并非出于本人的意愿,而是被迫听从父亲的安排。 我们能不能假设一下,之所以她感到是自己害死了第一任丈夫,乃是由于她其实怀着一种强烈的愿望。什么愿望?就是在那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能在潜意识里产生的想法——她希望自己的父亲死去。
她对父亲是既爱又恨,恨是因为父亲的专制竟达到逼迫她陷入悲惨婚姻的地步,爱是因为那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无论如何也是不忍心伤害的。于是她把对父亲的恨和想杀了他的想法转移到了第一任丈夫身上,没承想,第一任丈夫真的那么快就死了。因为邪恶的愿望被满足,良心让A小姐产生罪孽感和被杀的愿望,于是她开始抑郁,接着是用动手术的方式自残,最后则是更为直接的自我惩罚——自杀。
第一个问题分析完毕。
自杀未遂,A小姐被迫继续采取一种赎罪的方式来缓和她的罪恶感。于是她去接近另一位象征其父亲及第一任丈夫的人——她的第二任丈夫。结婚的想法是她提出来的,她要求他娶她,就好像在说:“请把我拿去,再试一遍!我要重复一次我与男人的关系而不至于杀死他。我并非索命鬼,我不希望你死,我希望自己能服从你,你高兴拿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非常碰巧,第二任丈夫是个相当严厉的家伙,他无意中竟以一种看似粗暴的方式满足了她受惩罚的需要。
第二个问题分析完毕。
跟第二任丈夫在一起A小姐非常幸福,直到她的父亲死去——父亲才是她爱的最初对象,同时也是她潜意识里真正深深憎恨的对象。父亲的死再次唤醒了她的失落感,同时也唤醒了她渴望父亲去死的罪孽感,也正是这种罪孽感迫使她旧事重演,再次企图自杀。
第三个问题分析完毕。
有时候良心的力量是如此巨大,不可通融,性子之执拗,想与它扯平或者谈妥都是压根儿不可能的。因此由良心衍生出的“被杀的愿望”也是力量非凡,才让A小姐这般生不如死。
已经说完了“杀人的愿望”和“被杀的愿望”,但是说到底,如果我本人不想死的话,无论你们两个家伙再怎么要杀要剐也是没有用的。现在终于可以引出自杀原因的本尊,也是大前提——死亡本能!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地认为,求生是人的一种基本本能,而现在精神分析学家却发现,求死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本能。如果说生的本能是让无生命的物体变为有生命的物体,那么死亡本能就旨在使人回到生命诞生之前的无机状态,一切皆空。
人的生殖本能在这边保证了生命的延续性,而死亡本能却在另一边不停地销毁生产的一切,大有佛教中“生死轮回”的意味。同时也表明了任何生物个体都不能长生不死,暗示着宇宙中的生命现象有可能回归到无机状态和死寂状态中去。
用这种死亡本能的倒退性、回复性和回归性来解释精神分析学中的
“强迫性重复原则”就再合适不过了。
何为“强迫性重复”?是指人固执地、不断重复某些似乎毫无意义的活动,或重温某些痛苦的经历和体验。精神分析注意到了人有遗忘痛苦、摆脱不愉快记忆的倾向,同时,人也有反复重温痛苦、持久地沉浸在痛苦中的倾向。
例如:
某些男人或女人总是反复不断地陷入恋爱事件,其中每一桩风流韵事都经历过大致相同的阶段,达到大致相同的结局。
一个擅权者几乎用了毕生的精力把另一个人抬到显赫的地位,然后他又总是亲手颠覆这个人的地位,并抬举出另外一个人来取代先前那个人。
甚至在儿童身上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形:婴儿反复不断地把玩具扔掉,拾起,再扔掉……这就是强迫性重复,是一种人类行为进化中的消极倒退。
现在回头看一眼上面我讲过的内容,“杀人的愿望”,“被杀的愿望”以及“死亡本能”,有人可能会有疑惑:为什么有的人再怎么恨一个人也不会杀了对方,或者因为杀不掉对方而自杀?又或者,为什么有的人不管受了多么大的良心谴责和打击也不会选择自杀?
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还有“生的本能”存在!生的本能就像是一位无微不至、耐心十足的阿姨,当调皮的“杀人的愿望”、“被杀的愿望”和“死亡本能”出来捣蛋时,她总能用她那温柔的手安抚与化解一场又一场潜在危机。而对那些成功自杀的人来说,就是赶上“生的本能”阿姨的更年期了。
到这里,关于自杀原因的全部分析我已讲完,如果这时再出现一个有关自杀的报道,不知道大伙会不会重新审视其中对于自杀原因的解释呢?
说到这儿,按理这篇文章就差不多了,不过我对自杀这个话题太感兴趣了,所以咱们下边继续。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新闻,就是“重庆红衣男孩事件”:
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外地赶回家为住校的儿子送钱。回到家时发现,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孩子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走进正屋,灯还开着,匡纪绿一眼便看见儿子穿着大红色的裙子,裙子上还别着白花,全身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两脚之间,挂了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捆着挂在了屋梁上,早已死亡多时。后来检查尸体时发现,儿子竟然贴身穿着他堂姐的大红游泳衣,而自己的衣服却一件没穿……
有人看到这个也许会开始兴奋:作者你接下来是要分析红衣男孩的死亡原因吗?
我想说的是,其实在我也认为他绝不是自杀的,但是他的这种死亡方式背后的意义,却勾起了我对自杀方法意义的兴趣,至于“红衣男孩”的死,我相信终有一天会有人来揭开这个谜的。
从统计数字上看,人们普遍认为,男性更喜欢开枪自杀,女性则更喜欢服毒、跳河或者用煤气自杀。这些方法显然与男性和女性在生活中的角色有关:男性在生活中扮演了积极主动的进攻者角色,女性则扮演了消极被动的接受者角色。什么情况下女性会使用男性的方式去自杀呢?我在这里举两个例子,大家自己从中一探究竟:
《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的作者张纯如女士于2004年11月9日开枪自杀,年仅36岁。她在用文字记录这段惨绝人寰的记忆时,其实也是将当年那段悲痛历史在自己心中又真实重演了一遍,可想而知那种无处倾泄的巨大痛苦是需要多大勇气才能一人承受得住,所以……
一名女性联邦探员,有一次跟同事去一处专门虐杀女性的变态杀人狂的窝点进行取证。刚进门,所有的男同事就都退了出来,躲到一旁干呕,因为现场实在太血腥太恶臭:各种女性残尸,腐烂的,没腐烂的,以及恐怖的作案工具遍地都是。这时屋内只剩我们这名女性探员一个人对证物进行分类编码和整理,完事后她像平时一样自己驾车回家,然后在车内饮弹自杀……
很多时候,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以为,一个一心寻死的人会选择最容易、最方便、最少痛苦的方式来自杀,然而很多数据统计表明:每年成百上千的自杀者却采取了最困难、最痛苦、最不寻常的方式,几乎没有一种可以想象出的自杀方式不曾被践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