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忘了 / 叫小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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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诺喜欢了陆宇琛五年,这五年包括大学追的三年,谈恋爱的一年,还有,陆宇琛离开后的一年。
再之后,程一诺就决定不喜欢他了。
不仅不喜欢,还要恨,还要变得更好,然后有朝一日遇见他,把他狠狠地踩在脚下,然后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抽他的筋,剃他的骨!
可是就在她觉得自己已经修炼到钢筋铁骨,无所畏惧的时候,那个人一出现,只不过是轻轻说了一句“诺诺,你想我了没有”
她就溃不成军,无处可躲。
说好的踩在脚下呢?
说好的吃肉剥皮挖骨呢?
唉。
啥也别说了。
都是孽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