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镇子上的泼皮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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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通安慰了杨氏之后,趁着时间尚早,便独自进山,想多采些山货,猎些野味儿,好尽可能多地筹钱。
林复声很想跟着父亲一起去见识见识,可是杨氏是绝对不允许的。一来因为林复声还小,二来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他不能说话。万一要是在山上遇到了危险,连喊救命都喊不了。
在这件事上,杨氏表现得十分坚决,连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林士通上山之后,林复声便抱着那本手抄本,又跑到自家的田边儿,找了棵大树,坐在其下,安安静静地看起了书。
“嘿!哑巴!你在哪儿呢?”
……
随着一阵狂吼声,林复声脑门儿出现无数黑线。
尼玛,这二货又来了!
还能不能让人愉快地看会儿书了。
林复声想躲,已然来不及了,林得中已经发现了他。一路逛奔,呼啸着就跑到了他眼前。
“哑巴,你别到处跑,我娘让我跟着你。”林得中到真实诚,一来就把底给交待了。
林复声只一个皱眉的功夫,便已经知晓许氏的用意。她无非是怕杨氏有私心,会偷偷带着儿子去先看了嗓子,来个先斩后奏。
许氏不便盯着杨氏,只好让儿子来盯着林复声了。
而且,她还有另一层原因,就是,她想知道,究竟是谁教林复声识字书写的。还有那个手抄本,捡的?就是打死她,她都不带信的。
看看杵在自己面前,愣愣发傻的林得中,林复声无奈地合上了书,双手一背,迈步往田里走去。还不时回头瞄一眼好似跟屁虫一样的林得中。
林得中到还真是听许氏的话,是实打实的寸步不离,粘得林复声特别近,好像排着队的人一样,才不管前面站着是同性还是异性,都恨不能抱住他。
林复声只感觉林得中的粗声臭气在自己脑后,不停地呼哧呼哧。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径直往田间走去。
当他走到一块泥沟,便跨步迈了过去,随即,突然一躬身,林得中没反应过来,当即被撅坐到了田里,裹了一身的臭泥。
“哎呀,你干嘛呀!你要弯腰,到是跟我说一声呀!”林得中努了努鼻子,没好气地从泥里爬起来,一身的臭水,看着直叫人作呕。起身后,也不管手上的泥水,呆萌地往后脑上摸,“哦,对啦,你是个哑巴。”
林复声这时,已经从地上捡起一物,笑眯眯地回身,在林得中眼前晃了晃,随后,还没等林得中反应,就已经跑出了老远。
“一文钱?”林得中眨巴着眼睛,好像半天才回忆起,林复声手里的圆形物体,原来是一文钱。于是,一路尾随着,跑回了林家。
一进院子,见林复声正坐在门槛上欣赏那一个铜钱,便跑了过去,“哑巴,你怎么又捡东西啦!一会儿捡书,一会儿捡钱,真好!”林得中显得十分艳羡。
许氏一直就在院子里坐着,盯着各屋的动静。听到林得中的话,这才注意到林复声手里的铜钱,并不以为然地勾勾嘴角,根本不屑那一文钱的价值。……
这一天,杨氏直到晚饭时,林士通从山中回来了,才出来与众人同桌吃饭。
王氏也觉得内疚,饭桌上,难得地给杨氏和林复声多夹了菜。
林士通这次上山,所采来的山货并没有多少,野味也只有两只兔子。看着寥寥的货物,杨氏脸上现出一丝失落。
次日,天刚蒙蒙亮,林士通便要去镇上把前几次攒下来的山货野味,一并给卖了换钱。
起床时却不见了小复声,杨氏满院子找,没找着。直到送林士通上了牛车,林复声才从大堆的货物中间,冒出了小脑袋,冲着车上的林士通和车下站着的杨氏,顽皮地弯起了嘴角。
“你这小子,就这时候动作快。”林士通说笑着,扬手一挥鞭子,扭头对杨氏道:“回去吧!我会看着这小子的。”
牛车缓慢地往镇上行去。
……
镇上可比村子里热闹多了,从附近村落前来卖货买货的人很多。个个都是满满一车货物,要么就是大包小包地扛在身上。
人们走街串巷地,进出于各种店铺中,推销着他们身上背负的地方特产。
林复声之前已经来过一次了,对镇上的街道布局,多少已经有了些了解。林士通进出了几个常去的买卖店铺,把山货野味卖了之后,便找了个热闹的地方,往地上铺了块布,将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摆了上去,吆喝起来。
以前看小说电视,穿越到古代来的人,个顶个的都是商业天才,生意好的一愣一愣的。唉!只可惜,自己前世一心扑在学业上,做买卖这种事,怕是要与我无缘了。
林复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脑中不停地胡思乱想。
“还给我!那是我的。”
正这时,街角一个旮旯里,传来一个青涩男童的声音。
“什么你的?瞧你那一身的补丁,可能身上带着二两银子吗?”
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随后传来。
“这是我刚卖了山里采来的药材,所得的银钱。不小心掉落,却被您捡了去。我们全家就等着这钱买米面呢,还请您把它还给我吧!”男童的声音谦卑有礼。
……
听到这对话,林复声拉了拉父亲林士通的衣襟,手指着街角,示意要去看看。
林士通一直只专注在自己所卖货物之上,并未听到街角上的对话,全当以为儿子只是想到处逛逛,便笑着点点头,嘱咐道:“别乱跑啊!”
林复声快步来到街角,此时,这里围观的人,已经聚了有一些了。
挤进人群,林复声只见面前一高一矮站了两个人。
“你掉的?有什么证据,难道上边儿刻了你的名字不成?”说话之人瘦高个儿,手里牢牢攥着一只钱袋,踮着一只脚,不停地颠儿,浑身好似筛糠一般。尖长脸儿,三角眼,唇上两撇小黑胡,腮帮子上一颗带毛的大黑痣,看着就像是泼皮无赖。
“可这钱袋明明是我掉的……”说话的男童头顶束一发髻,一身素青布衫,脚蹬一双草鞋,背后背着一只空着的大竹篓。正使劲拉扯着眼前这无赖,不知如何解释,直急得眼圈儿发红。
“什么明的暗的,你问问他们,谁看见是你掉的啦?”无赖一边使劲想甩掉小药童的手臂,一边向周围扫视,“你们谁看见啦?谁看见是他掉的,站出来!”
这家伙叫王三儿,就是一地痞头子,一般百姓谁敢惹他呀。况且,事发时,还真是没什么人打这儿经过。
众人一听王三儿这么问,怕事之人,早就不由得往后退去了。
这时,打人群的裤腿缝儿里挤进一人,确切的说,应当是一小人儿。这小人儿看着也就一米高,或许还不到。一身荷叶绿的骑装,头顶拢一小山包,脚下一双黑色小靴,手执一根马鞭,颇有气势地站到男童身边。随即,单手插腰,粉嫩的小脸朝那无赖一扬,“我看见啦!那钱袋就是这小哥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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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通安慰了杨氏之后,趁着时间尚早,便独自进山,想多采些山货,猎些野味儿,好尽可能多地筹钱。
林复声很想跟着父亲一起去见识见识,可是杨氏是绝对不允许的。一来因为林复声还小,二来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他不能说话。万一要是在山上遇到了危险,连喊救命都喊不了。
在这件事上,杨氏表现得十分坚决,连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林士通上山之后,林复声便抱着那本手抄本,又跑到自家的田边儿,找了棵大树,坐在其下,安安静静地看起了书。
“嘿!哑巴!你在哪儿呢?”
……
随着一阵狂吼声,林复声脑门儿出现无数黑线。
尼玛,这二货又来了!
还能不能让人愉快地看会儿书了。
林复声想躲,已然来不及了,林得中已经发现了他。一路逛奔,呼啸着就跑到了他眼前。
“哑巴,你别到处跑,我娘让我跟着你。”林得中到真实诚,一来就把底给交待了。
林复声只一个皱眉的功夫,便已经知晓许氏的用意。她无非是怕杨氏有私心,会偷偷带着儿子去先看了嗓子,来个先斩后奏。
许氏不便盯着杨氏,只好让儿子来盯着林复声了。
而且,她还有另一层原因,就是,她想知道,究竟是谁教林复声识字书写的。还有那个手抄本,捡的?就是打死她,她都不带信的。
看看杵在自己面前,愣愣发傻的林得中,林复声无奈地合上了书,双手一背,迈步往田里走去。还不时回头瞄一眼好似跟屁虫一样的林得中。
林得中到还真是听许氏的话,是实打实的寸步不离,粘得林复声特别近,好像排着队的人一样,才不管前面站着是同性还是异性,都恨不能抱住他。
林复声只感觉林得中的粗声臭气在自己脑后,不停地呼哧呼哧。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径直往田间走去。
当他走到一块泥沟,便跨步迈了过去,随即,突然一躬身,林得中没反应过来,当即被撅坐到了田里,裹了一身的臭泥。
“哎呀,你干嘛呀!你要弯腰,到是跟我说一声呀!”林得中努了努鼻子,没好气地从泥里爬起来,一身的臭水,看着直叫人作呕。起身后,也不管手上的泥水,呆萌地往后脑上摸,“哦,对啦,你是个哑巴。”
林复声这时,已经从地上捡起一物,笑眯眯地回身,在林得中眼前晃了晃,随后,还没等林得中反应,就已经跑出了老远。
“一文钱?”林得中眨巴着眼睛,好像半天才回忆起,林复声手里的圆形物体,原来是一文钱。于是,一路尾随着,跑回了林家。
一进院子,见林复声正坐在门槛上欣赏那一个铜钱,便跑了过去,“哑巴,你怎么又捡东西啦!一会儿捡书,一会儿捡钱,真好!”林得中显得十分艳羡。
许氏一直就在院子里坐着,盯着各屋的动静。听到林得中的话,这才注意到林复声手里的铜钱,并不以为然地勾勾嘴角,根本不屑那一文钱的价值。……
这一天,杨氏直到晚饭时,林士通从山中回来了,才出来与众人同桌吃饭。
王氏也觉得内疚,饭桌上,难得地给杨氏和林复声多夹了菜。
林士通这次上山,所采来的山货并没有多少,野味也只有两只兔子。看着寥寥的货物,杨氏脸上现出一丝失落。
次日,天刚蒙蒙亮,林士通便要去镇上把前几次攒下来的山货野味,一并给卖了换钱。
起床时却不见了小复声,杨氏满院子找,没找着。直到送林士通上了牛车,林复声才从大堆的货物中间,冒出了小脑袋,冲着车上的林士通和车下站着的杨氏,顽皮地弯起了嘴角。
“你这小子,就这时候动作快。”林士通说笑着,扬手一挥鞭子,扭头对杨氏道:“回去吧!我会看着这小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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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复声之前已经来过一次了,对镇上的街道布局,多少已经有了些了解。林士通进出了几个常去的买卖店铺,把山货野味卖了之后,便找了个热闹的地方,往地上铺了块布,将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摆了上去,吆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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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复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脑中不停地胡思乱想。
“还给我!那是我的。”
正这时,街角一个旮旯里,传来一个青涩男童的声音。
“什么你的?瞧你那一身的补丁,可能身上带着二两银子吗?”
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随后传来。
“这是我刚卖了山里采来的药材,所得的银钱。不小心掉落,却被您捡了去。我们全家就等着这钱买米面呢,还请您把它还给我吧!”男童的声音谦卑有礼。
……
听到这对话,林复声拉了拉父亲林士通的衣襟,手指着街角,示意要去看看。
林士通一直只专注在自己所卖货物之上,并未听到街角上的对话,全当以为儿子只是想到处逛逛,便笑着点点头,嘱咐道:“别乱跑啊!”
林复声快步来到街角,此时,这里围观的人,已经聚了有一些了。
挤进人群,林复声只见面前一高一矮站了两个人。
“你掉的?有什么证据,难道上边儿刻了你的名字不成?”说话之人瘦高个儿,手里牢牢攥着一只钱袋,踮着一只脚,不停地颠儿,浑身好似筛糠一般。尖长脸儿,三角眼,唇上两撇小黑胡,腮帮子上一颗带毛的大黑痣,看着就像是泼皮无赖。
“可这钱袋明明是我掉的……”说话的男童头顶束一发髻,一身素青布衫,脚蹬一双草鞋,背后背着一只空着的大竹篓。正使劲拉扯着眼前这无赖,不知如何解释,直急得眼圈儿发红。
“什么明的暗的,你问问他们,谁看见是你掉的啦?”无赖一边使劲想甩掉小药童的手臂,一边向周围扫视,“你们谁看见啦?谁看见是他掉的,站出来!”
这家伙叫王三儿,就是一地痞头子,一般百姓谁敢惹他呀。况且,事发时,还真是没什么人打这儿经过。
众人一听王三儿这么问,怕事之人,早就不由得往后退去了。
这时,打人群的裤腿缝儿里挤进一人,确切的说,应当是一小人儿。这小人儿看着也就一米高,或许还不到。一身荷叶绿的骑装,头顶拢一小山包,脚下一双黑色小靴,手执一根马鞭,颇有气势地站到男童身边。随即,单手插腰,粉嫩的小脸朝那无赖一扬,“我看见啦!那钱袋就是这小哥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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