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第 4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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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至于回学校拿衣服什么的, 谭默压根儿就当没听见。
他对她太了解了,只怕届时她借机赖在宿舍里, 若他敢闯进去, 她一定会大声喊骚扰, 让学校保安将他弄出去。这种事情,她绝对干得来。
林宝宝冷笑一声, 有病的谭大少爷倒会打蛇随棍上。
虽然心里不太高兴, 看在他现在有病的份上,林宝宝还是选择沉默。
几分钟后,林宝宝终于可以离开被关了一个下午的地方, 走过小区中清幽的小花坛。
小区外不远处有商场。
正是周五的傍晚, 商场的人流量非常多, 大多数是上班族和父母带着孩子, 人来人往,一片热闹。
林宝宝喜欢热闹,一点也不嫌喧哗,整个人都是笑眯眯的。
在买东西的过程, 谭默全程盯着她,让林宝宝几乎以为自己对他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让他发病后如此紧盯着她, 连警察都没这么紧盯着犯人的。
林宝宝随便挑了换洗的衣服,然后去商场的超市买一些食材, 都丢给他拎着, 双手揣在兜里, 慢悠悠地和他走回小区。
这次林宝宝仔细观察了下小区,发现是南城新建成不久的高级小区,离她的学校倒是不远,大概十来分钟的车程,环境清幽,居住在这里的皆是非富即贵。不用说也知道,这里应该是谭大少的一个暂居之地,虽然她也不知道他人常年在国外,怎么会在这种地方置办房子。
进门后,林宝宝将食材丢给谭大少,颐指气使地让他准备今晚的晚餐,要是让她不满意,她马上就走人。
谭大少看她一眼,拎着食材默默地进厨房。
林宝宝无事可干,先去放她背包的房间,伸手推了推,黑线地发现,房门是锁着的。
看来这位有病的大少爷防着她呢。
无奈之下,她只好在房子里四处晃,东瞅瞅西看看,发现这间公寓果然很有谭大少的风格,设计简约,以黑白灰三色为主,偌大的客厅里,除了电视墙外,只有套沙发外,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太简洁了。
因为空间大,东西少,放眼望去,它空荡荡得让人心头不安。
住在这种地方,就算没病也会憋出病来。
林宝宝是个喜欢热闹的女孩子,只要周围安静空阔,就会感觉到不安,总是忍不住将生活弄得热热闹闹的。和她相反,谭默喜静,行事讲究,生活有格调,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所以他们不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林宝宝无所事事地晃荡着,很快就晃到厨房。
厨房同样很大,也很宽敞,站在琉璃台前的男人一手拿着一颗花椰菜,一手拿着泛着寒光的菜刀,仿佛在思考如何给它分尸。
他严肃认真的神色,让人产生一种他正在做什么严肃研究的错觉。
林宝宝冷眼看着,果然不能指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她没有提醒什么,双手环胸,就这么冷眼看着。
直到厨房传出一股烧焦味,烟雾弥漫,林宝宝终于忍无可忍地将他轰出去,自己撸袖子上。
然后轮到他站在厨房看,她在厨房里忙碌。
谭默话不多,安安静静地盯着人看,让她想要忽视都无法,实在是这人的存在感太强。明明才三年未见,他突然间像变了个人似的,身上的气场非常强,让她本能地感觉到危险。
也是这种危险,才会让她决定顺他的话行事,没有像以往那样和他逆着来干。
林宝宝手脚麻利地做了两份番茄鸡蛋面,指使他端出去,两人坐在餐厅里安静地用餐。
正好是晚餐时间,能按时用餐,胃得到满足,没有抗议,让她舒服地吁了口气。谭默安静地吃着,将一整碗面全部吃完,连汤也没有留下,和午时只吃了一点完全不同。
林宝宝瞥他一眼,没说什么。
吃完饭后,林宝宝将碗丢给他洗,人就走了。
谭默看了看,将碗丢到洗碗机,就不管它。
夜幕降临,林宝宝又躲到卫生间里和谭明博通电话。
她好小声地汇报谭大少爷的不正常情况,忍不住问,“谭叔叔,谭默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病得这么厉害?”
谭明博沉默了下,方才道:“他摔了一跤,摔到脑袋……”
“哦,原来是摔坏脑子,怪不得。”林宝宝恍然大悟,原来不是神经病。
谭明博听得满脸黑线,如果他没听错,这孩子是在幸灾乐祸吧?
他轻咳一声,又道:“宝宝啊,其实阿默在国外这几年,出了点事,压力极重,后来又摔到脑子,就变成这样了。如果他有什么不对的,你多包涵啊。”
林宝宝皱眉,“谭叔叔,你知道的,我并不想包涵。”
谭明博苦笑,诚恳地道:“宝宝,算是叔叔求你了!阿默是叔叔第一个孩子,老爷子十分看重他,如果他出事……你知道谭家还有其他的孩子,为了得到老爷子的肯定,一定会趁机对阿默出手的。”
林宝宝的眉皱得更深。
这就是她不喜欢去谭家的原因,家大业大,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多,幸亏谭叔叔不像那些人,可惜他生的两个儿子都不乍样。
就在两人通话时,卫生间的门又被敲响。
林宝宝手里的手机差点摔出去,担心某人又像白天时直接破门而入,这是人干事么?
不能再因为他脑子有病,导致每次谈话都无疾而终,她可不想最后莫名其妙地真和他结婚了,想想就可怕。
“为什么要和我结婚?”林宝宝严肃地问他。
谭默显然还有些睡意,头发支楞着,整个人显得十分无害。
他愣愣地说:“我喜欢你,结婚不好么?”
“当然不好,我可没感觉到你喜欢我,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喜欢你。”林宝宝反驳。
“不会,你喜欢我。”谭默笃定地说,她要是不喜欢他,在末世时,就不会和他在一起了,虽然最后她骗了他,但他知道,她心里是喜欢他的。
林宝宝差点又被他弄得抓狂。
他哪来的自信,自己是喜欢他的?这也太自恋了。
林宝宝气成河豚,觉得这场谈话好像又一次继续不下去,每当她想严肃以待,谭大少总能让她气得失去控制。
林宝宝跳下床,在房间里转圈圈。
直到心平气和,回到床前,继续和脑子有病的谭大少交流。
这回林宝宝十分有耐心,决定不管怎么样,先不能生气,生气解决不了问题。
她冷静而理智地说:“先不说我喜欢你的事情,说真的,我从不不觉得你喜欢我,你是不是忘记了,你十七岁出国前,我经常气你,你也讨厌我,我们一直是相看两厌。”
林宝宝恨不得赶紧让他想起来,他们以前之间的关系十分不和睦。
“不是。”谭默开口。
“什么?”林宝宝对上他黑浚浚的眼睛,有些不敢直视。
“不是的,我不讨厌你,我喜欢你。”他慢慢地说着,仿佛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你的喜欢,你也不给我机会,所以……”
林宝宝:“…………”
林宝宝脸上有片刻的空白,嘴巴张了张,一脸震惊地看着他。
如果她没有误会他的意思,他这是……
谭默一点也没有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剖析自己心理的不好意思,他偏首思索着十七岁的自己的心情,时隔太久,他忘记很多,但有一种心情,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比起少年时敏感细腻又别扭的心情,经历过十年末世,那些东西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我喜欢你,但你总是拒绝我,我当时不敢和你说,不然你就不会再来我家。”谭默如此说。
是的,他从少年时期就喜欢她,喜欢这个明明可爱得像娃娃,却又冷漠得拒绝全世界的女孩子。只有她自己没有发现,她对世界、对人、对事情、对生活有多冷漠,她看起来喜欢热闹,但又将自己排斥在外,不允许任何人走进她的生活。
她习惯一个人。
因为她害怕如果她对谁撇开心扉,又会像小时候一样,被父母抛弃,最后仍是一个人。
她的内心世界太复杂了,所以他当时不敢表露太多,否则他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她。
林宝宝再次被他震得说不出话来。
她张了张口,想说别开玩笑了,他怎么会喜欢她?可看他认真的模样,她又没办法反驳。
她努力地回想小时候的事情,父母持续不休的争吵,协议离婚,妈妈为了报复她爸,将她寄放在谭家。谭明博对她很好,谭默虽然看起来爱搭不理,但却一直陪她玩,只要她一哭,他就会坐在一旁守着她,直到她擦干眼泪为止。
小时候,谭默虽然不爱说话,却从来不会说什么戳她心的话。
却不知什么时候起,谭默变得尖锐起来,每次见她时,总会用那种高傲的神色打量她,不经意间,会说一些气她的话。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总是不理智的,敏感而固执,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心情不好时,总会想要伤害对方而保住自己那可笑的自尊心。
她觉得自己和谭默是互相伤害来维持自己高傲可笑的自尊心。
此为防盗章 至于回学校拿衣服什么的, 谭默压根儿就当没听见。
他对她太了解了,只怕届时她借机赖在宿舍里, 若他敢闯进去, 她一定会大声喊骚扰, 让学校保安将他弄出去。这种事情,她绝对干得来。
林宝宝冷笑一声, 有病的谭大少爷倒会打蛇随棍上。
虽然心里不太高兴, 看在他现在有病的份上,林宝宝还是选择沉默。
几分钟后,林宝宝终于可以离开被关了一个下午的地方, 走过小区中清幽的小花坛。
小区外不远处有商场。
正是周五的傍晚, 商场的人流量非常多, 大多数是上班族和父母带着孩子, 人来人往,一片热闹。
林宝宝喜欢热闹,一点也不嫌喧哗,整个人都是笑眯眯的。
在买东西的过程, 谭默全程盯着她,让林宝宝几乎以为自己对他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让他发病后如此紧盯着她, 连警察都没这么紧盯着犯人的。
林宝宝随便挑了换洗的衣服,然后去商场的超市买一些食材, 都丢给他拎着, 双手揣在兜里, 慢悠悠地和他走回小区。
这次林宝宝仔细观察了下小区,发现是南城新建成不久的高级小区,离她的学校倒是不远,大概十来分钟的车程,环境清幽,居住在这里的皆是非富即贵。不用说也知道,这里应该是谭大少的一个暂居之地,虽然她也不知道他人常年在国外,怎么会在这种地方置办房子。
进门后,林宝宝将食材丢给谭大少,颐指气使地让他准备今晚的晚餐,要是让她不满意,她马上就走人。
谭大少看她一眼,拎着食材默默地进厨房。
林宝宝无事可干,先去放她背包的房间,伸手推了推,黑线地发现,房门是锁着的。
看来这位有病的大少爷防着她呢。
无奈之下,她只好在房子里四处晃,东瞅瞅西看看,发现这间公寓果然很有谭大少的风格,设计简约,以黑白灰三色为主,偌大的客厅里,除了电视墙外,只有套沙发外,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太简洁了。
因为空间大,东西少,放眼望去,它空荡荡得让人心头不安。
住在这种地方,就算没病也会憋出病来。
林宝宝是个喜欢热闹的女孩子,只要周围安静空阔,就会感觉到不安,总是忍不住将生活弄得热热闹闹的。和她相反,谭默喜静,行事讲究,生活有格调,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所以他们不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林宝宝无所事事地晃荡着,很快就晃到厨房。
厨房同样很大,也很宽敞,站在琉璃台前的男人一手拿着一颗花椰菜,一手拿着泛着寒光的菜刀,仿佛在思考如何给它分尸。
他严肃认真的神色,让人产生一种他正在做什么严肃研究的错觉。
林宝宝冷眼看着,果然不能指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她没有提醒什么,双手环胸,就这么冷眼看着。
直到厨房传出一股烧焦味,烟雾弥漫,林宝宝终于忍无可忍地将他轰出去,自己撸袖子上。
然后轮到他站在厨房看,她在厨房里忙碌。
谭默话不多,安安静静地盯着人看,让她想要忽视都无法,实在是这人的存在感太强。明明才三年未见,他突然间像变了个人似的,身上的气场非常强,让她本能地感觉到危险。
也是这种危险,才会让她决定顺他的话行事,没有像以往那样和他逆着来干。
林宝宝手脚麻利地做了两份番茄鸡蛋面,指使他端出去,两人坐在餐厅里安静地用餐。
正好是晚餐时间,能按时用餐,胃得到满足,没有抗议,让她舒服地吁了口气。谭默安静地吃着,将一整碗面全部吃完,连汤也没有留下,和午时只吃了一点完全不同。
林宝宝瞥他一眼,没说什么。
吃完饭后,林宝宝将碗丢给他洗,人就走了。
谭默看了看,将碗丢到洗碗机,就不管它。
夜幕降临,林宝宝又躲到卫生间里和谭明博通电话。
她好小声地汇报谭大少爷的不正常情况,忍不住问,“谭叔叔,谭默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病得这么厉害?”
谭明博沉默了下,方才道:“他摔了一跤,摔到脑袋……”
“哦,原来是摔坏脑子,怪不得。”林宝宝恍然大悟,原来不是神经病。
谭明博听得满脸黑线,如果他没听错,这孩子是在幸灾乐祸吧?
他轻咳一声,又道:“宝宝啊,其实阿默在国外这几年,出了点事,压力极重,后来又摔到脑子,就变成这样了。如果他有什么不对的,你多包涵啊。”
林宝宝皱眉,“谭叔叔,你知道的,我并不想包涵。”
谭明博苦笑,诚恳地道:“宝宝,算是叔叔求你了!阿默是叔叔第一个孩子,老爷子十分看重他,如果他出事……你知道谭家还有其他的孩子,为了得到老爷子的肯定,一定会趁机对阿默出手的。”
林宝宝的眉皱得更深。
这就是她不喜欢去谭家的原因,家大业大,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多,幸亏谭叔叔不像那些人,可惜他生的两个儿子都不乍样。
就在两人通话时,卫生间的门又被敲响。
林宝宝手里的手机差点摔出去,担心某人又像白天时直接破门而入,这是人干事么?
不能再因为他脑子有病,导致每次谈话都无疾而终,她可不想最后莫名其妙地真和他结婚了,想想就可怕。
“为什么要和我结婚?”林宝宝严肃地问他。
谭默显然还有些睡意,头发支楞着,整个人显得十分无害。
他愣愣地说:“我喜欢你,结婚不好么?”
“当然不好,我可没感觉到你喜欢我,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喜欢你。”林宝宝反驳。
“不会,你喜欢我。”谭默笃定地说,她要是不喜欢他,在末世时,就不会和他在一起了,虽然最后她骗了他,但他知道,她心里是喜欢他的。
林宝宝差点又被他弄得抓狂。
他哪来的自信,自己是喜欢他的?这也太自恋了。
林宝宝气成河豚,觉得这场谈话好像又一次继续不下去,每当她想严肃以待,谭大少总能让她气得失去控制。
林宝宝跳下床,在房间里转圈圈。
直到心平气和,回到床前,继续和脑子有病的谭大少交流。
这回林宝宝十分有耐心,决定不管怎么样,先不能生气,生气解决不了问题。
她冷静而理智地说:“先不说我喜欢你的事情,说真的,我从不不觉得你喜欢我,你是不是忘记了,你十七岁出国前,我经常气你,你也讨厌我,我们一直是相看两厌。”
林宝宝恨不得赶紧让他想起来,他们以前之间的关系十分不和睦。
“不是。”谭默开口。
“什么?”林宝宝对上他黑浚浚的眼睛,有些不敢直视。
“不是的,我不讨厌你,我喜欢你。”他慢慢地说着,仿佛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你的喜欢,你也不给我机会,所以……”
林宝宝:“…………”
林宝宝脸上有片刻的空白,嘴巴张了张,一脸震惊地看着他。
如果她没有误会他的意思,他这是……
谭默一点也没有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剖析自己心理的不好意思,他偏首思索着十七岁的自己的心情,时隔太久,他忘记很多,但有一种心情,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比起少年时敏感细腻又别扭的心情,经历过十年末世,那些东西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我喜欢你,但你总是拒绝我,我当时不敢和你说,不然你就不会再来我家。”谭默如此说。
是的,他从少年时期就喜欢她,喜欢这个明明可爱得像娃娃,却又冷漠得拒绝全世界的女孩子。只有她自己没有发现,她对世界、对人、对事情、对生活有多冷漠,她看起来喜欢热闹,但又将自己排斥在外,不允许任何人走进她的生活。
她习惯一个人。
因为她害怕如果她对谁撇开心扉,又会像小时候一样,被父母抛弃,最后仍是一个人。
她的内心世界太复杂了,所以他当时不敢表露太多,否则他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她。
林宝宝再次被他震得说不出话来。
她张了张口,想说别开玩笑了,他怎么会喜欢她?可看他认真的模样,她又没办法反驳。
她努力地回想小时候的事情,父母持续不休的争吵,协议离婚,妈妈为了报复她爸,将她寄放在谭家。谭明博对她很好,谭默虽然看起来爱搭不理,但却一直陪她玩,只要她一哭,他就会坐在一旁守着她,直到她擦干眼泪为止。
小时候,谭默虽然不爱说话,却从来不会说什么戳她心的话。
却不知什么时候起,谭默变得尖锐起来,每次见她时,总会用那种高傲的神色打量她,不经意间,会说一些气她的话。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总是不理智的,敏感而固执,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心情不好时,总会想要伤害对方而保住自己那可笑的自尊心。
她觉得自己和谭默是互相伤害来维持自己高傲可笑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