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狼谷危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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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景皆在人迹罕至之地,天堂不存红尘俗世之中。十万大山的美让人震撼,俯首的绿色让人眩晕,甜美的空气令人窒息,清澈的溪水淙淙如碧,群山起伏变化多端,而眼前这条幽谷更是清旷超俗:茂密的灌木野草常翠欲滴,峭拔的山峰嶙峋而嵯峨,浮云在山谷里冲突飘散,迎面的山风夹杂着草木的芳香。
直升机的马达声消失不见的时候,众人才感到除置身于如桃园一般的风景之外,面对的是浩瀚无边的群山和横亘在脚下的沟壑。观察一番周围的环境,楚枫才发现根本无路可走。直升机降落的地方是一处山洪爆发冲积而成的河滩,怪石密布荒草横生,一条清溪从谷中缓缓而出,波光潋滟溪声淙淙。
钱飞冲着山谷肆无忌惮地吼叫两嗓子之后,感觉有些眩晕,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擦一把热汗:“楚爷,这地方看着就有一股仙气,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啊!”
环境的确不错,不过没有看起来那么美。这里可是著名的十万大山,毒虫猛兽众多,而探险队所走过的地方绝无人迹,荒无人烟,处于原始状态。拿这条山谷来说绝对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这里是众多猛兽的水源地,从沙滩上杂乱的足迹便能看得出来。
“清点一下装备,做好个人防护,稍事休息我们就开拔。”现在是十万大山里一天最好的时候,不冷不热,正适合穿越野狼谷,等太阳热辣起来之后就没有这么舒适了。这里的纬度较低,属于亚热带气候,最担心雪儿不适应,但看起来很是兴奋,体力比其他人好许多。
探险队的规模不小,算上杰克和马乌德有十一个人,其中有四个女人,年岁比较大的伍德和加斯塔耶夫是典型的知识分子,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不敢恭维。余下的五个人要全权负责队伍的安全,而未知的风险无处不在,想要顺利抵达黎叔所说的那个古城废墟,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舒妃拿出一张纸质地图展开,在莎莎的帮助下找到野狼谷的位置进行标注:“基本原则是沿着这条河走,不能距离水源太远,今天的任务是穿越这条山谷,黎叔,您所说的位置距离多远?”
黎叔下飞机之后始终一言不发,他在竭力回忆当初误闯野狼谷的相关细节。这里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面的山坡发生了滑坡,河流也改道了,而那座挺拔的山峰没有太多的改变,这让黎叔的心里稍微有些安慰。钻山最怕的是迷路,一条道走到黑的结果是很危险的,轻则徒劳无功疲于奔命,重则有性命之忧。
“三天的脚程,不知道有多远。”黎叔的性格比较沉闷,即便已经确定了路线方案也要在心里反复确认。当年钻山途经野狼谷是第五天的时候,阿财还在河里洗了个澡,上岸之后就得了重感冒,鼻涕眼泪流了一路,碰上熊的时候他的感冒正是严重的时候。所以才没有躲过那一劫。
“乖乖,要走三天?”钱飞惊讶地嚷到:“三天时间我能踏平十万大山,您信不?当年在大西北拉练的时候一走就是十天!”
“三天是最快的,往返至少要走两周,涂一下防虫药吧,免得遭罪。”黎叔面无表情地瞪一眼钱飞,从竹篓里面拿出一个口袋,打开之后里面是黑乎乎的粉末状的东西,抓一把在身上涂抹,然后将裸露的库管、袖口领口全部扎紧封死,提着柴刀背着竹篓独自向谷中缓步而去。
众人面面相觑,钱飞闻了闻防虫药,一股难闻的中药味扑鼻而来,可见是纯天然的防虫药,土方而已。
“大家行动快点!”楚枫简单地涂抹一下,扣好领口和库管,快步追上正在辨别方向的黎叔:“黎叔,这条山谷有多长?”
“不长,二十公里左右。不过比较危险,就怕下雨,会爆发山洪和泥石流,还有山体滑坡,最好让他们的动作快点,探险不比旅游,发生危险就麻烦了。”黎叔忧心忡忡地望着云雾飘荡的山谷应道。
二十公里的距离对楚枫和钱飞而言不在话下,但对于女人而言却是不小的挑战。这里是大山深处的原始森林,而不是戈壁荒漠雪域高原,与那种极端的自然环境想比,原始森林看似安全一些,实则要比其他地方还恐怖。
从黎叔紧绷的脸上就已经看出紧张来。
一行人等开始出发,黎叔和楚枫做先锋,一边用柴刀打荒草开路一边提醒后面跟进的队员小心行进。山谷内,溪流在巨石间流过,荒草灌木横生,长满苔藓的石头随处可见,而湿滑的地面让一进入谷口的楚枫就开始担心起来。
詹莎莎的头上包裹着画着符咒的黄绫,远看像个大头人,唯独火辣的身材比较灵活,跟在钱飞的后面逛街似的神游。
“没那么夸张吧?跟戴个防毒面具似的!”钱飞背着两个战术背包回头看一眼怪里怪气的莎莎不禁调侃道:“这里是天然的氧吧,负氧离子含量在七万多个以上,城里是二百,错过了养生最好的时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空气的确新鲜潮湿,负氧离子也极为丰富,但跟毒虫比起来似乎是小巫见大巫。
“你懂什么?这叫辟邪,能看见的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摸不着看不见的。比如山鬼和苗族蛊术。”詹莎莎拄着一根棍子笑道。
“别吓唬我,十大辟邪法器我都有,什么龙泉宝剑茅山墨盒之类的,看看我这个护身符,绝对是一等一的辟邪利器。”钱飞刚从脖子里掏出精黑的石头吊坠,发现手背竟然贴着一个细长的蚂蝗,不禁吓了一跳,慌忙拍打手背:“大家小心,有蚂蝗!”
蚂蝗是吸血鬼,只要被叮住很难拉下来,而且容易拉断。如果断了的话,钻进肉里面的蚂蝗不会死,会沿着血管一直往里钻,恐怖之极。钱飞抡起巴掌打手背,好在叮得比较浅,几下就给打下来了。
所有人此时才都紧张起来,慌忙检查自己的身上,莎莎发现裤管上粘了十多条蚂蝗,吓得大呼小叫。即便是经过许多历练,但还是被热带雨林的毒虫吓得不轻,刚进十万大山就来了个下马威!
汗水成溪,闷热异常,不多时浑身已经湿透。黎叔的行进速度显然比后面的队伍快了很多,楚枫惊异于他精瘦的身体竟然有这么好的耐力?还不时采一些不知名的草药扔进框里,胜似闲庭信步一般。而后面的队员们则状态不一,雪儿紧紧地跟着楚枫,钱飞和詹莎莎在后面打情骂俏,不断充实着私人感情,一路上才笑声不断,打破了沉闷的气氛。
伍德喘着粗气快走几步追上楚枫:“密斯特楚,我有个问题想求教您,请您不啬赐教。”
“您说吧。”楚枫抬头望一眼对面的山峰,虽然不太雄伟,但通体覆盖着茂密的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许久了,是关于圣战士骨骸的,是的,我称之为圣战士,老伙计称之为超级战士,其实都一样的。”
啰嗦!
“您在荒漠山谷中曾经见过僵尸的样子,体表布满了鳞片,我想知道是真实的吗?如果是真实的,我相信是基因突变所致,而不是药物机理作用,您怎么看这个问题?”伍德不厌其烦地比划着,一副学究的气派。
这个问题楚枫已经回答了许多次,在没有揭开骠骑军消失之秘之前,他曾经怀疑过自己的眼睛,也不相信存在如此奇特的“怪物”。现在看来应该是发生了异变所致,而且是老祖宗在进入浩淼森林之后发生的事情。不过,伍德提出的问题让楚枫有点厌烦。
“是真的,没看法,我不是生物学家,也不是遗传学者。”
“您的回答很精辟,但我不懂。”伍德拄着一根歪把的木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基因突变会引起进化方向发生改变,的确会进化成超级战士,但那是选择的结果,是的,达尔文进化论认为促使人类形成的原因有三重主要力量,一是基因突变,二是物竞天择,三是适者生存,数百万年的演进才会进化成完美的人类。”
“伍德先生,不得不告诉您,我不认识达尔文。”对这种无聊的问题不屑回答,老祖宗显然是服食了一种促基因进化类的药物,自己也曾经用过,结果异变成鳞甲战士,但戴维和徐罔文却异变成另外的怪兽,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能够促使人体发生异变的药物,至于其作用机理没有人知道。
楚枫一句话把伍德怼了回去,他无非是想寻找基因进化药物的线索而已,自己所能给他的答案就是四个字:无可奉告。没有原因,促基因异变的药物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的药物,唯有找到圣物的出处才有可能揭开药物的面纱。
“您真风趣!”伍德讪讪地放慢了脚步,喘着粗气回头看一眼正在观望风景的杰克,两人目光交流一下便各自躲开。
一个多小时之后,探险队才走了不到五分之一的路程。所有人都浑身湿透,头顶上的太阳毒辣冒火,脚下的地面湿滑难行,灌木荒草愈发稠密,几乎达到绊脚的程度。这种路况对体力的消耗很大,即便是楚枫和钱飞也有些吃不消。
楚枫皱着眉头看一眼在闷头开路的黎叔:“黎叔,您看到的那处岩画距离此地有多远?”
“忘记了啊,我们是被野猪追的误走野狼谷,年轻的时候争强好胜,阿财在这条河洗澡感冒之后吃了一些草药,想要回去,水星说山里面有的是灵芝,便专门找悬崖峭壁了。”黎叔擦一下额角的细汗沙哑道。
“结果就预见了岩画?”
“结果就迷路了!”黎叔不好意思地一笑,露出黄牙,顺手操起箭竹的烟袋点燃,吸了一口:“从悬崖上下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想要返回无可能,就硬着头皮往前走,想着还有两天脚程就会出山,结果却越走越远。”
楚枫苦笑一下:“然后就闯入了熊的领地,您在树上蹲了一宿,后来发现的古城废墟?”
“嘿嘿,没那么顺利,阿财得了重感冒,夜里又遇到了狼群,跟狼对峙了一宿,后来才发现迷路的。这十万大山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进山必须有向导,那时候哪里有什么向导?几个小年轻的搭伙直接就闯进去了。”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黎叔的两个兄弟进入大山就没出来。从黎叔的回忆可以理出一条基本线索:穿过野狼谷,再翻两座大山才能抵达岩画悬崖,而且他们是迷路误打误撞遇到的,然后才巧遇古城废墟。按照这个线索,至少有百十公里的路程。
“我们歇一会吧,后面的人跟不上了。”黎叔把荒草踩出一块空地,回头望一眼距离四五十米开外的队员们,不禁叹息一声。
正当楚枫观察周围环境之际,两条黑影忽然闪过眼际,不远处河边的一块巨石上出现两条相互缠绕的大蛇!
“黎叔,眼镜蛇!”两条蛇一大一小,大的足有五六米长,小的也有四米多长,黑色的身子上面密布着白色的环状花纹,两支蛇头高昂着,其中一个蛇头上似乎长者“肉球”,警觉地想这边张望着。蛇的视力并不好,是因为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热量才会有所反应。
“别动,那是山王蛇。”黎叔身陷的眼睛盯着蛇,声音有些诧异。
“什么山王蛇?”没听说过这种蛇,不过却听到过蛇很有灵性。老夫子曾经讲过不少关于“蛇”的故事,譬如刘邦斩白蟒,朱元璋的鼻子过小白蛇之类的。最出名的应该是白娘子传奇吧?不过着两条蛇太威猛了,有一种莫名的威压之感。
黎叔慌忙起身,将棍子插在地上:“恐怕是成了精了,身长六米头顶肉冠,咱坏了人家的好事了,罪过罪过。”
“就是眼镜王蛇,专门吃蛇的蛇,什么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之类的都是他的美餐!”黎叔打了个手势,走到一边,生怕打扰了那两条“蛇精”。
美景皆在人迹罕至之地,天堂不存红尘俗世之中。十万大山的美让人震撼,俯首的绿色让人眩晕,甜美的空气令人窒息,清澈的溪水淙淙如碧,群山起伏变化多端,而眼前这条幽谷更是清旷超俗:茂密的灌木野草常翠欲滴,峭拔的山峰嶙峋而嵯峨,浮云在山谷里冲突飘散,迎面的山风夹杂着草木的芳香。
直升机的马达声消失不见的时候,众人才感到除置身于如桃园一般的风景之外,面对的是浩瀚无边的群山和横亘在脚下的沟壑。观察一番周围的环境,楚枫才发现根本无路可走。直升机降落的地方是一处山洪爆发冲积而成的河滩,怪石密布荒草横生,一条清溪从谷中缓缓而出,波光潋滟溪声淙淙。
钱飞冲着山谷肆无忌惮地吼叫两嗓子之后,感觉有些眩晕,一屁股坐在石头上擦一把热汗:“楚爷,这地方看着就有一股仙气,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啊!”
环境的确不错,不过没有看起来那么美。这里可是著名的十万大山,毒虫猛兽众多,而探险队所走过的地方绝无人迹,荒无人烟,处于原始状态。拿这条山谷来说绝对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这里是众多猛兽的水源地,从沙滩上杂乱的足迹便能看得出来。
“清点一下装备,做好个人防护,稍事休息我们就开拔。”现在是十万大山里一天最好的时候,不冷不热,正适合穿越野狼谷,等太阳热辣起来之后就没有这么舒适了。这里的纬度较低,属于亚热带气候,最担心雪儿不适应,但看起来很是兴奋,体力比其他人好许多。
探险队的规模不小,算上杰克和马乌德有十一个人,其中有四个女人,年岁比较大的伍德和加斯塔耶夫是典型的知识分子,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不敢恭维。余下的五个人要全权负责队伍的安全,而未知的风险无处不在,想要顺利抵达黎叔所说的那个古城废墟,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舒妃拿出一张纸质地图展开,在莎莎的帮助下找到野狼谷的位置进行标注:“基本原则是沿着这条河走,不能距离水源太远,今天的任务是穿越这条山谷,黎叔,您所说的位置距离多远?”
黎叔下飞机之后始终一言不发,他在竭力回忆当初误闯野狼谷的相关细节。这里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面的山坡发生了滑坡,河流也改道了,而那座挺拔的山峰没有太多的改变,这让黎叔的心里稍微有些安慰。钻山最怕的是迷路,一条道走到黑的结果是很危险的,轻则徒劳无功疲于奔命,重则有性命之忧。
“三天的脚程,不知道有多远。”黎叔的性格比较沉闷,即便已经确定了路线方案也要在心里反复确认。当年钻山途经野狼谷是第五天的时候,阿财还在河里洗了个澡,上岸之后就得了重感冒,鼻涕眼泪流了一路,碰上熊的时候他的感冒正是严重的时候。所以才没有躲过那一劫。
“乖乖,要走三天?”钱飞惊讶地嚷到:“三天时间我能踏平十万大山,您信不?当年在大西北拉练的时候一走就是十天!”
“三天是最快的,往返至少要走两周,涂一下防虫药吧,免得遭罪。”黎叔面无表情地瞪一眼钱飞,从竹篓里面拿出一个口袋,打开之后里面是黑乎乎的粉末状的东西,抓一把在身上涂抹,然后将裸露的库管、袖口领口全部扎紧封死,提着柴刀背着竹篓独自向谷中缓步而去。
众人面面相觑,钱飞闻了闻防虫药,一股难闻的中药味扑鼻而来,可见是纯天然的防虫药,土方而已。
“大家行动快点!”楚枫简单地涂抹一下,扣好领口和库管,快步追上正在辨别方向的黎叔:“黎叔,这条山谷有多长?”
“不长,二十公里左右。不过比较危险,就怕下雨,会爆发山洪和泥石流,还有山体滑坡,最好让他们的动作快点,探险不比旅游,发生危险就麻烦了。”黎叔忧心忡忡地望着云雾飘荡的山谷应道。
二十公里的距离对楚枫和钱飞而言不在话下,但对于女人而言却是不小的挑战。这里是大山深处的原始森林,而不是戈壁荒漠雪域高原,与那种极端的自然环境想比,原始森林看似安全一些,实则要比其他地方还恐怖。
从黎叔紧绷的脸上就已经看出紧张来。
一行人等开始出发,黎叔和楚枫做先锋,一边用柴刀打荒草开路一边提醒后面跟进的队员小心行进。山谷内,溪流在巨石间流过,荒草灌木横生,长满苔藓的石头随处可见,而湿滑的地面让一进入谷口的楚枫就开始担心起来。
詹莎莎的头上包裹着画着符咒的黄绫,远看像个大头人,唯独火辣的身材比较灵活,跟在钱飞的后面逛街似的神游。
“没那么夸张吧?跟戴个防毒面具似的!”钱飞背着两个战术背包回头看一眼怪里怪气的莎莎不禁调侃道:“这里是天然的氧吧,负氧离子含量在七万多个以上,城里是二百,错过了养生最好的时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空气的确新鲜潮湿,负氧离子也极为丰富,但跟毒虫比起来似乎是小巫见大巫。
“你懂什么?这叫辟邪,能看见的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摸不着看不见的。比如山鬼和苗族蛊术。”詹莎莎拄着一根棍子笑道。
“别吓唬我,十大辟邪法器我都有,什么龙泉宝剑茅山墨盒之类的,看看我这个护身符,绝对是一等一的辟邪利器。”钱飞刚从脖子里掏出精黑的石头吊坠,发现手背竟然贴着一个细长的蚂蝗,不禁吓了一跳,慌忙拍打手背:“大家小心,有蚂蝗!”
蚂蝗是吸血鬼,只要被叮住很难拉下来,而且容易拉断。如果断了的话,钻进肉里面的蚂蝗不会死,会沿着血管一直往里钻,恐怖之极。钱飞抡起巴掌打手背,好在叮得比较浅,几下就给打下来了。
所有人此时才都紧张起来,慌忙检查自己的身上,莎莎发现裤管上粘了十多条蚂蝗,吓得大呼小叫。即便是经过许多历练,但还是被热带雨林的毒虫吓得不轻,刚进十万大山就来了个下马威!
汗水成溪,闷热异常,不多时浑身已经湿透。黎叔的行进速度显然比后面的队伍快了很多,楚枫惊异于他精瘦的身体竟然有这么好的耐力?还不时采一些不知名的草药扔进框里,胜似闲庭信步一般。而后面的队员们则状态不一,雪儿紧紧地跟着楚枫,钱飞和詹莎莎在后面打情骂俏,不断充实着私人感情,一路上才笑声不断,打破了沉闷的气氛。
伍德喘着粗气快走几步追上楚枫:“密斯特楚,我有个问题想求教您,请您不啬赐教。”
“您说吧。”楚枫抬头望一眼对面的山峰,虽然不太雄伟,但通体覆盖着茂密的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许久了,是关于圣战士骨骸的,是的,我称之为圣战士,老伙计称之为超级战士,其实都一样的。”
啰嗦!
“您在荒漠山谷中曾经见过僵尸的样子,体表布满了鳞片,我想知道是真实的吗?如果是真实的,我相信是基因突变所致,而不是药物机理作用,您怎么看这个问题?”伍德不厌其烦地比划着,一副学究的气派。
这个问题楚枫已经回答了许多次,在没有揭开骠骑军消失之秘之前,他曾经怀疑过自己的眼睛,也不相信存在如此奇特的“怪物”。现在看来应该是发生了异变所致,而且是老祖宗在进入浩淼森林之后发生的事情。不过,伍德提出的问题让楚枫有点厌烦。
“是真的,没看法,我不是生物学家,也不是遗传学者。”
“您的回答很精辟,但我不懂。”伍德拄着一根歪把的木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基因突变会引起进化方向发生改变,的确会进化成超级战士,但那是选择的结果,是的,达尔文进化论认为促使人类形成的原因有三重主要力量,一是基因突变,二是物竞天择,三是适者生存,数百万年的演进才会进化成完美的人类。”
“伍德先生,不得不告诉您,我不认识达尔文。”对这种无聊的问题不屑回答,老祖宗显然是服食了一种促基因进化类的药物,自己也曾经用过,结果异变成鳞甲战士,但戴维和徐罔文却异变成另外的怪兽,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能够促使人体发生异变的药物,至于其作用机理没有人知道。
楚枫一句话把伍德怼了回去,他无非是想寻找基因进化药物的线索而已,自己所能给他的答案就是四个字:无可奉告。没有原因,促基因异变的药物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的药物,唯有找到圣物的出处才有可能揭开药物的面纱。
“您真风趣!”伍德讪讪地放慢了脚步,喘着粗气回头看一眼正在观望风景的杰克,两人目光交流一下便各自躲开。
一个多小时之后,探险队才走了不到五分之一的路程。所有人都浑身湿透,头顶上的太阳毒辣冒火,脚下的地面湿滑难行,灌木荒草愈发稠密,几乎达到绊脚的程度。这种路况对体力的消耗很大,即便是楚枫和钱飞也有些吃不消。
楚枫皱着眉头看一眼在闷头开路的黎叔:“黎叔,您看到的那处岩画距离此地有多远?”
“忘记了啊,我们是被野猪追的误走野狼谷,年轻的时候争强好胜,阿财在这条河洗澡感冒之后吃了一些草药,想要回去,水星说山里面有的是灵芝,便专门找悬崖峭壁了。”黎叔擦一下额角的细汗沙哑道。
“结果就预见了岩画?”
“结果就迷路了!”黎叔不好意思地一笑,露出黄牙,顺手操起箭竹的烟袋点燃,吸了一口:“从悬崖上下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想要返回无可能,就硬着头皮往前走,想着还有两天脚程就会出山,结果却越走越远。”
楚枫苦笑一下:“然后就闯入了熊的领地,您在树上蹲了一宿,后来发现的古城废墟?”
“嘿嘿,没那么顺利,阿财得了重感冒,夜里又遇到了狼群,跟狼对峙了一宿,后来才发现迷路的。这十万大山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进山必须有向导,那时候哪里有什么向导?几个小年轻的搭伙直接就闯进去了。”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黎叔的两个兄弟进入大山就没出来。从黎叔的回忆可以理出一条基本线索:穿过野狼谷,再翻两座大山才能抵达岩画悬崖,而且他们是迷路误打误撞遇到的,然后才巧遇古城废墟。按照这个线索,至少有百十公里的路程。
“我们歇一会吧,后面的人跟不上了。”黎叔把荒草踩出一块空地,回头望一眼距离四五十米开外的队员们,不禁叹息一声。
正当楚枫观察周围环境之际,两条黑影忽然闪过眼际,不远处河边的一块巨石上出现两条相互缠绕的大蛇!
“黎叔,眼镜蛇!”两条蛇一大一小,大的足有五六米长,小的也有四米多长,黑色的身子上面密布着白色的环状花纹,两支蛇头高昂着,其中一个蛇头上似乎长者“肉球”,警觉地想这边张望着。蛇的视力并不好,是因为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热量才会有所反应。
“别动,那是山王蛇。”黎叔身陷的眼睛盯着蛇,声音有些诧异。
“什么山王蛇?”没听说过这种蛇,不过却听到过蛇很有灵性。老夫子曾经讲过不少关于“蛇”的故事,譬如刘邦斩白蟒,朱元璋的鼻子过小白蛇之类的。最出名的应该是白娘子传奇吧?不过着两条蛇太威猛了,有一种莫名的威压之感。
黎叔慌忙起身,将棍子插在地上:“恐怕是成了精了,身长六米头顶肉冠,咱坏了人家的好事了,罪过罪过。”
“就是眼镜王蛇,专门吃蛇的蛇,什么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之类的都是他的美餐!”黎叔打了个手势,走到一边,生怕打扰了那两条“蛇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