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乡旧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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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辈子,陆金莲终于看懂了这镜子上写的是什么,只是他们成家二十七年,在她一个人的记忆里,她已经当了他五十年的妻子,红蜡已经泛白,他们的感情比这红蜡还不如,见到连话都不说了。
陆金莲对着镜中的自己,露出一个不知意味的笑容,用银簪盘好头发,再包上干净的白色帕子,最后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才走出房间。
她们平时的穿着就是这样,甭管老小,女的穿右衽镶边上衣,宽松锁边长裤,绣花浅口鞋子,白色头帕,男人穿对襟上衣和锁边长裤,方口鞋子。衣服和鞋子全是黑、蓝、紫、灰,裤子全是黑色,没有一点暖色系的衣服。
这是民族传统和特色,前世岑美玉穿的那些东西陆金莲特别看不上眼,她没少骂人,后来在新世界看多了,也就觉得正常了,她们的冲突,最大的原因就是观念和立场的不同。
家里的房子算是不错,她嫁过来差不多二十年才盖的,到现在也就七八年,还不算老。
和村里所有的房子一样,这是木、竹盖成的二层小楼,他们家人多,盖得宽些,除了厦栏还有晒台、厢房、阁楼。
楼下圈养家禽置放杂物,人的活动都是在楼上。堂上正中央是供奉各代祖宗的神龛,两边都是睡房,左边是灶台和火塘,每个家庭的生活中心就是这个火塘,无论春夏秋冬,这都是人们的餐桌。
右边摆着纺织工具,陆金莲的阿爹是木匠,那是她的嫁妆。
“珠珠,珠珠,你在家吗?”
农秀珠很少上山下地干活,一般是在家里做家务活带侄子。陆金莲叫了好几声还没回应,不知道她带着孩子去哪里了。
灶台上放了一个小铝盆,里面是满满的一盆南瓜块,她又满心复杂地揭开了还在灶台上的甑子,里面是小半桶苞谷杂大米的饭,饭还是温的,太阳上去没多少,看来家里人出门还不久。
陆金莲也不想什么,拿起土黄色的陶碗把饭盛起来就开吃了,她现在饿得厉害,感觉胃都要抽抽了。
她昨天头疼,喝小米粥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感想,隔了十二年没吃饭,这突然吃饭的感觉还是挺别扭的,尤其是这久违的苞谷饭,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却是她吃了几十年的东西。
做无拘无束的灵魂虽然好玩,但是和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无缘,其实还是做人好点吧!
摸摸自己终于有饱腹感的肚子,陆金莲感叹,还是做人好!然而下一刻收拾碗筷,看到光了的甑子和铝盆的时候,她震惊了。
这三四个人的口粮,真的是她一个人吃完的?
让她想想,她到底盛了几碗饭来着,好像是四大碗,陆金莲看着光秃秃的甑子,还有自己刚刚饱的肚子,这真是奇了怪了,她两辈子都没这么能吃过。
如果是因为她刚回来,或者是一天没吃饭才这么能吃,那还能理解。毕竟在这个时代,平时吃一大碗苞谷饭已经很奢侈了,要是她以后的每一顿都要吃这么多才能饱,那估计她就要出名了,这个家会活生生地被她吃垮掉。
这画面,想想就很可怕,最好不要是这样的,不然她重生一趟,目标就要改为“该怎么填饱我的胃?”,而不是“恶毒反派怎么逆袭人生?”
疑惑又无奈地清洗好了东西,陆金莲就沿着房子前面的木楼梯下楼去,她回来两天了,现在精神变好了,应该到外面去转转。
不得不承认,在看到外面的风景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有眷恋和怀念,还有无限的感慨。
从她六十三岁的时候瘫了半边身子,就再也没有看过这个村寨。她从十八岁嫁到这里来,这里就是她的家,自认为没有做过什么大坏事,却落得那样一个下场,也是可悲,这一次,她不会再让自己吃亏。
他们这里的房子最是喜欢建在山脚下,他们家也不例外,房子的背后是一座石山,山脚下就是他们家的自留地,地里种着很多东西。
山间全是峭壁,只有最上面长着稀疏却高大的树木,现在是秋天,有些树叶已经泛黄,有些则是四季常青,这边的冬天,有霜无雪,风景不会太过萧瑟。
农家的房子地势高,以后吃亏,现在却是绝佳的好地盘。站在家门口就能俯瞰整个村子,村子人多地也广,左右两边都是水库,中间一条河流蜿蜒而过。
河的两边全是水田,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房屋就坐落在各个合适的地方,远处有很多大山丘陵,只要有土且不是森林的地方都种上了合适的东西。
村子确实穷,但是比起别的地方还算是好的,陆金莲见过更多的地方,有些更偏远的山区连水都喝不上。
他们这里地处边疆,西南部山高地远,虽然村子离着县城有五十里的路,但这已经不算很远了,他们走山路小路,五六个小时就能走到城里。
这个村子叫做原溪村,这里就是一个生产大队,村子很大,差不多有两百户人家,以横贯东西的一条河分成了两个生产队,下面还辖着八个寨子,就是八个生产队。
这个村里有只有两个大姓,一是陆,二是农,村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这两个姓的人,其他的杂姓加起来也没有十个。不说是现在,就是几十年后也很讲究宗族规矩,这是他们族人的根,只要是同一个家族的,无论平时闹成什么样,在重大事情的时候都要团结起来。
自从十几年前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开始,这里就不能称为村寨了,只能称为生产队,但是在他们自己人眼里口里,还是这样称呼,这边山高路远,地处偏僻,因此很多政策其实不能正常实行,只能因地制宜。
然而这个制度,也要在十年后被废除。
十年,对于陆金莲来说很短,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家乡。可是对于百般嫌弃这个偏远山区,想走出去的陈美玉来说,十年很长,长到让她无法忍耐却无可奈何。
因此她才会留在这里和所谓的极品家人纠缠了许久,要是出去简单,她可能会在一开始就抛弃岑美玉的家人,离开这个地方。
这里多是山地丘陵,小平原里种水稻,收回来以后会迅速翻地撒上冬小麦。红土山上种花生玉米,白土地里种大豆,这是主食。更荒的山上则是油茶树和桐油树,他们一年四季的食用油都是茶油,桐油则是经济作物,能给他们挣点外快。
有记忆的陆金莲很清楚,现在是深秋时节,田里的小麦种子已经撒下去了,家家户户都在收棉花和苎麻,收完就采摘油果,这些种的不多,收上来之后自己絮成线,织成布,刚够自家做衣被鞋帽,这就是各家自己的农产品了,不算到集体产业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小山村,陆金莲心中生出了无限感慨,比起全国各地的名山大川,这里算不上什么,可是这里有她牵挂的人,人生能再次来过,她只希望这不是梦。
“阿娘,你出来了!”农秀珠从旁边的小路上跑了下来。
“我好了,就出来了,你刚才去了哪里?”面对农秀珠,陆金莲已经没有昨天那么激动了,怎么说她也是经历了沧海桑田的人,失态只是一时的,更多的情绪,她都能隐藏起来。
“我带着阿梁去他阿婆家,他现在正跟孩子们玩,我先回来看你,你还难受吗?”
“我全好了,把门关上,我们去你大姐家。”
“为什么啊?”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们两个说。”
陆金莲现在很想大女儿,就像想念小女儿一样,她昨天昏昏沉沉地只瞧了一眼。农秀兰现在正怀着七个多月的身子,又不是农忙时期,田家一家人都不错,最近都在家里养着。
小女儿死后,在陆金莲被所有的亲人猜疑疏远之后,只有大女儿一如既往地相信她,站在她的身边。可惜大女儿不到三十岁也早死了,从此世上只余她一个人,再也没有人能和她说心里话,再没有人会相信她。
农秀兰的丈夫叫做陆正栋,他家住在河的另一边,也在山脚下,现在的路不好走,陆金莲走了二十多分钟才到,路上没什么人,能动的都上山去了。
陆家有两个儿子,两人各自结婚以后就已经分家了,分家都是大儿子搬出去,作为小儿子,陆正栋就住在这个原来的房子里。这房子虽大,却只住着农秀兰夫妻两个和孩子,公婆都是轮着住的,每个儿子家住一年。
村里的房子都没有院子围墙,见二楼的门开着,陆金莲两人就直接上去了。
农秀兰穿了一身黑衣,因为怀孕肚子大而在腰间围了一个深蓝色的围腰,上面绣着的是鲤鱼戏莲,绣线只用蓝白二色。
她长得和陆金莲有六分像,虽然算不上美人,却也是五官端正,白白净净,在这年月里已经算是好看的了。
时隔两辈子,陆金莲终于看懂了这镜子上写的是什么,只是他们成家二十七年,在她一个人的记忆里,她已经当了他五十年的妻子,红蜡已经泛白,他们的感情比这红蜡还不如,见到连话都不说了。
陆金莲对着镜中的自己,露出一个不知意味的笑容,用银簪盘好头发,再包上干净的白色帕子,最后换一身干净的衣服,才走出房间。
她们平时的穿着就是这样,甭管老小,女的穿右衽镶边上衣,宽松锁边长裤,绣花浅口鞋子,白色头帕,男人穿对襟上衣和锁边长裤,方口鞋子。衣服和鞋子全是黑、蓝、紫、灰,裤子全是黑色,没有一点暖色系的衣服。
这是民族传统和特色,前世岑美玉穿的那些东西陆金莲特别看不上眼,她没少骂人,后来在新世界看多了,也就觉得正常了,她们的冲突,最大的原因就是观念和立场的不同。
家里的房子算是不错,她嫁过来差不多二十年才盖的,到现在也就七八年,还不算老。
和村里所有的房子一样,这是木、竹盖成的二层小楼,他们家人多,盖得宽些,除了厦栏还有晒台、厢房、阁楼。
楼下圈养家禽置放杂物,人的活动都是在楼上。堂上正中央是供奉各代祖宗的神龛,两边都是睡房,左边是灶台和火塘,每个家庭的生活中心就是这个火塘,无论春夏秋冬,这都是人们的餐桌。
右边摆着纺织工具,陆金莲的阿爹是木匠,那是她的嫁妆。
“珠珠,珠珠,你在家吗?”
农秀珠很少上山下地干活,一般是在家里做家务活带侄子。陆金莲叫了好几声还没回应,不知道她带着孩子去哪里了。
灶台上放了一个小铝盆,里面是满满的一盆南瓜块,她又满心复杂地揭开了还在灶台上的甑子,里面是小半桶苞谷杂大米的饭,饭还是温的,太阳上去没多少,看来家里人出门还不久。
陆金莲也不想什么,拿起土黄色的陶碗把饭盛起来就开吃了,她现在饿得厉害,感觉胃都要抽抽了。
她昨天头疼,喝小米粥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感想,隔了十二年没吃饭,这突然吃饭的感觉还是挺别扭的,尤其是这久违的苞谷饭,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却是她吃了几十年的东西。
做无拘无束的灵魂虽然好玩,但是和世间的一切事情都无缘,其实还是做人好点吧!
摸摸自己终于有饱腹感的肚子,陆金莲感叹,还是做人好!然而下一刻收拾碗筷,看到光了的甑子和铝盆的时候,她震惊了。
这三四个人的口粮,真的是她一个人吃完的?
让她想想,她到底盛了几碗饭来着,好像是四大碗,陆金莲看着光秃秃的甑子,还有自己刚刚饱的肚子,这真是奇了怪了,她两辈子都没这么能吃过。
如果是因为她刚回来,或者是一天没吃饭才这么能吃,那还能理解。毕竟在这个时代,平时吃一大碗苞谷饭已经很奢侈了,要是她以后的每一顿都要吃这么多才能饱,那估计她就要出名了,这个家会活生生地被她吃垮掉。
这画面,想想就很可怕,最好不要是这样的,不然她重生一趟,目标就要改为“该怎么填饱我的胃?”,而不是“恶毒反派怎么逆袭人生?”
疑惑又无奈地清洗好了东西,陆金莲就沿着房子前面的木楼梯下楼去,她回来两天了,现在精神变好了,应该到外面去转转。
不得不承认,在看到外面的风景的时候,她的心里还是有眷恋和怀念,还有无限的感慨。
从她六十三岁的时候瘫了半边身子,就再也没有看过这个村寨。她从十八岁嫁到这里来,这里就是她的家,自认为没有做过什么大坏事,却落得那样一个下场,也是可悲,这一次,她不会再让自己吃亏。
他们这里的房子最是喜欢建在山脚下,他们家也不例外,房子的背后是一座石山,山脚下就是他们家的自留地,地里种着很多东西。
山间全是峭壁,只有最上面长着稀疏却高大的树木,现在是秋天,有些树叶已经泛黄,有些则是四季常青,这边的冬天,有霜无雪,风景不会太过萧瑟。
农家的房子地势高,以后吃亏,现在却是绝佳的好地盘。站在家门口就能俯瞰整个村子,村子人多地也广,左右两边都是水库,中间一条河流蜿蜒而过。
河的两边全是水田,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房屋就坐落在各个合适的地方,远处有很多大山丘陵,只要有土且不是森林的地方都种上了合适的东西。
村子确实穷,但是比起别的地方还算是好的,陆金莲见过更多的地方,有些更偏远的山区连水都喝不上。
他们这里地处边疆,西南部山高地远,虽然村子离着县城有五十里的路,但这已经不算很远了,他们走山路小路,五六个小时就能走到城里。
这个村子叫做原溪村,这里就是一个生产大队,村子很大,差不多有两百户人家,以横贯东西的一条河分成了两个生产队,下面还辖着八个寨子,就是八个生产队。
这个村里有只有两个大姓,一是陆,二是农,村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这两个姓的人,其他的杂姓加起来也没有十个。不说是现在,就是几十年后也很讲究宗族规矩,这是他们族人的根,只要是同一个家族的,无论平时闹成什么样,在重大事情的时候都要团结起来。
自从十几年前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开始,这里就不能称为村寨了,只能称为生产队,但是在他们自己人眼里口里,还是这样称呼,这边山高路远,地处偏僻,因此很多政策其实不能正常实行,只能因地制宜。
然而这个制度,也要在十年后被废除。
十年,对于陆金莲来说很短,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家乡。可是对于百般嫌弃这个偏远山区,想走出去的陈美玉来说,十年很长,长到让她无法忍耐却无可奈何。
因此她才会留在这里和所谓的极品家人纠缠了许久,要是出去简单,她可能会在一开始就抛弃岑美玉的家人,离开这个地方。
这里多是山地丘陵,小平原里种水稻,收回来以后会迅速翻地撒上冬小麦。红土山上种花生玉米,白土地里种大豆,这是主食。更荒的山上则是油茶树和桐油树,他们一年四季的食用油都是茶油,桐油则是经济作物,能给他们挣点外快。
有记忆的陆金莲很清楚,现在是深秋时节,田里的小麦种子已经撒下去了,家家户户都在收棉花和苎麻,收完就采摘油果,这些种的不多,收上来之后自己絮成线,织成布,刚够自家做衣被鞋帽,这就是各家自己的农产品了,不算到集体产业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小山村,陆金莲心中生出了无限感慨,比起全国各地的名山大川,这里算不上什么,可是这里有她牵挂的人,人生能再次来过,她只希望这不是梦。
“阿娘,你出来了!”农秀珠从旁边的小路上跑了下来。
“我好了,就出来了,你刚才去了哪里?”面对农秀珠,陆金莲已经没有昨天那么激动了,怎么说她也是经历了沧海桑田的人,失态只是一时的,更多的情绪,她都能隐藏起来。
“我带着阿梁去他阿婆家,他现在正跟孩子们玩,我先回来看你,你还难受吗?”
“我全好了,把门关上,我们去你大姐家。”
“为什么啊?”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们两个说。”
陆金莲现在很想大女儿,就像想念小女儿一样,她昨天昏昏沉沉地只瞧了一眼。农秀兰现在正怀着七个多月的身子,又不是农忙时期,田家一家人都不错,最近都在家里养着。
小女儿死后,在陆金莲被所有的亲人猜疑疏远之后,只有大女儿一如既往地相信她,站在她的身边。可惜大女儿不到三十岁也早死了,从此世上只余她一个人,再也没有人能和她说心里话,再没有人会相信她。
农秀兰的丈夫叫做陆正栋,他家住在河的另一边,也在山脚下,现在的路不好走,陆金莲走了二十多分钟才到,路上没什么人,能动的都上山去了。
陆家有两个儿子,两人各自结婚以后就已经分家了,分家都是大儿子搬出去,作为小儿子,陆正栋就住在这个原来的房子里。这房子虽大,却只住着农秀兰夫妻两个和孩子,公婆都是轮着住的,每个儿子家住一年。
村里的房子都没有院子围墙,见二楼的门开着,陆金莲两人就直接上去了。
农秀兰穿了一身黑衣,因为怀孕肚子大而在腰间围了一个深蓝色的围腰,上面绣着的是鲤鱼戏莲,绣线只用蓝白二色。
她长得和陆金莲有六分像,虽然算不上美人,却也是五官端正,白白净净,在这年月里已经算是好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