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丧尸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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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晚,轰港……
随着夜色的降临,位于旺角及油麻地旧区之内的砵兰街逐渐摆脱了白日的平淡,开始变得热闹和喧嚣起来,三教九流的人在这里汇聚。
砵兰街是轰港久负盛名的红灯区,长长的砵兰街上,除了几个卖小吃和部分卖装修石材的商店,整条街道,在那重重叠叠暴露夸张的招牌和霓虹灯下面,几乎都被各种各样的夜总会、桑拿、卡拉OK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占据,穿着暴露的风尘女和出来寻乐的油腻男,在路边随处可见。
晚上九点多,钵兰街中一家叫做夜夜欢的夜总会外面,突然骚动起来,无数男女尖叫着,惊慌失措,从夜总会里面冲了出来,不少女人的高跟靴都跑掉了。
街上无数的人在远远围观着,跑出来的人一大声嚷嚷,外面的人才却听说好像是夜总会里面有人打架斗殴,好像还出了人命。
在钵兰街这种地方,打架斗殴的事情不算稀奇,所以外面围观的人也没有惊慌,只是在看热闹。
只有几个从夜总会里跑出来的人脸色苍白如纸,一跑出来夜总会,其中一个男的就在大街上狂吐起来。
“靓仔,开片而已啦,小意思,这也能被吓吐了,一看就是没有见过世面!”一个在街边的大叔看到正在狂吐的男人,还在旁边打趣道,“阿瑟很快就来得啦……”
那个男人却抬起脸,抹了一把还沾着污渍的嘴角,脸上的神色依然还有着惊恐,脸色扭曲的大叫,“唔系打交,系食人,内底嘅包厢里有人被啃噬咗,太恐怖咗太核突咗……”
说完这话,那个男人扭头看了一眼那家夜总会的大门,接着扭头就跑,一刻都不敢多呆。
那个大叔愣了一下,撇了撇嘴,根本不信,“你别胡讲八道,呢年代点可能有食人嘅,我活大半辈子也只听过啫,真系头壳坏掉咗……”
这边街上乱哄哄的,眨眼之间,就有两个巡逻的阿瑟来了,那两个巡逻的阿瑟问了一下跑出来的人,在门口疏散了人群,然后就立刻呼叫总部。
早已经有人报警,很快,警车来了,在门口拉起了警戒线,听说里面出了人命,来到的一队警察穿着防弹衣拿着枪就进入了夜总会。
外面看热闹的人只看到警察进去,然后没过半分钟,夜总会里面就突然传来激烈的枪声。
枪声一响,那些在附近围观的人都吓得连忙跑开,片刻之后,刚刚冲进去的一队警察又全部冲了出来,非常狼狈,惊慌无比,人数还少了一个,还有一个警察受了伤,腿上献血横流,直接被两个警察拉着手从里面拖了出来,冲出来的警察大声呼叫支援,各自寻找掩护,一个个神情紧张的用枪对着夜总会的大门。
一分钟后,一个满脸鲜血,身上还可以看到明显枪伤的的三十多岁的大肚男人从夜总会里走了出来,用猩红的眼睛看着外面的街道。
这个男人一边走路身体一边僵硬扭动着,显得非常的诡异。
“别动……”
“Don't move……”
警察们大叫着,一个个紧张的用枪指着那个从夜总会中走出来的男人!
那个男人猛的朝着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巡逻警察冲了过去,枪声响起,一朵朵的血花在那个男人身上绽放开来,但那个男人仍然冲到了一个巡逻警察的面前,把那个警察一下子扑倒在地,一口就咬在了那个巡逻警察的脖子上,猛的一撕扯,一大片血肉就被那个男人咬了下来,吃到肚子里。
在周围的无数惊叫声中,终于有一颗子弹射到了那个男人的头上,掀飞那个男人的头盖骨,脑浆洒了一地。
那个咬人的男人不动了,身子重重的压在了那个躺在地上的警察的身上,而躺在地上的警察,脖子上已经开了一个大洞,整个人的身躯在僵硬的抖动着。
又有一个身上带着枪伤的男人摇摇晃晃的从夜总会里走了出来,红着眼睛,像饥渴的野兽一样,扫视着外面那灯红酒绿的世界。
枪声再次响起,这一次,开枪的警察都瞄着那个人的头部开枪,眨眼,就把那个红着眼睛的男人的脑袋轰开了……
整个钵兰街一下子大乱……
仅仅十分钟后,就在钵兰街乱糟糟一团的时候,接到轰港政府请求的一支整装待发的华夏国的防生化小队紧急赶到现场,参与后续情况处置。
……
也就是仅仅在钵兰街开始发生混乱的当口,位于印度孟买的一处贫民窟中,晚上回家的下水道工人恰马尔发现回家路上的巷子里有一些奇怪的动静。
巷子狭窄逼仄,那巷子两边都是一片片低矮陈旧的平房,这样的地方,晚上自然不可能有什么路灯,所以整个巷子里,都是一片黑漆漆的阴影。
阴影之中,有几个黑乎乎的东西蹲在地上,下水道工人恰马尔以为是小偷,就叫了一声,但那阴影却没有动静,同时那阴影之中还传来咀嚼吞噬的声音。
难道是野狗在这里找吃的,恰马尔心里想着,同时还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丢过去。
“野狗”没走,下水道工人恰马尔走近几步,拿出身上携带着的手电,朝着那团阴影照了过去。
那团阴影在手电的光亮下瞬间清晰了起来,那阴影不是野狗,而是三个男人蹲在地上,像觅食的野狗一样,在吃着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东西就在地上,那是一个住在贫民窟的老人,脖子已经被咬断,肚子已经完全被撕扯开了,肠子都从肚子里拉了出来,鲜血流得满地都是,那狭窄的巷子里,到处弥漫着一股难言的腥臭气味。
从倒在地上的那个老人身旁散落的一堆衣服上,恰马尔认出了那个老人,那个老人叫洛哈,是贫民窟里的一个洗衣工,也是恰马尔的邻居。
被电筒的灯光一招,正在吃东西,手上还抓着不同的人体器官的那三个人男人同时装过头来看着电筒灯光射来的地方,露出三张满嘴鲜血无比狰狞的面孔,其中一个蹲在地上的男人他也认识其中一个,是贫民窟里的一个吸毒的混混。
下水道工人恰马尔被吓得亡魂皆冒,瞬间就流了一身的冷汗。
看到一个在吃人的家伙站起身来朝着自己跑过来,下水道工人恰马尔大叫一声,丢下手上那对他来说珍贵的手电筒,转身就跑。
看到恰马尔一跑,那三个正在啃噬着尸体的人,一下子就有两个人朝着恰马尔追了过来。
……
9月7日晚,轰港……
随着夜色的降临,位于旺角及油麻地旧区之内的砵兰街逐渐摆脱了白日的平淡,开始变得热闹和喧嚣起来,三教九流的人在这里汇聚。
砵兰街是轰港久负盛名的红灯区,长长的砵兰街上,除了几个卖小吃和部分卖装修石材的商店,整条街道,在那重重叠叠暴露夸张的招牌和霓虹灯下面,几乎都被各种各样的夜总会、桑拿、卡拉OK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占据,穿着暴露的风尘女和出来寻乐的油腻男,在路边随处可见。
晚上九点多,钵兰街中一家叫做夜夜欢的夜总会外面,突然骚动起来,无数男女尖叫着,惊慌失措,从夜总会里面冲了出来,不少女人的高跟靴都跑掉了。
街上无数的人在远远围观着,跑出来的人一大声嚷嚷,外面的人才却听说好像是夜总会里面有人打架斗殴,好像还出了人命。
在钵兰街这种地方,打架斗殴的事情不算稀奇,所以外面围观的人也没有惊慌,只是在看热闹。
只有几个从夜总会里跑出来的人脸色苍白如纸,一跑出来夜总会,其中一个男的就在大街上狂吐起来。
“靓仔,开片而已啦,小意思,这也能被吓吐了,一看就是没有见过世面!”一个在街边的大叔看到正在狂吐的男人,还在旁边打趣道,“阿瑟很快就来得啦……”
那个男人却抬起脸,抹了一把还沾着污渍的嘴角,脸上的神色依然还有着惊恐,脸色扭曲的大叫,“唔系打交,系食人,内底嘅包厢里有人被啃噬咗,太恐怖咗太核突咗……”
说完这话,那个男人扭头看了一眼那家夜总会的大门,接着扭头就跑,一刻都不敢多呆。
那个大叔愣了一下,撇了撇嘴,根本不信,“你别胡讲八道,呢年代点可能有食人嘅,我活大半辈子也只听过啫,真系头壳坏掉咗……”
这边街上乱哄哄的,眨眼之间,就有两个巡逻的阿瑟来了,那两个巡逻的阿瑟问了一下跑出来的人,在门口疏散了人群,然后就立刻呼叫总部。
早已经有人报警,很快,警车来了,在门口拉起了警戒线,听说里面出了人命,来到的一队警察穿着防弹衣拿着枪就进入了夜总会。
外面看热闹的人只看到警察进去,然后没过半分钟,夜总会里面就突然传来激烈的枪声。
枪声一响,那些在附近围观的人都吓得连忙跑开,片刻之后,刚刚冲进去的一队警察又全部冲了出来,非常狼狈,惊慌无比,人数还少了一个,还有一个警察受了伤,腿上献血横流,直接被两个警察拉着手从里面拖了出来,冲出来的警察大声呼叫支援,各自寻找掩护,一个个神情紧张的用枪对着夜总会的大门。
一分钟后,一个满脸鲜血,身上还可以看到明显枪伤的的三十多岁的大肚男人从夜总会里走了出来,用猩红的眼睛看着外面的街道。
这个男人一边走路身体一边僵硬扭动着,显得非常的诡异。
“别动……”
“Don't move……”
警察们大叫着,一个个紧张的用枪指着那个从夜总会中走出来的男人!
那个男人猛的朝着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巡逻警察冲了过去,枪声响起,一朵朵的血花在那个男人身上绽放开来,但那个男人仍然冲到了一个巡逻警察的面前,把那个警察一下子扑倒在地,一口就咬在了那个巡逻警察的脖子上,猛的一撕扯,一大片血肉就被那个男人咬了下来,吃到肚子里。
在周围的无数惊叫声中,终于有一颗子弹射到了那个男人的头上,掀飞那个男人的头盖骨,脑浆洒了一地。
那个咬人的男人不动了,身子重重的压在了那个躺在地上的警察的身上,而躺在地上的警察,脖子上已经开了一个大洞,整个人的身躯在僵硬的抖动着。
又有一个身上带着枪伤的男人摇摇晃晃的从夜总会里走了出来,红着眼睛,像饥渴的野兽一样,扫视着外面那灯红酒绿的世界。
枪声再次响起,这一次,开枪的警察都瞄着那个人的头部开枪,眨眼,就把那个红着眼睛的男人的脑袋轰开了……
整个钵兰街一下子大乱……
仅仅十分钟后,就在钵兰街乱糟糟一团的时候,接到轰港政府请求的一支整装待发的华夏国的防生化小队紧急赶到现场,参与后续情况处置。
……
也就是仅仅在钵兰街开始发生混乱的当口,位于印度孟买的一处贫民窟中,晚上回家的下水道工人恰马尔发现回家路上的巷子里有一些奇怪的动静。
巷子狭窄逼仄,那巷子两边都是一片片低矮陈旧的平房,这样的地方,晚上自然不可能有什么路灯,所以整个巷子里,都是一片黑漆漆的阴影。
阴影之中,有几个黑乎乎的东西蹲在地上,下水道工人恰马尔以为是小偷,就叫了一声,但那阴影却没有动静,同时那阴影之中还传来咀嚼吞噬的声音。
难道是野狗在这里找吃的,恰马尔心里想着,同时还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丢过去。
“野狗”没走,下水道工人恰马尔走近几步,拿出身上携带着的手电,朝着那团阴影照了过去。
那团阴影在手电的光亮下瞬间清晰了起来,那阴影不是野狗,而是三个男人蹲在地上,像觅食的野狗一样,在吃着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东西就在地上,那是一个住在贫民窟的老人,脖子已经被咬断,肚子已经完全被撕扯开了,肠子都从肚子里拉了出来,鲜血流得满地都是,那狭窄的巷子里,到处弥漫着一股难言的腥臭气味。
从倒在地上的那个老人身旁散落的一堆衣服上,恰马尔认出了那个老人,那个老人叫洛哈,是贫民窟里的一个洗衣工,也是恰马尔的邻居。
被电筒的灯光一招,正在吃东西,手上还抓着不同的人体器官的那三个人男人同时装过头来看着电筒灯光射来的地方,露出三张满嘴鲜血无比狰狞的面孔,其中一个蹲在地上的男人他也认识其中一个,是贫民窟里的一个吸毒的混混。
下水道工人恰马尔被吓得亡魂皆冒,瞬间就流了一身的冷汗。
看到一个在吃人的家伙站起身来朝着自己跑过来,下水道工人恰马尔大叫一声,丢下手上那对他来说珍贵的手电筒,转身就跑。
看到恰马尔一跑,那三个正在啃噬着尸体的人,一下子就有两个人朝着恰马尔追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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